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现状及强化建议

2018-12-02 02:51
汽车与安全 2018年10期
关键词:道路交通机动车交通

近年来,新农村建设步伐加快,农村经济快速发展,农村道路建设突飞猛进,机动车和驾驶员大量增多,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问题越来越突出。保障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保护农民生命财产安全,对推动农村经济发展,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农村道路交通管理现状

(一)辖区范围广,道路里程长,通行条件差。大部分通乡通村道路狭窄,一般都3至4米宽,行人、非机动车、机动车混行,路况差,会车难。农村道路多陡坡、急弯、傍水临崖路段,且缺乏广角镜、减速带、警示柱等配套的安全防护设施和警示标志,尤其是边远镇临水临崖道路多,大部分路段未建设安全防护栏、防撞墩等防护设施,急弯处,安全隐患大;一些外地车辆,尤其是重型货车等为逃避检查、逃避缴费绕开收费站走农村道路,给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带来巨大压力。路肩杂草丛生导制视距不良,视野狭窄,且未设置任何交通标志、标线,无法正确警告和提示驾驶员安全行车,安全隐患十分突出。交通安全警示警告标志标牌不足,且不规范。自然条件影响较突出,春、夏季暴雨、连续下雨天气多,加之养护不足,抗压抗灾能力差,道路极易出现塌方、塌陷、冲毁等,许多路段损坏后得不到及时修复,对通行影响较大,安全隐患十分突出。

(二)人口数量大,车辆保有量大,安全性能差,“问题车”多。农村机动车保有量迅速增加,机动车种类繁杂,但安全技术状况差,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农村车辆年检率较低,车辆维护差。大部分农民购车主要是为了出行、劳作方便,有的根本就不上牌照,更谈不上保险。一些村民买“二手车”,甚至用报废车从事运输,此类车辆安全技术状况差,很少办理法定的牌证和异地转入手续,大多没有保险。重经济效益,轻视行车安全,人货混装、超载、私自改装车辆,忽视车辆维护,甚至因车况差、手续不全,无法通过年检,就干脆不修理、不维护。在农村,许多农用四轮车、手扶拖拉机车辆外观油漆斑驳、脱落,车内座椅东倒西歪,座套、垫子破烂。仔细一查,灯光、制动、手刹、转向都存在严重的安全问题。

(三)管理警力薄弱,交通违法查处难。首先,警力严重不足,管理范围广,容易造成漏管失控。警力严重不足,对农村地区交通违法行为不能进行有效查处。其次,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没有形成系统、科学、规范的宣传方法和措施,安全教育引导不够。受警力限制,民警虽然经常加班加点超负荷工作,但还是力不从心,这也是农村交通事故经常发生的原因之一。对人、车、路的管理缺乏系统性、长效化的机制,对农村道路的交通管理往往紧一阵、松一阵,长效管理措施无法落实。对农村机动车和驾驶年检审验率低、农村地区大量出现的各种变型车、拼装车等问题,还没有一套有效的应对措施。

(四)农民交通安全意识差,交通行为随意性大,违法突出。首先,交通安全法规意识不强,驾驶人无证驾驶、酒后驾驶、超员超速,驾驶无牌车、报废车、改装车以及驾驶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等违法行为屡见不鲜。乘坐人不能抵制超员超速,非运营车辆以及农用车、三轮车的乘坐,行人横穿马路,不靠边行走等以成习惯,陋习到难改。其次,农村地区机动车驾驶人安全素质和驾驶技能较低,有相当一部分驾驶人员没有经过正规的驾驶培训,缺乏严格的技术培训,有的只满足于会驾驶就行,不熟悉交通法律法规,遇到突发情况不能及时正确处置。

(五)事故多发,事故处理困难。占道行驶、违规超车、无证驾驶、超速行驶以及操作不当引发的交通事故较多。事故发生后,因自身的经济条件,车辆交通违法、未买保险导致保险赔付不到位等,导致事故处理困难。

(六)交通安全隐患十分严重。农村道路弯多、路窄,大部分道路不具备中巴车以上的客运车辆通行条件,只有少量的定期班车运营,远远不能满足农民群众的出行要求,两轮摩托车、三轮摩托车、农用车、拖拉机等成为偏远山区农村运输的“主力军”,交通安全隐患十分严重。

