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海茹
(浙江大學人文學院)
武丁時期的賓組卜辭中貞人很多,有時會出現兩個或三個貞人卜問同一件事的現象。郭沫若發現一條卜辭中有兩個貞人的現象,稱之爲“二人共卜”。(1)郭沫若: 《殷契粹編·考釋》,1937年東京文求堂影印本,頁188。胡厚宣研究卜辭同文例時,發現了“同文異史”。(2)胡厚宣: 《卜辭同文例》,《中研院歷史語言研究所集刊》第9本,1947年。隨着甲骨文材料的不斷豐富與綴合工作的進展,我們發現不同貞人卜問同一件事的現象實際比較多見,並不限於武丁時期的賓組卜辭中,出組、黄組中亦有少量發現,下文暫將此種現象稱爲“異史同貞”。(3)此定義參見宋鎮豪: 《論古代甲骨占卜的“三卜”制》,《殷墟博物苑苑刊》創刊號,北京: 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89年版;又參見宋鎮豪: 《甲骨占卜和卜辭文例文法》關於“同文異史同貞”中的“異史同貞”的論述,載見王宇信、楊升南主編: 《甲骨學一百年》,北京: 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1999年版,頁205。儘管已經注意到這種現象,但很少有學者對此進行專門研究。筆者在整理同文卜辭(4)文中筆者所指的同文卜辭包括: (1) 不同甲骨上卜日及命辭完全相同的卜辭。(2) 同卜一事,卜辭部分相同,包括① 幾版甲骨同卜一事,其中一版上卜辭完整,而其他版上記録同件事的卜辭或命辭有所省略,或語法結構有變化,或從相反角度進行貞問;② 不同版甲骨上的某些卜辭同卜一事且命辭相同,相對應的卜辭中有些未刻卜日或者卜日殘缺,但通過卜辭的契刻位置,同版相鄰卜辭可以確定卜日相同者。同時,統計同文卜辭時排除周祭卜辭、王賓卜辭,以及部分程式化的田獵卜辭和卜旬卜辭。材料的過程中,發現“異史同貞”是探討晚商甲骨占卜制度中一個非常重要的問題,關係到貞人的身份與職責,以及重新理解成套卜辭(5)張秉權: 《甲骨文與甲骨學》,臺北:“國立”編譯館1988年版,頁199。成套卜辭的概念由張秉權提出,“是有甲骨上那些在同一天占卜同一件事,而連續契刻在若干序數相連的卜兆之旁的若干條辭意相同或省略的正問或反問的卜辭組合而成”。含義與劃分標準等問題。因此,本文將對相關材料和涉及的問題展開討論。
由於殷墟卜辭中所見異史同貞現象幾乎出自賓組卜辭,其他組類鮮有發現。因此下文將按照異史同貞卜辭的類型,即異版同文卜辭、同條卜辭、同版異條卜辭、異版不同文卜辭進行分類,具體如下:
1. A. □寅卜,争貞: 禦婦媟於母□。
《合集》2773
貞: 勿禦婦媟於母庚。
一 二 三 二告
《合集》2777
C. 丁丑卜,争貞: 禦于祖辛十。一
甲寅卜,争貞: 勿禦婦媟於[母]庚。
《合集》2774正
甲寅卜,賓貞: 勿禦婦媟於母[庚]。一
《天理》34正
2. A. 戊申卜,賓貞:保□啓。二告
《合集》16425
B. 戊申卜,永貞: 望乘保在啓。一 二 二告 三
《英藏》1555
3. A. 乙巳卜,争貞: 呼多臣伐方,受有[佑]。
《合補》1828
《合集》625+6288+《輯佚》118(6)蔡哲茂: 《甲骨綴合續集》,臺北: 文津出版社有限公司2004年版,頁99,見綴合473組;劉影: 《賓組新綴一則: 合集625+合集6286+輯佚118》,中國社會科學院歷史研究所先秦史研究室網站: http://www.xianqin.org/blog/archives/1718.html,2009年10月20日。
