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在阴影中,也都在阳光下

2018-12-04 03:20王占黑郑在欢周恺王苏辛
上海文学 2018年12期
关键词:作家小说

王占黑 郑在欢 周恺 王苏辛

阅读周恺、王占黑和郑在欢的作品时,我看到的不仅是三个截然不同的同代人,三个被认为是“90后”作家的同代人,更是他们身上独特的对待这个世界的方式。

——王苏辛

王占黑:“听多了知识分子内在的复杂和矛盾性,但其实工人和市民之中同样存在着巨大的张力和细密的网络。”

王苏辛:阅读你的作品,我最好奇的是(虽然很多人肯定问过你了),一个年轻女孩,为什么会对社区里的中老年人,甚至是很多年轻人喜欢在网络diss的中老年人,那么感兴趣?对你来说,这些社区、街道里的人,他们身上哪些地方最感染你,让你想要写下他们的故事?

王占黑:我觉得很自然,在成为一个年轻女性之前,我是个由社区和工厂里各位叔叔阿姨带大的小朋友,东家进,西家出,吃百家饭,说的就是这样一种状态。等我长大了,这些人也就成了中老年人。而在尝试写作的初期,选择自己最熟悉的环境和群体是最容易、也最乐意去做的事情。我在他们中间,在这个空间里,我和他们的经验相互关联,这个事实并没有因为我来到大城市生活,或接受人文教育而改变,我想这可能是比较重要的一点。当然啦,大城市也仍是由类似的群体组成,我觉得自己仍在这个环境里。

可能很多人长大了会对旧环境产生厌倦和逃离。比如说农村孩子希望离开农村,城市贫民希望跳脱贫民窟。我恰好不太有这样的“逆反”心态。我是个很适应、很耐受的人,哪怕在这个熟悉到不能再熟悉的空间里再多走一遍,我也能找到新的乐趣,这些乐趣逐渐堆积了我的审美偏好,让我钟情于一些日常的、无聊的生活细节和现象,这大约就是沈从文所说的“读一本大书”。这也许和我父亲(小说中常出现的老王)有关系,他是我在这个空间的引路人。很长一段时间内,我觉得我只是他的一支笔,跟着他转来转去,记录他和他朋友们的生存状态。当然我也是他的朋友之一。

所以我的心态常常和我在小说中的身份一样,有时候是个小朋友,在大人之中插科打诨一下,有时候躲在文本外面,好奇地看着大家,最终呈现的往往是他们的衰老、没落同我的个人成长并行的结果——这是时间流淌在小说中的表现,这种流动感,非要在不同的人身上起不同的变化才可以产生意义——在生活中也是如此。

如果要说感染力,我也说不出,一来这个群体很复杂,无法一概而论,二来我的角色决定了我并不能像周总理爱人民一样全心爱着大家。只是觉得有意思,不管是审美趣味,历史还是现实层面,都值得了解、深挖和刻画。我们在大学里听多了知识分子内在的复杂和矛盾性,研究他们各个阶段的行为和言语,但其实工人和市民之中同样存在着巨大的张力和细密的网络,这两者都很有意思,而我选择了后者,因为他们先哺育了我。

王苏辛:你在网上非常俏皮活潑,以为生活中你是个豪爽的姑娘,却不料异常秀气,再结合你的笔名王占黑,感觉到巨大的差异性,可以谈谈为什么取这个笔名吗?

王占黑:哈哈哈哈,很多人问过,这么稀奇古怪的名字你是怎么想出来的。其实是个很自然的过程。我以前有个小名叫点点(我有很多个小名),我还记得中学时候我的QQ签名叫Im a power point,网站ID也是点点。那时我也写过一些小说和散文,作者和叙述者的“我”都用王点点这个名字。直到大一有一门《诗经》精读课,老师让大家练练繁体字,我的同桌,一个隔壁寝室的同学,她拿人名字练字,到我这儿就是點,占黑,占黑,就这么开玩笑地叫出来了。后来我的各种网站ID就都改成王占黑了。这很有趣,也很巧合,从王点点到王占黑,在生活中和写作中,都有一种长大成人的感觉,我挺喜欢。

王苏辛:你的创作谈可能是我看到的同龄写作者中,最清晰的、最好的那一类(虽然现在说一个作家创作谈写得好像讽刺,但我不是讽刺)。这跟你在复旦的学习有关系吗?很多人说,中文系不培养作家,但你恰恰来自中文系。虽然我知道你写作时间并不久,但叙述语言有一种经过训练后的清澈气息,没有匠气,却沉稳熟练。这样的叙述状态是如何养成的?有受到过哪些书的影响吗?

