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科州
在权力话语理论体系中,福柯认为每一个时代都有特定的话语,无处不在的权力靠微观控制性力量控制个体行为。权力对个体的惩戒就像边沁描述的“圆形监狱”:每个人都在自己的牢房里,时刻被一双无处不在的眼睛监视着,个体在“全景敞视”状态中,变成自己的狱卒。在一个被“规训”了的社会里,每个人都会被群体监视。在小说《芳华》中,严歌苓将上个世纪某文工团的青年男女置于一个“全景敞视”视域中,刻画并展露其中的人性图景。《芳华》“既呈现了权力和公共意识对人的本能欲望的塑造和规约,也喻示了这种塑造和规约如何造成了个体人格的扭曲和残缺。”[1]小曼和刘峰都曾处于一种被隔绝、被观察的孤独状态,他们的行动时刻都被别人监视,监视他们的是一群身处“操蛋”时代的“混帐男女”。而“最卑劣的行为总是像有毒杂草一样生长在群体中。正因为如此,群体注定要干出最恶劣的极端勾当。”[2]小曼和刘峰就是这些“勾当”的牺牲品。
小说中的小曼是一个独特的存在,生活中,改名换姓本不足为奇,但对小曼却意味深长。她先是跟了继父何厅长的姓,然后又遵从个人的一己意愿,随了生父的姓,改姓沈。她先是自己“看”,再变为被群体“看”。由“看”到“被看”,不仅突显了她的人生困境,也昭示了她对自我价值的追寻。
先说小曼的“看”。她睿眼看人间,源于父亲之死——那个儒雅智慧而又善良软弱的“右派”文人,在“反右倾”中母亲讲他的坏话并提出离婚,深感肉体、精神与尊严彻底赤贫的他吞食安眠药自绝人世。母亲带着有“历史污点”的小曼改嫁给一个南下干部。自此,小曼成为“拖油瓶”。母亲用她残余的年华和政治心术精心地维护着那个极不对称的家庭格局,“母亲的低声下气给女儿做了行为和姿态的楷模。母亲都寄人篱下了,拖油瓶更要识相”。[3]母亲时时处处都赔着小心,小曼也只配吃烂饺子。母亲耳提面命的教诲,让她认定母亲是为了自己才做出的牺牲。“她母亲那无处不用的心眼,在营造和睦家庭所付的艰苦,甚至她母亲对爱妻和慈母身份的起劲扮演”,让“小曼一直相信,母亲为了女儿能有个优越的生活环境而牺牲了自己,是母亲的牺牲使她变了形。”[4]及至弟弟妹妹相继出生,包括母亲在内的家人都很嫌弃她。在仆人眼里,她就像一只狗。“保姆说小曼就像她村里的狗,找到一块骨头不易,舍不得一下啃了,怕别的狗跟它抢,就挖个坑把骨头埋起来,往上撒泡尿,谁也不跟它抢的时候再刨出来,笃笃定定地啃。”[5]同母异父的弟弟说她“贼眉鼠眼”,她成为家里的次货旧货去废品收购站垃圾箱之前的中转站,在邻居眼里,这个拖油瓶总是着装古怪。母亲的一件红色旧毛衣,原本要流转到小曼这个“中转站”的,却由于妹妹的介入起了风波,小曼的积怨滋生了报复,她偷偷地从衣柜里拿出红毛衣,把它拆了,把毛线染成黑色,自编了一件“新”毛衣。而当母亲找不到那件红毛衣时,她锁定的第一个嫌疑人就是小曼,还跑到小曼就读的学校搜集可疑证据,询问无果的她很快便发现了黑毛衣的所有秘密,抬手就给了小曼两个耳光。在这个心碎的“红毛衣事件”后,小曼意识到,家里比她更“变形”的是母亲。“母亲的变形必须随时发生,在不同的亲人面前要拿出不同形状。能够想象,每变一次形,都不无疼痛,不无创伤。正是意识到这一点,小曼决定离开家”。[6]于是,小曼抓住了一个部队文工团招工的机会,从饱受虐待的家走向了一个虐待她的集体。
