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朱 霁
(1.湖南工程学院 马克思主义学院,湖南湘潭411104;2.北京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北京100871)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强调要“坚持新发展理念”,并将其上升为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共享发展理念作为新发展理念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中国共产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的体现,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发展的要求,同时还是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关于发展问题的最新理论成果。
共享发展理念是针对社会发展过程中不平衡不充分的现状,特别是公平正义成为群众关注的焦点问题等现实问题和矛盾提出来的,体现了强烈的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又顺应和引领了时代的发展。共享发展理念的实现,受到经济、制度、法律、文化等各种因素的影响。实现共享发展有赖于建立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的新机制。
生产力发展水平低,市场经济不发达,物质资源相对匮乏,是当前制约共享发展的物质根源。一定的经济发展水平和较充足的物质基础是共享实现的前提。人们对物质生活的追求是进行其他生产活动的基础,一定的生产力发展水平和较充足的物质条件可以更好地促进共享发展理念的贯彻执行。目前,我国国民生产总值虽居世界第二,但人均GDP远远低于发达国家。2016年中国人均GDP8 866美元,居世界第69位。同时,还存在着地区失衡和贫富差距。据中国国家统计局2016年发布的数据显示,2015年全国居民收入基尼系数为0.462。[1]虽然基尼系数自2009年以来已经连续7年下降,但仍然超过了贫富差距警戒线。人民可支配物质成果不够丰富和不均衡不充分的发展严重影响了共享发展理念的实现。只有大力发展生产力,创造出更多的物质财富,才能为实现共享发展理念提供前提和保障。
分配制度和社会保障制度是影响共享发展理念实施的最重要制度因素。贯彻共享发展理念就应该安排科学合理的制度来保障人民群众公正合理地享受社会经济发展的成果。
分配制度不够合理,改革发展的成果未能在社会各阶层得到合理共享。当前由于国家宏观调控体制不够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够完善,导致改革开放成本的最大承担阶层和改革开放社会财富的最大受益阶层并不一致。必须建立一种公平而富有效率的利益分配机制有针对性地规范收入分配秩序,保障改革和发展的成果惠及全体人民。
社会保障机制不完善。社会保障也叫兜底机制,是实现国家长治久安和社会稳定的稳定器。社会保障机制决定共享发展的“底线”,因此进一步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是实现共享发展的重要制度性保障。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保障事业飞速发展,如2011年《社会保险法》的贯彻实施,大大加速了社会保障事业的发展。但总体来说我国社会保障体制还不完善,离人民群众期盼的平等公正的要求还有一定的距离,制约了人民群众共享发展成果。
共享的主要渠道是通过制度设计使每个人得到公平公正的共享社会发展成果的机会。但转型期某些方面的立法空白导致部分人群的利益难以得到保障。如《转移支付法》的缺失就是社会保障制度不完善的表现之一。再如听证会也是群众利益表达渠道之一,但由于听证范围、程序、结果缺乏明确的法律性规定和制度性保障,导致其作用不尽如人意。
缺少国际上通行的弱势群体表达自己利益的制度化方式,同时现阶段政府的回应也具有单向性、低水平、滞后性、高成本等特点。在社会转型的加速期,不同的利益群体争取自己利益的能力逐渐分化,强势群体在社会发展中话语权较强,而弱势群体却无力表达出自己的声音。是否有制度化的利益表达机制也是一个社会法治程度的表现。建立和完善公平正义的利益表达机制是协调社会利益关系、践行共享发展理念的法律途径。
文化是影响人的行为的深层次原因。共享意识的淡薄、零和搏弈的思维方式所形成的利益观是制约共享发展的的价值观根源。长期以来私有制社会和几千年自给自足的农耕社会的影响,导致共享意识的淡薄。再加上长期以来受到零和搏弈思维方式的影响,部分人仅从自己的利益出发决定自己的行动,而不关心是否会损害或牺牲他人利益,更谈不上主动合作。其实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和信息化时代到来,人们之间的联系和影响空前紧密,利益也紧紧地捆绑在一起了。利益的相互影响、制约要求人们的利益观念发生变化,树立合作共赢观念是实践共享发展理念的思想保障。如政府对某种利益关系的协调,如果利益相关人以零和博弈的思维来看待,那无论如何都会有一方不满意的。若利益相关者能以合作共赢的思维来看待,政府的协调政策、措施会更容易被接受,各利益相关者共享利益、和谐相处的局面才有可能实现。
