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晓彤 孙海涛
【摘要】本文基于盈余管理和资本市场的相关概念,分析资本市场对盈余管理的影响,同时以资本市场的三个监管措施作为切入点,对我国上市公司在资本市场进行盈余管理的动机作出了深入细致的研究,并且根据动机产生的原因提出了相关的建议,以促进我国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
【关键词】资本市场 盈余管理 动机
一、引言
市场是资源配置的基础工具之一,主要体现在市场对资源的配置,就是资本的流动与配置通过交易来完成,由此形成资本市场。资本市场成功的因素在于真实、可靠的企业财务报告,然而我国会计行业中存在会计信息失真这一问题,这个问题直接影响我国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会计信息失真主要是会计造假和盈余管理这两方面的原因。由会计造假所带来的会计信息失真是一种违法行为,在会计的实际环境下容易辨认;由盈余管理所带来的会计信息失真则是一种合法行为,这种情况在会计实务中就不容易辨认了。
二、盈余管理的相关理论
盈余管理就是企业管理者在遵循会计准则的基础上,通过对企业财务报告中资金收益等信息进行控制或调整,从而实现主体自身利益最大化的行为。
盈余管理的产生有其内部和外部的原因,委托代理关系及其产生的会计信息不对称以及权责发生制会计固有的弊端是盈余管理出现的主要内部原因;而会计监管系统的缺陷则是盈余管理的产生的客观外部条件。目前,我国上市公司普遍存在着盈余管理过度的问题,造成了企业的会计风险,不利于資源的合理配置,侵害了众多小股东的利益,长此下去将会不利于我国资本市场的稳定。
三、我国资本市场对盈余管理的影响
(一)权益性资本市场对盈余管理的影响
会计盈余信息在我国权益性资本市场上扮演重要的角色,它直接影响企业的市场价值。因为我国股票市场投机之风十分猖獗,股价容易受到人为操作,所以对于名义盈余指标是非常灵敏的,非理性的市场不能区分名义盈余指标的质量,会像平常一样买单,对于两道“门槛”的反映就会非常明显。对于越过门槛的企业,就会给他们公司股票的价值极好的评价,而实际上这些股票与它本身的价值是不相符的,但是盈余管理却可以在表面上做出企业具有良好业绩的样子,这也就使得部分企业管理者就想要通过操纵盈余信息,来达到影响企业价值的目的。
(二)债务性资本市场对盈余管理的影响
会计盈余信息在我国债务性资本市场中也发挥重要的作用。企业在签订债务合约的过程中,债权人会在很多方面作出一系列的限制。为了使企业成功获得这些资金,管理者会在一定程度上对这些指标进行修饰。获得贷款后,为了降低违约的风险,管理者也要时刻监视这些指标,保证它们处于规定范围之内。简而言之,通过盈余管理对企业的财务报告进行修饰美化,致使市场高估公司价值,公司价值与其实际情况并不相符,这意味着市场配置资源作用的失效。
四、基于资本市场的企业盈余管理动机分析
(一)三大监管制度
1.首次公开募股(IPO)制度。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要在企业政策、股本总额达到一定程度时,才能首次公开募股发行股票,一个让众多上市公司头疼的达成融资的条件是:公司最近三年实现盈利,同时企业预期利润率要高于同期银行存款利润率。
2.配股制度。对于已经上市的企业来说,怎样扩大生产经营规模实现再融资,是他们最为关注的话题。配股与增发在我国上市公司再融资过程中占据重要地位。证监会多次修改上市公司配股与增发的条件,但是本质上都是关于净资产收益率的指标。
3.退市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五十五条第四款规定“公司最近三年形成亏损,证券交易所可以决定停止该股票继续上市”;第五十六条第三款规定“公司最近三年形成亏损,而且在接下来的一个年度不能扭亏为盈,证券交易所可以决定终止其上市交易。
(二)企业盈余管理动机分析
通过分析我国资本市场三种监管制度与盈余管理之间的联系,对上市企业在资本市场进行盈余管理的动机进行探讨。
1.首次公开募股(IPO)制度与上市公司的盈余管理。中国的股票发行制采用的是核准制。计划发行股份的公司,应当按照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股份的审批程序,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后方能发行。《证券法》等有关政策对上市公司在过去三年的表现提出的要求,也就意味该公司要在过去的三年实现盈利,而且预期的利润率要高于银行存款保证金。但是有很多企业达不到要求又想快速上市进行融资,就会产生首次公开募股(IPO)制度下的进行盈余管理的动机。在中国这一特殊的经济制度下,首次公开募股前激励企业盈余管理的强度远远大于阻碍盈余管理的强度。在我国发行A股的的公司中,首次公开募股前的盈余管理对企业募股前后公司收益情况产生很大的影响。在首次公开募股前,企业为了达到证监会发行首次公开募股的要求,使公司保持较高的收益水平,会在首次公开募股之前两年和发行当年进行盈余管理,一旦首次公开募股开始,这一收益水平就无法继续维持。企业收益明显下滑,然后一直下跌。这也就解释了什么我国大量企业在成功上市后后,业绩却不断下滑的疑问。