4. A. 辛卯卜,争貞: 勿令望乘先歸。九月。一
壬辰卜,争貞: 王惠沚比。一
《合集》7488
《合集》7490正+《合補》1534(7)蔡哲茂: 《甲骨綴合續集》,頁31,見綴合第380組。
《合集》7492
《合補》2069
《合集》4002
5. A. 乙巳卜,争貞: 惠王往伐方,受有[佑]。六
《合集》6214
B. 乙巳卜,争貞: 惠王往伐方,受[有佑]。
《合集》6215
《合集》6216
《合集》6294
《合集》6295
C. 丁未卜,賓貞: 勿令畢[伐]方
《合集》6296
D. 丁未卜,賓貞: 勿令畢伐方,弗其受有佑。
《合集》6297
《英藏》566
B. 癸丑卜,争貞:方弗。二(?)
《合集》6341
《合集》6342
8. A. 庚申卜,争貞: 今早王比望乘伐下危,受有佑。
《合集》6489
B. 庚申卜,争貞: 今早王比望乘伐下危,受有佑。四 二告 不玄冥
《合集》6490
C. 庚申卜,賓貞: 今早王比望乘伐下危,受有佑。四
《合集》6491+《合補》5529(8)李愛輝: 《典賓類卜骨新綴四則》,中國社會科學院歷史研究所先秦史網站: http://www.xianqin.org/blog/archives/1611.html,2009年 08月 31日。
D. 庚申卜,賓貞: 今早王[比]望[乘]伐下[危],受[有佑]。
《合集》6492
E. [庚]申卜,□[貞]: 今早王[比]望[乘伐]下危,受[有佑]。
《合集》6493
《合集》73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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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集》7384
C. 戊午卜,争貞: 沚稱册,王比。
《合集》7386+《合補》5670(9)林宏明: 《甲骨新綴第60例》,中國社會科學院歷史研究所先秦史研究室網站: http://www.xianqin.org/blog/archives/1798.html,2009年11月20日。
10. A. 丁未卜,争貞:化受佑。二
丁未卜,争貞:化弗其受佑。二
《合集》6771正
其有憂。三
《合集》9472正
《合集》7284
《合集》7285
《合集》7286
D. 乙酉卜,争貞: 勿呼婦好先[]人于龐。五
《合集》7289
E. 乙酉卜,争貞: 勿呼婦先人于龐。二告
《英藏》151(11)《英藏》151除乙酉日卜辭外,其他卜辭皆係僞刻。《英國所藏甲骨集》(下編上册)釋文中已指出。
F. 乙酉卜,争貞: 呼婦好先人于龐。
《合集》7288
12. A. 己酉卜,賓貞: 鬼方、昜[亡]憂。五月。一 二 二告 三 四 五
《合集》8591
B. 己酉卜,内貞: 鬼方、昜亡憂。五月。 一 二 二告 三 四 五
《合集》8592
13. A. □丑卜,争貞: 畢往。六月。
《合集》4071
B. 丁丑卜,賓貞: 畢往。六月。二 三
《合集》4070
《合集》5044+5045+11584+19106+39812(12)李延彦: 《賓組胛骨試綴一則》,中國社會科學院歷史研究所先秦史網站: http://www.xianqin.org/blog/archives/1737.html,2009年11月5日。
B. 甲午卜,争貞: 令唯黄。[五]月。三
《東文研》421(13)李延彦: 《賓組胛骨試綴一則》。李延彦認爲《合集》4304(即《龜》1·24·13)與《東文研》421爲同一版。
《合集》19107
《合集》583正+7139+11454+40663(14)劉影: 《甲骨新綴第222組》,中國社會科學院歷史研究所先秦史網站: http://www.xianqin.org/blog/archives/6592.html,2016年7月28日。
《合集》584+9498+7143+《東大》B0571+《合補》5597(15)李愛輝: 《賓組胛骨綴合一則》,中國社會科學院歷史研究所先秦史網站: http://www.xianqin.org/blog/archives/1745.html,2009年11月9日。
16. A. 癸丑卜,永貞: 旬[亡憂]。五日丁巳子陷殟。二
《合集》7363+7364+11482(16)李愛輝: 《牛胛骨新綴一則》,中國社會科學院歷史研究所先秦史網站: http://www.xianqin.org/blog/archives/1644.html,2009年9月17日。
《合集》16913+17076(17)林宏明: 《甲骨新綴第四七例》,中國社會科學院歷史研究所先秦史研究室網站: http://www.xianqin.org/blog/archives/1746.html,2009年11月9日。
《合集》17077
《合集》17078
《合集》18787
《合集》18788
《合集》19724+2778+《合補》2136(18)蔡哲茂: 《〈甲骨文合集〉新綴第三則補綴》,中國社會科學院歷史研究所先秦史網站: http://www.xianqin.org/blog/archives/1789.html,2009年11月18日。
