桑国元 叶碧欣
摘 要从品德到道德与法治,是字义内涵的丰富和课程内容的深化,也对教师提出了更高要求:提高学科认同和专业化水平、养成融合的教育理念、增强道德与法治教学的适切性。道德与法治教师的专业发展应聚焦教师核心素养,以“为了学生的全面发展”为目标,将“师德与理念”“知识与能力”及“综合素养”作为主要内容,重视发展过程中知识和学习模式的情境性和体验性,通过自主发展和合作协同发展两种途径提升专业素养。
关 键 词道德与法治;教师专业发展;教师核心素养;师德
中图分类号G41
文献编码A
文章编号2095-1183(2018)11-00-04
课程名称的变化意味着教育内容的发展和教育理念的更新,也由此对教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道德与法治教师需要清楚地理解道德与法治课程的性质与功能,更好更快地适应课程内容与形式的变化。因此,教育行政部门、教师培训机构、学校应通盘考虑如何有效建构道德与法治教师专业发展模式,并为其提供有效的专业发展服务和支持。
一、从“品德”到“道德与法治”:变化与发展
(一)字义内涵丰富
1.道德教育。道德教育是关于生命尊严与幸福的言说与实践。作为一种尊重个体权利的教育,道德教育的目的不是向学生提供“标准生活”的应有形态,而是向学生展示生活本身的丰富性,并引导学生在尊重丰富性的同时创造属于自己的美好生活。[1]道德教育具有“知识”和“实践”两种属性,而“情感认同”则是连接知识和实践的桥梁与纽带,新版课程可说是对“德育回归生活”以及“体验式德育”的再次呼唤。
2.法治教育。十八届四中全会首次提出“将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从青少年抓起,在中小学设立法治知识课程”的要求。法治在某种程度上是一种文化和信仰,需要内化于心并外化于行。从“法制教育”到“法治教育”的转变,符合法治建设的内在逻辑,也是培养重视秩序、理解规则、信仰法律的现代公民的需要。[2]这也意味着法律教育不再是单纯地普及法律知识和法律条例,更为重要的任务在于让学生感受到“法治让生活更美好”。它具体体现在学生的法治意识、法治观念、法治思维、法治信仰,以及对法律至上、公平正义、尊重程序、保障权益的理解与认同。中小学阶段的法治教育不等同于法律专业教育,而更倾向于是生活规则教育和公民素养教育。
(二)课程内容深化
从课程内容来看,道德与法治在原有品德课程的基础上进一步丰富和深化,具有更强的思想性和思辨性。以“生命”主题为例,《思想品德》将“珍爱生命”作为一个课时,旨在让学生体会人类生命的智慧性和独特性,并努力提升自己生命的价值。而在《道德与法治》中,“生命的思考”成为了一个单元,更加注重培养学生对生命问题本质的理解,直面死亡现实,形成对生命更加全面的认识。此外,统编教材中关于“法治”的课程内容也更加全面和系统。法治教育融入整套教材中,并针对小学和初中学生分别编制了一本法治教育专册,涉及刑法、民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教師法等多部法律法规。同时,统编教材中出现了许多较为抽象的概念、名词以及相关法律术语(如“社会化”“ 马斯洛需求层次理论”“刑事违法性”)等。课程内容的变化为广大道德与法治教师带来了不少挑战。
二、面对挑战:道德与法治教师专业发展的新要求
统编教材的有效使用,要求一线道德与法治教师在教材观、知识观、教学态度以及教学方式等方面发生变化与更新。[3]作为道德与法治教师,首先需要深刻理解学科理念(德育回归生活,法治让生活更美好),并将其贯彻到教育教学的全过程。
(一)提高学科认同与学科自信
尽管在中国,许多小学道德与法治教师是由语文、数学教师或班主任兼任,[4]但是,我们认为这并不一定会严重影响“道德与法治”课程的教学质量。因为,更为关键的因素在于教师本身是否认同本学科,有了这种认同,教师才会潜心研究课程,并具备相应的学科教学专业水平。作为道德与法治教师,首先必须认识到道德与法治教育的重要意义,认识到这是一门教会孩子如何与世界相处的学科。
