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人与机动车共同享有路权,矛盾天然存在。从理论层面看,为最大可能地避免矛盾,创造和谐的通行环境,政策法规要求机动车作为更具危险性的一方向行人群体作出“让步”,降低姿态去“保护”这一相对弱势群体。但从现实情况来看,人与车依然是针尖对麦芒,尤其是在斑马线、非机动车道等矛盾突出点,强者“持强凌弱”,弱者则偏偏“不甘示弱”,以致于交通事故频频发生。
行人、骑自行车者及两轮机动车使用者,都是道路交通安全的弱势群体。据世界卫生组织统计,每年全球约有120万人死于道路交通事故,其中46%为步行者、骑自行车者或两轮机动车使用者,这一比例在一些低收入和中等收入国家会更高。而据欧盟统计,行人在交通事故中的死亡率是车内乘员的9倍,骑车人的死亡率是车内乘员的8倍。
另据统计,我国每年约有50多万起交通事故发生,导致超过10万人遇难,其中行人约占总数的25%,且这一比例在城市中更高,甚至达到50%。仅2016年北京市发生的因行人、自行车、电动自行车横过道路未走人行横道、通过路口未按规定让行以及闯红灯等事故就达285起,伤237人,死亡103人,因机动车遇人行横道时未减速行驶或停车让行的事故也达37起,伤21人,死亡18人。
交通事故中行人的伤亡状况最能反映行人这个群体在整个道路通行安全状况。依据贵州省对2011-2015年行人在交通事故中伤亡数据分析,大体谈谈行人群体出行的安全状况。
根据对2011-2015年贵州全省车辆与行人的事故统计,事故发生在晴天的最多,占46.81%,阴天占38.76%,雨天占13.77%,其他占0.66%,天气越好,行人越多,越容易出事,大雪天气发生人车事故的比例很低。
以一周为周期分析,周日和周三是发生人车事故的高峰期,其中周日最高;周二和周六事故少发,以周六最少。
从与行人发生事故的车型来看,小型客车占比最高,为39.31%,普通摩托车排第二,占24.81%,货车占19.79%排第三。小型客车保有量大,事故率也就最高,虽然货车排第三,但货车与小型客车的保有量不在一个数量级上,但货车与行人的事故率仍高达19.79%。货车尤其是大型货车的盲区很多,离得越近危险系数就越高,因此小型车看到货车都“躲得远远的”,而行人体积更小更难被发现。另外,货车拐弯时的内轮差也要非常注意。总之,行人看到大型车一定要保持距离。
经过分析,1-10岁的少年儿童发生交通事故的几率较大,占了18.32%,由此可见,低龄儿童因为尚未形成道路交通安全意识,缺乏对道路交通危险性的基本认知,更容易受到交通事故的伤害。11-39岁正是一个人认真学习、努力工作阶段,在外活动相对较少,所以发生与车辆的事故率较低,40-49岁是这个社会及每个家庭的中坚力量,事业有成,负担降低,外事频繁,也相对容易发生与车辆的事故。
而对女性行人各个年龄阶段的数据分析发现60-69岁的女性最容易发生与车辆的交通事故,占了16.13%。而在对男性行人各个年龄阶段的数据分析则发现,除了幼儿时代外,40-49岁的男性最容易发生与车辆的交通事故。
据统计,与行人横穿马路有关的事故占比为26.25%,过人行横道的事故比例为6.83%,两项加起来都没有行人在正常通行情况下发生的事故比例高。正常通行时机动车一方主动撞击行人,占事故总数的43.97%。所以别以为自己只要不横穿马路就安全,正常通行时也要时刻注意观察周边的交通环境,提高自我保护意识。
而在对行人与车辆最容易发生事故的道路情况上看,发现沥青路居然占76.23%,水泥路占18.05%,因此可以得出结论,越适合车辆、行人通行的地方,事故率也越高。
同时,在车辆与行人发生事故道路的类型的分析中,三级道路行人事故发生率最高,占26.02%,一般城市道路24.49%,二级道路和四级道路分别占13.07%和13.36%。还是哪个结论:越适合车辆、行人通行且具有开放性的地方,事故率也越高。
此外,根据行人与车辆发生事故的道路情况看,沥青路占76.23%,水泥路占18.05%,可以看出,越适合车辆、行人通行的地方,事故率越高。从车辆与行人发生事故的道路类型看,三级道路占26.02%,一般城市道路24.49%,二级道路和四级道路分别占13.07%和13.36%,说明越适合车辆、行人通行且具有开放性的地方,事故率也越高。
在驾驶证科目一的考试中有这样一道题,“行人参与道路交通的主要特点是什么?”答案是行走随意性大,方向多变。出题的意图大概是想通过强调行人通行的特点,让“准驾驶人”重视这一特殊群体并与之和谐相处。
人和车同属于道路交通系统,因为划分了人行道和机动车道,基本属于“大路朝天各走各边”,人、车在各自的区域行动相安无事,但一遇到斑马线就矛盾四起,而斑马线也是最体现群体特征的地方,从过斑马线的状态,可以把行人大致分为三类:
第一类:自由型。这类行人的典型表现是不遵守信号灯,随意横穿马路。他们基本不按照红绿灯的指示通行,只要车流量减少就会强行穿越斑马线。较其他类型,这类行人横穿马路的不确定性最大,脚步慌乱,方向难以确定。因此这类行人在实际通行中最易受到伤害。
第二类:从众型。这种类型的行人最大的特点是从众性,他们不会成为第一个闯红灯的人,但会是那一撮闯红灯的人。一旦有人给出了错误的示范,他们的规则意识就会屈从于人性的弱点。
第三类:守规型。这类行人的规则意识、安全意识非常强,他们一定会等绿灯亮起才从斑马线通行,他们也是会在过斑马线时特别注意右拐的车辆。相对而言,这类行人的行动确定性很大,驾驶人容易对他们的后续行动做出准确判断。因此,这类行人的行动方式最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