《合集》7854正+《英藏》1106(19)蔡哲茂: 《〈甲骨文合集〉綴合第四則》,中國社會科學院歷史研究所先秦史網站: http://www.xianqin.org/blog/archives/1679.html,2009年9月29日。
C. 癸亥卜,争貞: 洹弗其[作兹邑憂]。
《合集》7853
19. A. 乙巳卜,亘貞: 彗不其受年。一
《合集》9790正
《合集》9789
20. A. 丁亥卜,兄貞: 翌辛卯于
癸巳卜,兄貞: 并來歸,唯示
癸巳卜,兄貞: 丁辛吉,永于并。
三 三 二告
《英藏》1948
B. 癸巳卜,大貞: 并來歸,唯示。
癸巳卜,大貞: 丁辛吉,王永于并。
一
《合集》4387+4394(20)蔡哲茂: 《甲骨綴合集》,臺北: 文淵閣文化事業有限公司1999年版。見綴合第287組。+《史購》199(21)蔣玉斌: 《〈史購〉新綴第五—六組》,中國社會科學院歷史研究所先秦史研究室網站: http://www.xianqin.org/blog/archives/2218.html,2010年 12月 22日。
《合集》23439
二 二
《合集》24412
《合集》319
B. 庚辰卜,大貞: 來丁亥寝歲羌三十卯十[牛]。十[二]月。二
《合集》22548
C. 庚辰卜,出貞: 來丁亥寝歲羌三十卯十[牛]。十[二]月。
《輯佚》70+《合集》23624(22)孫亞冰: 《〈殷墟甲骨輯佚〉綴合第二則》,中國社會科學院先秦史研究室網站: http://www.xianqin.org/xr_html/articles/jgzhh/1258.html,2008年11月12日。
《合集》18793
《合集》26631
23. A. 癸亥,王卜貞: [旬亡憂]。在九月,王[征]人方,在雇。
《合集》36485
B. 癸亥卜,黄貞: 王旬亡憂。在九月征人方,在雇。
《合集》36487
《合集》909
《合集》3700
《合集》3755
《合集》3756
《合集》6929
《合集》16531
《合集》16815
《合集》16816
《合集》16862
辛丑卜,亘貞。王占曰:“好其有子。孚。”
《合集》94
34. 丙寅卜,賓貞: 翌丁卯于丁。一
丙寅卜,古貞: 翌丁卯于丁。一
《合集》339
35. 辛卯卜,内貞: 王有作憂。一 二 三 四 五 六 七 八 二告
辛卯卜,争貞: 王亡作憂。一 二 三
《合集》536
《丙編》98
37. A. 壬午卜,賓貞:不執多臣逸羌。一
《合集》627
《合集》628
《合集》7370+《東大》372b(23)黄天樹主編: 《甲骨拼合集》,北京: 學苑出版社2010年版,頁312,見綴合第285則。
《合集》7373
《英藏》680
由以上38組卜辭可知,異史同貞現象集中出現於武丁時期的賓組卜辭中(第1—19、24—38組),出組(第20—22組)、黄組(第23組)卜辭中僅有幾例。異史同貞比較多見的類型是兩個貞人同貞一事,但偶爾也有三個貞人同貞一事之現象。下文將具體分析各組中的卜辭,以便了解更多的信息和綫索。
第1組: 四版甲骨上的卜辭同文,其中A、C版上貞人名爲“争”;D版爲“賓”;B版卜辭殘缺,不知貞人。從同樣的序數來看,可以肯定C、 D版卜辭不是成套卜辭。筆者懷疑C、D兩版卜辭很可能各爲一組卜辭的第一卜。
第3組: A、B版卜辭同文,B版缺少卜日。對比兩版上相同卜辭的契刻位置、字體風格以及字排特徵,可以認定兩版卜辭同文。其中A版上卜辭中的貞人名爲“争”,B版爲“”。
第4組: 共有六版甲骨,卜辭同文。F版殘缺過甚不做討論,其他五版皆爲殘留的骨首。B、C、D、E版上,同文卜辭中貞人名皆爲“”,按照序數極可能依次爲成套卜辭的第一、四、五、六卜,且壬辰日卜問聯合沚之事皆屬反貞。A版上的貞人名爲“争”,序數恰與B版相同也爲“一”,壬辰日卜問聯合沚之事爲正貞。
第5組: A、B、C三版卜辭同文,其中A、B版上同文卜辭中貞人名爲“争”,C版爲“”。三版甲骨皆爲骨首,僅A版上同文卜辭下方刻有序數,B、C兩版上同文卜辭序數不明,不知是否成套。
第6組: 共有同文甲骨(24)同文甲骨指刻有同文卜辭的甲骨,可能整版卜辭同文,也可能只部分同文。共四版。A、B兩版上同文卜辭中貞人名皆爲“”,根據卜辭内容、契刻布局、字排特徵以及序數,可知此兩版爲某成套卜辭的第一、二卜,B版同文卜辭省略卜日“丁未”。C、D版上骨首部位的卜辭與A、B上丁未日卜辭同文,貞人名爲“賓”,未見序數,不知是否成套。
第7組: 該組同文甲骨共三版。A、C版上的同文卜辭極有可能是同一套卜辭的第一、三卜,此兩版同文卜辭中的貞人名、契刻布局及字排特徵相同,内容均爲正面卜問方會勝利之事。B版上卜辭之間的契刻布局與其A、C略有不同,貞人名也不同,且反面貞問方作戰不會勝利之事,該版上刻有序數的部位殘缺,不能肯定序數爲“二”。筆者懷疑B版卜辭很可能與A、C兩版不是一套,屬於另外一組卜辭。
第8組: 同文甲骨共五版,各版骨首部位的卜辭同文。其中A、B版同文卜辭行款相似,每一豎行所刻字數相同,且貞人名皆爲“争”。C版上同文卜辭中貞人名爲“賓”,序數爲四,因與B版序數相同,C與A、B不是同一套。D版上貞人名爲“賓”,極有可能與C版同組。E版貞人殘缺不知,從行款與字體來看很可能與C、D兩版爲一組。
