弋舟
那只鸡一直藏在我家冰箱里。它被冻得硬邦邦的,爪子竖起来,脖子和头笔直地昂着,二目圆睁,冰霜给它的眼珠蒙上了一层白翳。它翘首以盼的样子,就像我一样。我想,它要是在被宰杀之前,聪明地闭上眼睛,一定就不会是这副死不瞑目的难看样子——那个卖鸡的人手艺非常好,刀子一抹,就干掉了它。所以说,死并不会给它带来痛苦,让它魂飞魄散的,只是它的眼睛。它看到了刀子,看到了自己喷溅的血,而一只注定了要死的鸡,是不该看到这些的,它看了不该看到的,就活该它痛苦。
不是吗,我要是懂得闭上眼睛,一切就不会是这样的。
可那时候,我并不懂得这个道理。
下岗后我做了许多活计。我去超市做过送货员,在街边摆过旧书摊,还在自己家里办过“小饭桌”,但做得都不成功。我所说的成功,当然不是指那种大富大贵的成功,我对成功的理解是:只要每月挣回来政府发给我的“最低保障”就行,那样我就等于有了双份的“最低保障”,我家的日子就会真的比较有保障了。可是我做了这么多活计,居然没有一次挣到那个数目。后来政府照顾我,把我安置在街道的“综治办”里。“综治办”里都是一些和我一样的人,大家在进来之前都做过一些五花八门的活计,而且做得都不成功,所以就都有着一颗自卑的心。在“综治办”,我们穿上了统一的制服,袖子上绣着很威风的标志,每人还配发了警棍,你不仔细看,就会把我们当成公安。戴着袖标拎着警棍的我们一下子伸直了腰杆,觉得自己重新站立了起来,心又重新回到了以前的位置。而心若在,梦就在,有了梦,我们就生活得有滋味了。我们干得很欢实,风雨无阻地巡逻在大街小巷,目光炯炯地注视着一切可疑分子。在我们的守望下,街道上的治安一下子大为改观了,我们震慑了那些做坏事的人,为社会做出了贡献。这是多么好的事情,我们不但找回了自己存在的价值,而且每个月还有五百块钱的工资可以领!
这样好的事情我当然是懂得珍惜的。我负责一个菜市场,说实话,那里真的是比较乱,有一群贼混在里面,他们把大钳子伸在买菜人的口袋里,夹走钱包,夹走手机,有时候被发现了,就干脆公然抢劫。我家金蔓就被他们偷过。那天她提着一把芹菜回家,菜还没放下就开始摸自己的口袋,她摸了摸左边的口袋,又摸了摸右边的口袋,来回摸了几遍后就叫起来:完蛋了完蛋了,钱被夹走了,钱被夹走了。
当她又摸了几个来回,确定真的是被人把钱夹走了后,就诅咒说:这帮天杀的,要是被我发现了,一定掐碎他们的卵子!
可我说:千万不要,这帮人恶得很,郭婆的事你忘记啦?
郭婆是我家邻居,她在菜市场被人夹走了钱,发现后迅速追上去讨要,结果被那个人的同伙用刀子捅在了屁股上。
我这么说,当然是为了金蔓好。我怕她吃亏,真的被刀子捅了屁股或者其他地方,可怎么好?而且我也知道,金蔓被夾走的也不会是很多钱。金蔓口袋里的钱是不会超过二十块的,我们夫妻俩的钱有时候加在一起,也不会超过二十块。我是在心里算过账的,我认为万不得已的时候,损失掉那二十块钱还是比较明智的。金蔓却不理解我的苦心,她吃惊地看着我,眼睛里就有了火苗。
金蔓说:那你说怎么办?我就眼睁睁地看着他把我的钱夹走?
