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相较晚清,“五四”时期的英译诗大多最大程度地保留了英语诗歌的语言风格和句法特征。而且,在“五四”英译诗的浸润下,中国早期新诗在创作上也沾染了浓厚的欧化色彩。以“五四”时期的英译诗为蓝本,从语言学的角度分析了英汉两种语言不同的特质对诗歌翻译和创作在词汇、语法、句法三个层面上产生的影响。“五四”时期的英诗译者大多也是新诗的创作者,他们译介和创作背后的欧化特质实际上是知识和权力对话语的操纵。
关键词:英译诗;新诗;欧化;权力话语
中图分类号:I206.6;I207.25 文献标识码:ADOI:10.3963/j.issn.16716477.2018.03.0022
收稿日期:20161220
作者简介:刘茹斐(1973-),女,四川三台人,武汉理工大学外语学院副教授,武汉大学文学院现当代文学博士生,主要从事英语语言学、中国现当代文学研究。
*基金项目:武汉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8年第31卷第3期刘茹斐:“五四”英译诗对早期新诗语言的塑造
成仿吾在《论译诗》中谈到:“每当我们讨论译诗的时候,我们每不由得要碰着一个重大的先决文体,就是:诗到底能不能翻译?”[1]。从理论上讲,在各类文学体式中,诗歌的“形”与“神”之间的关系密切,因此,要充分体现原诗的神韵,就必须保证形式的完美移植。然而具体到翻译实践中,英汉两种语言迥异的表意机制则使理论上的必要性受到了极大程度的限制,就译诗而言,比如英语的轻重音节奏和韵式与汉语的字组节奏韵式之间根本谈不上理想的移译。英诗汉译过程中的译诗之难往往超出人们想象。
中国的英语诗歌译介开始于晚清,到“五四”时期尤其受到重视。翻译是塑造,译诗从语言和内容上都直接参与了中国早期新诗的塑造;翻译也是背叛,译诗和新文化运动一样,直接对大众文学审美观念进行了改造。那么与晚清相比,“五四”英译诗经历了哪些翻译观念上的变迁?译者作为知识的传播者在译介的过程中采取了怎样的翻译策略?而这些译诗又是怎样具体从语言的层面上对中国早期新诗进行了塑造?“五四”时期,英美由于在中国现代文坛属于文学输出大国而备受瞩目。因此,本文将从考察“五四”时期的英译诗出发对以上问题进行分析。
一、译诗中的观念变迁:从晚清到五四
翻译首先遇到的就是语言处理能力问题,一个译者首先要解决的是如何将源语译成目的语,因此,翻译说到底是一种很强的主体行为。在语言的转换过程中,译者决定翻译的技巧及用词造句。译者的双语的语感大多是不匹配的,多半是母语优于外语。当译者在双语语感不能匹配时,他们往往多半采取不成文的“母语优先”制[2]。也就是翻译的目的语一定是母语,因为作为最终的语言成品只有写成了母语才是合乎语感的,才有可读性。
中国晚清的诗歌译者大多遵循着这样的以目的语文化为归宿的翻译原则。马君武、苏曼殊等人作为其中的杰出代表,尽管在译诗上实现了文体的独立,但其形式较之中国古诗而言并没有太大变化,译诗均采用中国传统的古体诗形式,或五言古体,或四言《诗经》体,或带“兮”字的《楚辞》体。王克非曾在《翻译文化史论》一书中以拜伦的英译诗《哀希腊》为例[3]对此加以讨论,马君武、苏曼殊甚至胡适都曾对拜伦此诗有译文发表。《哀希腊》原文如下:
The isles of Greece, the isles of Greece!
Where burning Spapho loved and sung,
Where grew the arts of war and peace,
Where Delos rose , and Phoebus sprung,
Eternal summer gilds them yet.
马君武译文为(七言诗体):
希腊岛,希腊岛,诗人沙孚安在哉,爱国之诗传最早。战争和平万千术,其术皆自希腊出。德娄飞布两英雄。溯源皆是希腊族,吁磋乎!漫说年年夏日长,万般消歇剩斜阳。
苏曼殊译文为(五言诗体):
巍巍希腊都,生长奢浮好。情文何斐憻,茶福思灵保。征伐和亲策,陵夷不自葆。长夏尚滔滔,颓阳照空岛。
胡适的译文为(离骚体):
惟希腊之群岛兮,实文教武术之所肇始,诗媛沙浮咏歌于斯兮,亦羲和素娥之故里,今唯长夏之骄阳兮,纷灿烂其如初,我徘徊以忧伤兮,哀旧烈之无余!
从上面几位译者对拜伦《哀希腊》的不同翻译可以看到,当时的翻译者们的语言是古代汉语式的,诗歌理念是传统的,审美也是中国化的,胡适的翻译中居然将Delos 和 Phoebus用中国神话中的主日月之神羲和与嫦娥加以替代,如果不看原詩作者的名字,谁又能想到这是拜伦的大作呢?
而就是这个1916 年还醉心于用离骚体翻译《哀希腊》的胡适,1917 年,却在《新青年》上率先发表了用白话翻译的蒂斯代尔的诗《关不住了》[4]。文言和白话两种语言自然代表着两种完全不同的诗学观念,表达了诗人同过去的旧体诗歌的决裂,宣称了“新诗成立的新纪元”。“五四”新文化运动以后,随着文学社团的成立和文学刊物的创办,出现了专门的翻译队伍。《新青年》的外国诗歌译者如胡适等人大都也是早期新诗的实验者, 他们将译诗活动看作为新诗探索的重要环节, 翻译与创作彼此渗透而且相互促进[5]。在《新青年》的带动下,翻译活动的规模和声势超过近代任何时期。沈雁冰、郑振铎、周作人等发起的文学研究会,郭沫若、郁达夫、成仿吾、张资平等发起的创造社,胡适、梁实秋、徐志摩、闻一多等组织的新月社等,既是新文学社团,又是翻译文学社团。文学研究会则以《小说月报》为中心,翻译介绍了大量的外国诗歌作品,上面的译诗几乎完全采用了“新诗”形式,除了自由体,还采用了外国格律体、十四行体和散文体等新的诗歌形式。“《小说月报》上的译诗较之《新青年》而言最大的变化就是英国诗歌的翻译增多了”[6]。比如朱湘是《小说月报》上发表英国译诗最多的一位,徐志摩也常在《小说月报》发表译诗,哈代、济慈、雪莱、布莱克等都是徐志摩所崇拜并对其影响很大的诗人,而他后来的创作主要也是从模仿英国浪漫派诗人开始的。创造社自《创造》创刊开始,就将翻译批评作为自己追求的一项重大文学事业。编辑们几乎每期都会以专文或书信或小说等进行翻译批评,或谈及自己的翻译理想,或指责现代翻译的瑕病[7]。
正是这些文学社团和报刊杂志的兴起使中国现代译诗拥有了一个庞大的翻译队伍和试验园地,译诗同近代相比出现了崭新的局面。译诗范围扩大了,世界各地的诗歌被大量翻译介绍到了中国,各类文艺期刊上相应拥有自己的专辑[8]。就文类而言,诗歌翻译专号10个,其中9个归英国所有,英诗对“五四”早期新诗的影响和塑造可想而知。中国文坛对英国文学及作家赞许有加,“英国文学最好的是诗。”[9]英国诗歌传统悠久,技艺成熟,名篇众多,从莎士比亚到弥尔顿,从华兹华斯到济慈无不享有极高的世界声誉。而对于美国诗歌而言,惠特曼译介的热度仅次于泰戈尔和拜伦,1919年10月5日的《新潮》杂志里书报评论专栏评价了惠特曼对诗歌创新做出的贡献,其中包括“有勇猛的魄力打破旧诗的形式,应用新的语言文字对诗歌语言和形式变革所作的贡献”等等[10]98。“五四”新诗想突破旧体制,探索新的形式,成熟的英语诗歌正好可以拿来借鉴,这便直接促成了诗歌的引入和译介。不同于中国晚清的诗歌翻译中“母语优先”策略,这时期的诗歌翻译者们大规模地以英语诗歌作为蓝本和参照,采用现代白话文而不再采用古诗体的句法和文法,更多地保留了英语诗歌的语言风格和句法特征,使中国早期新诗的语言也染上了些许欧化的色彩。
二、“五四”英译诗对早期新诗的语言塑造
下面我们将从语言学的角度入手,从词汇、语法和句法上探讨“五四”英译诗给早期新诗创作中带来的欧化特质。
(一)外来词汇中的拿来主义
“五四”时期的新诗诗人,如胡适、郭沫若、徐志摩等,很多本身就是在大量译介诗歌的过程中汲取了英文诗歌的精髓的,为他们自己的诗歌创作提供了宝贵的资源,他们一边译诗,一边写诗,因此20世纪初在英译诗歌中引入或产生的词汇,几乎是伴随着中国现代汉语的产生而同时出现的,而且它已经成了中国新诗语言的有机组成部分。英语属于印欧语系,印欧语系是世界上分布区域最广的语系,使用者几乎遍及整个欧洲、美洲、澳洲,还有亚洲和非洲的部分地区。英语天生的优势、岛国的地理位置,加上长期的对外殖民侵入孕育了英国人兼容并蓄的文化心理,他们对外来文化具有很强的包容性,因此英语也就成为拥有借用词最多的语言。英诗中夹杂着外来词的现象比比皆是,尤其是夹杂着优雅的法语,如济慈的《夜莺颂》“Adieu! adieu! thy plaintive anthem fades”[11]汉语属于汉藏语系,使用者局限于东亚大陆,中华民族的大陆文化带有自我中心特质,闭关自守的文化心理使得汉语的外来借用词较少,尤其是传统的诗歌中几乎是难得一见。
本着对外来文化积极接受的态度,“五四”时期的译者们对待这些词汇是一种类似于拿来主义式的照单全收,中国早期新诗引进的英语新词汇主要有直接借用、音译后借用、翻译后借用等几种类型。不管是早年留洋、学贯中西的胡适、郭沫若,还是青春年少的湖畔诗人潘漠华,作为新文学运动初期的呐喊者,他们都以在诗作中使用这些带有异域色彩的新词汇为荣。如潘谟华的《恋诗篇一》中的“爱者底泪绵绵在相合流,cuddle! cuddle! cuddle!”[12],我们注意到这首诗中的英文“cuddle”的发音和上文“流”字构成了尾韵的一致,而且用英文表达了“拥抱”的含义,不仅音美,而且含蓄。音译后借用作为对原语采取音译的形式,在诗句中也大量存在。胡适的《你莫忘记》中“你莫忘记:你老子临死时只指望快快亡国:亡给“哥萨克”,亡给“普鲁士”[13],其中的“哥萨克”和“普鲁士”就是音译后的借用。翻译后的借用也可以称作意译的英译词,如“negro”意译为“黑奴”,它出现在郭沫若的自由诗《炉中煤》中:“你該不嫌我黑奴卤莽?/要我这黑奴的胸中,/才有火一样的心肠。”[14]“黑奴”一词经过意译沉淀在现代汉语里,又变成了一个新的汉语表达词汇。