筆者懷疑,針對庚申日聯合征伐下危是否會受保佑之事,至少有兩個貞人分别進行了兩組占卜,其中① 貞人“争”至少用四版肩胛骨,用肯定的語氣正面卜問了此事,形成了A、B所在的一組卜辭;② 同日,貞人“賓”也進行了占卜,至少使用了四版卜骨正面貞問,結果形成了C、D、E三版所在的一組卜辭。
第9組: 三版甲骨卜辭同文。A、B版上同文卜辭皆刻於骨首部位,行款相似,貞人同爲“”。從序數來看,A、B兩版分别屬某一成套卜辭的第四、五卜。C版同文卜辭刻於骨扇,貞人與前兩版不同,且因序數不明,不能完全肯定其與A、B兩版同套,有可能屬於另外一套卜辭。
第10組: 同文甲骨共兩版。張秉權認爲該組兩版同文卜辭成套,分别爲第二、三卜,並指出兩版卜辭不完全成套,貞人不同。(25)張秉權: 《甲骨文與甲骨學》,頁208。筆者認爲,兩版上的同文卜辭雖序數相連,但卜辭中的貞人不同,兩版卜辭是否爲同一套,還需謹慎判斷。
第11組: 同文甲骨共六版,除F版爲骨扇殘片外,其他五版上的同文卜辭皆刻於骨首。其中,A、B、C三版上同文卜辭語序相同,貞人皆爲“”,筆者懷疑此三版可能是一套卜辭。但僅A版刻有序數二;B版上不見序數;C版因有殘缺不知是否原刻有序數。D、E、F版上同文卜辭中的貞人名均爲“争”,卜辭語序相同,可能爲另外一套卜辭,序數殘缺不明。
第12組: 同文甲骨共兩版。A版同文卜辭中貞人名爲“内”,B版爲“賓”;兩版同文卜辭之後皆有1—5相連的序數。由此,可知五月的己酉日,貞人内用一版甲骨五次貞問同一件事;同日貞人賓用另外一版甲骨對同一件事也卜問了五次。筆者認爲該組兩版卜辭屬於異版異套同文卜辭,兩個貞人各用一版甲骨反復占卜同一件事,各在一版之上形成一套卜辭,兩版甲骨上的兩套卜辭同文。此外,該組同文卜辭的材質比較特殊,A版爲完整龜背甲,B版爲肩胛骨骨首部位。
第13組: 同文甲骨共兩版,A爲牛肩胛骨殘片,同文卜辭中貞人名爲“争”。B爲龜腹甲殘片,卜辭中貞人名爲“賓”。A版序數不明,不知兩版卜辭是否成套。從B版序數可知,針對“畢往”之事,貞人“賓”至少卜問了三次。
第14組: 同文甲骨共七版,後四版卜辭殘缺嚴重,此處不做討論。A、B、C三版卜辭保存較好,同文卜辭皆刻於骨首。A、C版上同文卜辭中貞人名爲“”,靠近臼角處的卜辭皆爲反面貞問。B版不同,貞人爲“争”,關於同一件事的正反卜問順序與其他兩版不同。筆者懷疑B版有可能與A、C不是同一套卜辭,屬另外一套卜辭的第三卜,現因材料缺失,無法證實。
第15組: 同文甲骨共兩版。通過骨面其他卜辭的相同序數可知,A版爲第二卜,B版爲第一卜。因兩版同文卜辭中的貞人不同,不知是否爲同套。
第16組: 四版甲骨上卜辭同文。A版上同文卜辭刻於骨扇位置,序數爲二,貞人名爲“永”。B、C兩版上同文卜辭皆刻於骨首的相同部位,行款一致,貞人名均爲“”,序數分别爲一、二,此兩版甲骨應爲同一套卜辭的第一、二卜。因C版序數與A版相同,筆者認爲A版應爲另外一套卜辭的第二卜,或者甲骨上占卜的第二件事。D版貞人與前三版皆不相同,爲“争”。A、D兩版皆爲骨扇殘片,部分卜辭同文且在骨面的位置大致相同。綜合貞人、序數、同文卜辭契刻布局,筆者認爲A、B兩版與C版以及D版上的同文卜辭分别屬於三套不同的卜辭,至少可以完全肯定A版與B、C兩版卜辭不是同一套。
第17組: 同文甲骨共兩版,A版上卜辭中貞人名爲 “賓”,B版爲“古”。
第18組: A版與B版己酉和甲子日卜辭同文,兩版上各條卜辭從左到右的順序相反,A、B很可能是同對卜骨。(26)蕭良瓊: 《卜辭文例與卜辭的整理與研究》,《甲骨文與殷商史》第二輯,上海: 上海古籍出版社1986年版。她在文中指出同對甲骨是“内容行款完全相同,僅左右順序不同但相互對稱的全版同文的卜骨”。C版骨扇部位的癸亥日卜辭與A、B相同,貞人名不同,有可能是“争”與“”同在癸亥日占卜,詢問洹河漲水會不會損壞城邑之事。蔡哲茂在綴合B版時已經指出該組中“不同貞人同卜一事”。
第19組: B版與A版上乙巳日卜辭同文。B版上貞人“亘”從反面貞問彗地不會有一個好年成;A版上貞人“”從正面貞問。
第20組: 四版甲骨同文。蔣玉斌在綴合時指出B版爲第一卜,D版爲第二卜,A版爲第三卜。上文中筆者已經談到賓組中有些異史同貞的同文卜辭,屬於異套同卜。該組卜辭中B版貞人與A、D兩版中的不同。筆者認爲B版與A、C兩版並非一套卜辭,屬於另外一套。
第21組: 三版甲骨卜辭同文。A版貞人名缺失,B版上貞人名爲“大”,C版爲“出”。A、C版卜辭序數不明,不知A、B兩版是否同套。
第22組: A、B兩版龜骨同文,A版上同文卜辭中的貞人名爲“事”,B版爲“兄”。本組爲賓組三類與出組一類同卜一事。
第23組: A、B兩版卜辭同文。“商王”和貞人“黄”皆在雇地,於九月征伐夷方途中的癸亥日,貞問一旬之内會不會有憂患發生。
第33組: 同一骨扇上辛卜日兩條卜辭相鄰,其中貞人爲“亘”的省略命辭,但通過商王的占辭,可以知道貞人“”和“亘”都在辛卜日卜問了婦好有子之事。
第34組: 同版龜腹甲,右腹甲上、下兩條丙寅日卜辭中“賓”和“古”用同一版甲骨,分别詢問同一件事。“賓”正、反卜問獻祭丁之事,“古”先正面卜問第二天祭祀丁之事,再卜問第二天獻祭給丁一定數量的牛之事。