王占黑:你这样讲我会很虚。如果我的创作谈让大家觉得清晰或感动,某种程度上说明,我对语言的使用让它产生了一定的遮蔽作用,这让我把自己的创作解释得过于自洽了(有点像政治家的演讲)。如果不是表达的问题,那么更麻烦,也许是我的视野和观念太简单了,简单到我可以凭借文字呈现出来,这很危险,暴露出我的缺陷,甚至证明,我的初期创作本身就是浅显的。但我相信这是每个人必经的阶段。

当然了,创作谈对我自己来说也是一种回顾和梳理(因为我真的会非常认真地写),给后来的我更清楚的方向去写更好的作品,还是很有意义的。

中文系不培养作家,这是肯定的。我在读研究生之前一直期望能成为一个研究者,没想过作家这回事。吊诡的是,真正开始研究生阶段接触所谓的学术训练时,我有很大的不适和沮丧,于是想着,不要再吸入什么了,输出一些什么吧,就开始写作。

现在回想,虽然中文系不教我写作(或者写作本来就没法教),但本科四年的经历对我的意义非常重大。它不关乎写什么、怎么写,而更多的是,在大量的阅读和思考中获得的一种基础和底气,像一座隐形的仓库在支撑我,在我的“社区经验”之外赋予我一种可支配但又灵活的语言,这种语言看起来不受加工,实际上还是有隐形的自我润色在里面。我用这个比喻,是因为我一直觉得这种加工后轻轻抹去痕迹的工序十分要紧,这让它和原始的粗糙看起来是完全不一样的,侯孝贤的电影就是个很好的例子。而这道工序,往往是在写作尚未开始时的积累中完成的。

中文系读书七年,我其实大量接触的是近现代的东西。说实话,很惭愧,作为现当代文学的硕士生,我对当代文学知之甚少,几门课都跳过不选,这也要怪我的老师放任我这么乱来。有一阵我很喜欢清末民初的小说,也尝试了一些研究,古典话本到那边有个很好的承接,《海上花列传》我非常非常喜欢,那种穿藏插闪的本事,随手翻一页就能看到并被吸进去。现代文学的三十年我也喜欢极了。鲁迅、废名、老舍、沈从文、萧红,那个年代的文学,一是有一种语言未确定,因此不受限的魅力在其中,二是,文学与社会以及社会中的个体有及时的关联度,内含一种激情,这些都十分吸引我。

王苏辛:我在你的小说集《空响炮》中看到你隐隐地,试图用这么一幅市民群像式的小说,来呈现一个你眼中的当代社会。这看起来朴素,却暗含巨大的野心。可是在现当代文学史中,甚至追溯到明清以前,诸如此类的篇章并不少见,包括方言的运用,包括世情小说的书写等等,你会担心自己陷入一种文学的重复吗?或者说,有了那些很好的对于此类小说题材的探索,你觉得自己的写作,跟文学史上那些其他的同类作品,有什么不同吗?这个问题有点大,所以这里我所说的“写作”,可以是宏观的对当下社会的判断,也可以是叙述的状态,可以是语言的节奏,也可以是某些细节上的把握,总之希望你放开来谈。

王占黑:我暂时不担心我的书写陷入文学的重复,也没发觉自己在过去的创作中有野心。“致敬父辈”和“自我梳理”就像是制作小礼物和写清单,做完的时候看上去很宏大、很无私,但做的过程是很个人化的。

