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婷
摘 要:为实现市场经济稳定发展的目标,保证人们合法权益。必须保证市场经济中诚实信用原则的合理性,并完善当前我国社会经济活动中民商法,确保民商法中诚实信用效果得以提升。而且在民商法不断完善的条件下,还能够保证我国市场经济与社会发展需求处于相互平衡的状态,以促使我国经济社会稳步发展。本文将简要概述民商法诚实信用原则内涵,并制定民商法中诚实信用原则完善路径,确保诚实信用原则在民商法中有明显的作用效果。
关键词:民商法 诚实信用原则 内涵 完善路径
引 言
在多方面外在因素的干扰下,我国民商法中诚实信用原则还存在一些不合理的地方,这就需要对民商法中诚实信用原则的内涵实施有效分析,明确民商法中诚实信用原则中潜藏的问题,同时对民商法中诚实信用原则实施完善处理,扩展民商法中诚实信用原则的作用范围,使得民商法在社会经济发展中的优势得以显现。而且合理的诚实信用原则还能提升市场经济可持续发展水平,继而优化社会诚实信用体系。
1民商法中诚实信用原则的内涵
為保证民商法中诚实信用原则的作用效果有进一步提高,就应对民商法中诚实信用原则的内涵实施有效分析,概述该项原则中各项内涵以及表达方式。在强化相关人员对民商法中诚实信用原则掌握力度的同时,缩小民商法中诚实信用原则与社会上各项经济活动之间的差距,充分发挥民商法在经济活动的作用效果。从民商法诚实信用原则的角度出发,其内涵大致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1变更原则
在开展各项经济活动的过程中很有可能会出现合同变更现象,这就需要遵循相应原则处理经济活动合同变更时出现的问题,同时结合各项经济活动实施要求制合同变更问题解决措施,以为经济合同签订工作顺利开展。而且在开展经济活动中应用合理的变更原则,还能避免经济活动合同变更条件下出现合同双方不平等的问题,保证经济活动合同双方利益处于一个相对平衡的状态,有效维持经济活动主体利益,从而避免经济活动在实施过程中合同双方出现经济纷争的问题,以促使各项经济活动顺利开展。
1.2扩张义务
在我国社会经济发展水平不断提升的条件下,各项经济活动双方负责人员所签订的合同也会出现一些变化,各类突发情况层出不穷,对于经济活动合同义务效果也有很大的影响。为保证各项经济活动中合同业务的作用效果得以彰显,就应利用民商法中诚实信用原则保障经济合同交易主体利益效果,确保经济活动所处环境的稳定性。从这一论述中可以看出民商法中诚实信用原则具备义务扩张的内涵,有效解决我国社会经济市场运转时出现的违法现象,继而彰显社会上各项经济活动的法律价值。
1.3契约原则
作为经济活动双方建立的标准关系依据,契约在各项社会经济活动中有着明显的作用。如果社会经济活动在实施过程中出现问题,则需要相关人员在保持契约关系的条件下对各项经济合同实施有效修改,尽可能保证经济活动思想意识处于相互平等的状态。如果其中一方肆意更改经济活动合同,就可以按照契约原则对违法更改合同的一方实施法律制裁。全面提升经济活动中各项契约关系,使得经济活动中法律效应能够充分发挥出来。对于经济活动中出现的违法现象来说,还需要在民商法诚实信用原则的支持下对不公平的违约现象实施有效处理,以控制违约现象对经济活动产生的影响。
1.4三元归责
如果在经济活动实施过程中出现侵权行为,则需要应用三元归责原则处理这一行为,明确经济活动的权限异常的诱发原因和过错归属,据此制定更为合理的优化改善措施。在民商法中诚实信用原则中也明确的表示出侵权行为的处理方法和责任制定条例,控制各项外在因素对诚实信用原则作用效果产生的影响。如果经济活动在实施过程中没有出现特殊问题,民商法中诚实信用原则还能对各项经济活动主体实施有效保护,从而降低经济活动在实施过程中出现问题的几率。
2民商法中诚实信用原则中潜藏的问题
尽管民商法中诚实信用原则在经济活动中有着明显的优势,但是不可否认民商法中诚实信用原则还存在一些问题,为此,就应对相应问题实施有效分析,以为后期民商法中诚实信用原则优化完善提供有效参考依据。就目前来看,民商法中诚实信用原则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第一,在对民商法中诚实信用原则进行深入分析的过程中,了解到部分民商法在我国地方性区域中应用时,所涉及的法律法规比较多,多项法律法规直接限制民商法中诚实信用原则的应用范围,继而导致民商法中诚实信用原则的作用效果低下。第二,受我国现有法律体系的影响,民商法中诚实信用原则立法设置没有达到完全合理的状态,其中发展序位问题明显。如果不能改善这一现状,必然影响民商法中诚实信用原则作用效果,继而导致我国社会上各项经济活动难以顺利开展。
