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博物馆数字资源传播与知识产权保护研究

2018-11-30 10:22上海大学上海美术学院史论系上海200444
中国博物馆 2018年1期
关键词:故宫博物院藏品馆藏

/上海大学上海美术学院史论系 上海 200444

21世纪初期是中国博物馆事业高速发展的一个重要时期,截至2015年底,全国登记注册的博物馆已达到4692家,共有4013家博物馆向社会免费开放,占总数的85.5%[1]。2018年1月,国家文物局在其网站上公布2016年度全国博物馆名录,有4826家博物馆被收入[2]。面对博物馆数量不断增长的局面,如何吸引更多的游客参观并且扩大自身的影响力,成为所有博物馆必须要思考的问题。藏品是博物馆的核心,也是传播博物馆理念的重要媒介。而伴随着信息、通信和技术(ICT)引发的科技革命,博物馆除了拣选藏品策划高水平的展览外,还可以将藏品通过高新技术与设备数字化、信息化,放置在线上的网络与社交媒体、线下的纸媒与各类衍生品之中,或者将博物馆的数字资源授权给各类经销商开发不同的产品。博物馆爱好者也用形式多样的自媒体为博物馆进行宣传,海量的博物馆馆藏信息通过网络进行全球范围内的流动与配置,形成了一种良好的博物馆人文景观。

一、中国博物馆数字资源传播的必要性

2007年国际博物馆协会对博物馆的定义是“博物馆是一个非营利的、为社会发展服务的永久性机构。为教育、研究、欣赏的目的征集、保护、研究、传播并展示人文环境及遗产而开放。”①翻译自国际博物馆协会网站,http://icom.museum/the-vision/museum-definition.在新的博物馆定义中,非营利、为社会服务放在了首位,而教育、研究、欣赏的基础就是开放。2018年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发布的第41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17年12月,我国网民规模达7.72亿,普及率达到55.8%[3]。所以博物馆不仅要通过免费或者收取门票进行实体的开放,还要将博物馆的展览资讯与藏品信息在互联网上开放。博物馆利用各种现代化数字设备所采集的以馆藏文物为主体的原始数字资源,以及以其为素材的再加工而得到的衍生数字资源总称为博物馆数字资源[4]。

博物馆的数字资源属于文化资源的一类,要想其发挥社会效益并与经济效益相统一,必须要向文化资本转化。但不是所有的文化资源都具有资本属性,只有其中经过社会的交易、流通、服务等领域,以转化的形式即文化产品来满足和引导人们的需求,从而产生价值增量效应的那部分文化资源,才可称为文化资本[5]。所以博物馆的馆藏资源在开发中需要转换成数字资源,才能发生交易行为、产生流通环节与增加更多的服务。博物馆藏品的材质、尺寸、重量与来源仅仅具有学术研究价值,没有过多的经济价值;但是经过各种形式的出版、开发文化创意产品、制作图形化商标或进行商业宣传等二次利用后,博物馆数字资源就具有了很高的商业价值。以台北故宫博物院为例,其数位典藏的在线数信息数量可检索到307958件②该数据统计来源台北故宫博物院官网,包含器物典藏资料检索系统、书画典藏资料检索系统、先秦铜器纹饰资料检索系统以及善本古籍数据库四类的数据总和。统计时间为2016年10月。。截至2015年,台北故宫博物院“已推出了近 2400种文创商品,仅2014年文创商品就收入11亿元新台币,已超过10亿元新台币的门票收入。[6]” 北京故宫博物院文创部通过媒体宣布,2017年故宫文创部线下收入近1亿元,线上淘宝网店收入近5000万,2017年文创产品总销售收入为1亿4千万元左右[7]。两岸故宫博物院都十分注重博物馆的数字资源利用并将其转化为文创产品,使得通过“虚拟”转化而成的经济收入超越了依靠博物馆实体获得的收益。

