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今国际发展的主题是保护和治理环境,实现社会和经济的可持续发展,这是一项复杂而系统的工程,环境审计在其中占有重要地位。近年来,环境审计已经成为国际国内共同关注的一项工作。由于我国的环境审计起步相对较晚,因此,无论在理论还是实践方面与其他发达国家相比还是有很大差距。
我国从上世纪80年代开始探究环境审计方面的工作,标志是我国审计机关的成立。三十年来,我国的环境审计工作实现了从无到有并且发展迅速,分为起步、探索和发展三个阶段。多元化思维环境审计的格局逐步形成,使之从单一性逐步走向综合系统性。
第一阶段是1983年至1997年。这时还没有明确的环境审计这一名词,但审计署审计项目中包含一些有关环境保护的审计事项。这个时候的审计重点是合规性,审计有关排污费的使用是否合理使用,是否对环境污染治理发挥了其积极作用。但因资源有限,政府的环境政策绩效没有进行审计。第二阶段是1998年至2002年。我国于1998年成立了农业与资源环保审计司,它进一步限定了我国环境审计的相关职能,标志着我国的环境审计的又一新的里程碑。第三个阶段是2003年发展至今。2003年成立了环境审计协调领导小组,至此环境审计定位得到明确;2014年末,审计署专门成立了资源环境审计司,以进一步加强资源环境审计方面的力量;环保部于2015年3月发出《关于开展政府环境审计试点工作的通知》,并在西北地区兰州市开展环境审计试点。环境审计理论和实践的双向探究,借鉴国际环境审计方面的先进经验,把环境保护工作新成效和开拓我国环境审计新领域相结合并且积极总结我国环境审计工作取得的经验,这使得我国环境审计工作成效明显。
我国环境审计发展的特点明显:虽时间短却进步大。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的环境审计工作起步较晚。但是短短20多年以来我国的环境审计工作却取得了巨大的突破和发展。有着现阶段较为完善组织架构用以负责环境审计工作有序开展,审计模式也由最开始的单一模式走向多元化模式,各类大型资源环境审计项目的实现把发展落到了实处;立足我国国情。从近几年资源环境审计项目的选择上看,都针对我国经济高速发展引发的突出环境问题来进行。审计署的目标清晰明确,就是构建立足我国国情的环境审计。多元环境审计的出现能够高效整合审计资源,充分调动环保积极性;进行国际交流合作。环境问题不仅仅是一个国家的问题,而是世界各国目前共同面临的难题,需要世界各国共同努力,因此环境审计工作需要国家间合作与交流。我国非常重视与各国间的沟通合作,体现一个大国应有的风度和责任。
“十三五”规划纲要就环境审计提出以下内容:要切实落实地方政府环境责任,开展环境督察巡视,建立环境质量目标责任制和评价考核机制,实行领导干部环境保护责任离任审计;目前,我国环境审计工作主要关注国家环境保护投资的重点领域。经过多年发展,虽然我国环境审计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环境审计相关理论研究还处于比较落后的阶段,在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用和管理方面,经济建设与资源、环境不能实现发展,使得能源紧张和环境污染问题日趋严重,急需发展和完善;在海洋水资源污染、森林破坏等方面很少涉及,亟待引起政府的注意和相关审计力量的进入。
目前,我国处于经济发展的转型时期,我国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受到较为严峻的资源环境形势的严重制约。传统观念中的重经济增长,轻环境保护观念已经深入人心,很难转变。现在的情况是环境保护的发展落后于经济增长发展,仅仅依靠政府的行政手段来保护环境已经不能适应现在的发展要求。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不应该是此消彼长的关系,应该共同发展。我国环境审计意识的欠缺造成了片面追求经济高速发展的现象,成为严重制约其发展的影响因素。
环境审计分为财务审计、合规审计和绩效审计这三个部分,其中,环境绩效审计这一部分已经逐步成为国际环境审计发展的重点,更侧重环境的绩效审计方面。我国目前的环境审计工作主要从保护生态建设的财政资金安全这一方面来进行,只是停留在对各个项目资金的真实合法等利益层面的监督和评价,较少的从技术分析角度对资源环境的破坏污染程度进行技术性监督评价。这样,我国的环境审计工作依然处于较低水平层面,没有全面开展有效的环境效益审计。开展的环境审计项目多数以财务审计为主,环境绩效审计评价监督等方面存在许多不足。
