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文晖 王婧倩 熊兴
摘要:对北京市设计产业政策及实施效果进行分析,对政策的进一步完善提出建议。本文首先对北京市设计产业的政策体系进行梳理,而后分析其在实施效果方面存在的问题,最后结合设计产业发展趋势对未来北京设计产业政策的完善提出建议。政府应加强产业政策的顶层设计、及时跟进相关配套政策和切实提升政策实施的保障水平。
关键词:设计产业 政策 发展建议
中图分类号:J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0069(2018)09-0100-03
导语
设计产业是北京市现代生产性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和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重点领域,大力发展设计产业是北京打造“世界设计之都”的关键抓手和推动生产性服务业与国际接轨的重要途径。以《北京市促进设计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京政发[2010]29号)为标志,北京市出台了一系列推动设计产业发展的专项政策,部分扶持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政策红利也惠及到设计产业的发展。
一、北京设计产业政策现状
近年来,北京市设计产业在全市文化创意产业政策的支持下得到了较快发展,设计产业政策体系也日益完善。北京市设计产业政策符合设计产业发展的趋势和需求,能够较好地规范和引导全市设计产业发展。同时,全市设计产业政策体系较为系统,能够针对设计产业发展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提出了较为明晰的发展导向和制定了一系列的扶持政策。
目前,北京市设计产业政策呈现以下特点:
(一)政策类型丰富多样。从目前北京市设计产业政策的构成体系上看,主要包括整体规划、重点产业门类扶持、集聚区建设、企业或机构认定、专项资金补贴、财税优惠、体制改革等方面的政策(如图1)。
(二)是政策颁布主体多元。既有北京市人民政府出台的相关顶层设计,又有北京市科委、北京市國有文化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北京市发改委、北京市金融工作局等部门提出的专项规划。
(三)政策范围结构复杂。一类是未明确涵盖“设计产业”,设计产业作为文化创意产业“题中应有之意”的文化创意产业政策,另一类是明确以“设计产业”为主体的产业政策(如图2)。
二、北京设计产业政策的瓶颈
通过众多设计产业政策的实施,北京市设计产业得到了较快发展,主要表现在设计产业整体实力不断提升、产业集聚发展态势逐步显现,设计产业新业态、新市场不断显现,北京市设计产业品牌影响力不断扩大,产城融合发展取得成效。但是,受制于设计产业政策的局限性以及外部环境的变化,设计产业在部分领域的政策实施效果不显著,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存在政策稳定性和连续性较差、政策体系系统性和协调性不够、专项政策不足以及配套政策不完善等问题。政策自身质量的缺陷和政策体系的不完善是导致政策实施效果不佳的重要因素之一。
(二)由于相关执行机构之间的沟通协调不够、部分政策扶持程序复杂、政策服务手段和方式无法满足市场快速发展的需求以及政策服务过程中“重申报、轻监管”等问题,使得相关职能部门的政策服务质量无法始终保持高水平,这也导致部分产业政策红利无法得到有效释放。
(三)受制于政策享受门槛高、申请手续复杂、信息渠道不畅等因素,许多企业并未享受到相关优惠政策。此外,大部分企业表示相关设计产业政策实施对企业发展的作用和效果一般,政策力度太小以及政策操作性、落实性不够是影响相关政策实施效果的主要原因。在此基础上,许多企业表示在其发展过程中,仍需要在资金、市场、人才、知识产权等方面获得更加完善和可具操作性的政策支持。
三、北京市设计产业发展趋势及产业政策建议
目前,北京市正围绕“全国政治中心、文化中心、国际交往中心、科技创新中心”的定位,着力建设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并充分发挥首都辐射带动作用,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未来北京市设计产业发展将呈现以下趋势:
(一)走创新驱动发展道路,提升设计产业科技含量和科技成果转化能力,提高设计产品质量,培育一批具有影响力的设计品牌。
(二)走集约化、规模化发展道路,加强设计产业功能区(集聚区)建设,在功能区(集聚区)构建完善的产业生态系统,培育骨干设计企业(集团),扶持壮大中小设计企业。
(三)走融合发展道路,促进设计产业内部及与其他产业的融合、联动发展,以加快产业结构优化、链条整合、形态创新,增强设计产业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带动作用,推动首都城市升级。