无证驾驶机动车现象严重。一些两轮摩托车、农用车、机动三轮车的车主自认为车辆操作简单,无需学习培训考试自学成才;有的还错误的认为自己长期无证驾驶都未出事,技术不见得比有证的差;有的人视办理驾驶证为一种负担,而且还须交纳相关的费用并参加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实地操作考试,因而不愿意去办理机动车驾驶证,造成农村地区无证驾驶机动车的现象较为普遍。

两轮摩托车交通违法十分突出。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两轮摩托车以其操作简单、价格便宜、机动灵活的特点,迅速在农村地区得以普及,并逐步成为广大村民出行的主要交通工具,但无证驾驶、无牌无证、驾乘人员不带安全头盔、超员超载超速、未投保交强险等涉摩交通违法行为也与日俱增,严重影响了道路交通秩序,存在严重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酒后驾车屡禁不止。农村地区不少人在驾驶机动车走亲访友或外出办事时都喜欢喝上两杯酒,但他们往往抱有侥幸心理,自认为在乡村道路上行驶交警查不到,再加上离家路程也不远,喝点酒也不会出什么事,没有认识到酒精能够干扰大脑的正常思维功能,造成反应迟钝、操作失常、极易发生交通事故,加之交警部门的警力有限、道路管控存在盲区等客观原因,因此酒后驾车的现象难以得到根本遏制。

二、农村地区交通违法现象原因分析

(一)农村机动车驾驶人的交通安全意识淡薄。机动车驾驶人的安全意识淡薄是影响交通安全、导致交通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村村通”工程的普遍实施,带来了农村公路网络不断延伸,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加之摩托车、汽车下乡等惠农政策的实施,也带来了农村机动车保有量迅猛增多,机动车驾驶人也与日俱增。但是当前农村机动车驾驶人文化程度普遍偏低,交通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淡薄,大多数没有经过正规的驾驶培训,从业者多数是“半路出家”,甚至连最基本的汽车、摩托车的机械常识都不懂,就无证驾车上路;有的即使有了驾驶证,但交通安全意识淡薄。由于目前对这种量大面广、过于分散的驾驶人队伍还缺乏行之有效的教育管理措施,客观上造成了农村地区交通违法现象十分突出的现状,客车超员、货车超载、人货混装,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摩托车、拖拉机载人,无牌、无证、报废机动车上路行驶等严重违法现象随处可见。

(二)广大农村群众自我交通安全防范意识不强。虽然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经常开展交通法律法规宣传活动,但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身因缺乏必要的交通安全常识,对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知之甚少,交通安全防范意识不强,农民群众不遵守交通法规的现象十分普遍,非机动车骑乘人员和行人在非人行横道随意横穿马路、与机动车辆抢行、车辆临近时突然横穿公路等现象随处可见,为贪图方便随意搭乘货车、拖拉机、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以及乘坐超员客车等行为也是比比皆是。

三、对策及建议

通过对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要扎实抓好抓实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应当从组织领导、夯实基础、科学治理、严格执法、强化宣传等方面着手。着重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完善管理机制和工作体制。成立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负责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日常工作,并出台文件明确乡镇政府、县级相关部门工作责任,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纳入县政府对乡镇年终考核。各乡镇要按照规定成立交管办,明确由交管办承担乡镇辖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具体工作。通过不断加强组织领导,整合各方资源,进一步健全完善“党委领导、政府牵头、部门协作、全民参与”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机制,形成齐抓共管格局。

(二)加大经费投入,夯实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基层基础。一是强化隐患排查,加快安保工程建设。要针对道路交通安全基础设施薄弱的实际,全面开展隐患排查,加大对通行客运道路的急弯陡坡、临水临崖路段治理工作。加快推进公路路侧波形护栏工程建设,切实夯实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基础,营造良好农村道路行车环境。二是加快基层交警中队的建设步伐。根据地理位置和交通安全管理情况,合理规划建设片区交警中队,解决边远乡镇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问题。三是加大对协管派出所警力和经费的投入。在短时间内无法解决基层交警中队建设的情况下,乡镇派出所全面参与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有效缓解交通管理警力不足、执法权限、现场处罚设备等问题,要增加工作经费,加强对协管派出所业务指导,达到一警多能,从主观上解决当前警力不足的问题。