我目前比较担心的是我对自己的重复。因为想要在这个题材、这个领域内打转,很容易陷入一种“万山皆相似”的危险境地。完成二十多万字的“街道英雄”系列后,我希望能在叙述技巧、节奏、戏剧性等方面有新的突破,比如打破已成习惯的人物式书写,比如再往年轻人那里走一走,往更复杂的性、信仰和梦里去走一走。还有就是对历史和地域丰厚性的深挖,真正进入我所存活的这片土地的脉络之中。这种重复,严格来说是共鸣,确实是我很想达到的,就是现实主义的真正落脚点。之前谈过,鲁镇这个范畴在当代的延伸是无处不在的,它里面有国民性的历史存在,在一种时间和空间上的“云”的状态下,我想作一个小小的承接。这也是我期盼着写长篇小说的原因,丰厚总归离不开篇幅,说起来,算是一个关于未来的小小的野心。一旦我认为这些也穷尽了,或许会真的抬头寻找其他的路径,或者干脆不写了,不过那可能要很久以后了。

郑在欢:“勤奋出不了好作家,勤奋只能产生那些生产了大量庸常之作的烂作家。”

王苏辛:读的第一篇你的小说,是《我只是个鬼,什么也干不了》,看完后感觉它像《搜神记》里《宋定伯捉鬼》的现代版本。鬼的形象也让我想到《聊斋志异》里的《席方平》,只是故事更戏谑,少了沉重,却也多了更明显的锋芒。这篇小说应该和2013年12月你发表在已停刊的《天南》上的《撞墙游戏》一样,都属于你的早期作品?这篇小说很熟练地用日常聊天的方式把小说的密度、细节想像力呈现出来,再用写实小说的叙述状态把它们一一夯实。读下来感觉很畅快,恨不能念一段快板(可惜不会)。你是如何想到这样去写作的?你写作的时候,会对着心里面特定的一些读者吗?比如朋友、亲人或者其他的什么。

郑在欢:这篇小说是个偶然,就是一天晚饭后突然想要写点什么,坐在那儿一气呵成写出来的。写作灵感很多时候都是这么突如其来地击中作家,只是碍于篇幅,有时候只能暂且记上一筆,然后才开始谋篇布局,只是感觉是靠不住的,可能在你谋篇布局的时候,你觉得意思不大,就搁置了。想写就能马上写出来的小说很少,必须篇幅不长,写的过程也就是整个思考的过程,你高度集中,依靠过往对小说的认识去写作,很舒服也很容易给自己惊喜。心里特定的读者?在我的感觉里,我在对着自己想像出来的完美人类写作,而不是特定某些人。

王苏辛:《驻马店伤心故事集》我是在上海地铁7号线上陆续读完的,7号线是个可怕的存在,高峰期上去,不仅人挨人,而且每个人都戾气满满,处处都是暴力陷阱。不仅要提防被人踩到,也要提防踩到别人,更要注意万一踩到别人被骂或者被回踩,一定要反击回去,否则很可能影响早晨的心情。在这样的情况下阅读你这本同样是人挨人的小说,常常处于紧张之中。书里面的人活得都很清醒,却其实又不清醒,或者说这种不清醒本身就是清醒。真真假假,假假真真,每个人物勾连着另一个人物,还都沾亲带故的,活在现代社会,性情深处却都有些“疯狂原始人”的气质。我很喜欢这本书的欢脱感,虽然残酷,却不阴沉,有一种末日状态下的爽朗气息。看内容,这本书你应该写得很快,是一遍写好的吗?能谈一下你写作这本书时的生活状态和精神状态吗?

郑在欢:这本书是在2013年完成的,那时候我二十三岁,没有工作,已经立志写作在家里待了三年,这三年写得也不多,写作上的回报更是微乎其微。除了少数发表的几篇小说,我也很少把写出来的东西拿出去与人交流。可以这么说,我的写作缺乏反馈,不管是物质层面还是精神层面。那时候我还年少轻狂,想着一鸣惊人,在试探各种写作的边界,很累,三年的颗粒无收也让我的承受能力达到极限,和外界缺乏交流,只是在书桌前和自己死磕,又因为完美主义作祟产量极少。我整天处在焦虑的情绪之中,没办法调节。同样是某一个无所事事的晚上,我写下这本书的其中一篇,一次非常轻松纯粹的写作,于是有了这本书。《病人列传》是春天写完的,《CULT家族》是秋天,那时候我每天写一篇,然后和女友散步,和她聊一聊我刚刚写完的东西。《CULT家族》里面每一篇都很长,最长的一篇我在书桌前坐了大概七八个小时,写完之后腰酸背痛,照例去散步。这样的写作给了我很大的力量,让我对写作的认识也更近了一步,并且能坚持下来。

