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雪青
“仅审核一份绿化工程合同,就为村里省了3.5万元!”前不久,江苏泰州市姜堰区张甸镇张甸村党支部书记任荣寿,对村党组织纪检委员“三责一体”联督机制赞不绝口。
为解决长期以来村务监督容易出现“灯下黑”问题,姜堰区纪委2017年探索建立村党组织纪检委员“三责一体”联督机制,纪检委员同时担任党组织副书记、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
2017年7月,姜堰区纪委的一份“微官微权微腐败”专项治理行动总结材料显示:2017年二季度,共排查发现村组党员干部执行纪律不严、侵害集体和群众利益等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线索107条,其中立案审查47人。
“这47人中,竟然有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3人、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11人!”姜堰区纪委书记刘文来介绍,调研发现,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不是村党组织班子成员,党组织日常监督缺失。同时,村党组织未配备纪检委员,纪律监督缺位。此外,一些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年龄老化、业务不熟、责任心不强。
很快,区纪委从加强党内监督入手,推动全区262个村(居)配备党组织纪检委员,将党内监督责任延伸至基层一线。
2017年9月底,区纪委将推进村务监督作为履行专责监督的重要内容,在张甸镇探索建立村级党组织纪检委员“三责一体”试点,并向全区推开。
“经过实践完善,村务监督逐步形成了制度链条。”张甸镇党委书记李伯群说,“我们探索了村级会计集中委派、村级阳光财务‘五个一系统化监管、预算一村一晒单等制度,积极推行农村‘三资管理‘制度+平台新模式。”
按照这一新机制要求,村纪检委员原则上由村党组织副书记兼任,并经镇(街道)纪(工)委牵头考察后,由党组织提名按规范程序担任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实行“三责一体”联督机制,在村党组织书记领导下,除了开展日常监督工作外,负责村务监督委员会全面工作,发现涉嫌违纪问题线索直接向镇(街道)纪(工)委报告,并按镇(街道)纪(工)委要求配合做好相关协查处置工作。
这项新机制明确了村纪检委员日常监督、纪律监督、民主监督三项职责,赋予村纪检委员知情权、审核权、询问权、建议权4项监督权力。
此外,为了让村纪检委员履责村务监督有章可循,区纪委建立健全履责记实、派单督导、重大事项双报告等11项工作制度,制订出台了村务监督“一卡通”、委派会计双报告、异村交叉“小巡察”等7项配套制度,进一步丰富了村纪检委员履责的监督手段和工作载体。
在监管考核方面,姜堰区强化组织保障机制,严把入口关,规定对村纪检委员的选拔任用,事先征求镇(街道)纪(工)委的意见,统一建档管理。区纪委专门出台挂联督导“两个责任”落实的工作制度,每月对各镇(街道)推动村纪检委员履职尽责情况进行专题督导和质效评估。对于工作滞后的,及时约谈督改;对于能力强、素质高、成绩突出的,优先选拔任用。
“刚开始有些不习惯,觉得干什么事都被盯着,慢慢就适应了。”张甸镇沙梓村第一书记兼村党支部书记刘林坦言,这既是一种监督,更是一种提醒和帮助。
2017年底,在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平台数据录入过程中,张甸镇有9个村被所在村纪检委员审核发现存在鱼塘发包、店面出租、道路建设贴青补偿等集体收入少报、漏报问题,核增集体资产十多万元。
据悉,自村纪检委员“三责一体”联督机制全面推行以来,全区已有167个村的纪检委员发现并上报各类违纪违规问题线索229个,成案35件,对项目建设、农村低保、村庄规划、土地流转等103个村务事项提议进行政策把关,叫停或纠正27项。
“村纪检委员‘三责一体联督机制,有助于破解过去村务监督弱化、纪律监督缺位、民主監督乏力等问题,有助于推动日常监督系统化、纪律监督全面化、民主监督立体化。”姜堰区委书记李文飙说。
(摘自《人民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