(三)坚持科学治理,扎实推进综合整治深化巩固年行动。一是坚持科学治理。要采取理性文明的措施,让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成为促增长、保稳定、控风险、惠民生的重要保障,成为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拉动地方经济发展的有效抓手。二是坚持依法依规治理。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标准和相关纪律要求,认真开展综合整治,坚决杜绝发生乱罚款、乱执法等违法违纪行为,做到规范、文明和从严执勤执法。三是坚持部门协同配合。综合整治要切实形成整治合力,县政府是履行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的主体责任,县安全监管、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要履行好监管责任,抓好抓实牵头工作任务的落实。

(四)强化路面管控,严查严处各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一是扎实开展交通违法专项整治行动。结合道路交通实际,开展货车超限超载、面包车超载及非法营运、酒驾等专项整治行动,继续深入开展“头盔行动”,公安交管部门要加强与派出所、交管办的合作,严厉查处机动车涉牌涉证、超员、超速、超载等突出交通违法行为。二是抓好源头管理和路面管控。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职责,强化协作配合,加强对非法改拼装车生产、销售、维修、装载等环节的专项整治,督促各货运源头装载企业的行业主管部门落实场站驻点,开展联合巡查,严把货运装载关。要充分依托联合治超点,加大路面打击力度,集中查处加高货箱栏板、假轴等非法改拼装行为,同时,强化对货运装载企业周边道路的管控,对驶出的载重货车,定期或不定期开展检查和抽查。

(五)广泛宣传,营造浓厚氛围。从多年来发生的交通违法和酿成的交通事故来看,有无证驾驶、有酒后驾车、有超载超速、有抱有侥幸心理开“病车”、报废车或者农用车、三轮车载人严重等等,多数系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淡薄和对《道路交通安全法》了解不多造成的。要建立交通安全宣传教育长效机制,用深入浅出的方式,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体开办专栏定期开展法规、案例讲座,要利用官方微博、微信、短信等新兴媒体宣传道路交通安全知识,形成由司法、教育、宣传、广电等多部门整体联动齐宣传的良好局面,深入村社开展宣传教育,真正让群众树立遵规守法、远离事故的交通安全意识。

(六)增加管理力量,充分发挥“两站两员”作用。一方面按辖区人口配比增加交警警力编制,充实人员、装备、车辆,建立基本经费保障制度,并加大对科技强警的投入,保证通讯工具、防护器具保持良好状态,充分发挥高科技装备在交通管理工作中的作用,进一步提高战斗力,让民警从机械性的劳动中解脱出来,扩大管理范围,提高工作效率。另一方面要充分发挥“两站两员”(“两站”是指乡镇街办交通安全工作站和村组交通安全劝导站,“两员”就是乡镇道路交通安全协管员与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劝导员。)的作用,形成“两站两员”的工作机制。“两站两员”不但能填补部分乡村警力的不足,有效缓解路面秩序难以管控的窘况,而且可以大大加强农村地区交通安全监管的力度。通过“两站两员”建设,全面提升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水平,减少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遏制交通事故多发的势头,保障村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最后大力推进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在加强人管的同时,注重技管,充分利用电子监控、测速设备,抓拍超速等违法行为,加大对交通肇事逃逸车辆查缉力度。

(七)落实责任,全面实行问责制。一是要落实责任。要严格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对乡镇场、相关部门的职责任务进行明确,把道路交通安全纳入政府考评体系,签订责任书,并严格考评,严格奖惩等。二是实施问责制。要加大检查督促力度,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督促相关部门进行整改落实。

(八)强化考核问责。各级政府要将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纳入安全生产、社会综治等考核内容,公安、交通运输、安全监管部门负责做好有关工作落实。要落实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对农村地区发生一次死亡3人及以上或有较大社会影响道路交通事故的,要在事故发生之日起60日内提交事故调查处理报告,除依法依规调查处理外,还要逐一倒查相关乡镇政府、村(居)委和监管部门负责人的责任。对事故频发地区,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要按规定对其负责人进行诫勉约谈。省公安厅、交通运输厅、安全监管局要加强督促检查,每年底由省公安厅牵头联合组织开展一次专项督查,并报告省政府。

(九)加强客货运驾驶人安全监管。交通运输部门要严把客货运驾驶人从业资格准入关,加强从业条件审核与培训考试。交通运输、公安部门要建立客货运驾驶人从业信息、交通违法信息、交通事故信息共享机制,加快推进信息查询平台建设,设立驾驶人“黑名单”信息库。农机部门要加强拖拉机登记注册和拖拉机驾驶证核发管理工作,督促拖拉机所有人、驾驶人及运输业主落实交通安全各项制度和防范措施,加强农业机械上路行驶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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