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海洋
【摘要】随着世界经济的高速发展,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城市垃圾与日俱增。这些日益增长的垃圾不但污染环境,破坏城市的景观,而且还传播流行性疾病,甚至直接威胁着人类的生命安全。因此,如何解决城市垃圾的问题迫在眉睫。本文主要介绍了欧洲国家城市生活垃圾的城市垃圾收集、处理的现状、发展和技术水平。
【关键词】欧洲国家 垃圾 处理 固废 回收利用 清洁
1 欧洲国家在垃圾处理问题上采取的措施
1.1 选择性的垃圾收集和应纳税的垃圾箱和垃圾袋
一方面,大部分欧洲国家都要求将垃圾从收集源头上进行分类。垃圾分类非常细,具体分为纸、玻璃(分为棕色、绿色、白色)、有机垃圾(残余果蔬、花园垃圾等)、废旧电池、废旧油、塑料包装材料、建筑垃圾、大件垃圾(大件家具等)、废旧电器、危险废物等。另一方面,源头上控制垃圾数量。通过实行塑料袋收费制度大大减少了塑料的使用。此外,在一般各居民住户家中,都设有机垃圾收集桶和剩余垃圾收集桶,各户居民可根据自己产生的垃圾量,确定所需垃圾桶的大小,桶大小不同交费价钱也不同。
1.2 可退回包装的押金制度
许多国家对城市居民均实行生活垃圾收费制,不少国家还在商品流通领域实行抵押金制度。如德国规定产品的销售者有义务在一次性容器及包装上加贴标签,并向消费者收取抵押金。挪威规定消费者在购买汽车时要缴一定数额抵押金,在汽车被回收时再连同利息一起返还。而对于低值包装物的押金设计,一般认为应该占商品价值的大部分,否则很难实现回收目的。
1.3 推广清洁工艺
由于垃圾填埋、焚烧、堆肥等处置方式的采用,仍然会产生一系列的环境问题,针对这些情况,欧洲国家正在努力改进技术,减少处置过程中的渗漏,废气排放等,实现无害化,清洁化。
1.4 废旧产品的回收和循环再造
近年来,欧洲国家把实现生活垃圾资源化提高到了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战略高度,垃圾资源化已经成为各国谋求的垃圾治理目标。各国在推进生活垃圾资源化进程中,都制定了符合本国国情的相关法律、规章和各种标准规范;除法规保障外,这些国家还对废弃物循环利用和再生利用予以政策上的支持,同时遵循“谁污染谁负担”的原则,借助经济手段来保证有关举措的实施,如采取课税制度等。
1.5 为再生产品创造市场
通过政策支持或是财政支持为再生产品制造商创造发展环境,如税收减免、财政补贴等。欧洲国家的垃圾处理行业通常由大型跨国公司来主导,政府或地方市政通过招投标或建立合营公司来实现垃圾处理行业的私有化,必然要求跨国公司在该行业中清洁技术和循环利用技术的采用,这也必然要求政府或市政要提供相应的平台——市场的创造和保护,特别是保证公私企业的竞争。
2欧洲国家垃圾处理技术应用现状
西欧国家在垃圾處理技术上处于世界领先地位(如德国等国),而北欧(如瑞士、丹麦等国)也在迅速发展。从欧洲国家城市垃圾处理技术的发展史,可以看到,要实现城市生活垃圾的无害化、减量化和资源化处理,并严格达到行业各项标准,是多种技术并用的结果。目前欧洲各国使用的技术主要有:卫生填埋技术、焚烧技术、堆肥(生化)技术和分类回收利用技术。由于垃圾组分具有复杂性、多变性和地域差异性等特点,因而,各种方式在不同国家的构成比例有所差异。
2.1 卫生填埋
大多数国家在早期都采用垃圾填埋技术来处置生活垃圾,之后,由于填埋技术无法解决垃圾渗滤液的问题,以及对水源和大气的影响程度较大,各国逐渐改进垃圾填埋方式,对垃圾进行分层压实和每日覆盖,并控制填埋沼气的转移;欧洲各国政府还制定了相应的限制性法规,如垃圾不能直接填埋,而必须要经过处理才可填埋。欧盟在2012年要求欧洲多数国家只允许有一个垃圾填埋场,在此背景下,填埋处理渐渐被焚烧和回收利用等方式所取代,即在处理的比例方面逐渐下降,目前应用占比15%-35%左右。尽管如此,填理仍是垃圾处理的最终方式。
2.2 焚烧处理
垃圾焚烧处理在欧洲已有100多年的历史,近年来的发展重点在于焚烧后的余热利用及烟气处理。目前欧洲国家大约有20%-40%左右的垃圾通过该方法得到有效处理。而在荷兰、瑞士、丹麦,瑞典及日本(非欧洲国家)等国,焚烧已成为垃圾处理的主要手段,其中瑞士垃圾焚烧率为80%,日本、丹麦垃圾焚烧率在70%以上。预计将来垃圾焚烧技术仍会继续得到发展。
2.3 有机堆肥
对堆肥技术进行科学研究始于20世纪20年代。早在20世纪的70~80年代,欧洲国家在提高垃圾堆肥产品质量,扩大垃圾堆肥产品销售和拓展垃圾堆肥产品使用范围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有效地推动了垃圾堆肥技术的推广应用。目前,国外生活垃圾堆肥厂数量总体呈下降趋势,但市场前景仍被看好。
2.4 回收及循环利用
对生活垃圾尽可能进行回收和循环利用,最有效的途径是尽可能对生活垃圾实施分类收集。在瑞士,铝制品的回收利用率在90%以上,全国有17个铝制品处理中心负责金属铝及其合金的回收再生产工作,使每年消耗的铝资源基本得到回收而循环使用。垃圾回收在瑞士有法可依,政府立法规定,企业生产塑料瓶包装的产品,必须保证回收空瓶75%以上,否则不予批准。对于有害物质的回收,规定则更为严格。该国几乎所有的废旧干电池由销售商店回收后,运到废电池厂进行集中处理。废弃的家用电器集中收回后还要在专门工厂进行了检测、分拣、分类处理。
3 小结
我国垃圾处理行业起步较晚,在当前缺乏资金、社会经济飞速发展的特殊背景下,人们往往容易扭曲了垃圾处理行业的本性,过多关注垃圾处理中的资金、工程和技术问题,存在一定程度的片面性。在世界上,欧洲国家在垃圾处理技术右面处于领先地位,学习和借鉴欧洲国家垃圾处理有益措施和技术为我所用,必将推动我国垃圾处理工作的长足发展。
参考文献:
[1]赵由才.生活垃圾资源化原理与技术[M].北京:化学工业出版社,2002.[J].[2]董保澍.我国固体废物污染治理现状及防治对策,《中国环保产业》,2015年,第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