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8日,中央纪委驻国务院国资委纪检组副局级纪检员王黎晓等一行3人莅临山西考察指导,并在省纪委监委驻国资委纪检监察组调研座谈。山西省国资委副主任马进、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王斗留参加了座谈。
会上,马进介绍了山西省国资委和省属国有企业的基本情况和近年来山西省国企国资系统改革发展情况。王斗留从监察体制改革后省国资委纪检监察系统基本情况、监督执纪情况、监察体制改革情况、存在的问题及建议五个方面进行了汇报。王斗留表示,驻委纪检监察组在开展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以来,通过制定工作方案、完善工作制度、明确职责权限、开展学习调研、进行实践运用等方面积极进行探索实践,与省纪委监委联系室共同制定了《山西省纪委监委明确驻省国资委纪检监察组执纪监督监察工作职责权限的补充规定(征求意见稿)》。试点期间,向省监委移送了8名涉嫌职务犯罪的国有企业管理人员,由省监委指定办理,充分发挥了先行先试的作用,起到了较好的效果。驻委纪检监察组将进一步充分借鉴省监察体制改革经验,探索推动省属企业监察工作全覆盖,争做山西省派驻机构监察体制改革试点排头兵。一是推动实行有限授权,科学建立企业监察机构,配齐配强监察队伍;二是分级精准建立监察对象台账,进一步推动监察体制改革向企业纵深拓展,认真确定监察对象,做到企业公职人员监督全覆盖;三是探索建立符合省属企业实际的监察工作制度,企业与监委成熟有效的工作衔接机制,完善上下联动的监察网络,将制度优势更好地转化为治理效能。
王黎晓表示,山西在全国监察体制改革过程中走到了前面,并充分肯定了驻委纪检监察组在监察体制改革过程中所做的工作。同时指出,要充分认识国有企业对于厚植党的执政基础和维护国家安全稳定的重要作用;要清醒认识当前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依然严峻复杂,全面从严治党依然任重道远的形势;要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依法监察,注重完善制度,进一步做好监察体制改革各项工作,履行好党章赋予纪检监察机关的神圣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