共享发展的重要前提和基础是一定水平的生产力和较丰富的物质财富。因此,要实现共享发展首先必须促进经济发展,必须贯彻新发展理念,扎实推进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激发全社会创造力和发展活力,努力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发展。
(1)坚持加强党对经济工作的领导。经济工作是党治国理政的中心工作,党的全面领导是我国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的根本保证,[2]所以首先要在经济工作的发展理念和谋篇布局上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保证我国经济沿着正确的方向发展。以新发展理念为主要内容的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思想,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发展的行动指南。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是以习近平为核心的党中央从党和国家事业全局出发,顺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新要求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经济工作必须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思想,落实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决策部署。
(2)创新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运行机制。现代化经济体系,要求经济转型升级,包括经济发展的格局将从高速增长转向高质量的发展,主要的特征是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转换增长动力。为此要创新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运行机制。如为促进企业的转型升级,政府要主动为企业提供技术引进、技术培育、技术创新、技术成果转化等方面的服务。再如创新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制。现有的由政府代表全民监管的监督管理机制容易导致政企不分、对企业干预太多和无法满足公众对国有企业知情权的要求等。可打造由政府相关部门分权管理的新机制,对资产实行有效监管。
(3)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协同发展。要打破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推进结构性变革是其中的一个主要举措。要振兴乡村,就要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协同发展。在改革初期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提高了生产力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迅捷地解决了农民的温饱问题。但今天农村的发展又面临着新的瓶颈和制约。为使农民共同富裕起来,农业经济发展不能局限于某一领域、产业和地域,才能更好地整合资源要素,实现产业和区域间的优势互补,良性互动。[3]同时农村经济发展也面临着转型升级的要求,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协同发展有利于优化产业结构,实现农村经济的优质高效发展。
(4)加快推动区域协调发展。加快推动区域协调发展是适应和解决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发生转化的重大举措。当前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紧扣新时代中国社会主要矛盾转化、落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布局,党的十九大提出了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推动区域协调发展是现代化经济体系的内在要求,也是实现全面均衡发展的迫切需要。在发挥公有制经济主导作用的同时,可以鼓励非公有制企业参与西部大开发和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和中部崛起,也可利用“一带一路”缓解我国经济发展中东强西弱的问题。“一带一路”倡议中的大通道的建设以及“向西开放”“向北开放”战略都会改变了原有对外开放的格局,带来国内各个区域在对外开放战略中地位和作用的改变,使得原来许多闭塞的内陆省份,一下子成为了对外开放的前沿阵地,有助于我国区域更为协调地发展。