王苏辛:除了上面两个问题中提到的小说,你还有一些看起来技术更圆熟,非常小说化的小说,比如《外面有什么》(刊登于《人民文学》2017年第2期)。坦白说,相比较而言,我更喜欢前面提到的那一类你的小说,但《外面有什么》也很让我好奇。尤其是结尾部分,小偷文生的妻子和经理私奔的汽车压断了儿子斌斌的双腿,而文生夜间行窃,却发现屋主已是一摊白骨,他颇具讽刺意味地和白骨合影,外面是绽放的烟花。如果没有看这篇小说,单看这几句话,我会觉得是一则能上头条的社会新闻。但在我们的写作环境中,似乎把人物写得惨是非常忌讳的一件事,我甚至听说有作家因为在小说里写死了人,还会专门烧香祭奠。你怎么看待这个现象?如何看待小说人物的“死”?

郑在欢:这个我还真没听说过,作家会有忌讳的事情?那不是商人该干的事情嘛。我在自己写诗的本子上特意写了一句“语言没有禁区”,就是提醒自己,不要怕剖析自己,也不要怕得罪世人。在我最早开始写小说的时候,几乎每一篇都死人,不知道为什么,少年时代总是比较极端,觉得死亡才能让大家思考,现在当然不是这样,但也没有刻意说一定要写或避开这件事。死亡在我看来,是写作素材库中与喝杯酒抽根烟一样稀松平常的元素,特定情境不同,也无法一概而论。

王苏辛:你有一篇同样很像小说的非虚构作品《暴力史》,全文熟稔地把叙述元素和细节打散再打散,然后放肆又汹涌地组织成一个个新的片段和故事。我想起有位作家谈自己的写作时曾说,他会把小说撕成一个个片段,然后重新组合。你的作品也给我一种这样的感觉,仿佛只需调试一下,不同片段之间可以互相调换,彼此挣脱。阅读时我常能想到周云鹏的脱口秀,你在写作的时候会借鉴一些视听语言文化吗?比如综艺节目、网红段子、影视剧等。它们对你的写作有影响吗?如果有,大概是哪些?

郑在欢:我不会借鉴任何流行文化,我认为写作就是要创造自己的声音,从一开始写作,我就厌恶模仿,所以我习作时期的东西都很粗糙,因为没有参照物,完全是自己瞎写。借鉴和模仿在我这里是不存在的,但是有没有受其影响,肯定是有,周遭环境和流行文化会影响到每一个人,作家吸收所有这些影响,加以甄别和转化,才能写出属于自己并属于这个世界的作品。有一段时间,《教父》这部电影确实对我影响很大,我写作的时候会想,如果是教父,我该怎么呈现这一段,仅此而已。

王苏辛:很喜欢你小说的丰沛、粗粝,以及野蛮生长的劲头,但也得承认,在现在的写作环境之中,精致、通达,注重小说现实意义和社会意义的文本更容易获得主流文学界的掌声。你的写作特质明显,却也和这样的需求有一些格格不入。你怎么看待这个问题?会因此尝试改变自己的写作吗?你觉得小说需要有“意义”吗?或者说,你所认为的“小说意义”是什么?

郑在欢:现在的写作环境是什么?我多少想过一点,但懒得谈,因为我不知道这个“环境”的范围有多大,我更愿意思考的是小说的边界,毕竟选择了这门手艺去修炼。顺带说一下,我觉得自己的小说也很精致、通达,注重现实意义和社会意义,可能大家的理解不太一样。

我一直都在尝试改变自己的写作方式,只是不是针对“现在的环境”或者“主流文学界”。小说当然是有意义的,因为自己的局限,我同样懒得谈,好像在给小说下定义一样,我还没到这个火候。

王苏辛:我记得中学时,阅读王小波《红拂夜奔》、朱文《弟弟的演奏》等,觉得喜欢,但知道自己性格上跟不来那一路的小说,所以不会去尝试。后来读胡安·鲁尔福的《佩德罗·巴拉莫》,也觉得好,但依然不会觉得那样的写作和自己的写作能有什么具体联系。在你的阅读图谱中,最初打动你,让你想要写现在这样小说的书是哪些?