我说:也只能这样吧。
我教她:最好的办法是你捂紧自己的口袋,让他们夹不走。
你说得容易!我一只手要提菜,一只手要付钱,难道还能再长出一只手来捂口袋?金蔓火了。
我看出来了,她是把对于贼的愤怒转移在了我的身上。
我说:我这不是为你好嘛,最多就是丢掉二十块钱,你和他们拼命,划不来嘛。
我还想说:难道你的命只值二十块钱?
但金蔓吼起来:二十块钱!二十块钱!你一个月挣几个二十块钱!
她这么一说,我的脑袋就耷拉下去了。我想金蔓没有错,换了我,为了二十块钱,说不定我也是会和人拼命的。
所以,当我成为一名综治员后,对于自己巡逻下的这个菜市场就格外负责。我知道那些贼偷走的不止是一些钱,有时候他们偷走的就是人的命。
但那帮贼根本不拿我当回事,他们无视我的袖标和警棍。我在第一天就捉住了一个长头发的贼。这个贼聚精会神地用钳子夹一个女人的口袋,我在他身后拍了他一把,他不耐烦地扫过来一只手赶我走。我又拍了一下,他居然火了,回过头来瞪着我。这太令我吃惊了。我的性子是有些懦弱,尤其在下岗后,做什么都不成功,就更是有些胆小怕事。所以当这个贼瞪我时,我一下子真的有些不知所措。我被他瞪得发毛。我抬了抬自己的胳膊,为的是让他能够看清楚我胳膊上的袖标。他果然也看到了,凶巴巴的眼神和缓了不少。这就让我长了志气,我一把揪在他的领口上,想把他拖回“综治办”去。我手上一用力,就觉得这家伙根本不是我的对手。我做了那么多年的工人,力气是一点也不缺乏的,我们工人有力量嘛。这个时候有人在身后拍我的肩膀。我也不耐烦地向后扫手。我的这只手里是拎着根警棍的,所以扫出去就很威风。但是我扫出去警棍后,依然是又被人拍了一下。我只有回过头去了。我刚刚回过头,眼睛上就被揍了一拳,直揍得我眼冒金星。然后就有人劈头盖脸地打我。我能感觉出来,围着我打的不是一个人两个人,是一群人,那些拳头和脚像雨点一样落在我身上。我被打懵掉了。即使懵掉了,我也没有松开那个已经被我揪住了的贼。我一直揪着他的领口,把他揪到我的怀里,抱着他的脑袋,让他同我一道挨打。他的同伙看出来我是下了蛮力了,如果我不死,我就会一直抱着那个脑袋不放的。所以我就吃了一刀。
那把刀捅进我的肚子,拔出来时我觉得自己身体里的气都漏掉了。
这件事情我一点也不后悔。
因为我被送进了医院,一切费用都是公家出的。我还得到了奖励,“综治办”一下子就发给我三千块钱的奖金!所以我虽然也挨了刀,但比起郭老太屁股上挨的那一刀,显然要划算得多。我挨的这一刀引起了相当的重视,公安采取了行动,当我重新回到菜市场时,这块地方就干干净净的了。那群蟊贼荡然无存,天知道他们躲到哪儿去了。我巡视在这块自己流过血的地方,像一个国王一样地神气。菜贩们都对我很友好,有些经常来买菜的妇女知道我的事迹,也对我刮目相看,态度都很亲热。
那一天我依旧在市场里巡逻,就有一个妇女热情地对我打招呼。
当时她手里提着一只鸡,她把这只鸡举在我眼前说:小徐,买只鸡吧,这鸡很好的,是真正的土鸡。
我笑着对她点点头。我点头本来是什么也不代表的,只是客气一下。
没想到,她身边那个卖鸡的人立刻就说:好的,徐综治员,我给你挑只精神的!
