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九大报告中提出: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关系国计民生的根本性问题,必须始终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作为农业经济管理专业的博士研究生,在学习了十九大报告精神后,我深刻体会到“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新时代农业农村改革发展指明了方向、明确了重点。
党的十八大以来的这五年,中国“三农”发展举世瞩目。在农业领域,一方面,在“以我为主、立足国内、确保产能、适度进口、科技支撑”的国家粮食安全战略指引下,我们开始强调藏粮于地,藏粮于技;另一方面,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被确立为农业农村工作主线,农业发展从依赖外部扩张转变为注重内部优化,农业经济向着形态更高级、分工更复杂、结构更合理的阶段演化。在农村领域,五年来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持续深化,截至目前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已完成11.3亿亩,占二轮承包面积的84%;此外,一大批农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紧迫和最实际的民生工程陆续交付使用,农村基层工作与乡村治理体系不断健全与完善。在农民领域,全国农民收入增长超过50%,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比由2009年的1:3.33缩小到2017年的1:2.71,2017年我国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更是突破1.3万元,创历史新高;而农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这些基本诉求与权利正在逐步实现。
然而我们还要清醒地看到,当前我国最大的发展不平衡是城乡发展不平衡,最大的发展不充分是农村发展不充分,农业发展质量效益和竞争力不高,农民增收后劲不足,农村自我发展能力较弱,城乡差距依然较大。十九大报告中提出“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并将“大力推进乡村振兴”提升到战略高度,这是党中央着眼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也是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升亿万农民获得感幸福感的必然要求。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要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浙江大学中国农村发展研究院院长黄祖辉教授认为,在这“二十字”方针中,“产业兴旺”是乡村振兴的经济基础,“生态宜居”是乡村振兴的环境基础,“乡风文明”是乡村振兴的文化基础,“治理有效”是乡村振兴的社会基础,“生活富裕”是乡村振兴的民生目标。乡村振兴战略“二十字”方针所体现的五大目标任务是相互联系的有机体,因此,不仅要准确把握这“二十字”方针的内涵和要求,还要把握好这“二十字”方针所内涵的五大目标任务的逻辑性和关联性,以便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中能做到整体设计、突出重点、方法得当、有序推进、事半功倍。
作为一名农业经济管理专业的在读博士研究生,我深感自己的使命和责任重大。习近平总书记在北京大学考察时提到,“学术、知识不能只是在嘴上,要联系实际,做到知行合一、格物致知、学以致用。在读书过程中通过不断重新审视,达到否定之否定、温故而知新”。在知行合一的精神指导下,2017年我作为“中国家庭调查”(CHPS)团队中的一员,深入到浙江省台州市农村进行实地调研。调研内容一方面包括农村家庭的基本结构、就业情况、收入与支出、家庭财富、农业生产经营、土地利用与流转、人口迁移与城镇化、健康与社会保障、教育与培训等基本内容,另一方面涉及了中国农村基层单位(村委会)的基本情况。在农村和农户面访的过程中,我们不仅获得了宝贵的调研数据,而且更为直观地感受到了改革开放40年来浙江农村翻天覆地的变化,并在此基础上形成了一系列具有重要参考价值的调查报告。我认为我们所从事的学术研究,从根本上讲,是服务于广大人民群众的。对“三农”问题的研究更是如此,通俗地说,研究“三农”问题要更加“接地气”,要深入到田间地头,去了解农业农民农村的现状,反映农民真正的诉求。此外,我们的研究成果也不能仅仅停留在学术期刊上,只有将学术研究与“三农”实践相结合,让研究成果给政府以参考,最终真正使广大农民受惠,这样的研究才是有价值的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