但博物院数字资源开放带来的侵权现象也屡屡发生,博物馆有关负责人频繁地出现在法院的原告或是被告席上,不断地被双方纠纷中涉及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的归属问题困扰。所以我国目前大多数博物馆出于各种各样的考虑,不愿意将自己的馆藏数字资源在互联网上进行开放。表1是笔者于2015年10月进行的开放藏品数字化程度调查与结果:调查中平均在线开放藏品数字化率约为0.24 %,其中有20家博物馆低于平均水平。在线开放藏品数字化率较高的几家博物馆分别是浙江省博物馆0.96%、广西壮族自治区博物馆0.72%和海南省博物馆0.48%。在线数据库中30%图片质量较高;23%有细节展示,92%有基本的文字描述;87%有包括尺寸、材质的文字具体描述;33%有检索栏,30%有详细的藏品分类;13%的博物馆有版权意识。综合来看大多数的博物馆不愿意开放自己的数字资源,所以网站上放置的图片的清晰度很低,也不需要采取过多的版权保护措施[8]。

博物馆网站在线数据库建设情况一览表从法律的角度来看,数字资源属于博物馆的知识产权。但就知识产权本身而言,虽其终极目标是为了促进信息共享,但前提首先要保证智力成果人对自己权利的垄断性使用来激发起创作或创造的热情;博物馆知识产品方面的垄断性保护也从根本上是为了让更多的人了解馆藏文化、传播知识达到真正的知识共享[9]。博物馆不应该因为藏品信息开放会带来知识产权的损害而不进行开放,这样既不利于博物馆自身扩展其影响力,又不利于推进馆藏文物的深入研究与利用。以2014年湖南省收藏家团体从佳士得拍卖行洽购、最终归藏湖南省博物馆的青铜重器皿方罍为例:通过湖南省博物馆的官网上搜索到的“皿方罍”的信息附有7张侧面及细节的图像。但是图像纹饰细部难以看清,获取其他图像的操作较为困难,辨识度较低的操作给用户的使用造成一定的障碍;而青铜器最重要的部分——铭文,却没有清晰的图像,相关藏品、视频和相关链接目前都处于空白。但在互联网上关于皿方罍的流传、相关研究文章、细节图片和新闻报道很多,在百度上可检索到205000个关于皿方罍的相关条目③该数据来源于百度搜索引擎,统计时间为2016年3月4日11:00时。。所以湖南省博物馆的官方网站公布的关于皿方罍的信息,难以满足社会公众的知识诉求。

图1 首博铜鎏金阿弥陀佛像条目展开前

图2 首博铜鎏金阿弥陀佛像条目展开后

2016年6月11日,首都博物馆在其官方网站上发布了“可移动文物普查成果”展示平台,是中国目前为止公布馆藏完整数据最多、检索分类清晰多元的检索平台④该平台网址为http://pczs.capitalmuseum.org.cn/.。该平台第一期项目展示了12个大类共计10022件(套)文物藏品,包含藏品的名称、年代、质地、数量、入藏时间与具体尺寸等共11项信息,满足了普通用户浏览检索与专业用户精准检索的需求。但是,首都博物馆的“可移动文物普查成果”中的某些功能还是流于形式,比如检索“18世纪铜鎏金阿弥陀佛像”条目时(图1),在点击图片中的“白色放大镜”电子按钮后,新弹出的图片清晰度没有丝毫变化(图2),与之前缩略图(图1)的像素一模一样。

首都博物馆网站上的“可移动文物普查成果”展示平台,只是利用了数据库的框架结构,并未达到“充分挖掘文物的教育与科研价值,使之得到最大限度的开发与利用”的目的。而登陆上海博物馆官方网站的“馆藏珍品百选”模块后,选择检索类别“金石”与年代“辽金元”可得到一件“菩萨鎏金铜像”的条目。将鼠标指针放在图片上时,下方会自动显示一个“点击图片查看缩略图”的对话框,点击后就可以看到这件造像的全身像与较为清晰的细节显示(图3、4)。不过上博的高清图片不能储存下载只能在线观看,而诸如大英博物馆与美国大都会博物馆的高清图像在遵守相关实用条例后可以下载,基本满足了学术研究者的使用需求。但是以上博为代表的可以在其官方网站在线观看馆藏文物高清数字资源的博物馆,无疑在传播博物馆数字资源的道路上迈出了重要的一步。