然后他就动手替我捉住了那只鸡。那只鸡塞在笼子里,挤在一群鸡当中,精神抖擞地伸着脖子。它这么神气,当然就被捉了出来。卖鸡的人手脚麻利,将它的头和翅膀窝在一起,举着那把尖刀就抹了过去。他的刀还没落在实处,那只鸡就疯狂地挣扎起来。它一定是看到那把刀了,知道那是来要它命的。我都来不及说话,这只鸡喉咙上的血喷溅出来,“咯”了半声,就死掉了。一会儿工夫它就被收拾成了另外的一副样子:光秃秃的,就好像人脱了衣服一样。卖鸡的人抓着它的脚,在水桶里涮一涮,不由分说地塞给我。
我说:我不要我不要!我连忙拒绝,举着手里的警棍摇摆。
但他坚持要塞给我,并且一再表示不会收我的钱。我就动心了。本来我的口袋里是没有能够买下一只鸡的钱的,现在不用付钱就可以得到一只精神的土鸡,实在是很诱人。
随后我就拎了这只鸡回家。我总不能一手拎着警棍,一手拎着这只鸡工作吧?回去的路上我还想,哪天我口袋里有足够买一只鸡的钱了,我就一定把账付给人家。我是不会利用职务的便利去索取好处的,我不能对不起政府发给我的警棍和五百块钱。
那天我拎着一只鸡回家,快走到自家楼下时,心里突然焦躁起来。我的心慌慌张张的,有一种没着没落的感觉。我不知道这种感觉是怎么来的,只是觉得烦闷。我上到楼上,用钥匙捅自家的门锁。我捅了几下那门都没有被捅开。我都觉得是自己找错门了。我把那只鸡放在脚边,把警棍夹在胳膊里,继续去捅。这样捅了很长时间,门却突然从里面打开了。
我家金蔓站在门里,向我嘟哝说:你干什么回来了,你不好好巡逻,跑回来做什么?
她一问我,就把我要问她的话憋回去了。本来我是要问她的,早上她明明出门去布料市场了,这会儿怎么却躲在家里?我把脚下的鸡拎起来让她看。我原以为她会为这只鸡吃惊的,我想她会是高兴还是生气呢?她多半是会先生气吧,埋怨我居然会奢侈地买回来这么好的一只鸡。不料她扫了那只鸡一眼,就自顾自地扭头进了屋。
这个时候我就开始起了疑心,心里面说不出的别扭。
我把那只鸡放进冰箱里,准备重新回到菜市场去。走到门口了我又折回来。
我问金蔓:你不去上班,跑回来做什么?
金蔓坐在梳妆镜前化妆,她说:我回来拿样东西。
我说:你反锁住门做什么?
谁反锁门了?谁反锁门了?金蔓突然怒气冲冲地嚷起来。
我闷头又回到屋里,坐在沙发里看她。我觉得胸口很难过,有些上不来气。
我说:金蔓你倒杯水给我喝。
金蔓回头疑心重重地看了我一眼,终于还是倒了杯水给我。
我捧着水杯,咕嘟咕嘟喝了几大口。在喝水的过程中,我的眼睛也没有闲着。我把我家的屋子看了个遍,随后我就鬼使神差地走到了我家那张大床前。我把家里看了个遍,觉得只有这里是个死角。我就像受到了老天的启发一样,毫不留情地掀开了那张床的床板。
起初我以为是自己的眼睛花了,因为我眼睛看到的,绝对不是我愿意看到的东西。事后我也想,要是当时我真的以为自己看花了眼,那该多好。我就会把床板放下去,继续回到菜市场去巡逻,那样一切就不会闹到今天这样的地步。可当时我却揉了揉眼睛,定神去看我不愿意看到的东西。我以为那是一块大海绵,它蜷在床板下面的柜体里,颜色也真的是和一块海绵差不多。即使我揉了揉自己的眼睛,也直到它动起来后,我才发现那居然是一个人。
那个蜷在我家床下的男人坐了起来,他只穿了一条裤衩,所以我才把他身體的颜色当做了海绵。他一坐起来,反而将我吓了一跳,我不由得就往后退了几步。
我家金蔓和我是一个厂子的,当年我们皮革厂是兰城数得着的好单位。所以我们家也是过了一段好日子的。可是好日子说完就完,就像一个人走在街上,毫无防备地就被卷进了车轮下面,一切都由不得你。