第35組: 同版龜腹甲上,千里路左右分别刻有一條辛卯日卜辭,内容正反對貞。“争”和“内”用同版甲骨,分别在同一天正反詢問商王有無憂患之事。
第36組: 同版龜腹甲,右腹甲上前、後甲靠近甲橋處,分别刻有丁巳日卜辭。“賓”、“”兩個貞人在丁巳日用同一版甲骨,針對祭祀祖乙告商王之事,分别進行了貞問,詢問角度一正一反,卜辭内容稍有差别。
第37組: A、B兩版上雖卜辭不同文,但卜辭内容相同。從卜辭内容可知,壬午日有多臣羌逃跑,“賓”用A版甲骨,“”用B版甲骨,分别貞問能不能抓捕到逃跑的羌人。
第38組: A、B、C三版甲骨上雖卜辭不同文,通過三版甲骨上卜辭中的相同時間以及相同事件,可知此“賓”、“”、“争”分别用A、B、C版於癸酉日,詢問商王丙子日立中時有没有大風之事。
首先,通過38組卜辭材料及分析,可以明確知道異史同貞現象基本出現於武丁時期,這很可能與武丁時期重視占卜、卜辭數量龐大、貞人衆多以及卜辭記録完整有關。出組和黄組中顯然僅有幾例。歷組和無名組卜辭幾乎不記貞人名,所以情况不明;其他組類的卜辭數量較少,目前尚未有所發現。
實際上,商王命令多個貞人同日占卜同一件事,根本目的是爲了保證占卜的“可靠性”,以在多次占卜中得到自己想要的占卜結果。就卜辭而言,“異史同貞”最簡單的模式是: 不同的貞人同日從相同角度占卜同一件事,不必多版,不必多次;複雜一些的模式爲: 不同貞人同日用不同的甲骨,各自從不同的角度單次占卜同一件事;最複雜的模式是: 不同貞人同日用不同的甲骨,從不同的角度,多次反復占卜同一件事,各自形成一套同文卜辭,各套卜辭亦同文,即“異套同文”。筆者認爲,這種異版同文且異史同貞的現象,本質上依然是一事多卜、多貞,只不過在以次數爲主要變數的占卜過程中,加入了“貞人”,即文獻中所謂的“命(龜)者”這一因素。
除商代晚期的卜辭外,我們在《包山楚簡》中也發現了多人同日同貞一事的記載。(31)李零: 《包山楚簡研究(占卜類)》,《中國典籍與文化論叢》第1輯,北京: 中華書局1993年版,頁426—430。例如:
第1組
宋客盛公邊聘于楚之歲,荆夷之月乙未之日,盬吉以寶家爲左尹貞: 自荆夷之月以就荆夷之月,出入侍王,盡卒歲,躳身尚毋有咎。占之: 恒貞吉,少有戚於躳身,且志事少遲得。
197—198
宋客盛公邊聘于楚之歲,荆夷之月乙未之日,石被裳以訓爲左尹貞: 自荆夷之月以就荆夷之月,盡卒歲,躳身尚毋有咎。占之: 恒貞吉,少外有戚,志事少遲得。
199—200
宋客盛[公]邊聘于楚之歲,荆夷之月乙未之日,應會以央蓍爲子左尹貞: 自荆夷之月以就荆夷之月,出入侍王,盡卒歲,躳身尚毋有咎。。占之: 恒貞吉,且爵立遲踐。
201—202
第2組
209—210
212—213
216—217
第3組
226—227
228—229
230—231
235
第4組:
236
239
242—243
245
247
第5組:
218
220
221—222
屈宜習之以彤笿爲左尹貞: 既有病,病心疾,少氣,不内食。尚毋有恙。占之: 恒貞吉,有祟見。
223
排除每組簡文中的“筮占”,可以看到楚簡中的龜卜與晚商時期的甲骨占卜非常相似: 同一日,不同的貞人針對同一件事各自詢問,命辭完全一致。不論是殷墟卜辭還是包山楚簡,我們發現各組“異史同貞”中,唯一的變數只有“貞人”。那麽商王或者左尹爲什要用多名貞人詢問同一件事呢?這應該與貞人的身份或職責密切相關。
據現有的殷墟卜辭材料來看,能够確定的是貞人在卜辭中的活動基本上爲“命龜(告龜以所卜之事)”以及驗收甲骨。金祥恒於很早就提出了卜辭中自有“卜人”,和“貞人”是不同的。(32)金祥恒: 《卜辭卜人解惑》,《中國文字》1969年第33期。後來嚴一萍在《甲骨學》中贊同金氏的看法,並重申了這一點。(33)嚴一萍: 《甲骨學》,臺北: 藝文印書館1978年版,頁1210。劉學順也認爲卜辭中的“卜”和“貞”完全是兩件事情,貞人一般只宣布命辭,偶爾需要“卜”和“問”,貞人和卜人是不同的人。(34)劉學順: 《關於卜辭貞人的再認識》,《甲骨學研究》1987年第1輯。也就是説,貞人一般不親自作龜(製作鑽鑿及以火灼龜)。那麽,貞人和占人是同一人嗎?貞人的職責是否包括親自占斷?
因爲甲骨文中占辭的數量極少,其中可以明確占者身份的卜辭更少。除上述第8組C版、10組、15組、16組、33組、37組甲骨上刻有商王之占辭外,其他組甲骨或殘缺不完整,或占辭情况不明。僅依靠卜辭,我們經常無法得知占者具體爲何人。上述第3組簡文235中的“許吉”,以及第五組簡文221—222中的“鞏”既貞問又占斷外,其他簡文中占人情况不明。關於殷墟卜辭的占辭情况,張秉權曾説過:“我們現在所能看到的甲骨卜辭,絶大多數只有序、命之辭,偶有占辭,已不多見,至於驗辭,更是常付闕如。這大概是事過境遷,往往容易忘了補記的緣故。”(35)張秉權: 《甲骨文與甲骨學》,頁197。針對賓組占辭的情况,吉德煒認爲:“舊有的儀式和信仰在武丁時代仍然殘存,可是記録占卜結果的工作,正逐漸以助長商王的威信爲目的。”(36)吉德煒: 《中國正史之淵源: 商王占卜是否一貫正確?》,《古文字研究》第十三輯,北京: 中華書局1986年版。情况是否如兩位學者所説,還有待討論。商代晚期的甲骨“異史同貞”占卜中,貞人在占卜時只詢問而不占斷嗎?