小曼如愿以偿地进入了文工团,成为一名新兵,却也进入了一个“看”她的集体,即:小曼的“被看”。在小说中,小曼的“被看”由三个事件组成。第一个事件是“头发风波”。小曼的头发既没烫过,也没染过,却长得丰沛又茂密,“可我们都有点怕这头发,这头发跟我们比,太异类了,细看它的每一根都带无数小弯,每一根都茁壮油黑,我们一时还不知道该怎么去喜欢太异端的东西。”[7]“我们”想揭晓她军帽下的秘密,她却把母亲给她编的“麦穗花儿”剪成了“刘胡兰头”。林丁丁微微嫌恶的态度就是“我们”的基本态度。“我们”这个群体对小曼歧视的升级缘于第二个事件,即“乳罩事件”。小曼把两块黄色搓澡海绵,用粗针麻线钉在乳罩的乳锋部位,以此表达对自己身体的不满,以郝淑雯为代表的“我们”却强行要求小曼当众承认这个“作弊”行为。小曼的“眼泪滴成了珠子,可她就是不低头不认罪”。[8]面对这个集体大审判,除了眼泪,她还用一声凄厉至极的号叫来抗议“郝淑雯们”。“女兵们对何小曼的歧视蔓延得很快,男兵们不久就受了传染”。[9]事件之后,在托举练习中,朱克和另一名男舞者拒绝和小曼搭档练舞。最终,刘峰把她从“隔离”中解救出来。第三个事件是“装病事件”。刘峰离开后,她心内渐生悲哀,她想放弃抗争,放弃这个集体,“她受够了天生优越的人,受够了郝淑雯、林丁丁”。“她也受够了在大集体舞里凑数”,[10]她用“高烧”来实现人生的放逐。卫生员把小曼的装病技巧跟多数女兵说了,也跟少数男兵说了。以至小曼的装病事件像个带毒的传言,流传到军区直属机关的各个科室。团长很铁腕地处理了小曼的苦肉计,只是他始终没有公开证实过,任丑闻在民间流传。“我们”是小曼最不想看见的人,在抛弃“我们”之前,她被团长下放到了野战医院,“小曼走了一年了,我们对她的歧视、迫害还在缺席进行,直到中越前线爆发战事,有关她的坏话才归于沉寂。”[11]
在小曼的“看”与“被看”中,既有时代的缩影,又有复杂的人性。“何小曼的成长叙事,可以说是《芳华》中最为能够碰触人的心灵和灵魂深处的人性书写”,[12]小曼周围的人,尤其是母亲,对她苛刻的审视与刻薄的嘲讽,成为已是战斗英雄的小曼突发精神分裂的诱因。在某种程度上,疯癫是文明的象征。而在小曼的成长之路上,她本正常的成长轨迹被时代撕裂了,她的善良与美好,被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的群体绞杀了,她成了一个有母亲、渴望母爱的弃儿。如果说这个“群体”的名字是文工团,那么小曼由姓何改为姓沈,可视为是其作为个体摆脱群体压制、自我觉醒与复苏的标志。沈姓不仅让她找到了自己生命的本源,还让她厘清了自己的过往。她找到了自己的定位,开启了真正的人生。
《芳华》的英文书名是“You Touch me”,书中对“Touch”的诠释是“触摸事件”,它对刘峰产生了致命影响。
刘峰的个人经历中带有非常浓厚的自我奴役成分,这源于他的自我定位。晚年的刘峰得了肠癌,“他生病就跟做错事似的,最好谁都别想起他,谁也别看见他”,[13]其实,这在他年轻时就已见端倪了。刘峰二十岁时的照片,“那么老实巴交,嘴角有种深深的谦卑,而深明大义的光芒就在眼睛里”。即便在最得意、最红之时,他“明白那都不是看家本领,自己终将无为无成,因而谦卑”。“我们麻烦他就是需要他,被人需要着是他最好的感觉,使他发现自我价值,让他抖擞起活着的精神”。