日子不由分说地就变了样,这件事情教育了我和金蔓,让我们懂得了什么事情都要提前往坏处去想的这个道理。我们明白了道理,日子却过得更加困难。我们变得不敢憧憬了,变得战战兢兢,总是觉得还有更坏的日子在后面等着我们。有时候我为了给金蔓打气,就违心地说只要我们努力奋斗,日子终究是会好起来的。每次我这样说,金蔓都会冒火,她说这种话你自己信吗,我们凭什么去奋斗?有一次她的心情格外不好,干脆就狠狠地说:倒是我,还有去做鸡的机会!金蔓说出这种话,我当然难过死了。她都是四十多岁的女人了,我们的女儿青青也是十五岁的大姑娘了,她却说出这种话。
我心里面并不责怪金蔓,我理解她,她下岗后也和我一样,也是做什么活计都不成功,她去别人家做过保姆,去商场做过保洁员,每一次都做不久,她看不得那些白眼,她的心气比较高。
所以我还是要经常给金蔓打气,说一些连我自己也不敢相信的话。因为我爱惜金蔓,如果连一些好听的话都不能说给她了,我会更内疚的。我也看出来了,虽然每次金蔓听到我的空话都会发脾气,其实她的心里也是需要听到这些话的,她也需要借这个机会发泄出来,她也需要有个人总在她的耳朵边说一些空话。
我们都变了。以前是我的脾气比较大,而金蔓是比较温柔的。如今好日子过去了,我就要还上以前欠下她的了。
我这样不断地给金蔓打气,大概感动了冥冥中的什么,我们的日子就有了一些转机。先是我被安排进了“综治办”,接着金蔓也找到了一份不错的工作。金蔓在一家布料批发市场替人卖布,这个工作比较适合她。有一次我去看她,恰好有人在她的摊位前扯布料,那人一口一个“老板”叫着金蔓,跟她讨价还价,这让金蔓很是受用,我看出来了,她也是把自己当做一个老板来看待了。我替金蔓感到高兴,她既可以挣到钱,又可以享受做老板的滋味,当然是件好事情。
而那个真正的老板,我也见过。他是个姓黄的南方人。在我的印象里,兰城所有卖布的老板似乎都是南方人。黄老板的生意遍布兰城的东南西北,所以他基本上是不守在摊子上的,我去看过金蔓许多次了,只遇到过他三两面。他斯斯文文的,说话当然是南方的口音,而且还将我称作“徐先生”。他用南方话叫我“徐先生”,还让烟给我抽,我对他的印象就很好。
后来有一次黄老板开着车子送金蔓。那天金蔓买了一袋米,还是他帮着提到了我们家。黄老板在我们家屁股还没有坐热就走了,金蔓下去送他,却送了足足有半个小时才上来。我隐隐约约有些不高兴,我对金蔓说以后不要让人家送了,毕竟,人家是个老板。金蔓莫名其妙地又发火了。
金蔓说:你也知道人家是个老板呀!
这之前金蔓已经有一段时间没对我发过火了,所以她答非所问的,我也就没敢再吭声。
我说了,我对黄老板的印象很好,而且,人家毕竟是个老板,所以那天当他光着身子从我家床下爬出来时,我在一瞬间就有点儿不知所措。我的脑子里一片空白,竟然在这个人面前还有些卑躬屈膝。好一阵我才回过神,回过神来我第一个动作就是抡起了手里的警棍。那根警棍一直就拎在我手里,这时候就派上了用场。这时候要是我手里拎的是一把刀,我也是会抡起来的。因为我眼睛都红了,杀人的心都有了。
可是我家金蔓却拦住了我。她挡在我面前,准备用她的头迎接我的警棍。即使我都有了杀人的心,对金蔓我还是下不去手。可是我恨呀!我就换了另一只手上来,一巴掌掴在她脸上。我家金蔓的皮肤很白的,我的那一巴掌立刻给她的脸上留下几根指头印。她挨了打也没有退缩,她宁死不屈地瞪着我,反倒是我软了下来。我的眼泪忽地流了出来。
我说:金蔓这都是为什么呀?