翻译为中国新诗的语言表达提供了大量的英语词汇,而这些词汇也从某种程度上参与了早期新诗的构建,并逐渐成为中国早期新诗语言系统中的有机组成部分,使早期新诗的欧化特质得以彰显。
(二)语法转换中的“形合”滥觞
从语言类型学方面来考察,英语富于形态,注重形式,借助显性标记表达,各种语法意义或逻辑关系是一种形合的常态。汉语缺少严格意义的形态,不用显性形式,而是让语法意义或逻辑关系隐含即所谓“意合”,也是一种不争的事实[15]46。中国传统的格律诗强调句式的整齐和押韵的严谨,各种语法意义或逻辑关系是讲究意合的。在中国传统的格律诗中,代名词如“你”“我”“他(她)”“你们”“我们”的缺席不但不会损害情感的表达和指示,反而会使个人的经验成为具有普遍性的情境。比如胡适的旧体诗《秋柳》:“但见萧飕万叶摧,尚余垂柳拂人来,西风莫笑长条弱,也向西风舞一回。”[16]诗中表达了作者虽然觉得当时国家羸弱,仍然对国家充满信心的情感,全诗不见“它”,“我们”等代名词。在“五四”英译诗的过程中,译者为了追求文字和形式上的最大对等,纷纷在翻译的过程中追求与英语语形上对等的表达,在英语这样的形合语言中,主语和相应的代名词也是不可缺席的,所以,“五四”译诗中,译者最大程度地保留了代名词,几乎不对译诗进行代名词的省略,如胡适的《关不住了》“这时候爱情有点醉了,他说,我是关不住的,我要把你的心打碎了!”[4]。以至于后来的新诗中代名词被肆意使用,虽然诗歌的叙述文体特征得以彰显,而诗情的指示范围却被淡化了。比如,郭沫若在《天狗》一诗中使用了39个“我”,每行至少使用了1个,有人说这是诗人主体情感全面爆发和表达的方式,但从侧面可以看出当时代名词使用的泛滥。
另外,作为形合的语言,英语在性和数上都有屈折的变化,都要通过语言中的指称表达出来,但是汉语本身是没有屈折变化的,不需要在名词后加“们”来构成复数,然而为了追求词法上的对等,“五四”英译诗中名词加“们”的表达随处可见。而且,因为英语中的形容词一般都是以“able”“tive”“ous”“ical”等结尾,在翻译的过程中,译者为了表示出其词性的变化而在汉字译语加上“的”的现象随处可见[17]。译诗中出现了很多传统汉语词法看来可有可无的“的”。有了这样的译例,我们就不难理解周作人的《苍蝇》一诗中“中国人的好朋友的苍蝇们啊!/我诅咒你的全灭”[18]诗句的语法上的欧化特质了。
语言是思维方式的体现,两种不同语种中的显性和隐性特质在翻译中发生了碰撞,新文化运动的知识传播者刻意向显性的语言靠拢,片面地追求诗歌翻译中的形合特征,让五四时期的诗歌作品在语法的表达上增添了欧化的特质。但是,因为受到了译文的过多影响,一些被封为经典作品的早期新诗创作中充斥着代名词的滥用、名词复数“们”、形容词后加“的”等语言现象,其在文字上显得是不成熟的。
(三)句法语序中的“陌生化”表达
英语和汉语的基本语序大同小异,同的是,二者主谓宾的位置基本相同,异的是,在分句之内,作为修饰语的状语和定语的位置不同,英语是向右分支发展,而汉语的修饰成分是向左分支发展的。而且,从表达信息焦点的角度来看,英文是喜欢将要强调的信息焦点置前的,它的表达常常会根据句型或侧重点的需要而将语序作适当调整,倒装和从句就是其中惯用的手段。饶有意味的是,为了保持与原诗语序的一致,“五四”时期的英诗译者常常刻意保留源语文本中修饰成分的语序,并不按照通顺的汉语语序进行调整,于是令原本简单的句法显得异常累赘。他们的如此做法表面上看似不合情理,其结果却是延长了翻译主体和审美接受者的关注时间和感受难度,从而增加了审美的快感和新奇感。如徐志摩翻译济慈的《夜莺颂》一诗[19] 98:
除了有一线天光,被微风带过,
葱绿的幽暗,和苔藓的曲径。
我看不出是哪种花草在脚旁,
什么清香的花挂在树枝上
这首译诗中的第二句完全是一种欧化的表达,因为在英语中,句法语序中的修饰成分是向右扩展的,表地点的状语放在句末,其英诗原句是:
I cannot see what flowers are at my feet,
Nor what soft incense hangs upon the boughs,
如果按照汉语的表达习惯,应该是修饰成分向左扩展来翻译,译为“脚旁哪种花草,在树枝上挂着的是什么清香的花”;作为诗人的译者,他遵循了英语的表达习惯,没有改动原诗的语序,将诗人济慈最想强调的信息焦点“花草”、“清香的花”在读者的脑海里得以强化和呈现。
徐志摩作为早期新诗诗人兼西诗译者,在翻译中,他展露了操纵文本的勇气和自由,使其译诗产生诸多出其不意的新特征,通过句法语序上的欧化保留,制造出语言的新奇感和审美的快感。而他的《再别康桥》[19]123之所以成为诗中的经典,除音乐美外,还得益于运用英文的特有句式。例如,“轻轻的我走了”,潜在的是英文的倒装句法,“Quietly I went away”。按现代汉语的表达应当是“我轻轻地走了”,可是如果这样写,诗意和诗情就会大打折扣。又如“沉默是今晚的康桥”,借用的仍然是英文的倒装句法中将表语提前的结构“Silent is tonights Cambridge.”。如果按照汉语正常的语序应该是:“今晚的康桥是沉默的。”但是如果这样表达,语言显得过于直白,信息焦点“沉默”也没有得到强化。
“英语形合的特点,能让丰富的连接词语像句内各成分挂钩在主谓语两个主干成分前后,并由此形成层次繁复的树状结构的长句。”[15]46汉语的意合特点,使得其句子主要采用平列式的结构而不能有过多的层次。如果说英语的句子是一架葡萄藤,那么汉语的句子就是一串珠子。丰富的长句似乎可以无限扩展,独立的短句也可以字字珠玑。按理说,在表达上两种句法本无优劣之分,但“五四”时期的译者和新诗创作者们无不醉心于将英语诗歌中繁复的句法经过翻译和阅读渗透进中国新诗的创作中,更为重要的是,语序的改变有时也会引起诗歌语言的排列形式的改变,新诗初期分节、分行的形式,几乎是以英语诗歌为代表的横向移植,它打破了古代重“诗律”轻“诗形”的诗体规范,有助于诗情的跳跃。而且译诗摈弃了传统的断句方式,代之以西方的标点符号的断句方法,使新诗的诗句较古典诗歌更加复杂。译者们和创作者们“为陌生化而欧化”的决心可见一斑。
三、“五四”英译诗背后的知识、权力和话语
当时新文化运动的知识传播者为什么在翻译中采取以源语国家文化为归宿的翻译原则,并尽量向英语的词汇、语法、语序等表达习惯靠近?难道仅仅是他们发自内心的对英文和英美文学的崇拜?当然不全是,因为翻译永远都不只是单纯语言转换的游戏,译者既可以通过翻译引进的新思想和新知识,支持译入语文化的社会秩序与意识形态,又能破坏以至颠覆译入语文化中现行的权力架构及意识形态,在政治、社会、文化等方面造成重大的冲击,从而建立新的权力关系。“所有的文学翻译都是源语国文学为了某种目的而对译语国文学的一种操纵(Manipulation)”。[10]141正如鲁迅先生在《玩笑只当它玩笑》中早已经指出过的,“欧化文法的侵入中国白话中的大原因,并非因为好奇,乃是为了必要。”[20]所以,在这种欧化特质的背后,其实隐藏着的更多的是知识、权力对话语的操纵。
(一) 知识、话语、权力和翻译
福柯(Foucault)的权力话语理论是20世纪后半叶至今最具影响力、最具广泛意义的思想理论。他分析社会性制度(文化、思想、政治、语言等)同话语实践在历史中形成的关系,并强调前者对话语存在的影响。在福柯看来,人类科学产生的知识和真理在某种层次上是与权力联系在一起的,知识在某种意义上批准了权力的行使,并使其合法化,这一过程是通过话语实现的。“知识通过话语实践形成,话语实践通过知识得到描述,因此知识是与权力控制分不开的,任何时期的知识型同时就是一种权力机制。知识的话语决定了人不能在它之外进行思想。另外,语言也限制了认识主体。对人来说,语言是认识手段,对外部世界的表述都是由用于思想的语言决定的。人们发现,主体原来深陷语言之中,语言限制了人,限制了认识的自由。”[21]
语言本来是无阶级性的,但作为言语乃至话语,却无不关系着人的主观情感与认识水平,因而与社会政治、权力机构、意识形态交织在一起。在福柯权力话语影响之下,翻译已经不再是单纯语言转换的游戏,而已经开始强调翻译文本的權力与政治功能。“从福柯那里,我们学到:语言之间透明地互译是不可能的,文化以语言为媒介来进行透明的交流也是不可能的。翻译已不是中性的、远离政治及意识形态斗争和其它社会、经济因素制约的行为,相反,翻译是政治性十分强烈的活动。我们必须正视翻译实践中隐含的知识、权力关系,这些关系在将某些认知方式权威化的同时,压抑其它认知方式。”[10]141
回顾晚清译诗中大规模地以源语表达为归宿的翻译策略,我们发现,译诗在内容上主要以宣扬爱国主义、人道主义和民主主义为主,译诗的形式较之中国古诗而言并没有太大变化,古奥、晦涩而且给读者阅读和欣赏带来了困难。这种话语背后隐藏的是知识者们没有克服文化中心主义,一切以中国自身的诗歌理念为准绳的自大心理,其目的更多的是为清末的政治改革服务。
(二)“五四”英译诗背后的知识、权力和话语
“五四”时期,很多诗人同时也是出色的翻译家,他们一边翻译英语诗歌,一边从事新诗创作,英语诗歌的艺术技巧和形式潜移默化地影响了他们的诗歌创作。许多新诗运动的先行者则明确地提出要以翻译诗歌作为中国新诗创作的榜样和发展方向。在其倡导异质特色背后的知识、权力和话语的彰显,主要反映在以下几个方面:
1.选材与时代的契合:译介推动诗体变更。