郑在欢:我最初写小说不是因为谁打动了我,而是谁刺激了我,简单来说就是“80后”大火现在混得风生水起那两位。写小说之前,我只是一个纯粹的地摊书读者,我父亲就是广州天桥卖地摊书的。我从书上得到的乐趣是历史、故事会、犯罪杂志和色情小说。这些都是让人新奇的读物,直到有一天我读到青春小说这类现实基调的东西,我很愤怒,当然这种愤怒现在看来很愚蠢,因为自己的狭隘,我觉得他们写的忧伤青春是无病呻吟,而在我身处的环境,更加残酷的青春少年生活比比皆是,我想要把更真实的一面公之于众,于是十六岁时我就写了一个长篇。当然现在我长大了些,对城市和乡村一样多了些了解,也能更广泛地接受动人的小说。

目前为止,胡安·鲁尔福还是我最喜欢的作家,也是最打动我的作家。《燃烧的原野》我看了很多遍,每一篇都很完美,我甚至模仿《马里卡奥》的文体写了一篇《谁打跟谁斗》,那一篇小说实在是太美了,当然我写的那篇就不太美,因为题材不同,时代不同,你只能写属于你的小说。

王苏辛:不少作家信奉“天赋”说,觉得跟勤奋相比,天赋最为重要。你觉得自己是天赋型的作家吗?或者你心目中有天赋型的作家吗?如果有,他们是?

郑在欢:勤奋出不了好作家,勤奋只能产生那些生产了大量庸常之作的烂作家。当然烂作家也是需要的,对比某个时代的两种作家,你会看到那个时代的两面,一面是当时的愚昧,一面是当时的清醒。

王苏辛:在你许多中短篇中,都有一个少年的形象,这个少年有不同的名字,也会为不同的女孩打架,有他不同的坎坷与艰辛。阅读时既能感受到小说中刻薄世界的凉意,也能感受到其中不服命运的少年热血,这样一个恒定形象的沉浮,与你自身经历有关吗?很多人说,一个作家成熟的标志在于他是不是善于处理成熟题材,比如二十五岁之后,三十岁以后的人生经验。但也有作家,一生都在写少年,一生写得最好的就是青春期男女,比如麦卡勒斯《婚礼的成员》中的弗兰淇,比如苏童的香椿树街系列。对此你怎么看?

郑在欢:一生都在写少年,这个可能多多少少有些问题,我之所以写少年是因为年龄的局限,我写不来成年人,因为心智还不够成熟。当然我也不是说一定要写成年人,也许我到五十岁我还在写少年,但我肯定觉得自己有问题。可能是自己不愿意成长,可能是自己害怕成长,也有可能,我根本无法成长。少年时光固然很美好,但对于成人世界来说,多少还是简单了点。

王苏辛:每一個初开始写作的人,他们内心都有一个自己所认为的世界的图景。这个世界随着写作的深入不断变化。可能从单纯锐利,变得丰沛清醒,从大湖变成江河大海。然后,在一个确立自己真正写作实力的阶段,写作者会有一个阶段性的大作品,或者是他眼中的世界图景与叙事版图。对你来说,你写作时有没有这样一个图景或版图?对你来说,你心中的那个大作品是已经被你写出来了,还是仍在酝酿中?如果它还在你心里,它是什么样的?可以为我们描述一下吗?

郑在欢:在我最初写作的时候,只是想把现有世界的图景写出来,我觉得因为各种各样的局限,我们甚至都没办法认清现时身处的世界,我恰巧知道一点可以介绍给大家,就去写了。随着写作的深入,我确实产生了自己的写作图景,这样的图景在猛然想一下的时候,会觉得无比之大,真正到写的时候,才会体会到细微之处,而这种细微和过往写作的经验并无二致。我不会说自己已经写出了大作品,或者要写一个大作品,我只是写而已。说个老话,作品就是自己的孩子,哪有厚此薄彼的说法,一个心情去对待,专注于写这件事上,就够了。

周恺:“我很少在写作的过程中寻找安慰,都是换着方法逼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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