通過一些卜辭可確切知道,武丁時期的某些占卜活動中貞人既詢問又占斷,具體如下:
《合集》19774
40. 戊子卜,由: 婦白亦有聲。由占曰: 亡聲。
《合補》6808
41. 丙寅卜,由: 王告取兒□。由占曰: 若,往。
《合集》20534
《合集》20535
由以上四組卜辭可知,武丁前期師組卜辭中的貞人“由”,在占卜中可以既貞問又占斷。
《合集》21411
《合集》20070
《合集》21071(37)有學者認爲,“王曰有孕,”應屬命辭。筆者認爲,即使是命辭,這也是商王對未來之事的一種預測判斷,其本質上還是占辭。
從43—45組卜辭記録的信息可知,師組中的貞人“由”和“”至少曾經充當占者。綜合來看,在師組中貞人是可以占斷的,尤其是師組的“由”在有些占卜活動中既貞問又占斷。歷組中也有非王的“左卜”之占辭,如:
《屯南》930
但是,一次占卜中貞人也判斷吉凶的情况,目前在師組之外的其他組類中没有發現。卜辭材料不足的情况下,我們希望通過分析其他先秦文獻典籍中的相關材料,作爲參考以便更好地回答“貞人是否占斷”。
從先秦文獻記載可以明顯看出,作龜、命龜、占斷是三個分開的環節,由不同的職官負責。如《儀禮·士喪禮》:
卜日,既朝哭,皆復外位。卜人先奠龜于西塾上,南首,有席。楚焞置于燋,在龜東。族長涖卜,及宗人吉服,立于門西,東面,南上。占者三人在其南,北上。卜人及執燋席者在塾西……涖卜即位於門東,西面。卜人抱龜燋,先奠龜,西首,燋在北。宗人受卜人龜,示高。涖卜受視,反之。宗人還,少退,受命。……許諾,不述命,還即席,西面坐,命龜。興,授卜人龜,負東扉。卜人坐作龜,興。宗人受龜,示涖卜。涖卜受視,反之。宗人退,東面,乃旅占。卒,不釋龜,告于涖卜與主人:“占曰:‘某日從。’”……
從這段話中可以看出,士階層的喪禮卜日中,涖卜(臨卜)、卜人、宗人(命龜者)、占人是完全不同的人,各自負責占卜中的一部分。涖卜由族長擔任,掌族人之親疏者;卜人奠龜、作龜;宗人命龜,掌禮之官;占者三人,負責判斷吉凶。需要指出的是宗人(命龜者)不參與占斷。卜之前已經交代有“占者三人”,剛好符合《尚書·洪範》“三人占,則從二人言”,而且從“命筮者受視,反之。東面旅占,卒,進告於命筮者與主人”,可以看出“旅占”的主體絶對不包括命者。王引之認爲:“旅,序也。旅占謂占者三人,順其長幼之序以占之。《特牲饋食禮》:‘筮者還東面,長占。’注曰:‘長占,以其年之長幼占也。’疏曰‘從長者爲始也’是其明證。”(38)(清) 王引之: 《經義述聞》(萬有文庫本)卷十,上海: 商務印書館1935年版,頁479。筆者認爲此説更爲合理。
從《左傳》中記載的龜卜情况來看,占者和命者不是同一人。例如:
(文公)十八年春,齊侯戒師期,而有疾,醫曰:“不及秋,將死。”公聞之,卜曰:“尚無及期。”惠伯令龜,卜楚丘占之,曰:“齊侯不及期,非疾也。君亦不聞,令龜有咎。”二月丁丑,公薨。
文公十八年春天,魯文公令人占卜,希望齊侯在出兵伐魯之前病逝。此次占卜中,命龜者是惠伯,占人是楚丘。
《周禮》中作龜與占斷也由專職人員負責,作龜由卜師負責,即“凡卜眡高,揚火以作龜,致其墨”。通過“凡卜,辨龜之上下左右陰陽,以授命龜者而詔相之”可知,一次占卜中,卜師和命龜者是不同的兩個人。占龜則由占人負責,即“占人掌占龜,以八簭占八頌,以八卦占簭之八故,以眡吉凶”。周代理想化的制度中,大卜總掌占卜之法。就龜卜而言,他可以在涖卜、陳龜、貞龜、眡高、作龜、命龜的任何一環節中,充當負責人。當然這需要根據所卜之事的大小及重要程度,相應地調整各環節之負責人。
《周禮》賈疏云:“凡卜法,在禰廟廟門閾外闑西南,北面,有席。先陳龜於廟門外之西塾上。又有貞龜,貞龜謂正龜於閾外席上。又有涖卜、命龜、眡高、作龜。六節。尊者宜逸,卑者宜勞,從上向下差之,作龜、眡高二者勞事。以大貞事大,故大卜身爲勞事,則大宗伯臨卜,其餘陳龜、貞龜皆小宗伯爲之也。”從這段話中可以看出一次占卜中,命龜者的身份僅次於涖卜者,需尊貴之人爲之。《周禮正義·大卜》疏曰:“凡命龜必有文雅之辭,故《毛詩·鄘風·定之方中》傳,説建邦能命龜,爲君子九能德音之一也。”(39)(清) 孫詒讓: 《周禮正義》卷四十八,北京: 中華書局1987年版,頁1963。所謂的君子九能德音包括: 建邦能命龜,田能施命,作器能銘,使能造命,升高能賦,師旅能誓,山川能説,喪紀能誄,祭祀能語。(40)(清) 阮元校刻: 《毛詩正義·卷三·定之方中》,《十三經注疏(一)》,北京: 中華書局2009年版,頁666。由此可見,命龜者需要具備很高的文化水準及學識素養,不是一般人可以充當的。由此推測,專爲商王之事的命龜、命骨之人其身份地位及學識素養絶對不低。