首先,在选材上,属于18世纪浪漫主义流派、主张语言变革的彭斯、华兹华斯等受到译者们的格外青睐,因为他们几乎无一例外地背叛了之前的新古典主义的诗歌风格中严整的形式和韵律,而在语言和韵式上向民谣靠近。彭斯善于用最朴实的民歌式的语言表现劳动人民的情感,华兹华斯的诗歌不像蒲伯等新古典主义者的诗作那样有很浓的人工雕琢气味,他主张诗歌是强烈情感的自然流露,应该用平实的语言歌颂自然的和谐。他们的一大共同特征就是对诗歌和诗歌形式的改正,所以其作品在新文化运动初期尤其受到译者的重视而得以重点译介和传播。译者们大力介绍彭斯、华兹华斯、雪莱、惠特曼等诗人,主要是因为这些具有语言反叛精神的诗人的作品在形式上具有反叛性和革命性,与“五四”文学变革时代人们希望打破诗的形式和音韵上的一切清规戒律,用纯粹的白话作诗的时代要求不谋而合。郭沫若曾经翻譯过彭斯的《一朵红红的玫瑰》和雪莱的《偶成》;朱湘曾翻译过雪莱的《恳求》;徐志摩也曾经翻译过惠特曼的诗歌,还译过华兹华斯的《葛露水》,并宣称其诗歌创作深受华兹华斯的影响。徐志摩创作的《云游》无疑是受到了华兹华斯《水仙花》这个潜在译本的影响,而他笔下的《朝雾里的小草花》几乎是华氏的《我们是七个》的翻版,因为两首诗都通过写景抒情,表达出对贫民的同情和怜悯。王敏等[22]还努力地挖掘了英国湖畔派诗歌译介对中国湖畔派诗歌风格形成的影响。首先,中国湖畔派的命名灵感是来自于英国湖畔派,因为汪静之等在杭州浙江一师读书时,深受华兹华斯诗歌影响的叶绍钧、朱自清等人恰好在此任教,而在此之前,英国湖畔诗人华兹华斯等人的作品已经部分译介到了中国。另外,中国湖畔诗人创作的湖畔诗也具有浪漫主义色彩,他们受英国湖畔派诗人主张诗体自由的影响,完全打破了中国古典诗歌的窠臼,作品天真率直、质朴明快,为真正意义上的自由体,其诗作音节和谐、一气呵成,呈现出一种独特的艺术魅力。
2.论争与启蒙的并行:欧化渗透新诗创作。
傅斯年在1919《新潮》第二期上刊文《怎样做白话文》中说到:“欧化的白话文就是直用西洋文的款式、方法、词法、句法、章法、词枝……一切修辞学上的方法,造成一种超于现在的国语,欧化的国语,因而成就一种欧化国语的文学。”[23]这些具有前瞻性意义的言论对于白话文研究的贡献不言而喻,当然也在当时为胡适所大力称赞。胡适曾认为傅斯年所提观点也是他自己意见之所在:“欧化的白话文就是充分吸收西洋语言的细密的结构,使我们的文字能够传达复杂的思想,曲折的理论。”[24]他们的言论为1921—1922年间在《文学旬刊》(1921年第7期)和《小说月报》(第2-4期)上一场关于《语体文欧化的讨论》开了先河。首先在《文学旬刊》上,沈雁冰和郑振铎、剑三等人参与了讨论,沈雁冰说:“现在努力创作语体文学的人,应当有两个责任,一是改正一般人对于文学的观念以改良中国几千年来习惯沿用的文法。我们应当问欧化的文法是否较本国旧有的文法好些,如果确是好些,便当用尽力量去传播。”[25]郑振铎说:“中国的旧文体太陈旧而且成滥调了,我极赞成语体文的欧化,不过,语体文的欧化却有一个程度,就是它不像中国人向来写的语体文,却也非中国人所看不懂的。”[26]紧接着,在《小说月报》上,沈雁冰又以记者的身份回答读者的形式,对读者们提出的对欧化问题和文学主义,欧化问题和翻译句法等一一作了回答,有一次他回答吕一鸣先生提出的翻译“what a pretty flower! Said the woman”应该完全按照英文原来的语序翻成“多美的一朵花啊!那女人说。”而不应该调整成符合汉语表达习惯的“那女人说,多美的一朵花啊!”[26]因为他认为本句英文强调的信息焦点在于“多美的一朵花”。
从以上例子可以看出,不管是极力主张语言欧化的胡适、傅斯年,还是强调语体文的欧化应该有一点度的郑振铎等文学研究会诸君,他们对中国新文学语言欧化的阐述都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欧化的语言更细密,更能传达复杂的、变化的、曲折的思想感情,语言的欧化会令我们的词汇丰富化和句法严密化。
就早期新诗而言,新诗中的欧化包括形式的变化,语言排列顺序的变化等等。“五四”时期的英译诗的翻译者们除了注意选材与时代的契合,除了在英诗译介对诗人的取舍上有所侧重以外,他们还纷纷发文阐明自己在对待新诗创作中语言上的欧化趋向。梁实秋曾经在《新诗的格调及其他》中说:“要明目张胆地模仿外国诗……取材的选择,全篇内容的结构,韵脚的排列,都不妨斟酌采用。”[27]梁宗岱也曾经指出:“试看英国诗是欧洲近代史中最光荣的一页,可是英国现行的诗体几乎没有一个不是从外国——法国或者意大利移植过去的,翻译,一个不独传达原作的神韵而且在可能之内按照诗的韵律和格调翻译,正是移植外国诗体的一个最可靠的办法。”[28]这一系列的讨论或论争,虽然各人观点有所差异,态度或激烈或温和,但大的趋势就是,欧化代表着同旧文学旧文化的决裂,代表着新文化新文学的进步。同时,论争早已不仅仅是囿于学术上的探讨,而已然成为一种思想的启蒙,在大众心目中造成的最直接的影响就是,中国早期新诗的欧化语言在当时也是符合语感的,有可读性和被接受性。
四、结语
为了大力倡导使用现代白话文,“五四”时期的英语诗歌翻译者不再像晚清的译者那样采用古诗体的句法和文法对诗歌进行翻译。他们普遍采取了以源语文化为归宿的翻译策略,试图以大量的英诗译介来传播外国文化,借以丰富本国的语言表达方式。同时,译者们作为创作者,又大规模地对英译诗进行模仿创作,英语诗歌中欧化的特质就像特洛伊木马那样潜入了中国早期现代诗歌的语言,而在经历了具有欧化特质的语言形式的塑造背后,其实是知识和权力对话语的操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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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相较晚清,“五四”时期的英译诗大多最大程度地保留了英语诗歌的语言风格和句法特征。而且,在“五四”英译诗的浸润下,中国早期新诗在创作上也沾染了浓厚的欧化色彩。以“五四”时期的英译诗为蓝本,从语言学的角度分析了英汉两种语言不同的特质对诗歌翻译和创作在词汇、语法、句法三个层面上产生的影响。“五四”时期的英诗译者大多也是新诗的创作者,他们译介和创作背后的欧化特质实际上是知识和权力对话语的操纵。
关键词:英译诗;新诗;欧化;权力话语
中图分类号:I206.6;I207.25 文献标识码:ADOI:10.3963/j.issn.16716477.2018.03.0022
收稿日期:20161220
作者简介:刘茹斐(1973-),女,四川三台人,武汉理工大学外语学院副教授,武汉大学文学院现当代文学博士生,主要从事英语语言学、中国现当代文学研究。
*基金项目:武汉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8年第31卷第3期刘茹斐:“五四”英译诗对早期新诗语言的塑造
成仿吾在《论译诗》中谈到:“每当我们讨论译诗的时候,我们每不由得要碰着一个重大的先决文体,就是:诗到底能不能翻译?”[1]。从理论上讲,在各类文学体式中,诗歌的“形”与“神”之间的关系密切,因此,要充分体现原诗的神韵,就必须保证形式的完美移植。然而具体到翻译实践中,英汉两种语言迥异的表意机制则使理论上的必要性受到了极大程度的限制,就译诗而言,比如英语的轻重音节奏和韵式与汉语的字组节奏韵式之间根本谈不上理想的移译。英诗汉译过程中的译诗之难往往超出人们想象。
中国的英语诗歌译介开始于晚清,到“五四”时期尤其受到重视。翻译是塑造,译诗从语言和内容上都直接参与了中国早期新诗的塑造;翻译也是背叛,译诗和新文化运动一样,直接对大众文学审美观念进行了改造。那么与晚清相比,“五四”英译诗经历了哪些翻译观念上的变迁?译者作为知识的传播者在译介的过程中采取了怎样的翻译策略?而这些译诗又是怎样具体从语言的层面上对中国早期新诗进行了塑造?“五四”时期,英美由于在中国现代文坛属于文学输出大国而备受瞩目。因此,本文将从考察“五四”时期的英译诗出发对以上问题进行分析。
一、译诗中的观念变迁:从晚清到五四
翻译首先遇到的就是语言处理能力问题,一个译者首先要解决的是如何将源语译成目的语,因此,翻译说到底是一种很强的主体行为。在语言的转换过程中,译者决定翻译的技巧及用词造句。译者的双语的语感大多是不匹配的,多半是母语优于外语。当译者在双语语感不能匹配时,他们往往多半采取不成文的“母语优先”制[2]。也就是翻译的目的语一定是母语,因为作为最终的语言成品只有写成了母语才是合乎语感的,才有可读性。
中国晚清的诗歌译者大多遵循着这样的以目的语文化为归宿的翻译原则。马君武、苏曼殊等人作为其中的杰出代表,尽管在译诗上实现了文体的独立,但其形式较之中国古诗而言并没有太大变化,译诗均采用中国传统的古体诗形式,或五言古体,或四言《诗经》体,或带“兮”字的《楚辞》体。王克非曾在《翻译文化史论》一书中以拜伦的英译诗《哀希腊》为例[3]对此加以讨论,马君武、苏曼殊甚至胡适都曾对拜伦此诗有译文发表。《哀希腊》原文如下:
The isles of Greece, the isles of Greece!
Where burning Spapho loved and sung,
Where grew the arts of war and peace,
Where Delos rose , and Phoebus sprung,
Eternal summer gilds them yet.
马君武译文为(七言诗体):
希腊岛,希腊岛,诗人沙孚安在哉,爱国之诗传最早。战争和平万千术,其术皆自希腊出。德娄飞布两英雄。溯源皆是希腊族,吁磋乎!漫说年年夏日长,万般消歇剩斜阳。
苏曼殊译文为(五言诗体):
巍巍希腊都,生长奢浮好。情文何斐憻,茶福思灵保。征伐和亲策,陵夷不自葆。长夏尚滔滔,颓阳照空岛。
胡适的译文为(离骚体):
惟希腊之群岛兮,实文教武术之所肇始,诗媛沙浮咏歌于斯兮,亦羲和素娥之故里,今唯长夏之骄阳兮,纷灿烂其如初,我徘徊以忧伤兮,哀旧烈之无余!
从上面几位译者对拜伦《哀希腊》的不同翻译可以看到,当时的翻译者们的语言是古代汉语式的,诗歌理念是传统的,审美也是中国化的,胡适的翻译中居然将Delos 和 Phoebus用中国神话中的主日月之神羲和与嫦娥加以替代,如果不看原诗作者的名字,谁又能想到这是拜伦的大作呢?