3民商法中诚实信用原则的完善路径
对于民商法中诚实信用原则潜藏的问题来说,就需要相关人员能够结合我国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和其他方面制定合理的改善措施,同时对民商法中诚实信用原则实施路径进行完善化处理。降低民商法中诚实信用原则在实施过程中出现问题的可能,确保民商法综合应用范围得以扩展。出于多方面考虑,民商法中诚实信用原则的完善路径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3.1保证民商法中诚信管理效果
众所周知,当前我国社会上各项经济活动在实施过程中很容易出现经济系统混乱的现象,如果不能对经济系统混乱问题实施有效解决,势必造成社会经济活动作用效果下降,对于经济活动诚信效果和有关部门综合监管水平也有很大的影响。基于此,在经济活动中实施民商法的过程中,就需要有关部门对我国社会上各项经济活动中民商法应用效果实施有效分析,同时要求经济监管部门能够参与到民商法诚实信用原则监督当中,一旦民商法中诚实信用原则在实施过程中出现问题,则需要相关人员能够在监管部门的支持下找出民商法中诚实信用原则出现问题的原因,据此制定针对性解决措施。对于规模较大的经济活动来说,还需要在诚实信用原则的支持下,对原有民商法中涉及的规章条例实施优化更新,以为我国社会上各项经济活动实施提供合理的监管模式。
3.2要求市场主体对民商法实施有效约束
由于社会上各项经济活动本身是由多个部门共同开展的,因此,在开展各项经济活动时,不仅需要对其中涉及的民商法实施有效监督,还应在市场主体的要求下创设一系列约束机制,严格控制经济活动在实施过程中出现违法问题的可能,继而彰显各项经济活动诚信内涵。从民商法的角度出发,在完善其中诚实信用原则的同时,还需要社会和政府机关的支持,并在这个过程中要求民商法监管人员对诚实信用原则有所掌握,并应用适当的途径开展民商法中诚实信用原则宣传工作,强化民商法执行力度,使得民商法中诚实信用原则在各项经济活动中发挥自身最大的作用。除此之外,还应利用合理的措施对民商法中诚实信用原则实施透明化处理,确保经济活动参与双方对民商法中诚实信用原则的作用效果和实施途径有一个深刻的认识。调整民商法诚实信用原则中不合理的地方,摒弃经济活动实施过程中不真实的数据信息。在提升各项经济活动实施效果的同时,使得社会市场经济对于民商法中诚实信用原则的约束效果得以强化。
3.3完善民商法中诚信体系
对于经济活动中的信用问题来说,不仅影响经济活动实施效果,对于经济活动参与方综合权益也有很大的影响。而作为经济活动中重点法律项目来说,民商法中诚实信用原则表现形式与经济活动整体信用效果之间也存在紧密的联系。因此,在各项经济活动之前,就需要结合民商法中诚实信用原则创设诚信体系,彰显民商法中诚实信用原则的完善性,以保证该项法律原则在经济活动中的实质内涵能够充分发挥出来。此外,在完善民商法中诚信体系的條件下,还需要普及民商法中各项诚信理念。如果在经济活动中出现信用问题,则需要从有关法律的角度出发解决经济活动中信用问题,优化民商法中各项原则实质内涵,更好的解决民商法中诚实信用原则问题。
结 语
综上所述,了解到民商法中诚实信用原则在各项经济活动当中有着无可替代的作用。通过该项原则不仅能够赋予经济活动一定法律意识,还能优化经济活动在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以促使社会上各项经济活动顺利开展。对于民商法中诚实信用原则出现的问题来说,相关人员应结合有关法律规章对民商法中诚实信用原则实施优化处理,强化民商法中诚实信用原则完善力度,以为各项经济活动顺利开展提供动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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