[14]他的自卑早就露出了根,他“为我们修这个做那个,不停地做一堆无成就的琐屑事物,而做本身就是成就,日积月累,一大堆的无成就就是他的成就”。但最终“他是个当今谁也不需要、谁也不尊重的人”。[15]他从不出卖别人,却被他帮的人落井下石,包括那个炊事班长马超群——刘峰顶着酷暑给他打沙发,供其结婚使用;郝淑雯和少俊幽会下楼,被刘峰撞见,刘峰不仅好言相劝,还对此事守口如瓶;还有那个他用灵魂去爱的林丁丁,他帮她入党,省吃俭用费尽心思做甜饼讨好她,也前功尽弃,她最终还是出卖了他。他看到从林丁丁裤腿里飞出一截隐喻着生命密码的卫生纸,他想找时机表白。可平凡的刘峰入不了林丁丁的法眼,因为当时的婚恋潮流是女演员给首长做儿媳妇。林丁丁也未能免俗。刘峰去伐木连前,扔掉了所有的奖品,也扔掉了枷锁。战争中身负重伤,他的求死欲望胜过求生的本能。他渴望用一己之死创造一个英雄故事,这个故事被谱写成英雄颂歌,让所有痛斥他的人高唱。伤好后,他谢绝了一切英模会的邀请。“他早看穿英名是不作数的,不能用来兑换真情和幸福”。[16]
“我们”给刘峰起了个“雷又锋”的绰号,这不是由衷的赞美,而是促使刘峰这个好人被时代符号化。刘峰与“我们”恰恰形成了二元对立的关系。在这组关系中,对刘峰这个主体而言,“我们”就是“他者”。意即:刘峰和“我们”是某种不平等的或压迫的关系。“我们”这些“他者”用语言、意识形态对刘峰进行排挤、支配和控制,让其边缘化,甚至失去话语权。面对“我们”的暴力,如果说小曼是个“被侮辱的”,那么刘峰就是个“被损害的”。因为刘峰的“善”能映衬“我们”的“恶”,刘峰的“好”能映衬“我们”“坏”。他圣人一般的存在,就是对“我们”世俗的否定。因而,“我们”同刘峰的斗争不可避免。这种斗争在“触摸事件”之前就已备受期待了,红楼里每个人“从始至终对刘峰的好没有信服过”,“所有人心底都存在着那点儿阴暗,想看到刘峰露馅,露出蛛丝马迹”,“我们一面享用刘峰的好心眼,一面从不停止质疑他的好心眼”。[17]由于“情书事件”同样被群体伤害了的“我”——萧穗子,“从最开始认识刘峰,窥见到他笑着放肆时露出的那一丝无耻、一丝无赖,就下意识地进入了一场不怀好意的长久等待,等待看刘峰的好戏”。[18]可以说,“触摸事件”的发生是“众望所归”。
“刘峰不幸生活在这样一个被异化的环境,这才会导致林丁丁对刘峰的示爱行为感到惊吓”。[19]受害者林丁丁认为,自己可以被医生和干事爱,而刘峰“就爱不得”,[20]刘峰的求爱行为,让“她感到惊怵,幻灭,恶心,辜负”。[21]“她其实不是被触摸‘强暴’了,而是被刘峰爱她的念头‘强暴’了”。[22]事件发生后,刘峰被揪出来公开批判,开始“我们”都想不出刘峰的坏话,“但不知谁开了个头,把所有人的坏话都引发了。”[23]“最难听的坏话是刘峰自己说出来的,他说他表面上学雷锋,内心是个资产阶级的茅坑,臭得招苍蝇,脏得生蛆。讲到如此无以复加的地步,别人当然就放了他了。”[24]
旁观者郝淑雯,曾亲眼目睹萧穗子的遭遇,见刘峰落水,也把背叛当正义,加入了痛打刘峰的集体。在“集体”看来,“刘峰已经成了一种别类”。[25]在连续七八天的批判里,面对“我们”的宣泄与狂欢,刘峰越发矮了下去。“一旦发现英雄也会落井,投石的人格外勇敢,人群会格外拥挤”。[26]在这个批判刘峰的群体中,每个人的个性都消失了,他们的感情与思想都在关注同一件事。“对于一个群体来说,它从一个极端到另一个极端,是轻而易举的事情,这期间的变化如行云流水般的自然,”[27]也只有身处群体之中,“我们”才能够感觉到个人的强大。