而就是这个1916 年还醉心于用离骚体翻译《哀希腊》的胡适,1917 年,却在《新青年》上率先发表了用白话翻译的蒂斯代尔的诗《关不住了》[4]。文言和白话两种语言自然代表着两种完全不同的诗学观念,表达了诗人同过去的旧体诗歌的决裂,宣称了“新诗成立的新纪元”。“五四”新文化运动以后,随着文学社团的成立和文学刊物的创办,出现了专门的翻译队伍。《新青年》的外国诗歌译者如胡适等人大都也是早期新诗的实验者, 他们将译诗活动看作为新诗探索的重要环节, 翻译与创作彼此渗透而且相互促进[5]。在《新青年》的带动下,翻译活动的规模和声势超过近代任何时期。沈雁冰、郑振铎、周作人等发起的文学研究会,郭沫若、郁达夫、成仿吾、张资平等发起的创造社,胡适、梁实秋、徐志摩、闻一多等组织的新月社等,既是新文学社團,又是翻译文学社团。文学研究会则以《小说月报》为中心,翻译介绍了大量的外国诗歌作品,上面的译诗几乎完全采用了“新诗”形式,除了自由体,还采用了外国格律体、十四行体和散文体等新的诗歌形式。“《小说月报》上的译诗较之《新青年》而言最大的变化就是英国诗歌的翻译增多了”[6]。比如朱湘是《小说月报》上发表英国译诗最多的一位,徐志摩也常在《小说月报》发表译诗,哈代、济慈、雪莱、布莱克等都是徐志摩所崇拜并对其影响很大的诗人,而他后来的创作主要也是从模仿英国浪漫派诗人开始的。创造社自《创造》创刊开始,就将翻译批评作为自己追求的一项重大文学事业。编辑们几乎每期都会以专文或书信或小说等进行翻译批评,或谈及自己的翻译理想,或指责现代翻译的瑕病[7]。
正是这些文学社团和报刊杂志的兴起使中国现代译诗拥有了一个庞大的翻译队伍和试验园地,译诗同近代相比出现了崭新的局面。译诗范围扩大了,世界各地的诗歌被大量翻译介绍到了中国,各类文艺期刊上相应拥有自己的专辑[8]。就文类而言,诗歌翻译专号10个,其中9个归英国所有,英诗对“五四”早期新诗的影响和塑造可想而知。中国文坛对英国文学及作家赞许有加,“英国文学最好的是诗。”[9]英国诗歌传统悠久,技艺成熟,名篇众多,从莎士比亚到弥尔顿,从华兹华斯到济慈无不享有极高的世界声誉。而对于美国诗歌而言,惠特曼译介的热度仅次于泰戈尔和拜伦,1919年10月5日的《新潮》杂志里书报评论专栏评价了惠特曼对诗歌创新做出的贡献,其中包括“有勇猛的魄力打破旧诗的形式,应用新的语言文字对诗歌语言和形式变革所作的贡献”等等[10]98。“五四”新诗想突破旧体制,探索新的形式,成熟的英语诗歌正好可以拿来借鉴,这便直接促成了诗歌的引入和译介。不同于中国晚清的诗歌翻译中“母语优先”策略,这时期的诗歌翻译者们大规模地以英语诗歌作为蓝本和参照,采用现代白话文而不再采用古诗体的句法和文法,更多地保留了英语诗歌的语言风格和句法特征,使中国早期新诗的语言也染上了些许欧化的色彩。
二、“五四”英译诗对早期新诗的语言塑造
下面我们将从语言学的角度入手,从词汇、语法和句法上探讨“五四”英译诗给早期新诗创作中带来的欧化特质。
(一)外来词汇中的拿来主义
“五四”時期的新诗诗人,如胡适、郭沫若、徐志摩等,很多本身就是在大量译介诗歌的过程中汲取了英文诗歌的精髓的,为他们自己的诗歌创作提供了宝贵的资源,他们一边译诗,一边写诗,因此20世纪初在英译诗歌中引入或产生的词汇,几乎是伴随着中国现代汉语的产生而同时出现的,而且它已经成了中国新诗语言的有机组成部分。英语属于印欧语系,印欧语系是世界上分布区域最广的语系,使用者几乎遍及整个欧洲、美洲、澳洲,还有亚洲和非洲的部分地区。英语天生的优势、岛国的地理位置,加上长期的对外殖民侵入孕育了英国人兼容并蓄的文化心理,他们对外来文化具有很强的包容性,因此英语也就成为拥有借用词最多的语言。英诗中夹杂着外来词的现象比比皆是,尤其是夹杂着优雅的法语,如济慈的《夜莺颂》“Adieu! adieu! thy plaintive anthem fades”[11]汉语属于汉藏语系,使用者局限于东亚大陆,中华民族的大陆文化带有自我中心特质,闭关自守的文化心理使得汉语的外来借用词较少,尤其是传统的诗歌中几乎是难得一见。
本着对外来文化积极接受的态度,“五四”时期的译者们对待这些词汇是一种类似于拿来主义式的照单全收,中国早期新诗引进的英语新词汇主要有直接借用、音译后借用、翻译后借用等几种类型。不管是早年留洋、学贯中西的胡适、郭沫若,还是青春年少的湖畔诗人潘漠华,作为新文学运动初期的呐喊者,他们都以在诗作中使用这些带有异域色彩的新词汇为荣。如潘谟华的《恋诗篇一》中的“爱者底泪绵绵在相合流,cuddle! cuddle! cuddle!”[12],我们注意到这首诗中的英文“cuddle”的发音和上文“流”字构成了尾韵的一致,而且用英文表达了“拥抱”的含义,不仅音美,而且含蓄。音译后借用作为对原语采取音译的形式,在诗句中也大量存在。胡适的《你莫忘记》中“你莫忘记:你老子临死时只指望快快亡国:亡给“哥萨克”,亡给“普鲁士”[13],其中的“哥萨克”和“普鲁士”就是音译后的借用。翻译后的借用也可以称作意译的英译词,如“negro”意译为“黑奴”,它出现在郭沫若的自由诗《炉中煤》中:“你该不嫌我黑奴卤莽?/要我这黑奴的胸中,/才有火一样的心肠。”[14]“黑奴”一词经过意译沉淀在现代汉语里,又变成了一个新的汉语表达词汇。
翻译为中国新诗的语言表达提供了大量的英语词汇,而这些词汇也从某种程度上参与了早期新诗的构建,并逐渐成为中国早期新诗语言系统中的有机组成部分,使早期新诗的欧化特质得以彰显。
(二)语法转换中的“形合”滥觞
从语言类型学方面来考察,英语富于形态,注重形式,借助显性标记表达,各种语法意义或逻辑关系是一种形合的常态。汉语缺少严格意义的形态,不用显性形式,而是让语法意义或逻辑关系隐含即所谓“意合”,也是一种不争的事实[15]46。中国传统的格律诗强调句式的整齐和押韵的严谨,各种语法意义或逻辑关系是讲究意合的。在中国传统的格律诗中,代名词如“你”“我”“他(她)”“你们”“我们”的缺席不但不会损害情感的表达和指示,反而会使个人的经验成为具有普遍性的情境。比如胡适的旧体诗《秋柳》:“但见萧飕万叶摧,尚余垂柳拂人来,西风莫笑长条弱,也向西风舞一回。”[16]诗中表达了作者虽然觉得当时国家羸弱,仍然对国家充满信心的情感,全诗不见“它”,“我们”等代名词。在“五四”英译诗的过程中,译者为了追求文字和形式上的最大对等,纷纷在翻译的过程中追求与英语语形上对等的表达,在英语这样的形合语言中,主语和相应的代名词也是不可缺席的,所以,“五四”译诗中,译者最大程度地保留了代名词,几乎不对译诗进行代名词的省略,如胡适的《关不住了》“这时候爱情有点醉了,他说,我是关不住的,我要把你的心打碎了!”[4]。以至于后来的新诗中代名词被肆意使用,虽然诗歌的叙述文体特征得以彰显,而诗情的指示范围却被淡化了。比如,郭沫若在《天狗》一诗中使用了39个“我”,每行至少使用了1个,有人说这是诗人主体情感全面爆发和表达的方式,但从侧面可以看出当时代名词使用的泛滥。
另外,作为形合的语言,英语在性和数上都有屈折的变化,都要通过语言中的指称表达出来,但是汉语本身是没有屈折变化的,不需要在名词后加“们”来构成复数,然而为了追求词法上的对等,“五四”英译诗中名词加“们”的表达随处可见。而且,因为英语中的形容词一般都是以“able”“tive”“ous”“ical”等结尾,在翻译的过程中,译者为了表示出其词性的变化而在汉字译语加上“的”的现象随处可见[17]。译诗中出现了很多传统汉语词法看来可有可无的“的”。有了这样的译例,我们就不难理解周作人的《苍蝇》一诗中“中国人的好朋友的苍蝇们啊!/我诅咒你的全灭”[18]诗句的语法上的欧化特质了。
语言是思维方式的体现,两种不同语种中的显性和隐性特质在翻译中发生了碰撞,新文化运动的知识传播者刻意向显性的语言靠拢,片面地追求诗歌翻译中的形合特征,让五四时期的诗歌作品在语法的表达上增添了欧化的特质。但是,因为受到了译文的过多影响,一些被封为经典作品的早期新诗创作中充斥着代名词的滥用、名词复数“们”、形容词后加“的”等语言现象,其在文字上显得是不成熟的。
(三)句法语序中的“陌生化”表达
英语和汉语的基本语序大同小异,同的是,二者主谓宾的位置基本相同,异的是,在分句之内,作为修饰语的状语和定语的位置不同,英语是向右分支发展,而汉语的修饰成分是向左分支发展的。而且,从表达信息焦点的角度来看,英文是喜欢将要强调的信息焦点置前的,它的表达常常会根据句型或侧重点的需要而将语序作适当调整,倒装和从句就是其中惯用的手段。饶有意味的是,为了保持与原诗语序的一致,“五四”时期的英诗译者常常刻意保留源语文本中修饰成分的语序,并不按照通顺的汉语语序进行调整,于是令原本简单的句法显得异常累赘。他们的如此做法表面上看似不合情理,其结果却是延长了翻译主体和审美接受者的关注时间和感受难度,从而增加了审美的快感和新奇感。如徐志摩翻译济慈的《夜莺颂》一诗[19] 98:
除了有一线天光,被微风带过,
葱绿的幽暗,和苔藓的曲径。
我看不出是哪种花草在脚旁,
什么清香的花挂在树枝上
这首译诗中的第二句完全是一种欧化的表达,因为在英语中,句法语序中的修饰成分是向右扩展的,表地点的状语放在句末,其英诗原句是:
I cannot see what flowers are at my feet,
Nor what soft incense hangs upon the boughs,
如果按照汉语的表达习惯,应该是修饰成分向左扩展来翻译,译为“脚旁哪种花草,在树枝上挂着的是什么清香的花”;作为诗人的译者,他遵循了英语的表达习惯,没有改动原诗的语序,将诗人济慈最想强调的信息焦点“花草”、“清香的花”在读者的脑海里得以强化和呈现。
徐志摩作为早期新詩诗人兼西诗译者,在翻译中,他展露了操纵文本的勇气和自由,使其译诗产生诸多出其不意的新特征,通过句法语序上的欧化保留,制造出语言的新奇感和审美的快感。而他的《再别康桥》[19]123之所以成为诗中的经典,除音乐美外,还得益于运用英文的特有句式。例如,“轻轻的我走了”,潜在的是英文的倒装句法,“Quietly I went away”。按现代汉语的表达应当是“我轻轻地走了”,可是如果这样写,诗意和诗情就会大打折扣。又如“沉默是今晚的康桥”,借用的仍然是英文的倒装句法中将表语提前的结构“Silent is tonights Cambridge.”。如果按照汉语正常的语序应该是:“今晚的康桥是沉默的。”但是如果这样表达,语言显得过于直白,信息焦点“沉默”也没有得到强化。
“英语形合的特点,能让丰富的连接词语像句内各成分挂钩在主谓语两个主干成分前后,并由此形成层次繁复的树状结构的长句。”[15]46汉语的意合特点,使得其句子主要采用平列式的结构而不能有过多的层次。如果说英语的句子是一架葡萄藤,那么汉语的句子就是一串珠子。丰富的长句似乎可以无限扩展,独立的短句也可以字字珠玑。按理说,在表达上两种句法本无优劣之分,但“五四”时期的译者和新诗创作者们无不醉心于将英语诗歌中繁复的句法经过翻译和阅读渗透进中国新诗的创作中,更为重要的是,语序的改变有时也会引起诗歌语言的排列形式的改变,新诗初期分节、分行的形式,几乎是以英语诗歌为代表的横向移植,它打破了古代重“诗律”轻“诗形”的诗体规范,有助于诗情的跳跃。而且译诗摈弃了传统的断句方式,代之以西方的标点符号的断句方法,使新诗的诗句较古典诗歌更加复杂。译者们和创作者们“为陌生化而欧化”的决心可见一斑。