(二)养成融合的教育理念
道德与法治教师的融合教育理念体现在两方面,一是将知识传授、情感体验与行为选择融为一体;二是将法治教育与道德教育结合在一起,通过良法善治向学生传导正确的价值导向,帮助学生理解法治的道德底蕴,以及法治对于道德的改良作用。德育教学的难点在于让学生在掌握相关道德与法律知识的基础上,能够真正理解、认同这些知识,并能以此影响自身甚至周边人的行为实践。
(三)增强道德与法治教学的适切性
在以往的品德教学中,经常会出现资源利用单一、教学“表演化”、脱离学生实际生活等问题。一些教师在上课过程中过于依赖教材,使品德课变成了“看图说话”的语文课。与之相反,有些教师则习惯让品德课堂变得“热闹”,不断引导学生说出预设的答案,学生表态式的回答更像是在与老师配合一场“完美”的表演。道德与法治课程涉及许多具有现实意义的话题,如“集体与小群体”“生与死”“人的情感世界”等。面对这些具有一定深度和思辨性的内容,教师能够采用适切的道德与法治教学方法将十分重要。
三、积极应对:道德与法治教师专业发展模式思考
调查显示,现阶段我国中小学教师的专业发展仍然以短期集中培训和行政导向的教研活动为主要途径。[5]2017与2018年,教育部联合人民教育出版社连续举办了两届《道德与法治》网络教材培训会,并邀请全国中小学道德与法治教师共同参与,希望帮助教师更好地理解两套教材在编制理念、结构和内容上的不同。该培训收到了良好的反响,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比如没有兼顾城乡或地区教学差异、单向信息传递、缺少个性化关怀等。
针对当前道德与法治教师专业发展中的问题,我们认为可以从发展内容、发展过程和发展途径三方面重构其专业发展模式。
(一)发展内容:聚焦核心素养
在设计教师专业发展模式过程中,我们需要重点考虑教师应具备的核心素养,并提出具体的操作要素等,如“三类型八要素”核心素养框架。[6]具体到道德与法治教师的专业发展及其提升,我们观照道德与法治教育的特殊性以及教师的现实状况,可以将其专业发展内容分为三部分:“师德与理念”“知识与能力”和“综合素养”。
1.师德与理念。不可否认,学科的边缘化处境和课程难度升级使少部分教师对道德与法治教学产生了一定的抵触情绪。为此,在道德与法治教师专业发展过程中,提高其学科认同和学科自信显得尤为重要,这也是提教师工作热情的动力保障。一方面,我们要培养教师的家国情怀与职业认同,使教师将爱国主义思想转化到实际教育工作中,把对祖国的爱转化成勤恳的工作;另一方面,道德与法治教师应努力变革自身的教育观、教学观和学生观,尤其要培养关爱学生的师德与理念。
2.知识与能力。 这些知识与能力涉及道德与法治学科的重要知识、概念、法律法规等学科专业知识,以及教授这些知识所需的教育教学知识、学生发展知识等。对于许多教师而言,如何在有限的课时内,将理论性强的知识用深入浅出的方式呈现给学生是一个不小的挑战,这要求教师自身对于这些概念具有较为准确、深刻的理解。此外,统编《道德与法治》教材中出现了多种形式的认知目标和相关实践活动,如绘制(网络图)、评价、辨析、调查、展示、策划、案例等。这要求教师必须熟悉各类活动的基本流程,并能够有效设计、组织开展各类活动。道德与法治教师应提升自身的专业发展能动性,通过学习和研究拓展道德与法治教学的边界。
3.综合素养。为实现“培养全面发展的人”这一目标,道德与法治教师应具备分析了解学生的能力、促进学生社会化的能力以及协调师生关系的能力。[7]道德与法治教师的全部生活与其专业成长具有密切联系,教师作为全面发展的人同样需要相应的文化基础、自主发展和社会参与,教师专业发展的“保障类”内容旨在提高教师的综合素养。丰富的课程内容和多样的课程形式使道德与法治课程具有较强的综合性特征,教材中穿插了许多国内外历史、传统文化、伟大人物、时事政治等内容,这意味着道德与法治教师不仅要掌握本专业的学科知识,还需要增强自身的文化基础,并适当了解哲学、心理学、健康学、政治學等相关学科的基础性知识,使道德与法治课程成为一门引导学生追寻生命意义的课程。