我们不仅要把“蛋糕”做大,还要把“蛋糕”分好,这蕴含着人民群众对公平与正义的合理要求。我国社会历来有“不患寡而患不均”的文化传统,形成合理的收入分配格局,建立健全共享发展的分享机制就是建立一种公平而富有效率的利益分配制度。
(1)建立就业优先机制。“就业是民生之本”,就业平等是共享发展成果的前提,特别是在我国居民财产性收入所占比重不到3%,大部分群众是靠劳动性收入生活的情况下,要坚持就业优先战略和积极就业政策[4],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和创造良好的促进就业的政策环境。共享不仅表现在结果,还要求体现在起点和过程之中。就业公平是起点公平的体现。就业优先是属于政府主动调控的行为,为劳动者提供就业岗位就是为劳动者共享劳动成果提供途径,既是经济增长追求的目标,也是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开放成果的要求和保证。因此,必须建立经济发展和扩大就业的联动机制。
(2)进一步完善收入分配制度。收入分配是民生之源,科学公平的收入分配机制既是促进经济稳步增长,也是实践改革开放成果共享和实现公平、公正的最关键步骤。共享发展理念就是针对我国现阶段经济快速增长的同时居民收入分配的差距也逐步拉大的短板而提出的。
坚持按劳分配原则,完善按要素分配的体制机制,促进收入分配更合理、更有序是实现共享的最重要途径。在社会利益群体多元化的今天,不同的群体有自己不同的利益要求,收入分配体制应该公正合理,体现最大多数人的利益要求。要改变目前收入分配差距过大的状况,最终应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系统性视角来解决,但劳动报酬的分配是最直接发挥效应的部分。
目前的分配格局中,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中比重偏低、劳动报酬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偏低、工资增长率偏低。富人的主要收入来源于资本,穷人的主要收入靠劳动,因此在初次分配中应更注重公平公正,增加劳动收入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保证所有劳动者都能得到公正合理的回报。
(3)进一步完善收入分配调节监管机制和利益协调机制。实现共享发展,就必须建立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利益协调机制,及时协调各种利益关系,让利益相关方取得利益的大体均衡。进一步完善收入分配调节监管机制,加大再分配调节力度,在再分配中充分发挥税收、转移支付、社会福利等手段的作用,提低限高扩中,保护合法收入,取缔非法收入。完善收入分配监管机制,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建立城乡居民收入与经济增长、劳动报酬与劳动生产率同步增长和提高的协调机制。
社会保障制度已成为一项促进社会公平的重要现代社会制度,它的不断完善,反映出社会发展理念与保障水平的不断提升。
(1)进一步健全社会保险体制。定型和优化基本社会保险。目前,我国已实现了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过去长期存在的农村居民和城镇非就业居民养老保险制度空白已被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填补了空白。已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大部分省份实施了城乡居民大病保险,防止部分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建立了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失业、工伤、生育保险也在加速推进。在制度上已实现全覆盖,但在实践中,还需要在“查漏补缺”上下功夫,力争做到覆盖每一位城乡居民,保证基本社会保险的普惠性和公平性。并且很多制度长期处在实验性改革状态,责任分摊不够清晰,结构不够稳定、预期不够明确,必须进一步定性和优化,实现公平、可持续发展。
发展好由社会各界分担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基本社会保险只能保障居民的基本生活需求,对于居民的个性化需求或较高要求就无能为力了。为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可尝试引进有社会各界分担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如在养老保险中,第一层次的保险由政府、用人单位或雇主、劳动者三者共同缴纳,第二层次的保险可由用人单位或雇主、劳动者二者共同负担,第三层次的保险可由劳动者个人负担。多层次共同发展,才能动员更多的社会资源与市场资源,壮大社会保障制度的物质基础。
