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舟子
南方科技大学副教授贺建奎宣布其团队制造出一对基因编辑婴儿后,国内一批生物医学领域的专家联署一份声明抨击这一人体实验,理由是基因编辑技术具有不确定性,存在“脱靶”的风险——别的基因可能也会不知不觉地被修改。
这个反对理由是技术性的。假如哪天基因编辑技术非常成熟,非常确定,不存在“脱靶”风险,是不是就可以制造基因编辑婴儿呢?有一些生物医学专家认为还是不行,不管基因编辑技术如何成熟,他们也反对将其用于编辑受精卵的基因,理由是这会改变人类的基因库。三年前中山大学黄军就团队用基因编辑技术修改人类胚胎中地中海型贫血基因,就遭到这些人的反对。
但是黄军就团队的实验和贺建奎团队的实验存在着根本的不同。在基因编辑技术成熟的条件下,修改胚胎中的致病基因,让人免受贫血的痛苦和生命危险,是无可厚非的。而贺建奎团队则不同,他们去修改的,是绝大多数人都有的一个具有重要生理功能基因ccr5的正常版本,让它失灵。但是ccr5经过编辑的人并不是完全能对艾滋病免疫,如果因此掉以轻心,反而增加了被艾滋病毒感染的风险。况且,即使能完全免疫,也不值得去改变一个正常基因。被艾滋病毒感染是后天行为导致的,是可以避免的小概率事件,即使是被艾滋病毒感染的孕妇也可以通过药物阻断生下健康婴儿。而且被艾滋病毒感染在现在已不是绝症,通过药物控制可以让感染者过上正常生活。相反地,ccr5基因缺陷的人天生免疫功能不正常,虽然对艾滋病毒有一定抵抗力,但对某些病毒(例如西尼罗病毒、流感病毒)抵抗力则比较差,增加了流感死亡的风险。
所以贺建奎团队为一种可以预防控制的小概率感染,毫无必要地让一个正常基因失效,制造了天生就有免疫缺陷的婴儿,这种人体实验是不人道、反伦理的,应受到行政处分乃至刑事处罚。
中国已有相关的规章规范涉及人类胚胎的遗传学研究,各个研究机构也有医学伦理委员会审批人体实验研究,但从此次事件看来,这些规章没有能起到作用,审批也是走个形式,简单到只是两页没有做详细评估的表格,所以这种实验才能发生。已经发生的伤害没法逆转,如果能从这个事件吸取教训,加强人类胚胎研究的管理,切实做好医学伦理的审核,才能防止再发生类似的事件,不妨就从严肃查处这个事件开始。至于怎么规范医学伦理的审核,可以向发达国家学习,要求申请者提供详细的资料,做分析利弊得失的具体评估,审批者也应该承担起责任,才不至于流于形式。▲
(作者是旅美学者、科普作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