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张德霖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举全党之力、全国之力推进脱贫攻坚,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绩,这其中必然会涉及到土地和土地政策,土地和土地政策置于中国农业、农村和农民,置于脱贫攻坚具有其他政策不可替代的深远影响和作用。
今年两会之后,原国土资源部、原国家海洋局、原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撤销,重新组建自然资源部。自然资源部组建以来,部党组高度重视脱贫攻坚工作,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脱贫攻坚,部党组书记、部长陆昊同志在不同场合、不同会议上反复强调脱贫攻坚是我们党做的庄严承诺,是一个底线任务和指标性的任务,这其中要求自然资源部乃至自然资源系统的广大干部职工要贯彻落实总书记的要求,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特别是落实好打赢脱贫攻坚的三年行动计划,出台了相应的具体措施,表明我们有决心和信心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的决策部署。
其次,进一步完善土地的配套政策。原来国土资源部承担的脱贫攻坚任务主要是一套政策两项任务,一套政策就是围绕着土地怎么样助推脱贫攻坚,做好部门的扶贫工作,出台了一系列的土地政策,这其中最最重要的就是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增减挂钩的节余指标可以在本县扩大到省里,现在全国统筹来进行交易。取得的资金和收益用于脱贫攻坚。这是一项翻箱倒柜、倾囊相助的政策,含金量很高的政策,为这个政策汪洋主席,时任国务院副总理分管脱贫攻坚工作,做过七次批示。两套任务的另一项,负责定点扶贫县的扶贫工作,原国土资源部负责的赣州市赣县区、兴国、于都、宁都,国家海洋局负责的海南省琼中县,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负责的黑龙江海伦市,现在是定点扶贫6个县(市)。还有一项任务是乌蒙山片区脱贫攻坚牵头任务由原国土资源部承担,这些任务要继续由自然资源部承担。为了完成这些任务,最最重要的就是要完善相应的用地政策。
第三项措施,就是进一步加强扶贫领域的专项治理。这是党中央、国务院的统一要求,就是要治理扶贫领域存在的一些问题,特别是作风不扎实的问题,这是我给大家报告的第一个方面,就是表明自然资源部党组和全体职工乃至广大系统对脱贫攻坚的政治态度和政治立场。
这些政策最最重要的是围绕着用地政策,所以此次论坛的标题是“扶贫用地政策”,用地政策首先是要土地规划的保障。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完善过程中,要提供扶贫用地的政策保障,特别是易地扶贫搬迁需要相应的规划、相应的土地来做保障,这个在规模分布上确保脱贫攻坚用地,支持贫困地区编制村一级的土地利用规划,这是规划的保障。第二是年度计划的保障,全国贫困地区有贫困县834个,每年给每个县用于脱贫计划用地指标是600亩,确保每个县在脱贫攻坚中的土地使用。根据我们的调查,834个县里每个县600亩的用地指标的计划执行情况是90%以上,也就是说,600亩基本是用于脱贫攻坚的用地。第三是用地审批的保障。大家知道土地的使用要进行许可管理,为了确保扶贫按期完成任务,有些用地实行了特殊政策,边使用、边审批,在确保耕地补充质量的前提下能够边占边补,这是给贫困县的特殊政策。第四是产业用地的保障。这主要是光伏用地、乡村旅游等产业用地,自然资源部会同有关部门出台了相应的政策。
第二是深化了增减挂钩的扶贫政策。前面我讲过,增减挂钩政策本来不是用于脱贫攻坚的,翻箱倒柜、倾囊相助深化土地政策用于脱贫攻坚,把这个政策移植到脱贫攻坚上。
从2016年以来,脱贫攻坚用地增减挂钩政策进行了三次拓展,到目前为止,全国增减挂钩节余指标在省域范围内流转覆盖了26个省、1250多个县,17个省累计流转了28万余亩,收益有800亿元,支持“三州三区”以及深度贫困地区的脱贫攻坚工作。
第三是深化耕地保护支持政策。
第四是加大项目资金和人才的支持。项目资金主要是在国家财政里有个土地整治项目,每年土地整治项目有一些资金用于脱贫攻坚。人才的支持除了原国土资源部、海洋局、测绘局之外,原地矿部在赣州扶贫30年,30年扶贫过程中给予了许多项目的治理支持。
另外,就是人力资源的支持,部里选派的扶贫挂职干部有40多名,加大干部培训的力度,全国834个贫困县县级国土局局长培训全覆盖。今年4月份,针对着500多名深度贫困地区的国土干部进行了专门的三期培训。