图3 上博菩萨鎏金铜像条目展开前

图4 上博菩萨鎏金铜像条目展开后

博物馆需要通过开放其数字资源才能更好地进行传播。首先,博物馆实体展示空间有限,不能有效地利用馆藏的文化资源。博物馆展览部门只能选取馆藏文物中最具有代表性的、最为珍贵的一部分文物组成几个系列展览,并且大部分都是常设的基本陈列展览。大多数国家一级博物馆的藏品丰富但展出面积有限。例如故宫博物院作为一个拥有180余万件馆藏文物⑤截至2010年12月,故宫博物院共有藏品1807558件(套)。数据来源于单霁翔.博物馆藏品架起沟通的桥梁—来自故宫博物院文物普查的报告[J].中国文物科学研究,2014(3):9.、78万平方米明清古建筑的国家级博物馆,目前只有9个常设展馆⑥即数字馆、古建馆、书画馆、陶瓷管、雕塑馆、青铜器馆、钟表馆、珍宝馆和戏曲馆。和11个原状陈列馆,到2020年才能达到76%的开放面积[10]。故宫博物院院长单霁翔表示目前馆内展示文物不到故宫藏品总量的0.5%,这个比例远低于国外大型博物馆展出比例;国家博物馆改造后,新馆建筑面积19.8万平方米。其中展厅建筑面积近7万平方米, 共有48个展示,展厅最小的1100平方米, 最大的近3000平方米[11]。但是如此宽敞的展厅内,所陈列的文物也不到国家博物馆藏品总量的0.5%。且国家博物馆的展览多为长期固定陈列展览,基本上不会进行较大的改造,一般只有在文物进行维护、检查的时候才会有新的替代品展示出来。因此有相当多的文物深藏库房,鲜为人知。国家博物馆的展厅在平时还要举办很多馆际交流展,更无暇顾及基本陈列展的更新、替代。很多地方中小博物馆馆藏品少但是展出面积较大。像沧州市博物馆新馆建筑面积为32275平方米,共11个展厅⑦资料来源于沧州市博物馆官方网站http://www.czbwg.com/Channel/10000/index.aspx.。但是馆藏的很多精品被调拨至河北省博物院,所以沧州市博物馆的展览看上去总有一种“为赋新词强说愁”的感觉,有的缺乏深入研究与考究的展陈设计,有的展出民间收藏品来丰富展示内容,还使用了一些复制的文物、模型与现代资料,很难深入发掘与反映沧州地区独特的文化特征。

其次,根据“全国馆藏文物腐蚀损失调查”显示,目前我国3200 余座国有博物馆中,有近50.66%的馆藏文物存在不同程度的腐蚀损害,重度以上腐蚀的馆藏文物达230 多万件,占被腐蚀文物的16.5%[12]。石窟、墓室与寺观壁画一直处于缓慢氧化的状态,几乎无法得到及时有效地保护。图5是1971-1972年发掘的唐代章怀太子李贤墓墓道口东壁的出行图壁画[13],对比图6陕西历史博物馆唐代壁画珍品馆中展示的章怀太子墓壁画,发现树冠的绿色基本上消失殆尽,骆驼身上的黄色也逐渐暗淡。像纺织品和纸制品等文物都不易保存,对库房的保存环境、温度、湿度都有很高的要求。一旦发生青铜器的粉锈、书画霉变等化学的反应,会对文物产生不可逆转的损坏,不论怎样的修复都难以恢复文物的原始状态。从2016年播出的纪录片《我在故宫修文物》可以看出故宫的许多文物都存在着不同程度的损坏,故宫的修复人员需要用多种设备分析与纪录文物的病害情况,修复过程十分漫长,很多破损的、不经常展览的文物根本得不到及时的修复。2011年7月30日,一名网名为“龙灿”的网友在微博发布消息,称故宫工作人员不慎损伤一件国家一级文物哥窑瓷器,后被故宫方面证实[14]。文物本身的经济价值难以衡量,但是对于文化的传承以及相关领域的研究来讲,一旦文物受到损伤,是一种巨大的难以挽回的损失,所以文物数据信息的采集工作至关重要。

