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刊编辑部
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和《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勇于自我革命的坚定决心和政治勇气,体现了对党的领导、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的深谋远虑和使命担当,对于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具有深远意义。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要深刻认识健全党和国家机构职能体系的重要意义,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贡献力量、提供纪律保证。
一要充分认识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是新时代的必然要求。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要把握新特点、直面新变化、解决新问题。这必然涉及党和国家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适不适应、符不符合的问题。立足现实需要,一些领域党的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还不够健全有力;一些领域党政机构重叠、职责交叉、权责脱节问题比较突出;一些政府机构设置和职责划分不够科学,职责缺位和效能不高问题凸显,政府职能转变还不到位等问题,关系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发展,必须下大力气抓紧解决,只有革故鼎新、破除障碍弊端,才能行稳致远。
二要深刻认识推进党的纪律检查体制和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是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的重要举措。纪检监察机关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开展反腐败斗争的重要力量,纪检监察工作是党和国家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党和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无论是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还是国家监察体制改革,都必须以加强党的领导特别是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为根本目标,都要在党的坚强领导下不断向前发展,为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提供有力支撑,保障党的事业兴旺发达和国家长治久安。
三要紧紧围绕新的改革任务,积极作为、认真履职。要紧扣时代发展主题,应时而动、顺时而进,把自身的功能定位、职责任务同改革的目标、内容和要求和党正在进行的伟大斗争、建设的伟大工程、推进的伟大事业、实现的伟大梦想结合起来,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强大推力和监督保障。要忠诚履职尽责,敢于担当、善于担当,铁面监督、执纪、问责,铁面监督、调查、处置,坚决同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要持续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确保职能融合、人员融合、工作融合,把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这“两把尺子”结合、贯通起来,在依法履职、纪法贯通、法法衔接、行使职权和完善配套法规制度上下功夫,持续增强反腐败合力、效力,奋力谱写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新篇章。
雄关漫道真如铁,而今迈步从头越。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锐意改革,为确保完成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各项任务,强化监督,忠诚履职,以“越是艰险越向前”的英雄气概和“狭路相逢勇者胜”的斗争精神,撸起袖子、甩开膀子、鼓足干劲,再出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