三、“五四”英译诗背后的知识、权力和话语
当时新文化运动的知识传播者为什么在翻译中采取以源语国家文化为归宿的翻译原则,并尽量向英语的词汇、语法、语序等表达习惯靠近?难道仅仅是他们发自内心的对英文和英美文学的崇拜?当然不全是,因为翻译永远都不只是单纯语言转换的游戏,译者既可以通过翻译引进的新思想和新知识,支持译入语文化的社会秩序与意识形态,又能破坏以至颠覆译入语文化中现行的权力架构及意识形态,在政治、社会、文化等方面造成重大的冲击,从而建立新的权力关系。“所有的文学翻译都是源语国文学为了某种目的而对译语国文学的一种操纵(Manipulation)”。[10]141正如鲁迅先生在《玩笑只当它玩笑》中早已经指出过的,“欧化文法的侵入中国白话中的大原因,并非因为好奇,乃是为了必要。”[20]所以,在这种欧化特质的背后,其实隐藏着的更多的是知识、权力对话语的操纵。
(一) 知识、话语、权力和翻译
福柯(Foucault)的权力话语理论是20世纪后半叶至今最具影响力、最具广泛意义的思想理论。他分析社会性制度(文化、思想、政治、语言等)同话语实践在历史中形成的关系,并强调前者对话语存在的影响。在福柯看来,人类科学产生的知识和真理在某种层次上是与权力联系在一起的,知识在某种意义上批准了权力的行使,并使其合法化,这一过程是通过话语实现的。“知识通过话语实践形成,话语实践通过知识得到描述,因此知识是与权力控制分不开的,任何时期的知识型同时就是一种权力机制。知识的话语决定了人不能在它之外进行思想。另外,语言也限制了认识主体。对人来说,语言是认识手段,对外部世界的表述都是由用于思想的语言决定的。人们发现,主体原来深陷语言之中,语言限制了人,限制了认识的自由。”[21]
语言本来是无阶级性的,但作为言语乃至话语,却无不关系着人的主观情感与认识水平,因而与社会政治、权力机构、意识形态交织在一起。在福柯权力话语影响之下,翻译已经不再是单纯语言转换的游戏,而已经开始强调翻译文本的权力与政治功能。“从福柯那里,我们学到:语言之间透明地互译是不可能的,文化以语言为媒介来进行透明的交流也是不可能的。翻译已不是中性的、远离政治及意识形态斗争和其它社会、经济因素制约的行为,相反,翻译是政治性十分强烈的活动。我们必须正视翻译实践中隐含的知识、权力关系,这些关系在将某些认知方式权威化的同时,压抑其它认知方式。”[10]141
回顾晚清译诗中大规模地以源语表达为归宿的翻译策略,我们发现,译诗在内容上主要以宣扬爱国主义、人道主义和民主主义为主,译诗的形式较之中国古诗而言并没有太大变化,古奥、晦涩而且给读者阅读和欣赏带来了困难。这种话语背后隐藏的是知识者们没有克服文化中心主义,一切以中国自身的诗歌理念为准绳的自大心理,其目的更多的是为清末的政治改革服务。
(二)“五四”英译诗背后的知识、权力和话语
“五四”时期,很多诗人同时也是出色的翻译家,他们一边翻译英语诗歌,一边从事新诗创作,英语诗歌的艺术技巧和形式潜移默化地影响了他们的诗歌创作。许多新诗运动的先行者则明确地提出要以翻译诗歌作为中国新诗创作的榜样和发展方向。在其倡导异质特色背后的知识、权力和话语的彰显,主要反映在以下几个方面:
1.选材与时代的契合:译介推动诗体变更。
首先,在选材上,属于18世纪浪漫主义流派、主张语言变革的彭斯、华兹华斯等受到译者们的格外青睐,因为他们几乎无一例外地背叛了之前的新古典主义的诗歌风格中严整的形式和韻律,而在语言和韵式上向民谣靠近。彭斯善于用最朴实的民歌式的语言表现劳动人民的情感,华兹华斯的诗歌不像蒲伯等新古典主义者的诗作那样有很浓的人工雕琢气味,他主张诗歌是强烈情感的自然流露,应该用平实的语言歌颂自然的和谐。他们的一大共同特征就是对诗歌和诗歌形式的改正,所以其作品在新文化运动初期尤其受到译者的重视而得以重点译介和传播。译者们大力介绍彭斯、华兹华斯、雪莱、惠特曼等诗人,主要是因为这些具有语言反叛精神的诗人的作品在形式上具有反叛性和革命性,与“五四”文学变革时代人们希望打破诗的形式和音韵上的一切清规戒律,用纯粹的白话作诗的时代要求不谋而合。郭沫若曾经翻译过彭斯的《一朵红红的玫瑰》和雪莱的《偶成》;朱湘曾翻译过雪莱的《恳求》;徐志摩也曾经翻译过惠特曼的诗歌,还译过华兹华斯的《葛露水》,并宣称其诗歌创作深受华兹华斯的影响。徐志摩创作的《云游》无疑是受到了华兹华斯《水仙花》这个潜在译本的影响,而他笔下的《朝雾里的小草花》几乎是华氏的《我们是七个》的翻版,因为两首诗都通过写景抒情,表达出对贫民的同情和怜悯。王敏等[22]还努力地挖掘了英国湖畔派诗歌译介对中国湖畔派诗歌风格形成的影响。首先,中国湖畔派的命名灵感是来自于英国湖畔派,因为汪静之等在杭州浙江一师读书时,深受华兹华斯诗歌影响的叶绍钧、朱自清等人恰好在此任教,而在此之前,英国湖畔诗人华兹华斯等人的作品已经部分译介到了中国。另外,中国湖畔诗人创作的湖畔诗也具有浪漫主义色彩,他们受英国湖畔派诗人主张诗体自由的影响,完全打破了中国古典诗歌的窠臼,作品天真率直、质朴明快,为真正意义上的自由体,其诗作音节和谐、一气呵成,呈现出一种独特的艺术魅力。
2.论争与启蒙的并行:欧化渗透新诗创作。
傅斯年在1919《新潮》第二期上刊文《怎样做白话文》中说到:“欧化的白话文就是直用西洋文的款式、方法、词法、句法、章法、词枝……一切修辞学上的方法,造成一种超于现在的国语,欧化的国语,因而成就一种欧化国语的文学。”[23]这些具有前瞻性意义的言论对于白话文研究的贡献不言而喻,当然也在当时为胡适所大力称赞。胡适曾认为傅斯年所提观点也是他自己意见之所在:“欧化的白话文就是充分吸收西洋语言的细密的结构,使我们的文字能够传达复杂的思想,曲折的理论。”[24]他们的言论为1921—1922年间在《文学旬刊》(1921年第7期)和《小说月报》(第2-4期)上一场关于《语体文欧化的讨论》开了先河。首先在《文学旬刊》上,沈雁冰和郑振铎、剑三等人参与了讨论,沈雁冰说:“现在努力创作语体文学的人,应当有两个责任,一是改正一般人对于文学的观念以改良中国几千年来习惯沿用的文法。我们应当问欧化的文法是否较本国旧有的文法好些,如果确是好些,便当用尽力量去传播。”[25]郑振铎说:“中国的旧文体太陈旧而且成滥调了,我极赞成语体文的欧化,不过,语体文的欧化却有一个程度,就是它不像中国人向来写的语体文,却也非中国人所看不懂的。”[26]紧接着,在《小说月报》上,沈雁冰又以记者的身份回答读者的形式,对读者们提出的对欧化问题和文学主义,欧化问题和翻译句法等一一作了回答,有一次他回答吕一鸣先生提出的翻译“what a pretty flower! Said the woman”应该完全按照英文原来的语序翻成“多美的一朵花啊!那女人说。”而不应该调整成符合汉语表达习惯的“那女人说,多美的一朵花啊!”[26]因为他认为本句英文强调的信息焦点在于“多美的一朵花”。
从以上例子可以看出,不管是极力主张语言欧化的胡适、傅斯年,还是强调语体文的欧化应该有一点度的郑振铎等文学研究会诸君,他们对中国新文学语言欧化的阐述都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欧化的语言更细密,更能传达复杂的、变化的、曲折的思想感情,语言的欧化会令我们的词汇丰富化和句法严密化。
就早期新诗而言,新诗中的欧化包括形式的变化,语言排列顺序的变化等等。“五四”时期的英译诗的翻译者们除了注意选材与时代的契合,除了在英诗译介对诗人的取舍上有所侧重以外,他们还纷纷发文阐明自己在对待新诗创作中语言上的欧化趋向。梁实秋曾经在《新诗的格调及其他》中说:“要明目张胆地模仿外国诗……取材的选择,全篇内容的结构,韵脚的排列,都不妨斟酌采用。”[27]梁宗岱也曾经指出:“试看英国诗是欧洲近代史中最光荣的一页,可是英国现行的诗体几乎没有一个不是从外国——法国或者意大利移植过去的,翻译,一个不独传达原作的神韵而且在可能之内按照诗的韵律和格调翻译,正是移植外国诗体的一个最可靠的办法。”[28]这一系列的讨论或论争,虽然各人观点有所差异,态度或激烈或温和,但大的趋势就是,欧化代表着同旧文学旧文化的决裂,代表着新文化新文学的进步。同时,论争早已不仅仅是囿于学术上的探讨,而已然成为一种思想的启蒙,在大众心目中造成的最直接的影响就是,中国早期新诗的欧化语言在当时也是符合语感的,有可读性和被接受性。
四、结语
为了大力倡导使用现代白话文,“五四”时期的英语诗歌翻译者不再像晚清的译者那样采用古诗体的句法和文法对诗歌进行翻译。他们普遍采取了以源语文化为归宿的翻译策略,试图以大量的英诗译介来传播外国文化,借以丰富本国的语言表达方式。同时,译者们作为创作者,又大规模地对英译诗进行模仿创作,英语诗歌中欧化的特质就像特洛伊木马那样潜入了中国早期现代诗歌的语言,而在经历了具有欧化特质的语言形式的塑造背后,其实是知识和权力对话语的操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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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文格)
English Poetry Translation and the Chinese Early
New Poetry in May Fourth Period
LIU Rufei1,2
(1.School of Literature, Wuhan University, Wuhan 430072, Hubei, China;
2.School of Foreign Languages, WUT, Wuhan 430070, Hubei, China)
Abstract:Compared with the late Qing dynasty, translation for English poetry maximizes the retention of the language style and syntactic features in English poetry during May Fourth Period. Besides, under the influence of the translation of English poetry style, Chinese early new poetry also is colored with Europeanization. This essay analyses the influence of translation of English poetry on Chinese early new poetry with linguistic perspective, covering vocabulary, grammar and syntax aspects. Most of the translators are also poets at that time, the Europeanization behind their translation and writing is their manipulation of power discourse.