金蔓不回答我。她能回答我什么呢?她做出了这样的事情,她还能怎么回答我呢?她一言不发地横在我面前,身上的香味我都能闻得到。我想这是我老婆呀,如今却被别人搞了。金蔓身上的香味,她瞪着我的样子,这些都让我的心碎掉了。
那个躲在金蔓身后的黄老板趁机穿上了他的衣服。他穿上了衣服后,就像一只死鸡又插上了羽毛,一下子就变得神气了。我们夫妻俩僵在那里,他却坐到了沙发上,还点了一根烟抽起来。
这个时候我杀人的心已经没有了。我浑身都变软了,连举起那根警棍的力气都没有了。我心里想的是:你们在哪里搞不好,黄老板那么有钱,你们可以去宾馆,去更舒服的地方,为什么非要搞到我的家里呀?我都委屈死了,很想抱着金蔓大哭出来。我太需要她能给我个交代,如果她能软下来,对我说些好话,我想我一定会感动的,说不定就原谅了她。可是金蔓一点也不软,她身子里像是打上了钢筋,硬硬地戳在那儿,倒好像是我做了亏心的事。
我只有拖着哭腔向他们吼道:滚——
我让金蔓滚,她就滚了,再也不回来。
我一下子垮了。以前过好日子的时候,我和金蔓也吵架。那時候我比较凶,可我让金蔓滚她也是不肯滚的。现在我的这个家少了金蔓,我才发现我有多离不开她。金蔓即使再不好,也撑着我们这个家的天,她知道给家里买米买菜,而米和菜,就是一个家的天啊。尤其是我们这样的家,少了个女人,就更加承受不起。除了米和菜,有金蔓在,我就会觉得踏实,觉得日子还是两个人在熬,如今只剩下我一个,就觉得自己很孤苦,日子真的是没有了指望。
没有人安慰我。我把事情的来龙去脉告诉给自己的女儿青青,她却说:也怪你,你装作看不到,不就没事了吗?
我很吃惊,青青怎么能这样说呢?难道她在学校就是这么学知识的吗?她怎么连一点是非的观念都没有呢?
我说:我长了眼睛,怎么就能装作看不见呢?
青青说:你可以当自己没长眼睛嘛,实在不行,就闭上眼睛。
我愣在那儿,觉得自己的女儿变得连我都不认识了。也许是我不好,我不该把这种事情说给女儿听。可是我太伤心了,除了自己的女儿,我心里的苦该去说给谁听呢?我只有说一说,才会好受些。我觉得青青也是个大姑娘了,她的母亲不翼而飞了,想瞒也是瞒不住的。我看青青,觉得她也真的是个大姑娘了。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她已经长得都和我一样高了,她还染了红色的头发,就像街上的大姑娘一样。尤其在她让我“闭上眼睛”时,那副说话的神气,就显得更加成熟了,像一个十分老练的女人了。
青青让我闭上眼睛,我只好去找大桂,她是我们厂子以前的工会主席。那会儿我们厂子还兴旺的时候,大桂就是我们工人的主心骨,她给我们争取福利,发鸡蛋,发菜油,多得我们吃都吃不完。我们心里有了疙瘩,也去找她,她是最会解疙瘩的人。大桂下岗后自己开了家小饭馆,她看到我还像以前那么亲热。我以为她会给我出出主意,没想到她给我出的主意也和青青差不多。
大桂说:这种事情现在多得很,你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也就过去了。
我说:大桂怎么连你也样说呢?我不是个瞎子啊!
