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从一个有志青年,一步步堕落成为典型的‘两面人……我错了,辜负了党和组织对我的栽培,辜负了家人的信任。”10月8日,渝北区“以案说纪、以案說法、以案说德、以案说责”警示教育会现场,当渝北区委原常委吴德华出现在视频中抹泪忏悔时,座无虚席的会议室异常静默。
为吸取吴德华严重违纪违法案件的教训,将查处的典型案件转化为警示教育资源,做到警钟长鸣,警示一批教育一片,当日,渝北区召开专题警示教育会。在宣布对吴德华的处分决定后,区委相关负责人分别“以案说纪、以案说法、以案说德、以案说责”;吴德华曾工作或分管过的单位负责人联系工作、思想实际对照检查;所在党支部党员代表结合自身认识谈体会,将一纸处分决定变成了一堂生动的警示教育课。
这个身边活案例带来的震动,对每一位与会者而言,都是巨大的。
“吴德华案件教训深刻,损害了渝北区的政治生态,损害了渝北区的形象,也影响了渝北区的发展。”在宣布对吴德华的处分决定后,作为区政府系统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渝北区委副书记、区长唐川首先“以案说责”。他认为,自己对吴德华教育提醒不够、日常监管不严,存在鉴别察觉之责、督促检查之责、监督教育之责三个不到位的问题。
唐川联系吴德华在实际工作中的表现进行了反思,比如凡上级领导或外地客商来渝北区,吴德华总是要带到钱宝公司参观并亲自推介,亿赞普(北京)公司法定代表人黄苏支每次来渝北区,他都要全程陪同,“我误以为,他在以实际行动支持企业发展,没想到他是打着亲商的幌子,为不法商人谋取利益。”
随后,渝北区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邓孝明,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主任赵荣华,区委常委、宣传部长罗勇等结合实际,对吴德华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反映的问题分别从法、纪、德的角度进行深入剖析,开门见山、不遮不掩,把问题说清楚,把道理讲明白。
警示犹如洪钟,声声震耳:必须始终把严明政治纪律摆在首位;切不可对违纪违法抱有侥幸心理;一旦道德底线失守,贪念就会肆无忌惮……“这不是听故事、看戏剧,熟悉的身边人堕落成阶下囚,其经历就像一面镜子,让我们知是非明得失。”一位参会干部说,这既是一次深刻的党性政治课、党纪党规课、法治德治课,更是一次严肃的党内政治生活,这样的教育是全方位的。
与吴德华一起工作过的人,通过回忆细节还原现场,让这次的警示教育更具有贴近性。
区里曾明确吴德华分管区经信委,吴德华当即表示今后要将每周三定为“经信委工作日”,亲自现场办公,谁知道是“光打雷不下雨”,以后再没有到过经信委现场办公;吴德华高度重视亿赞普项目,在亿赞普一个子公司合资入股项目时,仙桃数据谷按程序进行尽职调查,吴德华直接斥责没有必要,现在看来是以加快项目推进为借口,滥用职权为不法商人谋取利益,搞利益输送……
吴德华曾工作或分管过的单位负责人结合吴德华违纪违法事实,逐一还原“案发现场”,不仅把工作摆进去、把思想摆进去,也把自己摆进去,在具体的问题中进一步检视自身的政治立场是否坚定,政治方向是否正确,政治觉悟和政治站位是否真正提高。其所在党支部的党员,也抽丝剥茧,发现其当面一套、背后一套的做派。比如,吴德华不愿意参加党支部活动,上党课直接念稿子,应付了事等等,从而反思如何进一步严格党内组织生活。
“通过细节还原,反躬自省,有助于有针对性地找原因、补漏洞。”渝北区经信委党委副书记、主任曾德明说,渝北区将强化工业技改项目区级专项资金的管理,鼓励企业自愿申请,建立健全资金使用制度,从申报、验收到使用都加强监管,避免再出现个别领导干部为不法企业摇旗呐喊的问题。
吴德华严重违纪违法案件,折射出渝北区政治生态存在的问题。过去十年,重庆相继发生薄熙来、王立军案件和孙政才案件,对政治生态和干部队伍伤害极大。渝北区深受其害,吴德华既是受害者,也是污染因子。为帮助渝北区净化修复政治生态,市监委发出了首份监察建议,意在推动惩治同步、标本兼治。
渝北区委书记段成刚表示,渝北区委把拔除“烂树”作为刮骨疗毒之举,痛定思痛,开出了诊疗“套餐”。比如,召开区委理论中心组学习会、区委常委会、全体区级领导干部会,传达吴德华被“双开”的通报,宣读吴德华忏悔书,对“关键少数”敲警钟,压实责任形成“头雁效应”;对照市监委监察建议书提出的具体要求,制订《关于吴德华严重违纪违法案以案促改工作分解方案》,逐项明确牵头领导、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确保整改落实;在吴德华严重违纪违法案件被媒体报道后,下发通知,要求将报道内容作为“活教材”,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专题反思讨论会,用当头棒喝唤醒“梦中人”等等。
此次警示教育会,正是以宣读吴德华严重违纪违法案件的处分决定为契机,在全区范围内召开党员干部大会,再次激浊扬清,做好执纪审查“后半篇文章”,实现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化推进。
据悉,市纪委监委高度重视此次警示教育会,全市纪检监察系统相关负责人,包括各区县纪委监委、市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部分市属国有企业和市属高等院校纪委相关负责人,共109人参加了警示教育会,为在全市层面推进“以案说纪、以案说法、以案说德、以案说责”警示教育工作做好充分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