Key words:translation of English poetry; early new poetry; Europeanization; power discourse 第31卷第3期2018年5月武汉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Wuhan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 (Social Science Edition)Vol.31No.3May 2018
开拓新诗研究的新领域
——“中国新诗接受史研究(1917-1949)高端论坛”会议综述
陈柏彤
(武汉大学 文学院,湖北 武汉 430072)
摘要:2018年4月26日在武汉大学主办的“中国新诗接受史研究(1917-1949)高端论坛” 主要围绕“中国新诗接受史研究(1917-1949)”展开,来自全国各高校及学术机构的40余位现当代文学研究专家学者对如何突破新诗研究旧范式、新诗传播接受文献抢救的难度与对策、新诗接受史研究的有效途径、新诗与旧诗的传播空间与共时性等具体问题进行了深入研讨,并反思了百年新诗研究过程的思路与局限,试图指出中国未来新诗研究的可能向度。
关键词:《中国新诗接受史研究(1917-1949)》;新诗研究范式;新诗文献资料;新诗接受史研究途径
中图分类号:I207.25文献标识码:ADOI:10.3963/j.issn.16716477.2018.03.0023
收稿日期:20180508
作者简介:陈柏彤(1993-),女,甘肃庆阳人,武汉大学文学院中国现当代文学博士生,主要从事中国新诗研究。
*基金项目:武汉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8年第31卷第3期陈柏彤:开拓新诗研究的新领域
新诗诞生百年之际,为进一步推进百年新诗研究,2018年4月26日,由武汉大学文学院主办,湖北现代人文资源调查与研究中心、武汉大学中国新诗研究中心、“中国新诗传播接受文献集成、研究及数据库建设(1917-1949)”重大项目课题组协办的“中国新诗接受史研究(1917—1949)”高端论坛,在武汉大学成功举行。武汉大学资深教授於可训先生主持开幕式,武汉大学人文社科院院长王培刚教授、文学院院长涂险峰教授分别致辞。
在圆桌讨论环节,来自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南京师范大学、四川大学、东南大学、中山大学、中南大学、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华中师范大学、湖北大学等高校以及《江汉论坛》、《湖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武汉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等学术期刊的四十余位学者参与发言。会议由中国人民大学高旭东教授主持,南京师范大学谭桂林教授评议,主要围绕“中国新诗接受史研究(1917-1949)”展开,对如何突破新诗研究旧范式、新诗传播接受文献抢救的难度与对策、新诗接受史研究的有效途径、新诗与旧诗的传播空间与共时性等具体问题进行了深入研讨,反思了百年新诗研究过程的思路与局限,并试图指出未来新诗研究的可能向度。
一、传播与接受:突破新诗研究旧范式
近些年来,现代文学研究包括新诗研究资源匮乏问题日益凸显,许多人感叹难觅新的学术生长点,创新、突破遇阻。庆幸的是,武汉大学文学院方長安教授领衔的中国新诗传播接受研究课题组从读者接受角度反观新诗创作、诗学建构与经典塑造,拓展了新诗的研究空间。
突破既有研究范式,开辟新的研究空间,是中国新诗传播接受研究的重要学术价值所在。来自北京大学中文系的谢冕教授认为,从传播接受的角度显示中国百年新诗发展的历程,为新诗研究提供了新思路。南开大学文学院的罗振亚教授指出,这项研究以自觉的学科意识和强烈的问题意识找准了新诗研究的裂隙,从读者的视角在现代时段的新诗历史中抽取个案来探讨中国新诗的传播接受问题,在选题上具有拓荒性,为现当代文学的研究提供了新的学术生长点。湖南科技大学人文学院的吴投文教授认为,以大量史实为基础,从读者接受角度还原新诗发展的复杂语境,不仅为探求新诗合法性问题提供了别致有效的方法,也为中国新诗史的书写提供了独特的诗歌史观。东南大学中文系的王珂教授则以学科发展的眼光评价这项研究,认为它名副其实地填补了新诗研究的一大空白。
从传播方式对诗歌本体形式的直接影响来看,传播与接受的角度亦具有合理性与重要性。四川大学文学与新闻学院的李怡教授提出新诗在发生初期首先进入大众传媒视野,经过大范围传播后逐渐被经典化,这样的传播形式决定了诗歌的内在形式,因此他认为传播方式的改变从根本上决定了诗歌面貌,传播问题实质上是诗歌本身的问题。而这种内在的研究过去并未系统展开,武汉大学方长安教授的著作《中国新诗(1917-1949)接受史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7年版)以及其正在主持的重大项目“中国新诗传播接受文献集成、研究及数据库建设(1917-1949)”为新诗研究开辟了新方向。
武汉大学文学院的陈国恩教授则在承传关系中阐明新诗传播接受研究在武汉大学新诗研究传统中的创新与突破:陆耀东先生的《二十年代中国各流派诗人论》和《中国新诗史》开辟了新诗史研究的独特范式,在学界广有影响;龙泉明先生的《中国新诗流变论》侧重于对新诗流变关系的梳理和对新诗现象的综合性研究;方长安教授则将传播接受之学纳入新诗研究中,凸显了武大新诗研究的新特点,在国内新诗研究领域中具有开拓性价值与意义。
二、难度与对策:新诗传播接受文献资料的抢救
文学史研究的每次突破固然与方法的革新有关,文献资料的重新发现、搜集、整理和解读也十分重要。就新诗传播接受研究而言,现有的显性资料大都是附着于传统新诗史观的文学史料,呈现读者反应的隐性资料相当分散,因此,研究的焦点与难度首先在于对资料的重新挖掘和整理。各位学者基于对新诗传播与接受研究的浓厚兴趣,以及对方长安教授担任首席专家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中国新诗传播接受文献集成、研究及数据库建设(1917-1949)”给予的热切期待,重点关注到新诗传播与接受文献资料的搜集问题,并对此进行了充分研讨。
随着现当代文学学科历史的发展,文献的数量、门类、品种越来越多,性质也趋向专门化,文献来源的可靠性问题逐渐成为学术研究资料搜集中的突出矛盾。大家认为,应该重视对第一手资料的整理。罗振亚教授强调,重视第一手资料的搜集是研究走向科学化的基本保证,对接受资料的发掘本身不仅呈现了历史事实的丰富和复杂,也为将来同类研究奠定了坚实的基础;长沙理工大学文法学院的易彬教授针对文献资料自身的版本问题与历史变迁,认为应对文献予以充分地辨别和整理。
同时,新诗传播与接受研究展现了诗歌在政治、经济、文化等各种力量消长中的动态发展过程,鉴于传播场域的交叉与变动,为保证研究过程的客观性,必须重视史料搜集的系统性。来自北京大学中文系的洪子诚教授认为,新诗阐释与文本之间的关系十分复杂,因此在论述中所涉及的面相要包括政治文化、外来影响、学校教育以及媒介方式和特点等。这种在共时与历时线索中对文献资料的全面涉猎不仅有助于还原新诗传播接受的复杂过程,同时也构成了言说框架的话语逻辑基础。中山大学中文系的张均教授在发言中就谈到《中国新诗(1917—1949)接受史研究》以经典化为主要内容,在共时的维度上清理了选本、批评、文学史三种力量与经典形成的原因,在历时的维度中展现了启蒙、左翼、革命、新启蒙等话语变迁与经典变动的历史,认为这两部分共同构成了每篇文章的内在逻辑。
湖北大学文学院的刘川鄂教授提出新诗接受过程中的读者对象具有审美能力分层的特点,因此对新诗传播与接受文献资料的搜集在专业学者的批评之外,也要关注边缘性的材料。於可训教授表示,新诗接受的对象既包括专业读者,又包含普通读者,而普通读者的感受大都落脚于人心,并未留下固定文本,因此对其接受信息的把握有很大困难。据此,张均、王珂和刘保昌(《江汉论坛》)三位学者分别提供了能够扩大读者接受文献搜集来源的渠道,比如报刊中的普通读者来信、普通读者的日记、民间刊物及手抄本、部分文人的日记(如《郭小川日记》)和口述史(如《黄药眠口述自传》),以及活跃于当下网络平台中的新媒介、旧书网应用程序,等等。此外,部分专家还关注到对海外资料的搜集问题,大大扩展了新诗传播与接受文献资料搜集的视域。
三、问题与方法:新诗接受史研究的有效途径
一部文学接受史不仅要史料详实,描述清晰,而且也要求有研究方法和理论思考上的创新。因而,在占有大量文献资料的基础上,如何分析材料、如何有效地进入新诗接受史研究成为备受关注的焦点话题,与会学者共同讨论了研究新诗接受史的有效途径。
首先,面对浩如烟海的新诗传播接受文献资料,如何对其进行有效地择取和使用?中南民族大学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的刘为钦教授认为,单独一本《女神》或一位诗人都能汇集成一本厚重的接受研究之书,要有效提取现代时段重要诗人和作品的接受现象,主要在于对海量信息的审慎提炼,实证性的技术分析是实现精准提炼的重要路径。刘保昌研究员表示,使用统计学的方法整合文献资料从而获得精准数据的手段,对中国新诗和中国现代文学研究均具有方法论意味。洪子诚教授则提到选本的地位是体现学术与权力的关系中最分明的一种等级,哪个选本起到主要作用也是分析文献时需要关注的关键问题。由此可见,审慎的取舍态度是基本条件,精准的统计是重要手段,对文献的分级是要紧方法。
在对单独案例资料的择取与整合之上,怎样使新诗接受史范畴中的个案接受现象落脚于历史视野中,也是各位学者关注的重要问题。一方面,新诗史的研究应该具有探索、发现、总结新诗发展规律的特质,对典型个案的选择应遵循新诗发展的历史特点。谢冕教授认为,在新诗接受史研究中所选取的诗人和作品应该是具有代表性并且能让论者有话可说的案例,比如何其芳、卞之琳、冯至、李金发、戴望舒、徐志摩等诗人,《尝试集》、《凤凰涅槃》和《女神》等作品,要求研究者有精准的眼光和深厚学养。另一方面,更关键的是要以鲜明的问题意识统筹个案研究,达到新诗史的述史要求。华中师范大学文学院的王泽龙教授认为,《中国新诗(1917-1949)接受史研究》一书为解决由点及面的问题提供了模式和方法:这部著作问题意识鲜明,逻辑勾连严密,作者对每一个经典对象的研究采取不同思路,例如对胡适的研究侧重于对新诗发生期的合法性求证,对郭沫若的研究侧重于自由体诗歌的角度,对李金发的探讨侧重于现代主义审美意识在传播接受过程中的生成,这些问题重要且突出,同时又避免了交叉重复,达到了互证的效果。易彬教授也认为作者无意由单个个案研究解决所有问题,而从不同问题展开的研究方法对同类学术研究具有重要的启示意义。
新诗接受史研究不应该仅仅是大量诗人、诗派、文本等接受现象的铺排和还原,还应成为超越于诗歌接受现象之上的逻辑规律的认知与提升。那么,在接受史的研究中如何处理材料与理论的关系?如何实现理论的创新?首先,要坚持有一分材料说一分话,坚守论从史出的研究方法。谢冕先生谈及方长安教授在论证经典化问题时引用了自己在编选新诗选本时的三处讲话,并从三处讲话中发现矛盾之处,他认为这种细节比对体现了作者治学的严肃性以及武汉大学严谨务实的学风传统。于扎实的材料中得出自己的论说观点,怀抱此种研究态度就会具有“历史意识”的自信,也会更加强化论说的可信度。其次,也要重视理论层面的创新思考。新诗传播与接受研究所涉及的理论方法极为丰富,武汉大学文学院的张洁教授认为,这项研究涉及接受美学、读者反应批评、现象学等多种理论背景,在对西方理论批判借鉴的同时又生发出许多独特思考。罗振亚教授指出方长安教授的研究深入考辨了传播与新诗生成、新詩现代化特别是经典化之间的关系,全面把握了批评、选本、文学史著在新诗经典化过程中合作又分离的形态,并认为非文学因素参与经典化历程致使经典不纯正,这些都属于独特思考的结果,对诗歌史的改写也不无冲击。
