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欣
摘 要:审计工作重点历来都是预算执行审计,预算执行审计是国家审计永恒的主题,同时也是审计机关的第一要务。而现如今我国的预算执行审计的取证模式最主要采用的是事实发现型,缺陷是在这种审计取证模式下只能对相关的审计内容发表有限保证的审计意见。所以为了能够发表合理保证的审计意见,本文构建了一个预算执行审计的理论框架。目的是通过转变取证方式,为审计报告的使用者提供更高水平的保证。
关键词:预算执行审计;取证模式;命题论证型;事实发现型
中图分类号:F239.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4428(2018)11-0133-02
一、 引言
在社会中,所有的组织都存在着委托代理关系。审计也同样如此,审计部门作为特殊的受托人受人民的委托,对国家的相关事项进行审计并发表审计意见。审计意见又被分为合理保证的审计意见和有限保证的审计意见,对于审计报告的使用者而言,他们都希望获得质量更高的合理保证审计意见。现如今的预算执行审计,涉及的主要内容是一些特定行为以及与行为相关的政策,这些内容如果以审计主题来划分的话主要属于“行为审计主题”,在这种审计主题下,如果相关的审计载体不清晰,那么便只能采用事实发现型的审计取证模式。而在事实发现型的审计取证模式下,只能就已经发现的事实来发表有限保证审计意见。而命题论证型取证模式不一样,这种取证模式可以提供高质量的合理保证审计意见。所以,为了给审计报告使用者提供更高程度的审计意见,现如今需要做的便是转变预算执行审计的取证模式,完成事实发现型到命题论证型取证模式的转变。
二、 文献综述
目前国内学者对于预算执行审计的研究内容主要集中其所存在的一些问题层面上,而对于预算执行审计取证模式的研究只有少量的文献涉及了。下面将从审计取证模式的影响因素以及现如今预算执行审计所存在的一些问题来进行相关文献的回顾。
(一)审计取证模式的影响因素
李艳丽早前指出审计取证模式会受审计环境的影响,主要分为外部环境和内部环境。郑石桥认为审计的取证模式依赖于审计载体,审计载体是否系统以及是否有原始数据的支持决定着审计取证模式的形式。同时,还有学者指出审计取证模式还受到大数据环境的影响,在如今大数据时代的来临,审计的取证模式也开始朝向“大数据取证模式”的发展。由此可以看出,审计取证模式的转变,总的来说取决于所获取的审计证据的质量,但其最终目的是促进审计的发展,获取更高水平的保证。
(二)现如今预算执行审计所存在的一些问题
审计的取证模式受很多因素的影响,但其最终目的还是为了促进审计事业的发展。预算执行审计的取证模式也是一样,正是因为我国预算执行审计所涉及的审计主题主要是行为和制度,所提供的审计载体不够清晰而致使目前我国的预算执行审计的取证模式主要采用的还是事实发现型。要想解决其中所存在的问题还要从本质上对预算执行审计进行完善。
三、 现如今预算执行审计的主要取证模式
在预算执行审计既定的审计目标和审计内容上,审计内容可以分为四类审计主题:与预算执行相关的业务信息、与预算执行相关的财务信息与预算执行相关的特定行为以及相关的政策。这些具体的审计主题又有着具体的审计目标,他们在现如今分别适用于不同的审计取证模式,参考郑石桥老师关于审计模式和取证模式的具体分类,将预算执行审计的审计主题进行如下表1的分类。
从表1关于审计主题和审计取证模式的具体分类中可以看出,与预算执行相关的财务信息一般有系统的载体且有原始数据的支持,所以一般采用命题论证型的取证模式。而与预算执行相关非财务信息、特定行为以及特定的制度因为审计载体的不同在很多情况下只能选择事实发现型。而现如今我国的预算执行审计的审计主题主要是特定行为,例如:预算编制是否真实、有无超预算拨款等,这些与行为相关的预算执行审计,因为很多都没有系统的载体或者没有一些原始数据的支持,所以只能够采用事实发现型的审计取证模式,最终也就只能发表有限保证的审计意见。
四、 命题论证型取证模式在预算执行审计中的运用假设及其逻辑框架
(一)命题论证型在運算执行审计中的运用假设
在预算执行审计中,那些与预算执行相关的财务信息一般地都会有系统的载体并且数据的真实性也能得到保证,在这样的情况下便可采用命题论证型的取证模式,如果没出现反例命题成立,反之命题则被推翻。所以为了能在预算执行审计的所有审计主题中都采用命题论证型取证模式,我们需要做的就是在取证过程中获取系统的、有原始数据支持的审计证据。
(二)命题论证型在预算执行审计中的逻辑框架
预算执行审计的审计主题主要还是预算行为,包括预算的编制、执行和报告整个过程中的所有行为。将这些主题进行划分,可以分为两类:一是特定的预算行为,二是约束预算行为的预算管理制度。
从图1的流程图中可以看到,在命题论证型的取证模式下,针对特定的行为以及约束行为的一些特定的制度,我们需要的审计载体必须是系统的且有相关的原始数据的支持。在这样的取证模式下,因为所获取的相关审计证据是有系统的载体的并且还有着原始数据的支持,审计证据的质量是可以得到相对保证的,最终便能合理保证的审计意见。因此现如今要做的就是在对预算行为和制度进行审计时,能够获取具有系统性且具有相关原始数据支持的审计证据。而如何获取系统性且具有原始数据的预算行为及预算制度的审计载体,也成了我们目前需要研究的重要问题。
五、 预算执行审计取证模式的转型所需做出的努力
(一)动态监督预算的执行
对预算执行进行动态的监督,是指在监督过程中既审查当前时期的预算执行问题,而且要通过分析当前的问题去分析整个会计年度所存在的问题。这样不但可以实现更全面的监督,而且可以更好地规范预算资金的使用。这样一来通过对整年度预算的分析,与预算行为和制度相关的记载文件也便不会像以前那样分散,这样便更有可能形成命题论证型取证模式下所需要的审计证据,对审计取证模式的转型会起到很大的推动作用。
(二)及时地披露与预算相关的一些信息
预算披露不及时一直是预算执行中的需要重点关注的问题。预算执行审计主要涉及的是预算行为和预算相关的一些制度。例如对预算资金进行使用,如果没有在开始使用时就对其进行披露,这样做不仅不能为今后的审计提供系统的载体和相关的原始数据,而且还不利于社会公众及时对预算进行监督,可能就会出现占用、乱用以及滥用预算资金的情形。这样下去在审计取证时便只能采用事实发现型的审计取证模式。而如果及时地披露预算执行相关的一些信息,形成及时、有效的相关记录,便可以促进预算资金的使用绩效,抑制相关的腐败行为。在审计的取证过程中由于记录较系统、完整,就可以采用命题论证型的审计取证模式,实现审计取证模式的一大转型。
参考文献:
[1]Michael Sherer and David Kent. Auditing and Accountability, Pitman Books Limited,19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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