(2)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党的十九大提出确保到2020年我国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5]进一步完善扶贫责任制,首先各级政府、各部门、各行业都要行动起来,承担起各自的任务。要根据扶贫对象的具体情况,因人因地施策,确保扶贫实效,这也是确保低收入群体共享改革成果的实效措施。其次要建立健全民间捐赠、社会救助、志愿活动和慈善事业的体制机制,尤其要大力发展慈善事业,弥补政府社会救助资源的不足。如此多管齐下,才能完成2020年贫困人口如期脱贫的计划。
困难群众救助,是社会保障的又一大任务。社会保障制度是对人的基本权利的一种规范的制度性保护。1997年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开始实施和党的十六大后农村低保制度开始在全国依次有序铺开,使得救助的重心从救灾扶难转为扶贫托底,救助的方式从一些专项活动、不定期转为常规化、规范化和可持续,救助的性质从帮扶变为了义务。救助政策制度化带动我国的社会保障事业有了质的飞跃。建立健全社会保障机制,让弱势群体分享社会发展成果,是现代政府的一种责任,也是实现共享发展理念的保障性举措。各级政府要提高“兜底”的能力和水平,建立起以生活救助制度为主体,专项救助制度和特殊救助制度共同发展的“一体两翼”的“托底线、救急难、可持续、促公平”社会救助体系。[6]
(3)加快社会保障服务体系建设。公共服务均等化是对社会保障体系提出的新的要求,同时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应有之义。以往发达地区和经济落后地区之间、城乡之间政府提供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有较大差距,今后的发展是要在增大公共服务供给的基础上,积极推动公共服务资源向基层、农村、贫困地区倾斜,着力解决目前城乡之间、不同地区之间公共服务不平衡问题,促进基本公共服务的均等化,[7]最大程度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最大程度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坚持公共服务普惠性原则。义务教育、就业服务、社会保障、医疗卫生、公共文化、环境保护等公共服务是否具有普惠性应成为公共服务发展的目标和评价标准,引领公共服务的改革,让广大群众切实感受到生活的方便、生活品质的提高、感觉到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
(4)建设公共服务型政府。政府应主动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需要,创新公共服务方式,为全社会提供基本而有保障的公共产品和有效的公共服务,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公共需求和公共利益诉求。
建立健全政府投入为主、社会资本广泛参与的资金投入机制。[8]公共服务供给必须以政府主导、财政投入为主,才能保证公共服务的普惠性和公益性,所以要确保财政用于民生的增幅不低于财政预算支出的增幅和投入资金有保障、可持续,政府必须建立起有制度保障的投入机制。需注意的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社会资本也是公共服务领域资金重要来源之一。允许多元化的投资主体进入,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才能尽快解决我国公共服务比较薄弱的局面,尽早达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要求。
(1)激发人民的主体意识。文化能起到对个人和社会的“教化”的作用,从而塑造个人,引导社会。要实现共享发展,也需要强有力的观念支持。所以首先要提高人民共建共享的意识,让共建共享成为每个人义不容辞的责任。历史唯物主义认为,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是推动社会变革的决定力量。[9]由于我国过去长期处于封建社会,人民的主体意识受到压抑,因此要通过各种途径,增强人民群众的主人翁意识,使人民群众主动参与社会主义建设,人人尽力,各尽所能;同时也应意识到享有分享社会发展成果的权利。政府应主动搭建人人参与的平台;人民群众应有主人翁意识,人人参与、共建共享。
(2)培育合作共赢的价值观。要通过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培育和践行,潜移默化地影响人们的价值取向,使人们的思维方式从零和博弈转向合作共赢,在思想观念和价值取向上确立起社会成员共享社会发展成果的利益观。在人们相互依存度越来越高的今天,人们的思想观念也应与时俱进,零和博弈的思维定势已不符合当今社会的发展,合作共赢既是国家之间合作的指南,也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指导思想。弘扬以合作与共赢为核心内容的集体主义主旋律,对于公民正确处理个人与集体、个人与社会之间的关系,调节民众对物质获得感的预期,促进社会优良风尚的形成具有引领作用。