图5 章怀太子墓壁画发掘时

图6 陕西历史博物馆展示的章怀太子墓壁画

最后,博物馆库房中的文物除展览与手机应用的展示以外,主要是通过博物馆出版的画册、期刊与研究人员的学术研究成果等纸质形式与社会公众见面。中国的大型博物馆都有本馆的馆刊与每年各类型书籍的出版,几乎每个博物馆都会出版一本《XXX博物馆馆藏精选》来介绍本馆文物精品。如果不通过购买博物馆的出版物去了解该博物馆的馆藏,公众甚至不知道博物馆会拥有这件藏品。精美、清晰的文物图册价值不菲,纸张尺寸都很大,不便于经常翻阅。2017年5月故宫博物院配合展览编纂的《故宫藏四僧书画全集》共计八卷、标价为9500元。因为印刷数量、商品标价与发行区域的局限不可能满足广大书画爱好者的需求,且大多数情况下研究人员只需要画册中的某一张或某几张文物图片,或者是某一个图案、纹样局部、某一特殊角度的细节,这种印刷精美、价格高昂的图册并不适合研究人员的实用与需求。

二、中国博物馆藏品信息知识产权保护途径

综上所述,中国博物馆的数字资源开放势在必行。数字时代下博物馆分享资源的举措,是探索博物馆与社会各界进行创新、合作的有效手段。2013年,荷兰国立博物馆将 12.5万件藏品的高清图片放到互联网上供人下载、使用,并鼓励大家用这些艺术品的图片进行各种衍生和创作。2017年2月美国大都会博物馆宣布将公有领域(public domain)有关 20 万件藏品的37.5万张高清图片开放给公众无限制免费使用,不会产生任何版权问题[15]。2017年7月11日,台北故宫博物院宣布开放7万多张中低阶馆藏文物数字图片文件,让民众直接下载并可以未经申请免费商业使用[16]。但是在国际博物馆界也有反对开放的声音:2015年11月28日,德国曼海姆莱斯博物馆(Reiss Engelhorn Museum,REM)起诉了维基媒体基金(Wikimedia Foundation)使用了该馆藏品的高清图片[17]。瑞典视觉版权协会与英国国家肖像画廊也曾对维基进行起诉或是抗议,英国国家肖像画廊最后重新修订了使用许可费规定,允许网民可以通过创意公用授权条款 (Creative Commons License) 免费下载5.3万张高清艺术作品照片用于非商业目的[18]。

图7 淘宝网站检索结果截图

图8 九库图库所售商品截图

图9 网店“九酷图库”部分商品目录

图10 网店发布的故宫博物院《五牛图》图片

数字资源的开放与否在于执法部门是否能有效保护博物馆的知识产权不受损害。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orld Intellectual Property Organization)在2007年出台的《博物馆知识产权管理指南》指出:“知识产权在博物馆进行藏品的搜集、保护和管理工作中扮演者重要角色,特别是版权和商标权,在满足使用者需求过程中其重要性逐渐增长。有效地知识产权管理可以使博物馆利用网络,让其成为教育和交流的工具。数字时代,文化遗产团体在经常性面临经费递减的局面下,承担着越来越多的对知识产权的管理责任……对知识产权体系的有效使用,可以让博物馆在满足最佳实践的国际标准同时,利用馆誉、确实性、独特性和专业学术性创造投资回报。[19]”在我国现有的法律体系中,知识产权是指民事主体对其创造性的智力劳动成果、商业标志及其他具有商业价值的信息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20]。博物馆涉及到的现有的纠纷在知识产权法的框架中都可以基本解决,是否需要进一步出台相关法律条文则是立法机关考虑的。博物馆应该从以下三个方面出发,加强对馆藏数字资源的保护与知识产权的维权意识。