《周禮》賈疏參考《儀禮·士喪禮》鄭玄注,認爲“凡命龜辭,大夫已上有三,命筮辭有二;士命龜辭有二,命筮辭一”。 按照鄭玄和賈公彦的研究,先秦時期大夫及以上的求貞占卜中,用龜卜方式進行時,命辭會出現三次;用筮占的方式,命辭會出現兩次。龜卜命辭出現次數多,是因爲“龜重威儀多”。當然,這種針對一件事的一次占卜中命辭被不同人提及的情况,與殷墟同文卜辭或成套卜辭中的完全不同,同文或成套卜辭是在同日針對同一件事的不同次占卜中,不同貞人的“命龜之辭”基本相同或完全不同。但是,“龜重威儀多”可以作爲參考,用來理解爲什麽需要“異史同貞”。我們認爲,如果單純考慮占卜次數以求結果“可靠性”的要求,那麽同貞人的同文卜辭和成套卜辭完全可以滿足。用不同的貞人同日占卜同一件事,很可能是出於禮制或者儀式方面的需要,爲了滿足占卜規程中莊重威嚴的要求。
根據殷墟卜辭,參照楚簡以及先秦文獻中的占卜記録,我們認爲晚商時期的甲骨占卜中,貞人一般只負責告龜、告骨所卜之事,判斷吉凶由另外的人物負責。商王爲求貞者的占卜活動中,所卜之事的吉凶一般由商王親自占斷。换句話説,一般情况下貞人既不作龜也不占斷,不影響占卜結果。《左傳》“且楚故,司馬令龜”,即依照楚國舊例,龜卜中司馬擔任命龜者。《禮記》“大夫之喪,大宗人相,小宗人命龜,卜人作龜”,也就是説卿喪卜葬及日,一般由小宗伯命龜。從這兩段記載中可以看出,命龜者不是特定的某一人,而是某一特定的群體。對應不同身份等級的求貞者,命龜者的身份根據官職等級也不同。且依據文獻,這個特定的群體並不是專職的命龜者,只是經常在龜卜活動中擔當命龜者而已。這一點似與殷墟卜辭中的記録不同。從現有材料來看,商代晚期的甲骨占卜中,貞人除了命龜、命骨以及驗收甲骨之外,很少看到他們從事其他職業或活動。
根據對以上38組卜辭文例的分析,可知晚商甲骨占卜中的異史同貞,一般會有兩個不同的貞人詢問同一件事情,如第1—15組、17—38組,偶爾會有三個貞人詢問同一事。上述38組所見異史同貞中貞人組合如下:
我們發現異史同貞現象集中出現於賓組卜辭中,其他組類卜辭中很少見,這很可能與賓組卜辭中常常記録貞人名稱有關。賓組同日卜同事中最常見的貞人組合是“+争”,目前共計10例,“賓+”僅3例,其中兩例“賓”和“”貞問同一事的角度和側重點不同。“争+賓”、“賓+古”分别有2例,“争+”組合有2例,其餘組合均見1例。通過研究大量的賓組卜辭,可知“賓”、“争”、“”是賓組卜事中活動極爲頻繁的重要貞人,亦爲同時期之貞人。按照陳夢家的統計,此三人是賓組中出現次數最多的貞人。(41)陳夢家: 《殷虚卜辭綜述》,頁174—176。而對此,筆者推測存在一種可能性:“”、“争”很有可能是同時代貞人中文化水準、學識背景和身份地位等綜合素養最高的兩個。因此,商王武丁作爲求貞者的占卜儀式中常常使他們作爲“命者”。除了充當貞人以及甲骨“驗收者”外,在卜辭中幾乎找不到“”、“争”、“賓”三人從事其他活動的痕迹,可以肯定其主要職責就是“命龜”、“命骨”。“”和“争”是武丁時期非常重要的貞人,同時也是活動最爲頻繁的異史同貞之貞人組合。這很有可能是因爲他們學識素養以及文化水準得到了商王武丁的青睞,因此常常同日爲商王貞問同事。楚國卜筮類竹簡中也有類似的情况,如“‘歸豹’又作‘畏豹’,是望山簡中出現頻率最高的一位元貞人”;(42)陳偉: 《望山楚簡所見的卜筮與禱祠——與包山楚簡相對照》,《江漢考古》1997年第2期。包山簡中“吉”在所有貞人中出現的次數最多。
1.異組同文
我們發現上列某些組中存在一個現象,即某一組中同文甲骨多於兩版,且同文卜辭中有兩個貞人名時: ① 貞人名相同的同文卜辭,其關於同一件事的正反卜問順序、卜問重點,以及在骨面上的契刻布局,字排特徵都是相同的。② 貞人名不同的同文卜辭,正反卜問順序、卜問重點、卜辭契刻布局、字排特徵等不同。例如:
第7組中B版與A、C兩版卜辭中貞人不同。B版卜辭中,貞人用否定語氣詢問,A、C兩版中貞人用肯定語氣詢問。筆者認爲A、C兩版卜辭完全相同,應爲一組,B版卜辭爲另外一組。
第11組中,A、B、C同文卜辭中的貞人相同,且卜問側重點相同;D、E、F版上貞人相同,且卜問側重點同。而A、B、C版同文卜辭中的貞人及貞人詢問的重點與D、E、F版恰好都不同。因此,筆者懷疑前三版與後三版極有可能各爲一組卜辭,兩組卜辭各以一名貞人爲核心,通過變化卜問重點,反復貞問同一件事。
第14組中A、C貞人名相同,靠近臼角處的卜辭爲否定貞問,應爲同一組。B版上貞人名與A、C不同,且靠近臼角處爲正面貞問,應與A、C不是同一組。
筆者認爲上述三組同文卜辭,各組同文卜辭中存在的卜問重點、卜問順序等差異皆與占卜時貞人不同相關。因同日兩名不同的貞人用不同的甲骨詢問同一件事,兩個貞人的貞問之辭可能完全相同,也可能因爲卜問某事的側重點不同,命辭會稍有差異,例如正反對貞順序不同,命辭中相同字詞的前後位置調整等。占卜完成之後,刻手在甲骨上契刻每個貞人的命辭信息以作記録。如果兩名貞人卜問的側重點不同,那麽表現在甲骨上就是同文卜辭中的細微差異。貞人相同的同文卜辭屬於一組,每組中的同文卜辭可能是序數相連的成套卜辭,也可能不成套;以不同貞人各爲核心的多組卜辭也同文,這種情况即屬異組同文。
2.異套同文