第五是积极推进农村土地改革政策的试点,助推脱贫攻坚。2015年以来,中央有336项改革,其中有一项改革涉及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在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进行试点,试点的内容有三项:征地制度、宅基地、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这三项试点在全国选了33个县,其中3个县是贫困县,西藏那曲县、甘肃陇西县、安徽金寨县,其中安徽金寨县把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试点的政策和一系列扶贫攻坚的政策叠加在一起。金寨县是一个红军县,同时也是一个深度贫困县,政策叠加的效应。到目前为止,全县交易宅基地腾退复垦节余建设用地指标2万余亩,交易金额90亿元,就是用于脱贫攻坚。金寨县是把这几项叠加起来用的很有成效的范例。此外,我部还努力发挥好海洋、测绘、地质调查,特别是深度打井找水等这些政策效应助推脱贫攻坚。
自然资源部成立之后,有两项最具核心的职责,就是“两个统一行使”,这是自然资源部成立的核心职责。第一要统一行使全民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者的职责,第二统一行使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修复、保护职责。如何把两个职责用好、履行好来助推脱贫攻坚也是我们需要研究的问题。
首先,就是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为指导,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也就是说,脱贫攻坚不能看成简单的一项工作,它是一项政治使命、政治任务。所以,我们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来武装头脑,推进这项工作的落实,却步这项工作能够落地生效。
第二,夯实部门的职责,确保用地扶贫政策落地见效。针对我们自身查出来的扶贫用地政策落地还不够实、不够平衡,指导和推动的力度还不够及时、不够有力的问题,我们按照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的指导意见,分解任务做这好工作。
一是加强跟踪研判,多深入贫困地区、贫困群众开展调查研究,全方位地实地了解自然资源扶贫政策的落实情况,把握各项政策是否合理有效地在贫困地区落实。
二是加强培训指导,要把好的政策让贫困地区更多的同志了解、用好。
三是加强典型示范,刚才我举的金寨的例子,还有四川和其他省的例子,他们都是用足用好脱贫攻坚政策的先进典型,用他们的典型来发挥更多的政策效应。
四是加强专项督察,我们希望九个督察局能够加强督察,督察过程中发现哪些政策还落得不够实、不够有效。
第三,开展专项治理,确保自然资源扶贫工作健康有序推进。
一是要精准聚焦。党的十八大以来,脱贫攻坚与以往的扶贫开发不一样的是精准两个字,精准识别、精准施策,同样对自然资源系统来讲,首先是精准聚焦,就是我们出台的土地政策是否精准聚焦在我们所确定的834个国定贫困县和“三区三州”及其他深度贫困地区。
二是要加强监管,搭建平台,建立台账,统筹做好增减挂钩和占补平衡的扶贫项目,严格项目验收、管好用好扶贫资金,完善公示、公告制度,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同时加强对选派挂职干部的教育、监督和管理。
三是尊重群众的意愿。特别是扶贫搬迁过程当中遇到的增减挂钩政策、土地整治项目要充分地尊重所在地群众的意见,按他们的意愿来落实工作、落实要求。
四是严控质量,这主要是增减挂钩当中的土地质量保障。
第四,立足新机构、新职责,探索完善自然资源扶贫政策。前面我讲了自然资源部的两项核心职责,出台了相应的政策,但毕竟我们是新的职责、新的机构,如何在履行新职责当中出台完善相应的政策,助推脱贫攻坚是我们面临的新任务。尤其是要把我们的土地政策和乡村振兴、新农村建设联系的更加密切,实施的更加有效,这是我们面临的新任务。
扶贫用地政策的制定和实施过程中离不开国务院有关部门,特别是国务院扶贫办、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也离不开一些科研机构,包括社科院和其他科研机构、院校的大力支持。
脱贫攻坚到了决胜决战的关键时期,三年攻坚的蓝图已经绘就,关键是抓好落实,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凝心聚力、真抓实干、攻坚克难,为打赢脱贫攻坚发挥好更大的作用。(本刊记者 林凤鸣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