龚书亮
1934年8月17日,郁达夫先生在日记中写道,“晨起,为王余杞写了二千字,题名《故都的》。”[1]这便是《故都的秋》的来历了,作者一挥而就,坦诚直率。说起爱秋,林语堂先生爱秋时桂花皎洁,月圆蟹肥;老舍喜其明朗清暖,空阔有微风。郁达夫先生既有明清文人的淡雅,又受五四个人解放思潮影响,所颂之秋反映其真实的性情和独特的审美。郁达夫先生喜爱秋草陪衬的白色牵牛花,爱北京闲人的互叹互答,这些细微小事都是对“故都”生活与人的深切怀念;语言在韵律上讲究押韵,如“唱”“样”,在节奏上注意反复形成节拍,句法上多用转折和并列关系复句;文化上,作者以中国传统文化为基底,赞颂了故都市民俗文化里的闲适悠然,又融入了秋士雅文化的深沉萧索,还包含了西方Golden Days的丰美。
郁达夫先生曾说,在北京居住的两三年时,总想离开这黄沙满天的地方,可是离开之后却是格外的想念,大概是因为长子和极其要好的朋友都长眠于此。隔了近十年,郁达夫重回北京的第一天便是访旧友,遇故友之子,为之泪下。1922年,郁达夫任职于北京时,北京尚是首都,而如今国民政府迁都南京,北京成了“故都”。北京曾连做元明清三个朝代的都城,现在却繁华不再。三层情感叠加,作者的心底自然升起了悲凉。
“清,静,悲凉”是文章开端便提出的词,可如果仅仅把文章基调定义为悲凉,就未免片面了。1934年7月6日,郁达夫先生在日记里说杭州路上柏油都已熔化,每天因中暑而死的有七八人,为躲避炎热去青岛小住两月。在青岛居住的日子,青岛的月夜海滨都为作者所喜爱,这一时期作者多写游记,心绪平和。1934年8月14日,作者从青岛到达北平,主要是王余杞邀约可免车票。在去北平之前,作者“心旌摇摇,似已在路上了”,到达了十年未见的北京故城“感慨无量”,郁达夫先生对故都的情感是深切真挚的。十年未见之故都,心里既想念又期待。比悲凉更深切的情感是隐藏在作者心底真挚的爱,对故都的爱。这也是为什么作者能够一挥而就成文了,除了深厚的写作功力外,作者有万千情感要倾吐。
到达北京的第三天,郁达夫先生在《故都的秋》里忆起破屋,驯鸽,蝉,扫帚扫过的丝纹,都市闲人的互答,在北平生活的细微小事。破屋是向人家租的,有着浓厚的生活气息;驯鸽是被人喂养的;就连写起秋蝉,作者也说像北平每户人家都会养的家虫。扫帚留下的丝纹,都市闲人悠闲地互答更不用说了,都是充满着老北京人的味儿。故都西山夜月虫儿的低吟,城南飘荡的芦花,玉渊潭公园北边摇曳的柳影,景致多美,可作者心底最怀念的,花大笔墨写的却是那北平的人,故都的日常生活。连1936年《北平的四季》里,作者也是写北平的人上至名优下至小贩,都无可憎之貌。可爱的是天寒地冻之时,和友人彻夜长谈。堆雪人,看芍药,寻梅花。[2]
作者怀念秋,更是怀念秋里的人,秋天里曾经的心绪,秋里所共有的情感。
郁达夫敢于袒露自我真实的情感,比如当时“惊世骇俗的”小说《沉沦》,他的散文也是如此,细腻真诚充满个人色彩。《故都的秋》所选景色都是体现个人审美,如破壁腰里的牵牛花,槐树下的日光,屋角墙头的枣子树等,而没有选择故宫,长城,颐和园,香山四合院胡同这些著名景点加以描绘。就连写起牵牛花,也认为淡红色最次,白色为佳,要是有几根疏落的秋草点缀就更好了。读郁达夫先生的散文,就好像和先生已经走进了过去的生活,感知生活中琐碎细腻,怀念起往昔的点点滴滴。这叙述里的真情和真实,可真谓郁达夫特有的秋。
《故都的秋》是现代散文史上的一座里程碑,多个时代里都被选入中学课本。不仅是因其情感真挚,也因语言的优美隽永。
语音层面的美,在于音韵和节奏。[3]郁达夫在古体诗上也颇有成就,在韵律上有很好的把握,这一点在《故都的秋》里有体现。如第四自然段末尾:“一叶而天下知秋的遥想”。第五自然段开头:“所以无论在什么地方,都听得见它们的啼唱。”第六自然段结尾:“下得更像样。”其中韵脚“想”“唱”“样”押“ang”韵。“ang”韵开头度大,读起来声调上扬,悦耳动听,心中也不免升起淡淡的喜悦,就像随着郁达夫先生一起想起了往日在北平的时光。同时拟声词和声音的延长,也写出北京所特有的味儿。“息列索落”来形容雨声,耳旁也不禁响起了淅淅沥沥的雨声。“唉,天可真凉了-----”尾音的加长,声音也因而变得悠远绵长,北京人的说话的声调和韵味一下子就出来了,连人的神态语气也都活灵活现,这是故都的秋里特有的京味儿、人情味与恬淡闲适,好像正散着步,迎面一人带着如歌的语调,向你道出一句问候。叠音词如“混混沌沌”“疏疏落落”“平平仄仄”等词,读时朗朗上口,这似雨滴落下,使人想起“一任阶前、点滴到天明”。
