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 锦
最近,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改革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的意见》,提出要“建立健全同劳动力市场基本适应、同国有企业经济效益和劳动生产率挂钩的工资决定和正常增长机制,完善国有企业工资分配监管体制,充分调动国有企业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这意味着,经济效益和劳动生产率成为决定国企工资的两个重要因素。今后,国企不能再依靠劳动力扩张的增长模式,而是应通过激发活力,提高全要素生产率,进一步提升发展质量。
近年来,国有企业薪酬制度改革稳步推进。2015年推行的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改革制度,实施差异化薪酬分配制度,主要针对的仍然是国企高管,建立了“业绩升、薪酬升,业绩降、薪酬降”的强激励、硬约束机制。同时,引入股权激励等创新导向的中长期激励方式,充分调动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管理、技术骨干等核心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等。
然而,上一轮国企薪酬改革并没有完全覆盖到基层职工层面。此次改革在强调“职工”层面的同时,更加注重劳动生产率这一指标。国企薪酬制度改革,本质上是坚持以按劳分配为主的基本分配制度,同时把劳动力市场、劳动生产率作为重要考评指标,从而突出了职工的主体地位。
劳动生产率是指劳动者在一定时期内创造的劳动成果与其相适应的劳动消耗量比值。国有企业的劳动生产率是指全员劳动生产率,即根据产品价值量指标计算的平均每一个从业人员在单位时间内的产品生产量。评价国有企业的绩效,这是一个重要的质量指标。
建立健全同劳动力市场基本适应、同国有企业经济效益和劳动生产率挂钩的工资决定和正常增长机制,一是提高了职工的主体地位,意味着员工的劳动价值得到认可。国有企业深化内部分配制度改革,结合市场竞争程度和企业经济效益,根据岗位职责和绩效贡献自主确定不同岗位人员工资,有助于增强关键岗位和核心人才的薪酬竞争力,进一步吸引人才、鼓励人才成长。二是将推动国有企业提升发展质量,重视全要素生产率的配置。控制成本、精益管理,是企业应对市场竞争的制胜法宝。过去那种依靠劳动力扩张、自然资源利用及环境破坏的增长模式,已经难以为继。未来国企将更加重视全要素生产率的配置。三是多种分配方式共存的局面将更加合理。随着薪酬制度改革的深入,国企的收入分配方式将呈现出多样化趋势,有利于进一步推动企业的市场化经营,使得企业的发展更有活力。四是将进一步推动国有企业瘦身健体、提质增效。近年来,国有企业通过压缩管理层级、减少法人户数、优化总部部门设置、缩短管理链条等方式,去年累计减少人工成本和管理费用达380亿元。经济效益和劳动生产率挂钩的工资决定机制,将增强企业精简层级、瘦身健体的自觉性。
目前,已经在国有企业中实行的工资总额管理制度,主要是以工资总额与经济效益挂钩为主的工资决定和增长机制。下一步,国企的工资决定机制改革,应结合国有企业的功能定位和分类,分别实施改革,进一步落实国有企业内部分配自主权,由企业参考劳动力市场工资价位,坚持和完善工资与企业经济效益和劳动生产率挂钩的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