所謂異套同文,是指兩個及以上的貞人,分别在同一日用不同的甲骨進行占卜,占卜完成之後刻手在這些甲骨上刻寫卜辭以作記録,同一貞人所用甲骨上卜辭同文且序數相連,形成一套卜辭,以不同貞人爲核心的多套卜辭也同文。
張秉權早已指出,同文卜辭並不完全等同於成套卜辭。他認爲:“成套卜辭,未必都屬同文;而同文卜辭亦未必全是成套的,兩者之間雖有密切聯繫,但在基本觀念上,却是截然不同的。‘同文’之辭是要求卜辭儘量相同;而‘成套’的觀念,則由序數聯繫所導引出來的,所以不必求其文字完全相同,而更重要的還在求其同中之異,找出他們之間互相成套的關鍵,没有可以相連的序數,就不稱其爲成套的卜辭……”(43)張秉權: 《甲骨文與甲骨學》,頁200。實際上,有些時候不同版甲骨上的卜辭同文且序數相連,未必就屬同一套卜辭。根據序數判斷異版卜辭是否成套時,需要謹慎,不能忽視貞人這一要素。出現這種情况的原因是: 貞人各自使用甲骨詢問同一件事,詢問的重點相同,刻手記録詢問内容的卜辭文字也相同,形成以相同貞人爲核心的各組同文卜辭,即上文提到的“異組同文”。每組中同文卜辭可能成套也可能不成套,當兩組同文卜辭都各自成套時,它們的序數很可能會彼此交叉相連。那麽,這種貞人名不同但序數相連的同文卜辭,並不是一套卜辭。
比較典型的例子是上列第4組。該組中A版同文卜辭之序數與B版的相同,可以肯定兩版卜辭不屬於同一套,但A、B兩版的序數都與C、D、E版相連。這種情况下我們並不能直接將A、C、D、E版或B、C、D、E版同文卜辭看作成套卜辭。B、C、D、E版上同文卜辭序數相連,貞人名稱相同,顯然屬於一套;A版可能是另外一組。我們認爲,出現這種情况的原因極可能是“”爲貞問者,在辛卯、壬辰兩日進行的占卜中,對兩日中的兩件事分别貞問了六次,每次用不同的卜骨,占卜結束後刻手契刻文字於卜骨上,結果形成了以B、C、D、E爲第一、四、五、六卜的一套卜辭。與此同時,“争”作爲貞問者,也在辛卯、壬辰兩日對同樣的事件進行了詢問,占卜結束後刻手契刻文字於卜骨上,即A版卜辭,有可能是另一成套卜辭的第一卜。
賓組卜辭中偶爾也會有三個貞人同日詢問同一件事的記録,例如16組中的“永”、“”、“争”以及38組中有“賓”、“”、“争”皆在同日貞問同事。第16組是最能反應三人同貞的典型材料。該組四版同文卜辭的卜日、命辭及占辭皆相同,唯一的不同點是貞人:
(1) 以A爲第二卜的一成套卜辭,記録貞人“永”卜旬之事。
(3) D版卜辭,記録貞人“争”卜旬之事(卜數不明,不知是否成套),很可能與A、B和C兩套都不同套。
三個貞人同日占卜同事,又以三人爲中心各自形成一組卜辭,三組卜辭同文。A、C版,雖卜辭完全相同,但因序數也相同,可以肯定兩版不是同一套卜辭。兩版同文卜辭之序數都與B版的相連。但我們並不能就此認定A版與B版就是某一成套卜辭的第一、二卜。綜合卜辭中的貞人名以及骨面其他因素,顯然B、C兩版應屬同一套。A版卜辭可能屬於另外一套。第12組中A、B兩版上各自形成一套卜辭,兩套卜辭也同文。當然,這種情况並不僅僅出現在賓組卜辭中,我們在歷組卜辭中也發現了“異套同文”,如下:
一 一
《屯南》1090
《合補》10417
兹用。不雨。
丁卯卜: 于來辛巳酒,乇。
弜酒。
《合補》10655
A、B兩版上臼角朝向與C版相反。A版上同文卜辭序數皆爲一,B、C兩版上序數皆爲三。這種情况下,我們並不能簡單地認爲A與B或A與C是某成套卜辭的第一、三卜,B、C兩版應各自屬於某套卜辭的第三卜。通過對比同文卜辭的契刻位置、卜辭間契刻布局以及字體風格,A、B兩版極可能爲同一套,該套卜辭至少有三卜。C版應爲另外一套卜辭的第三卜。因歷組卜辭中極少刻寫貞人名號,所以我們無法得知歷組中的“異套同文”,是否如賓組一樣是不同貞人的多次占卜。但由此組同文卜辭可知,不同版甲骨上卜辭同文且序數相連時,並不一定就屬於同一套卜辭。
經過對上述異史同貞卜辭的討論,筆者認爲殷墟甲骨一至五期都存在異史同貞的占卜現象。因爲一期武丁時的甲骨占卜儀式繁瑣莊重,卜辭記録信息完整,因此賓組卜辭中異史同貞現象最多;其他組類或因卜辭數量較少,或因卜辭信息記録不完整,或經記載的貞人名稱較少,因此目前發現的異史同貞卜辭數量較少。通過上述討論,可以肯定出組、歷組以及黄組中都有異史同貞之現象。異史同貞的核心是貞人,通過相同貞人繫聯同日卜同事的異版同文卜辭,可以發現異組同文以及異套同文卜辭。其中異套卜辭是針對“成套卜辭”的一個新定義,我們把不同版甲骨上,占卜日期和卜辭内容相同、序數相連或相同,但貞人名不同的卜辭稱爲異套卜辭。另外結合包山楚簡中的五組卜筮簡,以及先秦傳世文獻中的占卜類文獻,我們認爲先秦時期的占卜活動中,一次占卜中卜人、貞人和占人一般是負責不同環節的不同人,貞人一般不參與占斷。殷墟甲骨文與包山楚簡中出現的“異史同貞”,不同貞人同日各自貞問同一件事,主要是出於占卜儀式的需要,營造占卜的莊重威儀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