四、启发与创新:新诗研究中的老问题与新思路
新诗传播与接受研究的难度与其开拓性的意义同步发生,也为以后的新诗研究开启了一扇阐释之门,与会学者在对新诗接受史问题的讨论中生发出许多精彩的学术创新话题,包括新诗理论研究、接受范围的扩容、新旧诗歌研究思维模式转换等几个方面。
在新诗接受这一思考维度的启发下,与会学者首先注意到新诗研究中一些理论观念的含糊性与空白性问题。洪子诚教授讲到,新诗有很多被广泛认可的观念,但是在使用过程中则呈现出不同意义,需要从接受史的角度对观念史进行清理;就接受史研究本身而言,华中科技大学人文学院的何锡章教授期待从文献梳理深入到对新诗发生、传播、接受等种种基本理论方法的研究,为新领域的拓展提供更为坚实的理论支撑,也为当代诗歌的发展提供启示意义;张洁教授提出如果能够将后现代的述史观纳入研究视野或许也能扩展对新诗接受的描述范围。同时,部分专家学者还根据自己的研究兴趣对接受史研究对象和接受范围的扩容进行了讨论。谢冕教授和洪子诚教授认为,对接受史的研究在选取经典诗歌现象的同时,也应对一些在文化史上具有重要影响的诗人予以关注,比如蒋光慈、殷夫、臧克家等等。易彬、刘为钦等学者则对将当代诗歌的接受纳入更宏观的接受研究视野表达了殷切期待。
自20世纪初期新诗诞生以后,把旧诗与新诗加以比较,或以旧诗的标准非难新诗,或以新诗的尺度否定旧诗,一直是诗歌理论批评中的突出现象。在讨论过程中,部分与会学者针对新旧诗歌传播方式、文化功能、审美惯性等问题,提出应该突破新诗与旧诗的线性对立模式,以共时与融合的角度探索新旧诗歌的发生与发展。北京大学中文系的姜涛副教授认为,新旧诗歌的社会位置、传播空间、文体性格均有不同,应该将新诗与旧诗置于共时的空间中进行研究;陈国恩教授表示可以从融合的角度关注新诗与旧诗共通的表现技巧、思维空间等诗美问题;王泽龙教授则侧重从晚唐诗风对中国现代派诗人的影响,古代白话传统对现代诗歌语言生成的影响等方面,谈论古代诗歌传统对新诗发展的作用。三位学者不约而同地提出应该重新思考新旧诗歌在传统阐释中的论辩关系和替代关系,探寻对新旧诗歌关系研究从对立到统一的思维模式转换。华中师范大学文学院的李遇春教授作了精彩发言,并认为方长安教授的新诗传播接受研究思路、方法对自己所从事的旧体诗词研究启发很大。
会议最后,谭桂林教授作总结发言。他指出,各位与会学者作为新诗研究前沿领域的代表性专家,对问题的讨论集中深入,不仅包括对新诗研究现状的分析,还饱含对新诗发展未来前景的思考,拓展了新诗研究的思维空间,是中国新诗研究史上的精彩一页。
[参考文献]
[1]作者,
(责任编辑文格)
题目
作者
单位
Abstract:
Key words:第31卷第3期2018年5月武汉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Wuhan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 (Social Science Edition)Vol.31No.3May 2018
澳大利亚土著文学的发轫和发展
张雯
(上海海洋大学 外国语学院,上海 201306)
摘要:澳大利亚土著人民据说是世界上最古老文化的持有者,他们的世界观聚焦在人和环境之间的相互联系,还有他们之间的纽带上。他们也是澳大利亚历史构成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澳大利亚这个国家中方方面面的了解都不能脱离它的土著人民和文化。“梦创时代”所关注的是永恒的持续性,它阐释了生活的两个重要方面,精神的和物质的,而且这一思想贯穿土著文学的整体;土著文学中一个最主要的主题是对图腾的崇拜。同时在新时期,澳大利亚土著作家十分珍惜自己所继承的土著血脉,立志要在白人的世界里通过文字展现出黑人的风采,视此为改变身份和改写历史的渠道和机会,其主要表现在身份认同、归属感和血统问题三个范畴上。
关键词:土著人民;“梦创时代”;图腾;身份认同;归属感;血统
中图分类号:I611.079文献标识码:ADOI:10.3963/j.issn.16716477.2018.03.0024
收稿日期:20171112
作者简介:张雯 (1983-),女,安徽舒城人,上海海洋大学外国语学院讲师,博士,主要从事英语语言文学研究。
*基金项目:武汉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8年第31卷第3期张雯:澳大利亚土著文学的发轫和发展
我们若回顾澳大利亚的历史,其源头毫无疑问是来自于欧洲文化。而在远早于第一批欧洲人踏上澳洲这片红色土地时,这片土地上就已经建构了属于自身类型的文学形式,其实澳大利亚文学的源头在这一意义上应该是呈现出杂糅的性质,即通过本土和外来文化的影响,这些文学作品有的彰显出原汁原味的澳洲体验、原始的思维类型;有的作为欧洲文明特质的代表,呈现出澳大利亚式的表述;而有的承载了厚重的对人类整体生命体验的思考,具有世界性的文学思想特征。本文借助澳大利亚土著文学这一切入点,将澳大利亚土著文学作品放置在当时的历史语境和社会背景之下,追溯其发轫和发展的重要节点,思考其在澳洲文学整体性形成过程中扮演的角色。
一、澳大利亚土著文学的文化累积
“土著”一词是欧洲入侵者站在自身角度杜撰的术语,殖民者们利用拉丁语“Aborigines”表示原始居住者的意思,还有一个经常使用的术语是“indigenous”,同样来自于拉丁语,意指土生土长的。澳大利亚土著人民据说是世界上最古老文化的持有者,他们的世界观聚焦在人和环境之间的相互联系,还有他们之間的纽带上。他们也是澳大利亚历史构成中不可或缺的重要部分。对澳大利亚这个国家中方方面面的了解都不能脱离它的土著人民和文化。当英国人抵达澳洲大陆之时,澳洲已经拥有500多个土著部落,总人口达到了三十万,并且已经繁衍生息了超过6万年之久。1788年英国人抵达澳洲大陆,这一历史事实对土著文化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在接下来的一个世纪时间里,殖民地不断扩大,土著居民被迫颠沛流离,远离家乡,这影响了他们进行传统仪式的能力。但是土著文化力量巨大,即使面对这样剧烈的变化,他们仍然将自身的传统保存下来。
1788年澳洲大约聚居了30万名土著居民,形成了500个界限清晰的族群,各自拥有不同的风俗习惯。人们的惯性思维会认为,作为土著人,他们应该在本质上是完全相同的,然而无论从体貌特征还是文化标识上,他们都是有很大的不同。在与欧洲入侵者的接触中,这种变化更为凸显。一般情况下,澳大利亚土著居民拥有巧克力灰色的肤色,十分接近黑色,卷发,额头向后塌靠,眼睛通常是深陷在脸颊上,头颅盖很长。这一群体人类身高通常是165到168公分之间。最初抵达澳洲的土著人群继承了他们祖辈的生活方式,依靠狩猎和食物采集为生。他们并没有发展农业生产,只是偶尔会种植一些甘薯。在艰苦的自然环境中生存要求他们对生存环境中的动植物种群十分了解,社会的教育方式也是通过口口相授的形式一代代予以传承。对于早期的欧洲入侵者,他们从土著人群那里学会了很多宝贵的生活经验,并且有筛选性地将其在历史长河中保存下来。对于各个不同种族的土著人,他们由于居住地之间相隔遥远,其生活方式也呈现差异。每个家庭都是单独照料自己的生活,他们的穿着主要依靠动物毛皮。劳动分工很是清晰,妇女一般会留守家园,照顾孩子,料理家事,而男人们去野外狩猎,为生计奔波。同时待在家中的妇女们还有一个社会责任——采集者,每天她们携带木质的挖掘棒,编织好的网袋以及盛水盆,去挖甘薯,采集水果、种子、蔬菜、昆虫、鸟类以及任何有价值的经济供给物。由此可以看出,在这样一个通过狩猎和食物采集为主要生活来源的社会,妇女们和男性们其实贡献了均等的力量,女性的地位也尤为重要。土著社会的价值是建立在狩猎和食物采集的生活来源基础之上的,同时土著人对这种生活方式具有虔诚的尊敬,因为他们惧怕没有遵守这一体系,就会被某种神秘精神力量所伤害。土著语言中存在大量的心理学和宗教术语,并且从神话、传说和歌谣等艺术形式里汲取了很多养分。值得一提的是,土著语言中的代词形式是比英语更加复杂和多样化。一个语言群体的成员中拥有相似的风俗习惯和信仰,居住在固定的地理区域。总体而言,澳大利亚土著的生活方式是半游牧性质的,虽然他们迁徙的次数较多,但是基本上是前往一片固定的区域,同时在每年确定的时间回到相同的地方,有一定的规律可循。
除了经济生活中生产和维持生计的物质部分,土著人的精神生活也是十分丰富的。澳大利亚土著文化对传统土地拥有强烈的情感。他们依赖土地供给生存所需的一切事物——食物、房屋、工具以及药物。通过复杂的图腾系统,土著人民时刻意识到自己和自然以及他们祖先之间的联系。他们也坚信对国家需要持有敬重和责任感,并且要对年长者的权威和智慧致以敬意。“图腾崇拜”是指澳洲人将自然物种与各种族群人类之间通过特殊的纽带进行衔接,这些纽带同时也确保了宗教的礼制。这种信仰给予他们勇气和胆识,帮助其解释了自然界的一切令人恐惧的现象的发生,例如干旱、洪水、疾病、地震等等自然灾害,这是一种精神鼓舞。同时图腾的表征是动物、植物或者自然元素,在神秘世界和人类之间建构起中介的作用,将人类和超自然世界进行衔接。通过宗教和图腾的纽带联系,土著人民对土地有无限的信任,集体意识强烈。每一个区域的族群都是和土地财产以及区域范围相联系。土著人和土地的关系可以简单理解为他们属于土地,而不是和欧洲殖民者认同的一样,是土地属于他们。拜访邻近的部落是传统土著人民生活中最愉快的部分,然而不同部落之间的相互往来也是需要遵循一系列规章制度的,其设置了一些不能逾越的界限。
二、澳大利亚土著文学的发轫:“梦创时代”的土著文学
“梦创时代在澳洲土著文明中被认为是世界的伊始,天地万物皆生于此。后来这世上有了第一批生物,它们出现后便开始创建地球。它们四处活动,走了很长时间,到过很多地方,最后终于令这个世界有了雏形。这批生物可以变幻形态,最后其中一些变成了人类,树木等其他生物。当它们做完这一切之后便回到建在云端或海洋的岛上,或是回到地下休眠。今天,地球上所有自然存在及自然生物都见证了这些人类祖先的活动——山洞是它们进入这个世界的入口;山脉与河流则是它们在地球上游荡时留下的足迹。大地,或‘土地是澳洲土著文化的核心内容;澳洲土著认为,土地和人一样有着各种感觉,可以听到响声,闻到各种气味,也会感到恐惧。大自然不断地提醒人类不要忘记祖先。”[1] 梦创时代所关注的是永恒的持续性,它阐释了生活的两个重要方面,精神的和物质的,而且这一思想贯穿土著宗教的整体,在全社会人类之间弥漫开来。梦创一般是指针对青少年男孩,通过一系列由全能天父实施的仪式,具体形式包括割礼、脱毛、 结瘢以及敲掉牙齿。通过这些仪式,这些新人就成为了这个特定社会的一部分,并且也成为了这一神圣神话和仪式的监护者。除了对土地的看法,土著人和欧洲殖民者还有一个方面有很大的不同,那就是对人与人间的关系,尤其是亲缘關系的重视程度。在各种各样小规模或者分散的团体,社会和经济依赖是很严重的,如果违反了规定就会遭受团体的制裁和惩罚。传统土著社会的地理构成大部分在澳洲北部和澳洲中部,他们重视人与人之间的联系,无论是同一族群还是不同族群之间都是紧密相连的。同时他们对现实情况很了解,对过去的回顾是对现在和未来的一个指导。另外在这个宗教性质强烈的社会,它承认自身与土地之间的精神纽带。