(一)控制馆内数据流失、注重网络加密技术

数据是互联网的竞争核心,博物馆无法置身于大数据时代之外。互联网虽然以开放和共享为目标,但不可否认计算机网络犯罪总量呈现持续上升态势,用户获取博物馆文化资源的渠道十分混乱。笔者在中国最大的线上交易平台淘宝网上输入“高清书画素材”作为关键词进行检索,共计检索到超过500家售卖高清书画资源的网络店铺(图7)。点击一家名为“九酷图库”的店家,其商品“全套高清书画图库 历代名画微喷 馆藏 书法 国画 设计素材 源文件”售价180元人民币(图8)。在宝贝详情中介绍 “这套图库……均为博物馆原始数据,高清扫描,专业的微喷图库”。

我们看到在网店所售商品预览的截图中(图9),就赫然出现了安徽博物馆、北京故宫、辽宁博物馆、旅顺博物馆、南京博物院、上海博物馆和天津博物馆的名字。并且从其中北京故宫、辽宁博物馆和天津博物馆三个文件夹后面“(新)”字的标识还可以看出,网店店主对自己售卖的博物馆数据资源进行了二次扩充,这表明上述博物馆的数据流失仍在继续。图10是网店展示的故宫博物院收藏的唐代韩滉《五牛图》局部放大图片,画中的线条、设色与笔触乃至纸张的肌理都十分清晰,支持多种色彩位与色彩模式,可以制作质量非常高的图像秉承用于出版印刷。

淘宝网店商家并不知道究竟是哪一类客户会购买此种高清素材,也不知道哪些客户购买这些高清图片会从事商业盈利的活动。博物馆的数字资源一般售价为人民币0.5-10元不等,所以说购买者成本很低,将其加工售卖后可以获得很高的利润,可能就会有人从事这种活动。淘宝商家售卖博物馆馆藏高清图片的行为,已经触碰到了博物馆的知识产权,属于一种侵权行为。但是我们不禁会产生疑问,这些馆藏数字信息资源是如何汇集到淘宝店铺商家的手上呢?高清的图片应该是从博物馆流出的,因为这些藏品一直保管在博物馆的库房里,外人不可能随意进入库房并携带电子设备进行扫描活动。数据泄露的原因复杂多样,根据一份来自Identity Theft Resource Center和CyberScout的报告显示,2017年前11个月,数据泄露事件继续猛增,数量增加到1202起,这比2016年全年的1093起多出了10%,数据泄露的目标除了政府机构和财富500强的最终客户之外,已经扩大到第三方承包商和数据集成商,以及安全厂商和解决方案提供商自身[21]。

出版社私自将博物馆的馆藏资源出版的案例也有发生。1999 年,中国商业出版社未经故宫博物院许可,使用馆藏器物图片790张出版了《中国清代瓷器图录》和《中国宋元瓷器图录》两本图录。2001年故宫博物院向法院起诉该出版社,最终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判处被告方中国商业出版社在《光明日报》上公开致歉,赔偿经济损失65万元并承担全部诉讼费用⑧该案件见于《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01)一中知初字第141号。。淘宝上所售卖的博物馆高清资源完全达到了印刷的要求,所以博物馆的当务之急是要控制馆内数据流失,注重网络加密技术。网络加密技术目前已经较为发达,数字签名、数字水印与认证数字版权管理(Digital Rights Management ,DRM)都是博物馆可以选择的技术,对于技术层面上的探讨属于网络安全开发公司和研究所的研究范围,这里不再赘述。中国目前缺乏数据保护监督机构与有利的法律约束,博物馆应该积极利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要求淘宝网店将侵权图片全部下架,停止侵权行为并要求一定的经济补偿。

