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本刊编辑部
为进一步增强农村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实效,提升农村地区交通参与者的交通安全意识、规则意识、法治意识和文明意识,9月,公安部交通管理局下发通知,决定自10月1日起至2019年底在全国农村地区组织开展以“畅行安全路 幸福奔小康”为主题的交通安全进村入户宣传活动。
通知要求,各地要大力开展进村入户普法宣讲。要针对农村面包车超员、车窗违法贴膜、客货混装、货车违法载人、驾乘摩托车不戴头盔等重点违法行为,以及面包车驾驶人、老年人、学生等群体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讲活动;要拓展宣讲主体,切实用好农村“两员”,发挥驻村扶贫干部、工作队、大学生村官以及交通志愿者作用,利用农村“驾驶人协会”等群众性自治组织,推动村民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觉抵制交通违法行为;要采取定期集中培训、建立宣讲人员微信群等方式,及时讲解最新交通管理政策措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分析本地农村常见交通违法行为及交通事故典型案例;要编发宣讲资料,用好公安部交管局编写的《“畅行安全路 幸福奔小康”农村交通安全知识手册》等资料,采取自行印刷、新媒体推送等手段,将知识手册的实体书、电子书发放到宣讲人员手中;要拓展宣讲形式,充分利用县(乡、村)文化礼堂、广场等场所,通过播放警示教育片、编演交通安全文艺节目等方式开展主题活动;要抓住传统节日、庙会集会、婚丧嫁娶等时间节点,扩大宣讲覆盖面,加强车驾管业务办理和事故处理过程中的针对性宣传教育。
通知指出,各地要夯实筑牢各类宣传阵地。要充分依托乡镇党委、政府,结合农村群众文化需求,打造好各类农村宣传教育阵地;要及时更新交通安全提示,结合“四好农村路”建设,在农村事故多发的路口、路段附近设置警示标牌,载明事故多发原因及安全出行警示提示等信息;要创新“大喇叭”播报机制,争取“活动内容天天有,安全提示每日播”;要覆盖交管宣传阵地,在各类交管业务窗口张贴主题宣传挂图、海报,播放交通安全警示片和公益广告,依托农村交警中队或农村派出所设立交通安全宣教室,开展警示教育;要积极营造交通安全文化氛围,将交通安全内容纳入村规民约,在“农家书屋”、乡镇综合文化站有机融入交通安全文化。
通知要求,各地要不断加强学生交通安全宣传。要加强出行风险提示,协调有关部门开展学校特别是公路沿线学校周边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在每所农村学校(教学点)、幼儿园至少设置一处宣传栏或板报,张贴主题宣传海报,宣传交通安全常识;要开展校园交通安全主题活动,在放假前、开学后组织开展“安全上学路”和“知危险、会避险”等交通安全主题宣传教育和体验活动,邀请学生家长参加主题班会,发挥“小手拉大手”作用;要开展点对点家访帮扶活动,进一步加强家校警三方联动,针对农村留守儿童及发生交通事故的家庭,每学年至少组织一次家访活动;要组织交通安全公益活动,发动“交通安全公益联盟”成员单位,每季度策划组织交通安全知识有奖竞赛、儿童交通安全体验,赠送反光背心、书包、手环等形式多样的公益宣传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