语言美还体现在节奏上,如“廿四桥的明月,钱塘江的秋潮,普陀山的凉雾,荔枝湾的残荷等等。”六个字的偏正结构连用四次形成节奏,就如节拍一样,排列齐整回环往复。明月的皎洁,秋潮的澎湃,凉雾的迷蒙,残荷的凋零,这些将南国之秋描述了出来。可即使是这别有风味的南国之秋,作者却言它的味不久,色彩不够,只是小春天气。要说秋,还是要去北平,北平的秋让人想起“胡笳互动,牧马悲鸣”“悲哉秋之为气”的慷慨悲凉。又如文章第一自然段与第二自然段开头的两句也是节奏相似,对仗工整,如诗一般长短、快慢有规律停顿。来得清静悲凉与来得润凋得慢语义上形成对比,以南方秋的混沌显示北方秋的浓厚。且短语结构类型都属于述补结构,声音与情感和意义非常的和谐。北平的秋是清和静的,南国的秋是慢和润的,北国之秋与南国之秋相比较,也更突出了北国秋味的悲凉与独特。
在句法上文中多转折关系的复句。转折关系的复句重点强调转折词后的内容,如“可是啊,北国的秋”就是突出强调北国的秋是要慢慢品的,似浓茶有回甘,像落蕊要慢慢感受,让句子意蕴更浓厚,有一唱三叹的效果。文中也有不少并列关系复句,如看得到很高很高的碧绿的天色与听得到青天下驯鸽的飞声形成对偶,体现出古典之美,仿若坐在四合院里,抬头看到了古老的北京城高远碧绿的天。
郁达夫从小习古文作古诗,17岁留学日本阅读了大量西方作品。郁达夫既有传统名士精神气质,又有隐士的风雅气度;既有明清文人的含蓄清雅,又受五四个人解放思潮影响。在《故都的秋》里,作者以中国传统文化为基底,赞颂故都人民世俗文化的恬淡闲适,又融入了秋士典雅文化的萧索,还包含了西方Golden Days的丰美。
作者说扫帚留下的丝纹,让人感觉清闲落寞,想起古人所说的见梧桐一叶而天下知秋。从地上的丝纹到遥想其古人的秋,正体现了秋士之寂寞,现代的思想与中国古典文化在此联结。又如文章倒数第三段的议论,言秋士和秋的关系特别深,如欧阳修苏东坡,这正是在诉说故都——中国文化的一脉相承。与此同时,作者也将西方Golden Days的文化在文中加以表述,西方黄金般的秋天与东方月落乌啼的秋天形成鲜明差别,东西方秋文化在此碰撞。
郁达夫爱赏画,在词汇色彩的选择上,体现出东西方文化的交汇。文中冷色调的词:碧绿、青天、蓝色、白色、淡绿等。暖色调的词有:微黄、红、紫黑色、淡红色等。除了直接描绘色彩的词语外,文中许多词能让人产生色彩的联想。能产生冷色调联想的词汇如凉雾、柳影、落蕊、秋潮、残荷、明月;产生暖色调联想的词如柿子、葡萄、枣子、Golden Days。冷色调的词汇让人感受到秋天洪波涌起的萧瑟苍凉,而暖色调让人想到丰收时节麦田的一片金黄。文中冷色调的词多受中国古典文化的影响,色淡却意蕴深厚;而西方画色彩确是丰富明丽的。中国文人爱淡雅清丽不喜浓艳,西方文化里色彩确是多彩丰美的。这种东西方文化的交汇让《故都的秋》体现出区别于其他述秋文章的独特的美感。
《故都的秋》里最着力颂赞的是北平的秋味,老北京人的市井生活文化,这点从作者所选择的词汇就可以看出来。比如俗语:破屋、墙头、茅房、灶房、耗子、稀饭、馍馍、黄犬、大蟹等。租一椽破屋;看扫帚扫过的丝纹;穿着夹袄,咬着烟管与人互叹互答……这些充满生活气息的词语,将北京人的生活也展示了出来,北平生活的闲适都被勾勒出来,北京文化也得以突显。北平积攒着数千年的中国文化,生活在这里的人也传承发扬着这里的文化。但作者不止于此,郁达夫受中国古典文化影响深,也用了很多雅语如明月、秋潮、凉雾、虫唱、夜月、钟声、斜桥等。文人高雅的词汇与北平市井生活融合在一起,形成属于郁达夫独有的秋天,也形成“故都”的秋。[4]
在《北平的四季》最后一段,作者写道“五六百年来文化所聚萃的北平……我在遥忆,我也在深祝,祝她的平安进展,永久地为我们黄帝子孙所保有的旧都城。”郁达夫先生爱北平,更爱我们中国,中国文化。《故都的秋》里是浸透了中国文化,充满京味儿的北平。即使北平已是“故都”,已残缺不堪,可郁达夫仍然对她充满了深切的爱与怀念。因为这是拥有他独特回忆的北平,这是中国人永恒不变的文化栖息地。
品一品这饱含深情的“故都”,赏一赏这独特的“秋美”。《故都的秋》作为现代散文史上的名篇,值得我们反复品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