(二)健全数字信息使用的申请与审批手续

博物馆数据流失也不能排除馆内工作人员出于“人情”将资源拷贝给他人的因素。博物馆的资源应该是与社会共享的,并且要支持用于学术研究目的的图像查询与使用。2006年5月18日公布了《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我国的大多数博物馆都参照《著作权法》制定版权声明,没有自己根据法律公开的解释性条款。版权意识过于保守是限制博物馆开放藏品信息的主要因素,而这也正是因为我国的大多数博物馆没有建立完善的图像使用规定。有限的藏品信息开放限制了博物馆藏品的传播以及学术研究,降低了馆藏资源利用率。国外博物馆在这一点有很多例子可供借鉴。美国大都会艺术博物馆致力于扩展学术和学术出版物领域里内的数字图像使用权的广度与和自由度,与作品相关的图片可以下载许可证用于学术出版。大英博物馆有使用图像的相关条款,需要高分辨率的图像只需要完成注册就可以免费获得。东京国立博物馆对于影像的使用有专门的说明,要求人们在满足一定条件、非商业用途的情况下,可以无偿使用在线数据库中的所有图像资料。印度国立博物馆对于馆藏数据的使用要求填写申请表格说明用途,并且需要支付一定费用才能获取。

再以台北故宫博物院为例,申请人在申请使用图像之前,需要填写图像授权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文件电邮至台北故宫博物院文创行销处授权科。在完成申请人姓名、日期、地址、电话、传真和电子邮件信箱等基本信息后,还要注明版面大小、发行数量、申请网路或电子书授权年限、是否会涉及网路公开传输、广告或制作电子书与建议售价等细节。台北故宫博物院可以向申请人提供3MB(72dpi)、3MB(300dpi)和20MB(300dpi)三个档次的数位图档规格,学术研究可以免费使用3MB(72dpi)图档,商业性高清文档使用则需要支付一定的费用。申请人在使用台北故宫博物院藏品图像时,必须在图像旁注明来源为台北故宫博物院。在申请产品或书籍制作完成后要寄送样本在台北故宫博物院存档,并保证不为非法提供复制、下载、或将申请授权内容再转授权于其他第三人。某些申请还需要申请人依规定向台北故宫博物院支付履约保证金。台北故宫博物院授权期限1年为原则(网路及电子书除外)。

目前我国的部分博物馆也具备了数字资源的保护意识与合理使用馆藏资源的措施。笔者认识某博物院办公室的工作人员,由于撰写文章需要,其中涉及到该院的馆藏水陆画,所以笔者与博物院办公室沟通希望能够获取水陆画的清晰图片。该院办公室回复说获取图片首先需要笔者所在单位发公函说明使用缘由,传真至博物院按照公文流程批办到发展部,然后发展部负责与文物信息中心沟通并按要求发给图像的申请人。博物院开放博物馆数字资源、促进以学术研究为目的的使用值得赞许,但是目前无法从博物院官方网站看到对外公布的图像申请的流程与申请书的格式及附加材料,希望以后更多的博物馆都能在其官方网站上予以公布具体流程。

(三)要树立主动维权意识并对侵权行为进行界定

中国博物馆的数字资源本质上是一种信息,具有可复制性、可处理性、可储存性、永恒性与使用无损性等诸多特性[22],所以其较好的流动性使得侵权现象十分容易发生。并且侵权者往往不以为然,或者冠以“传播中华文化”的名号进行侵权活动。中国博物馆的数字资源属于知识产权,是受到知识产权法保护的。在互联网技术飞速进步的今天,任何一种侵权行为在发生以后,侵权行为人越来越隐蔽、手段越来越多元、环节越来越复杂。网络虚拟时代的便捷支付交易使得证据比较难收集而导致举证困难,并且侵权的行为地还可能是国外的某个服务器而导致管辖方难以确定与法律条文无法适用。加之我国少部分制造商复制、变造技艺十分娴熟,“山寨”的现象虽然得到遏制却无法根除。使得博物馆在进行研究、保管、策展、教育与公众服务外,也更加需要具备维护知识产权安全的意识。