我国环境审计工作主要由政府进行政府审计,内部审计部门等民间审计参与的程度比较低。企业一般关注的是经济利益,对环境审计方面的工作关心程度较低,从而导致在企业内部形成环境审计市场这一目标难以形成。此外,在政府审计内部,也面临着环境审计项目的范围扩展难度较大从而无法保证其环境审计质量的难题,监督效益削弱较为严重加之政府制定的相关环境审计法规准则并不完善,容易造成环境审计工作的高风险。环境审计主体的单一,使得我国环境审计工作监督薄弱,落后于环境审计工作的需求,极大地限制了我国环境审计工作的发展。
目前,国际国内已经颁布了不少环境保护法律以及环境标准,环境审计及相关法律法规监督体系已经基本形成,但是具体的实施建议和评估标准却相对缺乏。法律法规体系建设的相对滞后,使得我国环境审计工作人员常常处于无法可依的窘迫境地。我国环境审计的相关理论研究还处于初级阶段,就目前看来,我国对环境审计的法律体系还应进一步完善。对已经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的执行没有相关的保障机制,违法成本较低,操作性不强。与环境审计直接相关的法律依据在我国仍然是空白的,很难在实际中直接服务于我国的环境审计工作。
环境审计工作专业性、技术性要求强,涉及面广,需要综合型专业人才进行环境审计工作。环境审计工作的技术性与专业性要求不同于一般的财务审计和经济效益审计,由于我国开展环境审计工作时间较晚,现有的审计人员多数是财会、经济类专业毕业的人员,具备的工作技能不能满足环境审计工作的内在要求,一定程度上也限制了我国环境审计工作发展。
在社会中大力宣传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对人类的重要意义,同时也要加大环境审计工作的宣传力度,使社会公民接触和认识到保护环境以及环境审计工作的重要性,号召大家积极参与开展的环境保护活动,大力支持和配合我国的环境审计工作,促使企业在政府倡导和社会参与氛围下充分重视到环境保护问题,并且自觉进行环境审计工作,以促进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环境绩效审计研究迫在眉睫,但是我国绩效审计工作还处于起步阶段,目前的效果和效率都不尽人意。在已开展的环境审计项目基础上,将重点放在项目后续的使用情况上,探索新的绩效考核,以能够充分反映我国当前经济发展的真实水平。在不断推进环境绩效审计研究工作的同时,应该树立企业内部的社会责任感,达到相互促进目的。
为提高审计质量,增强我国环境审计的横向和纵向发展,应该构建多元化环境审计格局。发展企业内部审计,不仅靠一个部门。在审计内部,环境审计要与各类审计相结合,统筹兼顾,加强合作审计。大力推行注册会计师环境审计,并提倡合理利用专家工作。
在突出环境审计监督的基础上,进一步建立完善环境绩效审计的相关法律依据,建立起环境相关的会计核算体系。环境审计工作人员应该在认真总结审计经验的基础上加强环境审计理论研究,立足国情以整合环境审计与经济。完善环境审计法律依据就要尽快健全环境审计规范和标准,以法规的形式规定环境审计的各项实施办法和具体准则,使环境审计组织能够在工作中充分发挥环境审计的作用,同时应该加强对此的执法力度。严格规范环境标准管理制度以适应不断发展的环境审计需要。尽快建立环境会计,节省审计成本,并且为环境审计工作提供相关依据。制定规范性文件,科学界定审计范围和重点,进一步优化评价指标体系设置,推行审计项目课题化。
环境审计工作的技术和专业综合性较强,因此,环境审计人员的素质能够直接影响环境审计工作的结果,应该对环境审计人员进行专项培训,增加交流以完善整合环境审计人员的综合知识结构,不断提高我国环境审计人员素质,从而改变我国环境审计人员素质不高的现状。
总的来说,我国环境审计的现状有意识淡薄、方法落后,内容不足等问题。公民的环境保护意识淡薄、缺乏合理的审计格局,缺少相应的环境标准和法律法规等成为环境审计发展的限制因素。为大力促进我国环境审计的发展,应该加大对公民对环境审计的宣传力度,扩大审计范围和主体,建立健全环境审计相关法律法规,提高审计人员素质。围绕“审什么、怎么审、责任怎么界定”等方面进行积极探索,初步搭建审计内容框架,建立审计指引,拟定审计评价原则,提高审计报告的简约实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