谭敏
说起异地医保,似乎只要实时结算落地,就万事大吉,其实没这么简单。首先,門诊的费用还无法实时结算;其次,结算的标准,是按照投保地为准。这就给参加异地医保的患者带来了很多不便。
究竟该以什么样的标准来结算?按理,异地医保医疗费用的个人负担水平,应该大致与医保地等同,实际却不然。有一位医保地在北京、但长期在外地工作并就地安置的患者,他所在的城市,做一次心电图收费30元,而北京做一次收20元,结果,这10元的差价,就要让患者承担。一张440元的激光治疗账单,到了北京,只给报销32元,408元的差价,还是由个人承担!还有,此地医保可以报销的某项药品或医疗服务项目,彼地医保却不让报销。作为患者,哪里弄得清?但常常要为这些问题买单。类似问题交织,异地医保的报销总数下降了,而个人的负担却上去了。
既然允许参加异地医保,就该按照“异地”的医保报销标准核准报销费用,这样,就可以避免同样的医疗服务,因为不同地区的价格差异,而让个人承担差价这类问题的一再发生。
况且,既然是异地医保,让数据多跑路,患者才能少吃苦。医疗服务的信息能否通过云数据、借由全国统一信息平台进行集纳汇总?能不能把每次异地报销的费用细目,通过电子邮件,或者是电子钱包、电子医保账单等方式,给异地医保患者一个具体的交代呢?
异地医保关系万千民生,看似繁杂多元的利益诉求,落实下去,都是一家一户治病的小算盘。那种大而化之、蜻蜓点水、得过且过所带来的痛,落到任何一个具体患者的身上,都会大大降低这一伟大改革举措的获得感。(来源:《广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