肇事者刘峰,自此人生急转直下。90年代,“改革开放高昂的时代与刘峰低迷的人生构成了鲜明的对比。”[28]他虽然还保持着善良,善待风尘女子小惠和小曼,却由一个主体的“我”,沦为了对象的“我”,他对“自我”的凝视与“他者”对他的审视,呈现出一种控制与被控制、支配与被支配的关系。刘峰和小曼都曾被“他者”归纳、定义、评判过,因此,在小说中,这两个善良的人是难友而不是生活伴侣。刘峰死后,“我”认为他是个诠释了时代精神的“好人”。可“好人是去欲望化的崇高客体”,“好人注定了会被人群所放逐,过一种颠沛流离的生活”。在“我们”看来,“刘峰的人生仍然是平凡甚至称得上贫瘠的”。[29]
无论是小曼的困境还是刘峰的不堪,小说都写出了群体中个人行为的荒诞,人性里存在的卑微与渺小、自私与虚伪和被时代裹挟的无辜个体的悲哀。在小曼和刘峰身上,“表现特殊时代中平凡个体对自我命运的无能为力的同时,呈现了个人与时代、历史与现实的复杂关系”。[30]可“个人的历史从来都不纯粹是个人的,而国家和民族的历史,从来都属于个人。”[31]正如严歌苓自己所说:“《芳华》也是讲述了人性的迫害本能”;小曼和刘峰就是这种负面人性的牺牲品。小说旨在通过他们的行为和故事,描述人物命运变迁,从而映照时代变迁导致的人性与价值观的变迁。“人对自己过去的认识和发现永远不应该停止。人的当今经历和阅世都会重启对自己和民族历史的发现和认识”,[32]这才是小说的精神内核。
注 释
[1]张川平:《自我的确证与救赎——评严歌苓长篇小说〈芳华〉》,《武陵学刊》,2018年第1期。
[2][27](法)古斯塔夫·勒庞:《乌合之众》,戴光年译,新世界出版社,2010年版,第52 页,第25页。
[3][4][5][6][7][8][9][10][11][13][14][15][16][17][18][20][21][22][23][24][25][26]严歌苓:《芳华》,人民文学出版社,2017年版,第68页、第66页、第72页、第80 页、第85页、第97页、第99页、第120页、第122页、第203页、第198页、第194页、第123 页、第160页、第161页、第52页、第53页、第58页、第59页、第60页、第55页、第163页。
[12]刘艳:《隐在历史褶皱处的青春记忆与人性书写——从〈芳华〉看严歌苓小说叙事的新探索》,《文艺争鸣》,2017年第7期。
[19]陈思和:《被误读的人性之歌——读严歌苓的新作〈芳华〉》,《当代作家评论》,2017年第5期。
[28]孟繁华:《芳华的悲歌——评严歌苓的长篇小说〈芳华〉》,《名作欣赏》,2017年第8期。
[29]岳雯:《好人的故事:长篇小说中的一个伦理问题——以〈芳华〉〈好人宋没用〉〈心灵外史〉为例》,《扬子江评论》,2017年第6期。
[30]李燕:《论严歌苓小说〈芳华〉叙述视角的审美效果》,《小说评论》2017年第5期。
[31]严歌苓:《穗子物语·自序》,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
[32]严歌苓:《我们被“平凡即伟大”的价值观误导了》,《中华读书报》,2017年7月26日第018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