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刊记者 何玲
日前,中国人民银行召开媒体沟通会,征信管理局局长万存知对征信业发展等情况进行介绍时表示,目前百行征信已与241家机构签署信用信息共享合作协议,并于10月12日与部分机构正式开始系统接入测试工作,预计今年底可向市场提供个人征信服务。
作为全国唯一一家拥有个人征信业务牌照的市场化个人征信机构,百行征信个人业务开展后,对个人而言,在金融市场上所有的不良记录都将无处遁形,例如在互联网金融平台的小额贷款、P2P网贷的逾期将计入个人信用。对于各互金平台来说,百行征信将打通“信息孤岛”难题,实现信用信息的共享共用。
百行征信专业从事个人信用信息采集、整理、保存和对外提供信用报告、信用评分、反欺诈等各类征信服务。2018年1月4日,中国人民银行在官网公示百行征信的业务申请。根据公示内容,百行征信有限公司注册地为深圳,注册资本10亿元,主要股东包括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持股36%,8家个人征信试点机构各持股8%。2018年1月31日,中国人民银行向其发放个人征信业务许可证,个人征信牌照有效期为三年。至此,全国首家市场化个人征信机构正式诞生。
记者注意到,截至目前,在和百行征信签署信用信息共享合作协议的机构中大部分是新兴互联网金融机构,包括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P2P)、网络小额贷款公司、消费金融公司、汽车金融公司、融资租赁公司、民营银行、助贷机构、金融科技公司等,并陆续与部分机构正式开始系统接入测试工作。
万存知表示,百行征信系统和已经成立的央行征信中心数据系统可以互为补充:“百行征信和我们人民银行征信中心运维的(征信系统)信息来源渠道不一样,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主要是运维国家的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信息主要来自于银行,再加上一部分证券公司和保险公司的信息;百行征信应该是从事在银(行)证(券)保(险)公司之外的互联网(金融)P2P类金融等非传统金融领域的放贷活动信息和服务,初期它(的合作对象)主要是有条件的网贷机构,我们将采取联调联试的办法,尝试进行一些业务合作。”
据了解,2006年,中国人民银行组织商业银行建立了全国集中统一的国家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经过十余年的发展,这个数据库功能逐步完善。数据显示,截至2018年8月末,国家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累计收录信贷信息33亿多条、公共信息65亿多条,为2542万户企业和其他组织、9.7亿自然人建立统一的信用档案;接入各类法人放贷机构3900多家,日均查询企业信用报告29万余次、个人信用报告477万余次。
中国工商银行管理信息部总经理苏宗国说,征信体系的建设极大地缓解了金融领域信息不对称的现象。它第一次从根本上解决了我们国家金融机构长期无法系统收集管理和使用金融同业客户信用信息的重大难题。
记者从会上获悉,为防范化解P2P网贷平台风险、建立和完善互联网信用体系,首批网络借贷平台借款人恶意逃废债信息已纳入央行征信系统,共涉及逾期金额近2亿元。与此同时,网贷借款人恶意逃废债信息还同步纳入了百行征信系统,成为近期百行征信将推出的特别关注名单的一部分,供已签约的241家机构便捷查询。
“部分借款人心存侥幸,以为P2P平台资金链断裂倒闭就可逃脱还款义务。但其实,平台倒闭并不意味着债权和债务关系的消亡。对恶意逃废债失信人进行一些授信方面的制裁,有助于督促他们尽快归还借款。”中国人民银行相关人士表示,网贷借款人恶意逃废债信息纳入征信系统,有利于全面掌握借款人风险状况,建立失信惩戒机制。
近年来,非法集资、金融诈骗、恶意逃废债等金融领域的乱象频出,严重干扰了金融市场秩序,为此,2017年8月,国家发改委会同中国人民银行等部门先后印发《关于加强涉金融领域严重失信人名单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以及《关于对涉金融严重失信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建立了涉金融领域的失信“黑名单”制度和联合惩戒机制。截至目前,共发布了7批涉金融领域的失信“黑名单”。
显然,作为失信联合惩戒机制的中一环,P2P恶意逃废债借款人信息纳入征信系统,金融机构可以通过查询从而更加全面地掌握借款人的风险状况,在降低金融风险的同时达到惩戒失信的目的。据了解,百行征信和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在征信数据范围上互补,但对于失信人的惩处方面,两者的严厉程度并无差别。这就意味着,不论在哪个平台,一旦有了失信记录,其将在现实生活中处处受限。
“第一,比如你再向银行贷款,相当不方便,要么借不到款,或者利率很高;第二,你在社会生活方面就会受到很多约束,比如将来你要跟别人做生意,一看你信用报告不好,你的买卖就做不了了。如果有严重违规的恶意逃废债,将来你要高消费,包括出国旅游等,都会处处受到限制。”万存知表示。
今年8月,媒体公开报道网上出现了华住旗下多个连锁酒店客户信息数据的交易行为,数据标价8个比特币,约等于人民币35万元人民币,数据泄露涉及到1.3亿人的个人信息。随后,掀起了整个互联网对个人隐私安全的讨论。
《征信业管理条例》所规定的个人征信业务指的是对个人的信用信息进行采集、整理、保存、加工,并向信息使用者提供的活动。在个人信息泄露事件频发的背景下,如何保证个人信息安全显然成为征信机构,特别是市场化征信机构能提供个人征信业务的前提。
“征信信息的经济价值和安全压力是同比上升。”万存知说。近年来,雅虎、亚马逊、Google、Facebook等很多发达国家的大型互联网公司发生了信息泄露事件,信息安全成为技术带给征信行业的一个巨大挑战。
业内人士认为,征信机构在个人信用信息的保护方面,尤其需要把握以个人信息、个人数据保护为前提,限缩个人征信机构能够收集的数据范围,例如社交数据、行为轨迹等不应当成为个人信用信息的范围;同时适当扩大信息使用者的范围,个人信用信息状况可以成为其社会信用状况的一个维度,例如,个人信用报告结合信用服务机构的自身数据所形成的调查性报告可以提交给雇主使用。在厘定“信用服务机构”的界限方面,信用服务机构不具备个人征信业务经营许可,不能对外出具个人信用报告、对外使用个人信用分等相关个人信用评价产品。
对于我国征信管理下一步的重点,万存知表示,首先是要确保信息安全。央行将强化从严监管,牢牢守住征信信息安全防控风险底线。
其次,利用新技术提供更多的金融服务。“金融普惠和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最突出的是,很多人想得到银行贷款,但是贷不到。我们征信系统核心是借钱还钱的记录,但是怎么解决第一次被金融机构接收的问题,征信系统需要解决这个事情。”万存知表示,可以用一些非银行的、非放贷的数据,也称为替代数据,来增加金融机构对客户的了解,对客户情况的全面掌握,放心支持他们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