大桂说:我们这种人,还是做个瞎子的好,看不到烦恼的事情了,才能把日子扛下去。人家那些当官发财的可以心明眼亮,你要心明眼亮做什么?有些事情,你看不到,就等于没发生,金蔓还是你老婆,每天还会和你睡在一张床上,你非要去看,就只好倒霉了。
我觉得大桂也变了,但是也觉得她的话有一些道理。我想“我们这种人”是哪种人呢?不就是一些让政府发“最低保障”的人吗。一个拿着“最低保障”的人,好像是不应该有什么太高的要求吧。
大桂即使变了,也依然比较会解疙瘩,她让我睁一只眼睛,闭一只眼睛,起码还给我留了一只睁着的眼睛。
大桂的话我听进去了,我打算去把金蔓找回来。我现在真的愿意自己是个瞎子。我走出大桂的饭馆后,呆呆地在大街上站了很久。本来明晃晃的天,在我眼里都变成灰灰的了。
我向“综治办”请了假,一大早就去布料市场找金蔓。
去了以后我才发现,布料市场在十点钟之前是没人开业的。以前金蔓在家的时候,每天早上天不亮就会出门,现在想,她走那么早,当然是去会那个黄老板了。他们天天泡在一起,还要争取多余的那几个小时。想到这些,我的心里要多酸有多酸。
我站在空荡荡的布料市场里,无比伤心地等待着。
十点钟以后,布料市场开始热闹起来。我的耳朵边开始灌满了叽叽咕咕的南方话。那些卖布的老板都是些南方人,他们一边开自家摊位的卷帘门,一边嘻嘻哈哈地开玩笑,让人觉得他们的一天才是新的一天,是蒸蒸日上的一天。金蔓这时候也来了。她没有看到我,自己低了头也去开卷帘门。我一下子觉得这个女人和我远了,她好像已经成了一个和我无关的人,她正在开启的,也是一个新的一天,而这样的一天,是和我没有关系的。
当我站在她面前时,她也真的像一个陌生人似的看我。
金蔓说:你不要在这里闹,我要做生意的,你在这里闹,还会有人买我的布吗?
金蔓以前来卖布是为了我们的家,可是现在,我觉得她卖布完全就是为她自己了,她把这当成了她的生意,在她眼里,这卖布的生意是比我重要许多的事情。
我说:我不闹,我是来找你回家的。
金蔓说:我不回去。
我说:你不回去你住哪儿呢?
金蔓:住哪儿用不着你管。
我看到金蔓眼睛有些红,心里也难过起来。我苦口婆心地说:金蔓你不要糊涂,你是有家的人呀,那個姓黄的是在骗你,他只是占占你的便宜,他不会娶你做老婆的。
金蔓的脸色马上沉下去了。她说:谁说我要做他老婆了?
我说:你不做他老婆你和他睡!你这样做,不是把自己当妓女了吗?
金蔓叫起来:我就是妓女!你走!
她宁可承认自己是妓女也不肯和我回家。
我说这种话,并没有想把她惹怒,我是在劝她,是为了她好。
而她一叠声地赶我走:你走!你走!你走!
我不走,但是也不敢继续说下去了。我来这里,并不是想要和她闹,我是想把她带回去。她发起脾气了,我就只好暂时先闭上嘴。
我在金蔓的摊位前找了个坐的地方,那是个旧花盆,里面的花早死了,只留下一点点枯枝。我坐在这个旧花盆的沿上,等着金蔓的气消下去。
金蔓招呼着上门的生意,脸上尽是笑,让我吃不准她是不是已经不生气了。看到她的生意好,我居然有些为她高兴。在她做完几笔生意后,我重新又站在她面前。没想到她脸上的笑忽地又跑掉了。
她挥着手说:你走!你走!
