延静文
(哈尔滨商业大学,哈尔滨 150300)
目前,我国处于经济高速发展的时期,但与此同时为经济利益而牺牲生态环境的恶果也逐渐浮出水面。在这样的大背景下,电力生产及供应行业上市公司的高污染、高能耗的性质决定其必须花费时间和精力投入到环保的工作中。环境会计信息的披露从一定程度上,可以反映辽宁省电力行业上市公司对环境保护的关注度、环保行为的绩效。
电力行业的公司遍布全国各地,本文从我国电力生产及供应行业上市公司中,选择了以下6家辽宁省电力上市公司作为研究对象。联美控股于2001年经过资产重组后,调整为热力供暖等业务,是沈阳市集中供暖的大型企业。惠天热电于1997年正式在深交所上市,其经营项目主要为民用和工业用供热和供汽。大连热电是大连市规模最大的热电联产企业,发电的同时也提供集中供暖业务。红阳能源于2007年经工商注册变更为“电力、热力生产、销售,城市集中供热、供汽”业务。金山股份是华电国际集团旗下子公司,是多种能源发电、热电汽三者皆提供的综合性企业。国电电力母公司为中国国电集团,公司业务主要为多能源发电。
披露形式分为招股说明书、企业年报和社会责任报告。
在招股说明书中,3家企业因变更或改组其信息不具有参考性,其他3家企业惠天热电、大连热电、金山股份招股说明书中在风险因素与对策、发行人情况中都进行了信息披露,而具体募集资金的运用情况中仅惠天热电一家企业予以公布。
在年报中,6家公司均不同程度地涉及了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位置主要是董事会报告以及各个报表项目下的附注明细,只有个别企业在经营期内发生重要的环境会计事项时,才会在重要事项中予以反映。纵观各家企业的审计报告,几乎没有具体环境会计相关的内容。在三张财务报表的明细项目中,也没有涉及环境会计的相关科目。
在社会责任报告中,仅国电电力与金山股份发布了独立的社会责任报告并进行了不同程度的披露。国电电力公司在社会责任报告的独立章节“节能环保责任”中公布了环保信息,而金山股份在社会责任报告中的第二章“公司社会责任实践”的第三项“环境保护与安全生产”中将环保信息与安全信息结合在一起进行了说明。
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内容可以分为环境财务信息与环境绩效信息。
环境财务信息中,环境资产项目,“在建工程”明细科目下6家企业都反映了环保设施建设工程,仅金山股份在“其他流动资产”中列示了“预付排污费”。环境负债项目中,2011—2013年各企业主要采用“其他非流动负债”的不同明细科目来体现政府补助相关内容,但从2014年起,6家企业均按新修订的准则在“递延收益”报表项中予以反映。环境收益方面,6家企业每年的年报在“营业外收入”中均有列示政府补助。环境支出方面,从各年年报来看,大连热电并未提及排污费,剩余5家企业各自选择在“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排污费”或“管理费用——排污费”列示。
环境绩效信息,在招股说明书中,三家企业均以文字定性描述环保标准提高带来的风险和应对策略;惠天热电和金山股份的两项奖励信息可以在其招股说明书中获得;对于环境质量情况,仅金山股份给出具体数据说明进行设备改造后减少的污染;环境治理情况各家企业在此处主要以较大篇幅定性描述介绍了环境治理采取的手段。在社会责任报告中,国电电力公布信息相对完整全面,在“环境责任”一章,通过几项关键指标,以定量的方式进行详细说明;金山股份六年的报告中仅限于对新投入或处于在建阶段的环保工程进行文字说明,其他内容的披露缺乏完整性。
第一,企业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形式不统一。通过以上分析可以看出,首先,辽宁省6家电力上市公司环境会计信息分别分布在上述3种不同的文件中,但并非6家企业都公布了这3种文件。其次,对于相同的项目,采用定性、定量或是定性定量结合的方式公布信息各企业的选择也不相同。除此之外,对于相同的信息,企业在报表附注中运用披露的项目也比较多样。这6家辽宁省电力上市公司披露的形式存在差异,这一问题直接导致该类信息获取的难度,同时也不利于对比。
第二,企业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内容不全面、不具体。根据上述披露现状可知,辽宁省6家企业在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中没有列示环境资产明细;环境负债中6家企业则主要针对应付环保资金、应递延以后各期的环保补助,缺少罚款等信息说明;环境收益方面,在年报中主要列示了政府补助的各项资金,对于废弃物处理收入列示较少;环境成本中也缺乏环保设备购置的成本、环境治理的成本等信息。另一方面,环境绩效信息中,对于相对敏感的环境质量情况,6家企业却涉及较少,披露的不完整由此也可见一斑。
第三,企业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缺乏可靠性。环境财务信息主要在企业年报中披露,而环境绩效信息主要见于招股说明书、社会责任报告,但上述信息均未经过针对性的审计或鉴证,其可靠程度有待商榷。
第一,引导企业正确认识。根据6家企业在招股说明书和年报董事会报告中对于环保风险与对策的陈述可知,我国正逐年提高污染物排放标准,这给企业带来不小的难度,但如果企业能呈现更多的环境会计信息,就更能体现出企业对于环保的重视程度。从另一方面来看,进行信息披露反过来可以敦促企业为避免披露带来的负面影响而提高环境行为的关注度,确保环境行为的质量。
第二,建立统一的环境会计信息披露标准。目前,6家企业对于环境会计信息披露所采用的形式,披露的内容也更加分散多样。基于此,至少在省级层面,建议环保部门、财政部门等相关部门针对环境会计信息披露逐项进行详细规定,方便进行对比评价。另外,也建议披露的内容涉及环境行为的成本效益分析,鼓励6家企业结合图表等形式对于不同经营期的环境会计指标进行比较。在上述标准的约束下,信息披露的实用价值能够得以体现,其质量能有所提高。
第三,加强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监管。6家企业的资料显示,没有企业设置专门负责环境会计工作的职位。因此,建议6家企业从内部开展工作;建议从事审计工作的相关单位,在进行审计时对于披露的信息进行监督,并反映在审计报告中;建议政府等单位至少在省内每年对电力上市公司的披露水平进行评价,促使信息的公开透明。从企业内部、外部审计、政府监督三层次对辽宁省电力上市公司的披露进行监管,帮助其提升可靠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