A.P.艾尔科在为罗兰·罗宾逊的著作《传奇和梦创》所作前言中谈到:“土著神话和仪式,表达出信条和哲学意味,将梦创时代的意义最大化扩充。它包含创造和形成的思想;关于通过英雄崇拜的活动来创造生命、自然和人类;而且关于过去,而过去通过仪式在当今得到再现;还有关于未来,仪式同样确保了未来的实现。梦创时代是无所不在的。每个人都是它的一种表达,尽管他可能需要等待,并且变得有一些年老之时才可能实现关于梦创时代的暗示。我们也要一直等到我们出现在伟大的偶像仪式之中,记录下圣歌文本,并且理解了语言和学说,掌握了他们神秘的意义后才能开始理解它。”[2]四万年前,澳洲历史上第一批居住在红土地上的一群黑色皮肤的人种“古利人”,他们笃信神灵的庇佑,认为这片土地上的一草一木、天空、海洋以及湖泊山脉都是神灵的功德,包括他们自身也是其中一员。如此理解之下,在这片土地上诞生的故事、传说、歌谣、仪式礼制,作为一种民间文化的口头或笔头传承,是对自身艺术和风景的记录,同时也是神灵和自然的馈赠之礼。在这些土著文学作品中传达出人们对土地的无限热爱和依赖之情,在这片富饶丰硕之地,当人类的情感意志与自然规律发生冲突和碰撞,必定是自然和谐的介入重新建构平衡。
由于历史年代久远,这一时期的作品大多遗失,有一些虽然保存下来,后被白种作家收集,进行了整理和再叙述。受其影响最大的还是普通民众,时代的口传言授,家庭教育的影响,对这些文学作品中阐释的主体观念反复叙述,思维传承,最终完成和谐的重建。
土著文学中一个最主要的主题是对图腾的崇拜。常见的图腾代表是一个英雄形象,他居住在美好的天堂,他的力量无穷无尽,无可比拟,地球上的人们只有通过完成特殊的仪式礼制才能接近他,以资分享他的智慧和魔力。另一个常见的是地球母亲图腾形象,彩虹蛇經常与她相伴,是她的化身和代言人。旨在将生殖仪式融入其中,彰显地球母亲的无限创造力和繁衍生息的能量。对于这些图腾主旨的文学作品,后来的普通读者需要明白,作者创作它们的初衷大多不是为了写作的愉悦,将有趣的传说故事用文字记录下来,而更多的是对信仰的记录,有些不乏错误的对神灵的迷信,一些是对现代社会科学无法解释的现象的大加渲染,其目的是将世界万物、人类、现世和来生与永恒二字相联系。这一时期的文学由于这些神圣的因素而自身变得庄严。
土著文学虽然历史悠久,但是其真正意义上的身份建立却是在20世纪60年代。凯思·沃克是澳大利亚历史上第一位公开发表作品的土著诗人,自从他开创了历史的先河,澳洲众多土著作家们纷纷开始利用文学作品在多元化社会和快节奏生活中寻找土著人民的身份定位,维护自我种群的权益,重新建构种族意义上的平等生存环境。与此同时也旨在将土著传统和文化发扬光大,展现土著经验的多样性和五彩缤纷,促进土著和非土著人民之间的种族关系和谐。
三、澳大利亚土著文学的发展:身份认同、归属感和血统问题
大多数的澳洲土著作家十分珍惜自己所继承的土著血脉,立志要在白人的世界里通过文字展现出黑人的风采,视此为改变身份和改写历史的渠道和机会。K.C.劳顿的作品《男人和男孩之间》于1999年出版。劳顿是土生土长的土著黑人,土著身份是其根深蒂固的身份标识,他在作品中强调土著作家在创作文学作品时要时刻牢记自己的原始状态,将身份背景与精神诉求紧密衔接。“这是澳大利亚政府的同化政策,目标是在有色孩子中赶出黑人。它可能听起来不错,给教堂和政府机构很大的自由,以此彻底摧毁土著人民的信仰、文化身份以及家庭结构;但是根据他母亲的告之,这项政策很令人悲伤,并且通常对孩童而言是一段残忍的经历。” [3]
著名作家和历史学家杰基·哈金斯关注土著人民对自我身份的认同事实。她是土著人,经常针对和土著人相关的事由发表言论,同时也是昆士兰大学土著和托雷斯海峡岛民部门的副主任。她的作品《姐妹女孩:土著激进人士和历史学者的写作》于1998年在昆士兰大学出版社出版。在这本书的前言里,哈金斯直言不讳地表达了自己写作此书的初衷,作为一个拥有多重身份的现代人,女性、土著、激进人士、历史学者、母亲和姐妹,她思绪万千,很想把自己的身份建构之旅呈现给众多的读者。“姐妹女孩”这个称呼,对于土著妇女们而言是一种表露喜爱和亲情的昵称,这样的亲密称谓能够加深家庭之间的感情以及姐妹之间的情谊。虽然通常只在女人们之间使用,但是在男人们之间也是适用的。所以你听到土著人之间互相称呼对方“姐姐”或者“妹妹”时,一定不要认为他们之间带有血缘关系,这是独属于他们的一种相互交流的符号。于是以此称谓为书名在作者看来能够在一瞬间将所有的土著人民紧密团结在一起,似一条隐形的纽带牵引着大家的心。土著人民作为被压迫和饱受煎熬的群体,却一直处在失声的尴尬境地,他们理应勇敢突破这种局面,用文字表达自己的不满和抗议,并让白人世界听到他们的倾诉。“我想要写作关于土著妇女的沉默史,这段历史是我母亲和祖母那一代很多人的经历。土著男人和女人们作为畜牧业者和家庭仆人辛苦地工作。这是澳大利亚历史的一部分,并且是我的历史。” [4] 每当作者听说到白人群体里爆发的女权主义运动,她的内心就会联想到他们驱逐黑人女性的行为,并且难以遏制自己的愤慨之情。
1997年由克里·吉尔伯特编选的作品集《信息棒:现当代土著写作》出版。所谓信息棒,指的是澳大利亚土著携带的刻有符号以表明身份的棒,编选者采用这个标题是想要表达土著人民在一片本属于自己的土地上仍然需要努力地定义自己的身份,寻找自己的归属感,确立自己的生存地位。这本书收录了27名土著作家的诗歌和故事作品,克里斯汀·沃德的“玫瑰”讲述了一个没有父母家人的孩子的故事。安妮塔·海丝会给你描述现代古利妇女的面貌,还有“古利旗”对于人民的意义。B·史密斯所讲述的政府政策效应,并且在“致我不曾知晓的一位姑母”中传递给读者们一种强烈的“古利骄傲”。
约翰·摩根的故事“我母亲的肤色(我从未隐藏)”是为每一个土著人倾诉的。通过他的文字,读者站立在他的周围,听他娓娓道来这一切,都能够强烈感受到他对自己黑色的肤色、种族名称和传统不可遏制的骄傲感和自豪感。
凯莉·布劳恩在诗作“我是谁?”里不断询问一个人的身份到底能不能被视为一个问题;对于土著人民而言,肤色意味着什么?土著人的肤色在白人眼中应该是什么样的?诗作的标题“我是谁?”引起了读者阅读的悲伤性体验,作为土著的代言人,她看到这个国家的土著居民,一直被政府的政策所牵引,现如今却沦落到需要按照政府划定的肤色标准来判定和认识自己的土著身份。作者身处在悲伤和痛苦之中,却是百思不得其解。
我是谁?
他们叫我黄种人,
因为我是一个肤色稍浅的土著,
但是我的母亲和父亲却有着深棕的肤色。
在别人的眼中,我是一个白种黑人。
我说“我不在乎我的肤色。”
我是一个和城里其他白人一模一样的人。
因此为什么我们不能够团结在一起,
无论是黑色、棕色或是黄色和白色。
整个世界充斥着种族主义者,它永远不会改变,
唯有当所有种族的人们联合在一起进行改革。
但是我深深了解,我对自己的土著身份十分骄傲,
它的历史也很悠久。
有时候,我很难明白
为什么肤色会成为一个问题,
它总是促使我不停地思考我是谁。[5]70
这部选集囊括了众多作家作品,但是这些并不仅仅是语言文字,它们记录了一群人的人生,也是一段文明史。作为土生土长的一群土著居民,他们与土地建立起了与生俱来的联系。无论什么样的法案或者政策强加在我们身上,这片土地的第一代居住者都是永远不会退缩和逃避。作为澳大利亚的第一批民众,他们有权利声张对这片土地的所有权。同时当你打开这些篇章,你就会感受到人道主义的声音,这种声音虽然饱含心酸和痛苦,但是当你细心体会,也会寻找到爱和欢笑。
其实“土著”这个概念是后来成立的澳大利亚政府新造出来的术语,而对于土著居民,他们并没有接受这种所谓的政府标签。在B·史密斯的诗歌“古利骄傲”中一个新的术语“身份稀释”出现了。顾名思义,“身份稀释”就是指经过异族通婚,隔代遗传等等因素而造成的血统混杂现象。血统问题在鉴别这些土著居民的“土著性”上扮演了重要角色,种族程度可以分为半混血、四分之一混血、八分之一混血,以及混血由白人家庭抚养教育等多种情况,通常社会普遍接受的认同是,土著的血脉越少,或者拥有白人教育成人经历的土著人比那些纯真血统的土著人在智力上更聪明,在其它各方面也更加全面发展。
古利骄傲
“当白人来到并且占领这个地方,
他们能够通过脸部的肤色辨别出古利人,
最初的白人,大多數是来自英国的野草,
不失时机地播撒种子。
这是一种证明他们价值的方式,
并且能将古利人从这片土地上彻底清除。
当两个半混血的人生育了一个儿子或者女儿,
古利的血系就被减少到四分之一。
为什么称其为四分之一古利,如果说这四分之一就是白人血统,难道不对吗?
古利人的身份不是由肤色确定的,而是其内部的血脉。
这一系血脉使白人泪流满面,
因为它已经流淌了足足四万年之久。
如果你的皮肤是白色的,或者你的皮肤是黑色的,
同时你正面对种族歧视,不要退缩。
坚持自己的信念,并且大声说出,
“我是一个古利,我很骄傲”。[5]76
史密斯的诗句中写道,随着时代的发展,有一些古利人和白种人产生了跨种族的婚姻,促使土著和白种血统进行了融合。那些拥有部分或者大部分白种血统的人就被不知不觉地贴上了智力上更聪慧,更易融入白种人占据优势的主流社会中,而反之则表现为能力低下,与社会格格不入。于是两个半混血的古利人的后代被称为是四分之一混血,也就意味着他们的血统得到了稀释,可是为什么稀释以后不可以认定那四分之一混血恰好是白种的血脉呢。
随着土著人数量的与日俱增,澳大利亚政府逐渐意识到之前大力采取的针对土著居民的同化政策,并没有达到起初企图削弱和削减土著社会的目的。但是这种政策侵犯却对土著人民的心灵带来了很大的创伤。洛林·麦吉-希佩尔的诗作“同化”和“归属何方?”就是针对这一问题表达了极大的愤慨和不满。
同化
同化
一个大熔炉!
试图将一个人彻底改变
为什么会这样?
原因是什么?
对我们和我们的一切完全忽视!
同化——取消隔离
穿越我们的骨头
我们是土著人。[5]40
归属何方?
在深渊中被困,归属何方?
数以千计的孩童
心痛
绝望
遭遇盗窃, 分离
遗忘了母亲。
不再属于我们的文化、音乐、舞蹈和艺术
不再属于我们自己——我们的家庭
——我们的心灵。
作为一个孩子——我在想
我做错了什么?
我到底是谁?
一种强烈的感觉,
对一个孩童的嘲弄
所有的盘旋中
“半混血儿——半混血儿
一个年幼的黑人女孩”
“意大利语?
希腊语?
毛利语?或者别的?”
这样的一些问题
——被问了很多。
太黑了不能变成白色
太白了不能变成黑色。
就这样身陷其中
归属
何方。 [5]41
麦吉-希佩尔幼年时被白人养父母收养,后来重新寻找到了她的土著亲生父母。在白人家庭的生长经历使她一度迷失自己的身份方向,无法知晓她的真实身份。她反复问自己,我到底做错了什么,我的归属地在哪里?她对同化政策的反感溢于言表,憎恨这个社会对他们种群的不尊重,同时体现了自己坚定维护自我尊严的立场。同时,即使土著黑人接受了白人的种族策略,经过白人教育,遵守白人社会制度,他们仍然是被白人所看不起的。土著文学的创作者身份也是具有多样性。大部分作者是具有亲身经历的土著人,还有一些是非土著人群。他们在目睹了土著居民的遭遇后,觉得有权和义务去针对土著人身份予以评论。
四、结语
“20世纪下半叶,尤其是60年代以降,澳大利亚文学进入了一个辉煌的发展时期,文学创作异常活跃,且显示出多元多极发展态势:新派小说、怀特派小说、女性文学、移民文学、新诗运动、‘新浪潮戏剧等纷至沓来,令人目不暇接。其中,前所未有、兀然崛起的土著英语文学创作以其色彩鲜明的特点似乎更引起人们的关注。澳大利亚土著英语文学始兴于60年代,紧接着于随后的30年达到繁荣期,形成了一支人数可观的创作队伍;而且诗歌、小说、戏剧、传记各种体裁全面展开,呈现出一个生气蓬勃的土著英语文学创作局面,极大地丰富了当代澳大利亚文学。这一成就的取得,无疑与澳大利亚现代文明的进步、经济的发展、土著人受教育程度的普遍提高,以及民族自我意识的加强有着密切的关系。” [6]澳洲的土著文学的发展其实是讲述了一个故事,在作品文字中作者们是如何同异化和疏远相搏斗,通过拒绝它,学习去接受它,并且试图去超越它。当土著作家亲身涉入土著文学的写作,他们希望读者能够透过文字见证到土著文化的内涵,建构一种认同感。这些作品通常采用统一的叙述结构,主旨是挖掘历史中英雄土著人物的过去,并且在思想传达上通常和主流的澳大利亚社会有相抗衡的地方,这是属于土著人民自己对历史的阐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