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治富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交通管理学院,北京102623,中国)
近些年来,为了有效地控制机动车超速现象,国内外普遍采用超速摄像机执法方式。超速摄像机执法方式大体分为四种类型,第一种是固定超速摄像机执法;第二种是移动超速摄像机执法;第三种是区间测速摄像机执法;第四种是在信号灯控制交叉口设置的闯红灯/超速联合摄像机执法。显然,闯红灯/超速联合摄像机执法主要设置在闯红灯问题和超速问题并存且达到一定程度的信号灯控制交叉口,本文将重点阐述前三种超速摄像机执法类型的应用要求。
因为每一种类型的超速摄像机适合处置道路交通安全的问题有所不同,所以,应当针对每一种超速摄像机类型来开发地点选择判据,以确保它们按照其预定目的被设置在道路上。
顾名思义,固定超速摄像机就是永久设置在道路上的某一点,可在该地点对超速行为实现24小时的监测。固定超速摄像机执法方式的威慑范围局限于超速摄像机设置点附近。研究表明,固定超速摄像机的威慑范围,在其设置地点的上游一般在500米左右,其下游的威慑距离一般在1000米左右。固定超速摄像机所产生的威慑效应又通称为光圈效应。在不同的研究中,由于研究背景不同,对这种光圈效应的研究结果不尽相同。最为常见的距离光圈效应是在执法地点的上游500米,到执法地点的下游1.6-3.5公里的距离范围。研究还表明,在24小时固定超速摄像机监测下,与距离摄像机设置地点2公里的道路区间相比,该超速摄像机对距离摄像机设置地点1公里的道路区间的速度和交通安全所产生的作用要大。在我国,在固定超速摄像机设置地点上游500米处,通常设有“前方500米测速”提示标志,所以,固定超速摄像机设置地点上游的威慑范围至少是500米。超速摄像机设置点下游的威慑范围受到道路几何特征及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大,如长直路段、弯道、坡路、交叉口、村庄等,带有很大的不确定性。
图1 固定超速摄像机
固定超速摄像机用于减少摄像机设置地点附近的超速行为。固定超速摄像机通常用于警察机构或专业机构识别出来的高危险地点,或是具有众人皆知的严重交通事故历史的地点。
固定超速摄像机的选择判据(有下列情形之一就可以考虑设置固定超速摄像机):①长度400米至1500米的道路区间上交通事故高发且事故严重程度高;②行人事故风险性高的学校附近道路;③利用传统执法方法有困难的高危地点,如隧道。
如果道路长度低于400米,急加速造成超速的可能性是存在的,但是大多数车辆的加速或减速都需要一定的距离,这个距离客观上限制了一般车辆的速度选择,超速现象通常比较少。所以,长度低于400米的道路一般不宜设置固定超速摄像机。原则上讲,固定超速摄像机设置地点的道路区间长度上限值,可以依据超速摄像机在其设置地点下游的威慑距离来确定。从经验上来讲,各个国家或地区有所不同。例如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州规定,设置固定超速摄像机的道路区间长度不要大于1000米。
另外,关于特定道路区间的事故高发或严重程度的量化,每个国家或地区可能会采用不同的标准。英国交通部就规定,在过去三年的时间里至少有3起伤亡或重伤事故,并且规定事故发生频次或严重程度整合在一起,总分值达到22分/公里(建成区)或18分/公里(非建成区),就可以考虑设置固定超速摄像机。
移动超速摄像机是作业地点可以变化的超速摄像机。在我国,移动超速摄像机又称作流动超速摄像机。移动超速摄像机的作业地点机动灵活,既可以在一条道路上任意一个地点进行选择,又可以在整个道路网中的任意一点进行选择。当然,这里所说的任意一点的选择不是无原则的,还是要基于事故历史数据所呈现的特征以及其他判据进行选择。
移动超速摄像机的显著特点之一是以一台设备可以轮流监测道路网中多个地点的超速行为,或者说可以用少量的设备实现对较大空间的交通执法覆盖面。移动超速摄像机的显著特点之二是当交通事故集中在某个时间段,客观上要求超速执法需要在特定时间段实施。例如学校附近道路,可以在上学或放学时间段进行执法。
部署移动超速摄像机的目的,是通过任何地方、任何时间的执法行动,不仅是为了减少被识别出来的执法地点的超速行为,也是为了减少整个道路网的超速行为,要实现在道路网层面的管控效果。