2.配股制度与上市公司的盈余管理。《证券法》和证监会的法规对上市公司配股和新发作出规定。1994年的《上市公司配股的通知》中,规定上市企业必须满足“连续三年实现盈利且净资产收益率高于10%”;在1996年的《关于做好上市公司股票配股工作的通知》中做出变更,即“最近三年每年净资产收益率均在10%以上”。2001年证监会在《关于做好上市公司新股发行工作的通知》中要求:“经注册会计师审核查验,公司最近三年净资产收益率不得低于6%”, 因此净资产收益率便成制度不断改变的关键。简而言之,上市公司不断进行盈余管理来追随制度变化的趋势。
3.退市制度与上市公司的盈余管理。我国资本市场的暂停上市制度规定“公司最近三年持续亏本”,退市制度规定“公司最近三年持续形成亏损,并且在此后的一年内未能扭亏为盈”。根据以上规定我们可以看出,已经两年持续亏损的上市企业比其他收益正常的有更加强烈的盈余管理动机。后来又进一步规定,连续三年亏本的企业,自年报披露开始之日起暂停上市,如果半年内不能扭亏为盈就终止上市。那么,大量面临终止上市风险的企业必然要进行紧急的盈余管理。大多是通过关联交易、政府补贴和支持等手段,因此,没有一家企业是真正实现扭亏为盈的。
通过上面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到,就我国目前的经济发展形势和企业规定来说,上市公司有很强烈的资本市场动机进行盈余管理;许多证据也表明,大量的上市企业存在明显的为迎合监管而进行的盈余管理行为。
(三)盈余管理对资本市场的冲击
在我国证券市场体制下,盈余管理的动机是多方面的,我国的众多上市企业对于首次公开募股(IPO)、增发和配股配股以及避免退市等情况都有进行盈余管理的动机。一旦盈余管理行为发生,就会影响公司本身的长期描述,并可能对其内部决策产生负面影响。错误的会计信息会使投资者做出错误的决策,影响投资者的未来收益。在我国的资本市场中,产生的影响尤为显著。此外,盈余管理也会给投资者和债权人带来潜在的风险。如果企业经营状况不佳或者由于市场情况逆转导致企业出现财务状况以及无法完成自己的偿债能力时,因为外部投资者获得到的是有偏差的虚假的會计信息,投资者可能会面临巨大的损失。
五、结论与建议
企业进行盈余管理的原因是多种多样的,但是在中国资本市场上,盈余管理产生的主要原因是为了逃避证监会的监管政策的机会主义。为了规范上市公司盈余管理,我们必须强化信息披露机制,降低信息的不对称性,增加企业外部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在资源配置中更有效地运用资本市场的功能,促进资本市场健康有序发展。具体来说,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第一,推进市场化监管政策改革,降低盈余管理动机。注册制是上市公司股票发行制度改革的必由之路,也是从源头上遏制盈余管理行为的基础。将资本市场的核准制逐步变为完全市场化的注册制,并根据公开性原则如实向公众开放相关信息,以便投资者在证券投资前判断企业有没有投资价值。同时,要改革股权分配和终止企业上市的规定。对于终止交易的上市公司,要严格施行退出机制,不应一味的妥协来迁就这些企业,而且还要充分发挥市场的作用,增加供应量,让所谓的“壳”退出市场,为市场创造更加良好的发展环境条件,起到优胜劣汰的作用。
第二,改善企业管理结构,形成内部控制机制来限制盈余管理。目前,我国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非常不合理,没有在市场上流通的股票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大部分,国有股通常占据控股地位且股权过于集中,国有股股东已经无法解决缺位的问题。因此,有必要逐步降低国有股比重,解决国有股和公司股流通问题,促进股权多元化。同时,增加独立董事在董事会中的比例,董事会下设一个由外部董事组成的审计委员会,负责公司的经济活动和财务活动。此外,要优化公司外部治理结构,完善资本市场和管理者市场。
第三,建立和完善高质量的会计准则体系。盈余管理一般是通过会计准则中会计政策的可选择性和可变更性来实现的。现行会计准则允许会计选择很多,相关规定不具体不明确,缺乏可操作性。所以,我国在修订企业会计准则时不仅要考虑会计信息的准确性和真实性,处理好灵活性和统一性的关系,以降低公司进行过度会计选择的可能,还要减小会计政策的空间规模,优化会计准则的相关内容。
资本市场监管制度的作用,目的是保证市场的有效性,使资源实现合理配置,从而降低市场的风险,以上措施能否真正发挥作用,遏制我国上市公司进行盈余管理的资本市场动机仍有待考察。
参考文献
[1]黄桢浩.盈余管理的产生动机及其监督方式[J].全国流通经济,2017(07):26-28.
[2]潘学模,蒋圣丹.对盈余管理动因的评价[J].会计之友(中旬刊),2010(08):63-65.
[3]黄俊,李挺.盈余管理、IPO审核与资源配置效率[J].会计研究,2016(07):10-18+96.
作者简介:张晓彤(1993-),女,青岛理工大学商学院,研究方向:财务会计;孙海涛(1974-),男,教授,青岛理工大学商学院,研究方向:财务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