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激励基层干部干事创业有实招

2018-11-20 02:58
领导决策信息 2018年3期
关键词:实绩基层干部乡镇

围绕“建立科学有效选人用人机制”和“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干事创业”,山东省在2017年7月印发《关于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干事创业的意见(试行)》,提出要从政治关怀、物质奖励、精神激励三方面关爱基层干部,对有担当作为的优秀干部,优先培养使用,对特别优秀的大胆提拔使用。紧接着,该省又出台《关于关心关爱基层干部减轻基层工作负担的十条意见》,通过厘清县乡两级职责权限,取消没有法律政策依据、权责不对等的责任状,严控“一票否决”、归并精简考核项目等,在落实正常的待遇和福利、建立健全关爱帮扶制度等方面给出了明确的意见内容。

山东对基层干部工作激励措施和减负十条

【在政治关怀方面,大力选拔使用敢于担当的干部】 对担当作为的优秀干部,优先培养使用,特别优秀的大胆提拔使用;对干事创业实绩突出的地方和部门(单位),在选拔任用干部上重点考虑。对在下一级党政正职岗位上干事创业、实绩突出、特别优秀的干部,可以直接提拔担任上一级党政正职

【在物质奖励方面,积极奖励敢于担当的干部】 对在有关考核中位次靠前、前移幅度大、受到表彰的单位和个人,按规定用足用好政策进行物质奖励,加大财政保障力度,确保基层干部各项待遇落实到位

【在精神激励方面,旗帜鲜明鼓励敢于担当的干部】开展争当“担当作为好干部”、争创“干事创业好团队”活动,每两年选树一批优秀县委书记、优秀乡镇党委书记、优秀国有企事业单位管理人员等先进典型,省委、省政府给予记功奖励,事迹突出的及时提拔使用;落实好经常性谈心谈话、定期走访慰问、带薪休假、健康疗养、年度体检等制度规范乡镇(街道)工作责任

县(市、区)政府及工作部门、乡镇(街道)全面建立权力和责任清单,进一步厘清县乡两级职责权限。按照清单清理现有不合理责任,取消没有法律政策依据、权责不对等的责任状。严禁假借“属地管理”名义将本级党委、政府及工作部门承担的责任转嫁给基层。严格规范和控制各种检查评比,严格控制“一票否决”事项完善基层执法工作机制

明确县(市、区)和乡镇(街道)执法工作,推动县级执法力量下沉等有关规定。要求县(市、区)和乡镇(街道)要建立健全执法联动机制,由乡镇(街道)统一协调指挥辖区内派驻的执法力量,杜绝多头执法、重复执法增强乡镇(街道)基本财力保障能力

按照财力与事权相匹配原则,合理划分乡镇(街道)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规定应由上级政府承担的支出责任,不得转嫁给乡镇(街道);对下放乡镇(街道的事权,要给予相应财力支持。强化县级政府主体责任,加大对乡镇(街道)的转移支付力度,切实承担对乡镇(街道)基本支出“兜底”责任

清理规范资金配套政策

对现行省以下专项资金配套政策进行全面清理,未经省委、省政府批准的一律予以取消。除国家和省规定的共同财政事权外,不得要求乡镇(街道)安排配套资金

落实正常的待遇和福利

建立乡镇工作人员工资性收入正常增长机制,全面落实乡镇工作补贴、年终一次性奖金等津贴补贴政策,确保乡镇工作人员收入高于县直机关同职级人员水平。认真落实村干部报酬和正常离任村主职干部生活补贴各项规定

建立健全关爱帮扶制度

明确建立领导干部联系和走访慰问基层干部制度、落实谈心谈话制度、优抚优待因公殉职基层干部家庭等规定和要求

加大从基层一线选拔使用干部力度

加大从基层一线选拔干部力度。在提拔任用、交流重用、职级晋升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基层干部。选拔县(市、区)党政领导班子成员,优先考虑具有乡镇(街道)党政正职经历的干部。有针对性地选拔优秀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担任市直部门领导班子成员。注重从乡镇事业编制人员、优秀村干部、大学生村官中选拔乡镇领导干部

充实基层工作力量

增加乡镇(街道)行政、事业编制。坚持县、乡编制分层级管理专编专用,县级机关不得变相占用乡镇编制。加大乡镇(街道)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力度,针对基层岗位,探索实施优化乡镇(街道)公务员队伍结构的招考办法。进一步改进基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改进招聘方式方法,鼓励和引导优秀人才到基层干事创业

建立健全关爱帮扶制度

坚持分级分类培训基层干部,设区市党委每年对乡镇(街道)党政正职全部轮训一遍;县级党委抓好乡镇(街道)领导班子其他成员的教育培训,乡镇(街道)干部每年参加各类学习培训累计一般不少于12天。实施基层干部培养精准挂职计划,组织发达地区和欠发达地区互派干部挂职锻炼,组织省直、市直单位与县乡开展双向交流挂职

完善基层干部正向激励机制

提高基层一线干部在各类评比表彰中的名额比例,乡镇(街道)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比例可以提高到20%

【注重实绩考核】 健全完善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体系,区分不同地域、不同领域的客观情况、发展基础、资源禀赋等因素,加大差异化考核力度,增强考核的精准度。提高实绩考核权重,把实绩考核与干部考察、平时考核、年度考核、任期考核等有机结合,切实考准考实。

【加强经常性考核】 经常性、近距离、有原则地广泛接触干部。完善考核方式,强化对各级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党政正职的跟踪考核。通过调研、干部考察、平时考核、年度考核、任期考核、专项考核、民主生活会、述责述廉、执纪监督、督促检查、审计监督等渠道,全面、历史、辩证地识别干部,注重发现担当作为的干部

【强化考核结果运用】 牢固树立凭实绩用干部的导向,经考核实绩突出、担当有为的,大胆提拔重用。对工作后进、不适应岗位要求、打不开工作局面、干部群众意见较大的,及时进行组织调整。对乱作为不作为慢作为的干部及时进行谈话提醒、诫勉或者组织处理,对性质严重、影响恶劣的进行通报。对涉嫌违纪的,由纪检监察机关严肃处理;涉嫌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缓解“基层疲惫”要从关爱基层干部做起

“基层疲惫”是最近媒体热议的一个话题。一些基层干部常常抱怨,现在基层工作任务经常多的忙不完,整个就是一个“疲惫不堪”的状态。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各级党组织要关心爱护基层干部,主动为他们排忧解难。作为省级层面第一个给基层干部减负的文件,山东省关于关心关爱基层干部减轻基层工作负担的十条意见,不仅规范了乡镇工作责任,完善基层执法工作机制,更着眼于增强乡镇基本财力保障能力,明文规定了乡镇干部待遇要高于机关干部,以及加大从基层一线选拔使用干部力度,完善基层干部正向激励机制等系统思路。目前来看,对乡镇工作人员的肯定与认可,既要解决乡镇工作人员待遇水平相对偏低、工作任务繁重而工作积极性、效率不高等问题,更要从根本上稳固乡镇工作人员“留”的思想,增强乡镇工作人员“干”的动力。日前,济南市出台文件为担当者实干者再发“激励红包”,旗帜鲜明地“为担当者担当,让实干者实惠”。对上一年工作,各级各种评比考核接踵而来,各地要通过学习借鉴类似山东省的好经验和好做法,加大稳定基层干部队伍工作力度,建立长效激励机制,把关爱基层干部与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有机结合起来,最大限度激发干部积极性,让广大乡镇干部安心扎根基层,服务群众,以时不我待、只争朝夕的精神做好各项本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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