(3)传承优秀传统文化。挖掘传统文化中的慈善美德作为现代慈善事业的情感动力。在中国的传统道德中人民普遍认为德莫大于仁,莫大于善。恤老慈幼、济贫扶弱、乐善好施、矜贫救厄、矜贫恤独、救灾恤患是中国人约定俗成的道德规范。这些道德标准都是中国古代慈善思想的体现。中国的慈善思想源远流长,而且对后世影响深远。政府应鼓励和褒奖这种道德实践,倡导和推行这种慈善思想,结合友爱等价值观建设慈善文化,培育慈善组织,为人民群众树立共享社会发展成果的利益观奠定伦理道德基础。
(1)填补与利益公平分享有关的立法空白。在我国社会转型的过程中,一些方面的立法还赶不上瞬息万变的社会变化,特别是利益格局深刻变动的今天,很多与利益公平分享相关的法律法规还是空白。由于这些方面的立法空白,所以在我国工业化、市场化与改革开放过程中,因经济社会体制转型、政策偏向或市场失灵等原因而导致了某些方面的利益失衡,如某些地区因发展经济而使生态或环境受到了破坏,部分群众为配合改革的整体发展而下岗或失业,或弱势群体缺乏对新环境的适应能力而导致长期贫穷等,必须建立健全共享发展的利益分配和补偿机制。如政府使用财政支付的手段来加强社会保障,但相关制度并没有定型,应使用法律形式将财政支付的原则、内容、形式、预算和监督等确定下来,这样财政投入的规模和规范性才能得到保障。应建立和完善土地利益、自然资源利益、环境利益、劳动就业利益、产业利益、社会保障利益、公共投资利益、融资体制改革成果公平分享的法律制度和改革发展成果公平分享的财税法律制度,避免有些资源型行业凭借垄断地位取得与它应得利益不相称的收入。
(2)建立科学合理的利益表达机制。畅通人民群众,特别是弱势群体表达合理诉求渠道。在市场经济体制不断深化的背景下,不同群体表达自己利益的能力有很大的差异。工人、商人等群体一般通过工会、商业或工业服务组织等表达自己的利益,但农民和一些弱势群体群众既没有自己的团体,又因文化低、利益表达渠道的狭窄等原因无法通过个体进行有效表达,所以表达效果十分有限。所以,需要有针对性地培育代表困难群众的社会团体,赋予其利益表达的权利和义务。必须真正建立科学合理的利益表达机制,为不同群体提供公正、顺畅、多向度的表达利益的制度性平台,引导人民群众以理性和制度化的方式化解冲突,有序表达利益诉求。应加强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政治协商会议以及信访等机构倾听和回应群众诉求的有效性,如各级人大代表有权利和义务及时全面准确地搜集、分析群众的思想动态、心理情绪、意愿诉求,真正成为群众诉求与政府回应的桥梁和纽带。政府应主动搭建与群众良性互动的平台,如领导接待日等。还应创新利益表达渠道和政府反馈载体建设,如开通公众利益热线和建设电子政府等。对于公众表达途径和政府回应渠道时间等应通过法律程序来保障。为不同群体提供公平表达利益的平台,不仅是为了满足不同群体的经济利益要求,也是满足不同群体参与管理等民主权利的要求。没有政治、文化、社会等其他非物质成果的共享,经济成果的共享也难以保证,只能是一种道义上、非强制性、带有施舍意味的共享。所以共享发展的内容应该涉及到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环境等各个方面。
(1)构建多元共治的监督体系。首先要充分发挥政府让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过程中的监督作用。政府的监督体现在事前制定政策、事中监督执行、事后评估总结。政府的引导、监督作用能有效弥补市场失灵、调节收入分配差距,促进共同富裕。其次可利用媒体监督、利益相关者的监督。媒体对强势权力主体的监督,对不公正事件的监督,为弱势群体的权益鼓与呼,有助于社会更加公平正义。利益相关者对自己的利益会格外关注、敏感,一旦利益受损,会第一时间察觉,只要给与他们表达、申诉、发泄的渠道,倾听他们的呼声,利益受损的群体就能得到及时的权益救济。多元的监督体系是共享发展实现的保障。
(2)综合运用多种监管手段,建立健全成果共享监督机制。共享发展是为了让改革发展的成果更多更好地惠及全体人民群众,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为此,需要综合运用经济、法律、行政等多种监管手段来建立健全成果共享监督机制。如经济上应建立公有产权收益分享制度,国有企业经营所得,除企业职工工资福利、上缴利税、企业自身发展基金外,其中一部分应上缴中央财政用于全民分享,深化改革国有企业现有的利润分红制度。集体土地所得,应让集体成员共同获利。农村土地收益要注意公平分配。法律方面,应依靠《社会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法律在“提低”和“限高”方面的重要作用;通过建立有关资源税、遗产税和赠与税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来调节贫富差距。行政方面可通过工商、税务等相关部门和政府的一些工作或监督来确保社会发展成果由全体社会成员公平享有。对于共享发展过程中出现的一些不公正、不规范、不合理的现象,可由执法部门按法律法规给与相应的法律惩处或视情况由政府监察、审计等部门处给予相应的惩处,约束相关者的行为,从而规范推进共享发展。总之可以综合运用经济、法律、行政等多种监管手段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建立健全成果共享监督机制。
以上几个方面的机制,相辅相成,互为补充,共同推进共享发展的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