我看她还是那么坚决,就只好又走回到那个花盆边坐下去。
中午的时候,那个黄老板来了。他手里捏着把车钥匙,一甩一甩地进了自己的摊位。我看到金蔓在对他说话,随后他就扭过头来向我这边望。
我的心情很复杂,对这个人既有些恨,又有些怕。我恨他是当然的,可我怕他什么呢?这连我自己也说不清。他从摊位里走出来,我就不禁有点紧张。好在他并没有走向我,而是和其他摊位的人聊起天来。一会儿工夫,他的身边就聚起一堆人,都是些三十多岁的男人,一个个都面色红润。他们用自己的家乡话说笑,声音很大,我连一句都听不懂。这时候我就知道自己内心里怕的是什么了。我是在这个布料市场里有了身在异乡的感觉,我虽然还在兰城,但是我一点没有当家作主的感觉。我明白了,现在的世道,谁有钱,谁就是城市的主人。
我一直坐在花盆上。这样整整坐了一天。
中午饭金蔓和黄老板叫了快餐,他们坐在布摊后面,当着我的面,明目张胆地一同吃。我什么也没吃,我也吃不下。我浑身一点力气也没有,不是因为饿,是因为心里的苦。
他们在下午四点钟就早早地收了摊,然后双双从我眼前走过去。
看到他们走掉了,从我的眼前消失,我居然有些如释重负。我觉得这一天非常难熬,非常漫长。他们始终在我眼睛里,我的心就拧在一起,他们不在我眼睛里了,我的心才稍稍宽展些。
第二天我依旧去了布料市场。和前一天一样,金蔓看到我还是那两个字:
你走!
我说:金蔓你不该这样对我,你还是我老婆不?
我这么一说,金蔓就不赶我走了。她把脸扭到一边不看我。她不理我,我同样难办。我想和她说话,劝劝她,甚至去求她,但她不给我机会。我站在她的摊位前,又怕影响她的生意,所以只好又坐到那个花盆上去了。
我坐在花盆上想,我不能就一直这样坐下去,这样坐怕是把金蔓坐不回去的。所以我又回到了金蔓面前。
我说:金蔓你和我回家,我们回家好好说。
金蔓并不理我。
我说:你这样总不是个办法,我们终究还是夫妻。
她依然并不理我。
我浑身颤起来,忍不住就动手去扯她的胳膊。她使了很大的力气把我的手甩脱掉。我就又去扯她,她跺着脚说:你走!这时候我已经控制不住自己了,听她又说出这两个字,我的血一下子就涌到头上。我在手上使了劲,揪在她的衣领上,像捉一只小鸡似的把她揪了起来。金蔓死命地挣,她越挣,我的蛮力就越大。我把她拖了出来,一下子围上好多看热闹的人。金蔓哭号起来,伸手抱住了一捆布料,那样子就是要垂死挣扎的意思。我悲愤到了极点,她这副样子,好像就是我的敌人一样,我拖她,是要把她拖回家,而她,好像是我要把她拖进地狱去一样!
我拖着金蔓。金蔓抱着一捆布料。我把金蔓和布料一起拖出好几米。布料被抖开了,一部分抱在金蔓怀里,一部分踩在看热闹的人脚下面。
这时候那个黄老板来了。他从人堆里挤出来挡住我的去路。
他说:你们做什么?搞什么搞?这么糟蹋我的布料!
我瞪着他,眼珠子都要掉下来。他糟蹋了我的日子,却训斥我糟蹋了他的布料。我一把就拨开了他,把他拨得一个趔趄。
这就算是我先动了手。我根本没有防备,我刚一动手,自己脑袋后面就挨了一拳头。打我的是几个南方人,他们都是黄老板的老乡,这个布料市场就是他们的,他们在这里嚣张得很。这几个南方人围住我打,那驾式非常侮辱人。他们打得并不凶,看得出对于打人他们还不太熟练,但是他们又非常阴毒,其他几个人限制住我的手脚后,就有一个脱下了脚上的拖鞋来抽我的脸。拖鞋抽在我脸上声音非常大,啪地一声就抽出我一嘴的血。我嘴里的血应声而出,这个效果鼓舞了他,他就大张旗鼓地用手里的拖鞋抽起我的脸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