(二)发展过程:重视情境与体验
情感体验是最重要的道德学习方式,[8]在道德与法治教师专业发展过程中,情境性的知识和学习模式以及教师的体验感尤为重要,它会直接影响教师对学习内容的接受和理解程度,进而影响其专业发展成效。
城乡地区学生对于道德与法治的认知程度和认知方式自然存在一定差异,因而,不同地区的教师需要掌握更多情境性和地方性知识,并尽可能为学生创设情境性的学习环境。情境学习理论认为,学习是一种情境性的认知活动,需要通过社会性互动和协作得以实现。[9]教师群体对教学案例进行学习与讨论便是一种情境学习模式,容易引起教师的情感共鸣。[10]另外,教师可以通过短期集中培训获取大量碎片化知识,但此后还需要将其“再情境化”,即在所学内容中选取对自己有益的部分,并将其进行变换和拓展使其符合真实的实践情境。[11]
道德与法治课程中(尤其是低年段)设置了许多交流体验活动,比如,三年级上册的“5分钟妈妈体验活动”“独自一人在家演一演活动”等,这些活动有利于学生在情感、认知和行为的学习上取得平衡。具身认知理论认为,教师通过身体感知以及身体与环境的互动获得感性认知和情绪体验,此时,教师可能会在师生关系、教材教法和自我定位等方面受到新的触动和启发,甚至将这种体验直接迁移到他自己的教育教学活动当中。[12]库伯在杜威的经验主义和皮亚杰的认知心理等理论的基础上,提出了“成人学习圈”的概念,他认为成人学习是由具体体验(concrete experience)、反思观察(reflective observation)、抽象概括(abstract conceptualization)和行动应用(active experimentation)四阶段的循环过程。[13]对于道德与法治教师而言,案例研究、问题解决、头脑风暴与理论演绎都是体验式学习的重要方法。[14]
(三)发展途径:自主发展与合作协同发展
道德与法治课程内容的丰富性和思想性决定了道德与法治教师需要通过自主发展和协同合作发展两种途径来实现专业成长。
教师自主学习的实质是教师基于自身教育教学和专业成长需求,有计划地选择学习的时间、地点、内容和学习方式,并能自我监控和判断学习的进程和结果的一种建构主义学习。教师可以通过阅读相关书籍或文献、观看MOOC或SPOC(以及优秀教师的教学录像)、开展个体行动研究、撰写个人叙事和教育反思等多种方式,进行自主的专业发展。技术的变革和创新使整个社会的学习方式正在发生深刻变化,人们探索知识的路径也由此趋向个性和多元。在这样的背景下,基于移动互联网的教师自主学习逐渐崭露头角。智能终端的便捷和高效打破了教师学习的时空壁垒,有利于缓解教师工学矛盾,满足个性化的学习需求。值得注意的是,教师自主学习同样也需要专业的引领和支持,并对教师自主学习的过程及结果进行监督与评价。
在莱夫和温格看来,学习并不仅是接受实际知识和信息的专制观点的机会,更是在实践共同体中参与的过程。[15]教师的合作协同发展在本质上是一种教师合作学习,是教师与其他教师、教研员或专家为了实现共同目标,通过互动互促使集体与个人共同获得发展最大化的专业发展方式与过程。[16]现阶段,道德与法治教师可以通过校本研修、课例研究、教师工作坊等多种途径实现专业协同发展。
图1 道德与法治教师专业发展模式
道德与法治教师的专业发展模式应基于道德与法治课程内容的发展变化,以及教师在教学中面临的现实问题进行建构。统编《道德与法治》教材中出现了许多与时俱进的理论、概念和事例,这需要教师通过自主学习和合作学习等多种途径,促进自身知识的更新和教学方法的优化。同时,道德与法治教师的培训必须关注城乡和地区差异,开展更加有针对性的专业发展指导。另一方面,无论教材内容如何变化,学科理念始终一脉相承,道德与法治教师的专业发展应始终坚持知识逻辑和生活逻辑的统一,通过增强学科专业素养、基础文化素养与思想政治素养,进一步提高学科认同和学科自信,以能动者的身份引导学生感受到道德与法治一定能让生活变得更加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