从威慑理论上讲,移动超速摄像机执法,就是为了在公众中营造类似“超速执法无处不在,无时不在” “被检查的机会如此之高,以至于超速是最不值得的冒险”的印象,使得公众无论何时何地都需要注意控制车速。
需要注意的是在为移动超速摄像机选择正确的设置地点时,还要经得住公众监督(质疑),清楚地表明在这些地点的超速执法为了改善交通安全,表明该地点实施超速执法的公正性和合理性。最让公众信服的办法是向公众公布交通事故的空间分布图,并清晰列出拟实施移动超速摄像机执法地点的交通事故数据信息。在执法决策层面,选择移动超速摄像机执法地点,并不单纯依靠交通事故数据,还要依靠其他途径。概括起来,移动超速摄像机地点选择应遵循如下判据:①交通事故频发且发生地点在某条道路上是分散的;② 在某个特定时间段需要超速执法的地点;③基于警察机构的信息研判结果判定的;④ 社区诉求;⑤难以利用传统方法来执法的地点。
关于移动超速摄像机的地点选择判据,不同国家和地区大同小异。例如,澳大利亚维多利亚州规定了下面的判据:①在之前的三年时间里有严重或重大伤害事故的历史记录;②来自普通公众(或当地议会)对过高速度的投诉;③警察部门所鉴别出的超速问题地点; ④在特定地点非摄像机装置被认为是不实际的/不适用的情形下,作为替代性的超速执法。在可能的情形性,移动超速执法活动应当在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段进行,或者对公众投诉的超速特定时间段实施。
图2 移动超速摄像机
图3 高速公路区间测速
与区间测速相关的称呼很多,在我国称作“区间测速”比较普遍。在国外,关于“区间测速”,还有平均速度执法、“点到点”超速执法、区间控制等叫法。该项执法技术是相对较新的自动超速执法技术。近些年来,这项超速执法技术在国内外的应用越来越普遍。
区间测速摄像机的主要工作原理是在一定长度的一个道路区间内测量车辆的平均速度,然后再基于平均速度与限速值之间的比较来判定超速行为。当车辆进入或离开执法的道路区间时都要对车辆进行识别,平均速度就是基于两点之间的距离和时间进行计算,当计算出来的平均速度高于该道路区间的限速值时,就认定为超速。
一般地,区间测速执法适合在较长距离的道路区间进行超速执法。各个国家或地区在距离上的规定有所不同,例如,在英国,平均速度摄像机系统部署的区间长度最短为390米,最长为46公里。从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州网上公布的平均速度执法的区间长度清单来看,最短的7公里,最长的94公里。
区间测速执法方式已经广泛应用于高速公路和城市快速路。为了实现对高速公路的全程速度进行监测,可以将高速公路相邻进出口之间形成的基本路段作为基本的测速区间,基于基本测速区间进行区间测速执法。还可以将高速公路上的相邻区间进行串联,形成不同组合的较长距离的测速区间。在实践上,区间测速一般选择的空间范围在几公里到数十公里,甚至是数百公里。对于高速公路的区间测速,由于大多数驾驶人属于长途出行,一次出行可能覆盖到多个测速区间。为确保广大驾驶人的权益,高速公路交警部门应当对特定线路的驾驶人区间测速信息进行鉴别和合理整合,避免一次出行,多条超速记录的现象。
区间测速的最显著特征是避免了固定超速摄像机的光圈效应以及由于移动超速摄像机执法行动的不确定性所产生的驾驶人侥幸心理,使得驾驶人在进入测速区间,直到驶出测速区间的整个道路区间都能够很好地控制车速。
表1 三种类型超速摄像机执法的特点
表2 三种类型超速摄像机执法的适用情景
通过前面的讨论,可以将固定超速摄像机、移动超速摄像机、区间测速摄像机这三种超速摄像机执法类型的特点和适用情景分别归纳为表1和表2。
超速摄像机执法方式的科学选择与运用,旨在对点、线、面不同空间范畴的超速行为实现有效控制,进而为整个辖区的交通事故控制以及减少交通伤亡发挥最大的交通执法效能。本文仅就不同类型的超速摄像机执法的运用进行了概括性的阐述。但是,一个最为重要的战略性问题,就是如何在一个特定辖区(省域范围、市域范围、县域范围)对不同类型的超速摄像机进行系统性布局,从而实现对超速行为的控制既突出重点,又谋求全局性效果,这是一个亟待研究的重大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