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政不背人情债”

2018-11-30 03:31刘绪义
当代党员 2018年22期
关键词:人情债陆贽唐德宗

刘绪义

陆贽,字敬舆,苏州嘉兴人(今浙江嘉兴)。陆氏本为江南望族,只可惜陆贽出生时家道已经衰落。然而,陆贽很有才,唐大历六年(771年),年仅18岁即高中进士,先后担任华州郑县(今陕西华县)县尉和渭南县主簿。

唐德宗即位后,即征召陆贽担任翰林学士、监察御史,成为极为倚重的近臣。虽无宰相之位,陆贽却被称为“内相”,可见其地位之重要。陆贽协助德宗走出泾原兵变危机,挽大唐江山于将倾,时人呼为“救时内相”。

一年,陆贽的母亲因病去世,他按照规定回乡“丁忧”守孝,经过洛阳,陆贽将母亲的灵柩停于东都洛阳嵩山的丰乐寺。洛阳当地官员、豪绅富商们听说后,自然不会放过这个千载难逢的结交机会,于是纷纷带着奠礼登门拜祭。然而,这些前来拜祭的官员、商绅却吃了闭门羹——对于当地官员、商绅的做法,陆贽毫不领情,一口回绝说:“家母过世,是我的私事,诸位与我非亲非故,仅只是宦途之交,你们厚馈的奠礼我是绝对不能收的,请诸位拿回去吧!”无奈,碰了一鼻子灰的官员、商绅们只好悻悻而去。

陆贽的做法引起了很多人的不解甚至不满。唐德宗听到这些议论后,在一个极私密的场合对陆贽说:“你的清廉和谨慎也有点太过分了吧。各地官员到长安来,给你送一些礼物,那是人之常情。你全都拒之门外,一点都不接受,那是很不近人情的。其实,如果送你一根马鞭、一双皮靴之类的小礼物,你就算收下,也是无伤大雅的。”

没想到,德宗的这一番启悟,不仅没有使陆贽改弦更张,还更让他“变本加厉”。

第二天,德宗就收到了陆贽的一份奏章。在奏章中,他正儿八经地回复皇帝:“官员接受贿赂,哪怕只有一尺布,也算犯罪,必须惩处,更何况是身为百僚之长的宰相,岂可开此方便之门?受贿之门一旦打开,欲望一定膨胀,一开始是马鞭和靴子,接下来就是黄金和美玉。眼前有种种诱惑,内心又岂能不乱?”

因此,接受“鞭靴”之類的馈赠,绝对不是“受亦无妨”的小事,因为“伤风害礼,莫甚于私;暴物残民,莫大于贿”。

为政不背人情债,并非不讲人情。但是,靠金钱来维系人情,维系的只是肤浅和功利的关系、表面上的一团和气,背后正是产生腐败的土壤。它助长了人际关系中的算计,将正常的人情庸俗化。对此,陆贽心里清楚得很,并始终坚守着这条“不近人情”的底线。

(摘自《北京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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