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霍晋涛
一是在主流网络舆情认同度不断提升的同时,非主流网络舆情上呈现出非理性扩展的局面。其突出表现在,一些普通的社会事件常被炒作为政治事件,当事人一旦具备所谓的公权力背景,就会瞬间引爆互联网。
二是网络新技术、新业态更新迅速,给网络舆情工作特别是网络舆情应对和管控工作带来全新的挑战。当前,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大规模应用,无网络社交、匿名社交、加密社交、网络直播、算法推荐等新技术、新应用层出不穷。特别是以算法、机器学习等为核心技术的人工智能在新闻生产与传播领域的应用,对网络新闻舆论产生着巨大的影响,也引发了很多争议。
当前,网上信息传播呈现出海量聚集、差异化推送的特点,带来了网络舆情风险点激增、形式变异、随机爆发、瞬间蔓延等难题。各类新媒体的资讯推荐是基于人工智能的算法进行的。基于人工智能的信息分发,以用户的个性化需求为导向,只推送“用户喜欢的”,很容易形成导致受众视野窄化和观点极化的“信息孤岛”,这种“信息孤岛”加剧了各个社会群体之间的信息差别和认知隔阂,加重了不同网民群体的心理区隔,不利于不同社会受众的相互认知和理解,给主流舆论的整合引领带来挑战。
网络舆情是互联网上传输和承载的思想观念体系,这些思想观念在网络传媒中被发布和传播后,通过网民的认知和行为表达,继而影响着现实世界人们的价值观念建构。但网络舆情的虚拟性又不是完全脱离现实的虚拟,网络世界和现实社会是相互联系又有所不同的场域,网络舆情是现实生活的真实反映,不是凭空产生的。
绝大多数新闻平台基于商业利益的考虑,过度追求“眼球新闻”。一些网络媒介或新闻平台凭借非线性的扁平式结构实现了舆情信息多点对多点的交互式传播,一些虚假、负面甚至极端不良的信息和错误观点也能够隐藏在网络媒介推送的新闻、评论中,并不断被放大,造成了不容小觑的负面影响。各新闻平台前端的智能化和后台推送的吸睛属性使得主流舆论在网络媒介中的传播产生由间接到直接、由个体到群体的重大变化,大大增加了维护网络舆情安全特别是舆情管控的难度。
时下,越来越多的APP端内容依赖于人工智能和机器算法发挥作用,其带来的信息窄化容易造成用户的认知偏狭,使其被情绪化的片面信息影响,对整体社会和公共议题的判断有失平衡或理性。此外,还可能会逐渐引偏用户对公共议题的关注度,扭曲人们参与公共事务讨论和行为的真实意愿。仅仅由人工智能或者由用户自身决定信息的分发,既在实质上消解了传统主流媒体的“把关人”功能,也将导致受众接收完整信息能力的弱化。笔者认为,智能平台的身上也应流淌“道德的血液”,不能只为眼前的流量而放弃了长远。新媒体的信息推送不能少了“总编辑”,算法不能决定内容,重要新闻的推送不能由机器发挥全部作用。
通过立法的形式依法监督,并责成互联网新媒体从业者通过增加人工编辑、强化内容的人工审核与公开算法规则等方式来进行算法矫正和公开回应。尽快构建责权明晰、机制健全、制约平衡、与时俱进的网络信息推送与网络舆情危机监管法律法规体系,明确各方主体的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有效监管那些拥有精密算法和先进数据抓取技术的智能信息商业平台,避免它们游走在法律的灰色地带,真正使网络舆情的应对与管控有法可依,为预警、监管、应急以及善后提供立法保障,大力维护网络空间安全,有效抵制各类非主流舆论的技术性渗透。
充分开发网络舆情数据资源,为网络舆情管控和危机应对建立多层次、全方位的数据资源整合平台。依托检索、存储、可视化等大数据处理技术将复杂的网络舆情信息数据转变为可利用的决策信息,发挥过滤、跟踪和监控功能,迅速找到网络舆情爆发的源头,及时对网络舆情事件做出有效的预防和应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