对博物馆知识产权的保护可以借鉴我国目前对于淫秽物品鉴定权的相关规定。1988年新闻出版署《关于认定淫秽及色情出版物的暂行规定》:“新闻出版署组织有关部门以专家组成淫秽及色情出版物鉴定委员会,承担淫秽出版物、色情出版物的鉴定工作。[23]” 1988年新闻出版署等四部门印发的《依法查处非法出版犯罪活动工作座谈会纪要》第4条规定:“淫秽出版物的鉴定,必须有三名以上经出版主管部门指派,经司法机关聘请的人进行;鉴定后,应写出鉴定书;鉴定人、指派鉴定人的单位应在鉴定书上签字或加盖印章;鉴定书应较具体地写明鉴定结论的依据。⑨参见新闻出版署、公安部、广播电影电视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印发《依法查处非法出版犯罪活动工作座谈会纪要》[88]新出发字第216号。”所以博物馆有必要抽调馆内的工作人员同律师一道,组成知识产权侵权鉴定小组,对群众举报或发现的侵权现象进行及时的鉴定。博物馆对藏品数字资源侵权行为的界定可以借助商标法中“商标近似”的概念加“接触”为判定依据。即首先判定侵权行为的物理对象与虚拟对象是否与博物馆藏品数字资源中的形象在文字的字形、读音、含义或者图形的构图、着色、外观近似,或者文字和图形组合后的整体排列组合方式和外观近似,或者其三维标志的形状和外观近似,或者其颜色或者颜色组合近似[24]。如果这些特征均不存在相似性,实际上也就不存在侵权行为的可能性。其次是要考虑博物馆的藏品数字资源是否通过网络渠道公开,侵权行为人是否在博物馆工作过,或者与博物馆之间曾有过合作关系,这些通常可以证明侵权行为人曾有机会接触博物馆的藏品数字资源并且有侵权的嫌疑。例如博物馆将藏品数字资源交付出版社出版画册,出版社再将其编辑另行出版或者交与他人即构成了侵权。

侵权行为发生后,博物馆对情节一般、损失不大的纠纷可以采取双方协商的解决方式,即要求侵权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消除对博物馆的不良影响。如果侵权人承认侵权并表示愿意承认自己的错误后,博物馆可以酌情与对方协商、谈判,签署博物馆藏品数字资源许可合同。如果侵权行为影响恶劣并且对博物馆造成一定损失,则需要博物馆向人民法院对侵权人提起民事诉讼,积极提供相关证据配合律师做好维权诉讼工作。根据我国《著作权法》、《商标法》、《专利法》的规定,知识产权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可以获得法院的支持。实践中,维权合理开支主要包括律师费、公证费和其他取证费用、为诉讼花费的交通食宿费、诉讼材料印制费等[25]。所以博物馆作为诉讼中的原告在请求中必须要明确地主张补偿合理开支,只要是正常维权活动法院会依据事实予以支持的。

三、结语

党的十九大召开之后,政策引导下的文化产业将会迎来新的发展机遇。中国博物馆“文创产品开发热”持续升温,全国各地的博物馆都在着手开发自己的馆藏资源,数字资源的有效转化也促进了中国文化的积极传播。从布尔迪厄的观点来看,博物馆的数字资源是一种文化资本,可以转化为经济资本。数字资源的传播可以扩大博物馆的影响力及吸引更多的人进一步了解博物馆,而博物馆数字资源的转化也构成了教育和休闲功能的另一种表达形式。而对于博物馆知识产权的保护也是为了促进以原创为核心的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向制造业注入新的活力并促进产业的升级与转型。博物馆保护自己知识产权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利用馆藏资源而不是阻止社会公众分享与合理使用馆藏信息图片。博物馆要加强自身维权意识,配合执法部门落实法律制裁、进一步遏制侵权现象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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