(四)走协同发展道路,贯彻落实京津冀协调发展战略,发挥北京设计产业的龙头带动作用,促进京津冀三地设计产业生产力的合理布局,实现三地的优势互补、良性互动和协同发展。
(五)走对外开放合作道路,强化北京“设计之都”建设,搭建设计产业对外开放平台,提高设计产品“走出去”水平。
根据上述产业发展的趋势,着重关注现有设计产业政策仍然存在尚未解决的问题、政策空白点。应从以下方面完善北京市产业政策体系:
(一)加强北京设计产业政策的顶层设计。
树立“大设计观”,统筹协调推动设计产业发展。北京市要坚持“大设计”的整体发展思路,突破行政管理部门限制,完善设计产业的管理体制,有效整合涉及设计产业的相关管理部门,从体制上理顺关系。要真正落实《北京市促进设计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的“建立北京市推进设计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协调机制”,设计产业的发展要由北京市科委牵头,联合北京市工信、文化、住建等职能部门,邀请设计、制造、科技、文化、教育、法律等领域精英,在研究拟订扶持北京市设计产业发展的重大政策措施和实施办法、协调解决推进北京市设计产业发展中的重点问题等方面加强统筹、整体设计、协调推进,以加强政策出台的协调性和提高政策的质量,避免多头管理、各自为政引起的沟通障碍和冗繁的手续。
以构建跨业态、完整产业链为目标,制定出台《北京市设计产业发展规划》。根据《北京市促进设计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为加强设计产业组织机构和工作机制建设,建议北京市编制出台《北京市设计产业发展规划》。而从当前来看,除了《北京“设计之都”建设发展规划纲要》以外,再没有类似的综合性、宏观性行业发展专项规划出台。而《北京“设计之都”建设发展规划纲要》的实施年限就到2020年底,所以亟需制定出台新的发展规划,来适应和引领设计产业发展的新形势、新趋势。
《北京市设计产业发展规划》对设计产业的发展应从细分行业发展、创新驱动、产业功能区(集聚区)建设、产业协同发展与对外开放等方面进行规定,以指导新时期北京市设计产业发展。明确细分行业发展方向和重点,规划要基于构建完整的设计产业链为目标,围绕产品设计、建筑与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和其他设计四大领域,明确各行业发展方向和重点,提出相应的发展任务、项目和目标;要根据新技术、新业态发展的趋势,提出科技支持设计产业发展的主要对策、路径及具体任务;强化产业功能区(集聚区)建设。围绕产业功能区(集聚区)构建产业生态系统和打造主导产业运转的整个链条的战略目标,围绕建什么、如何建、谁来建等问题,提出产业功能区(集聚区)建设的方向和路径;促进产业协同发展与对外开放。规划要提出在京津冀协同发展、一带一路等战略下,设计产业协同发展与对外开放合作的主要任务及发展目标。
以做好政策落实为目标,制定出台《北京市促进设计产业加快发展的实施办法》。《实施办法》作为贯彻落实《北京市设计产业发展规划》的重要配套文件,是新时期设计产业重要的政策文件。既需要对已经出台的设计产业政策文件中的某些不合时宜的条款进行废除,也要根据设计产业发展新思路对已有设计产业政策进行修改完善,出台《北京市促进设计产业加快发展的实施办法》,从而为规划的落实提供政策保障。新政策的制定要基于构建完整的设计产业链条为目标,政策的制定要打通设计产业链上的各个环节来开展。因此,可以适当扩大设计企业的认定标准范围,将设计产品发行以及设计衍生品生产销售等企业也列入设计企业范围,以进行全盘考虑;新政策的制定要针对设计产业链上不同环节的设计企业和不同发展阶段的设计企业的特点,进行差异化、精准化的扶持,这样更全面、更细化更有针对性;新政策的制定要有开放性和前瞻性,鼓励设计产业与其他行业横向关联。充分地将技术和艺术结合,通过挖掘产业的社会服务价值和功能,拓展其与文化、建筑、工业、教育等多行业、多领域的融合。
(二)加强设计产业配套政策的制定和实施。
制定出台設计产业功能区创新发展的政策。针对北京市现有设计产业功能区开发建设的现状及问题,要围绕建什么、如何建、谁来建来制定出台支持设计产业功能区创新发展的政策。一方面围绕设计产业功能区构建设计产业生态系统的目标,通过政策引导进一步明确设计产业功能区的定位。所以,要将政策资源从简单的支持园区的基础设施建设,向搭建创新设计研究机构、共建创新设计产学研中心、面向设计人才的“创新设计众创空间”以及专业设计展会等方面转变和倾斜,从而为功能区构建设计产业生态系统提供政策支持。另—方面要围绕如何促进功能区集聚、集约开发建设来制定政策。要针对当前非首都功能疏解的要求以及园区土地的集约高效利用的需求,对设计产业功能区土地利用提出相应的支持政策;要根据“定位不同、政策不同”的原则,将有限的政策资源聚焦于原创型、平台型、孵化型等有利于提升设计产业总体水平的功能区,而通过制定优胜劣汰机制对名不副实、功能定位不明确、经营不善的园区予以调整清退。此外,政策的制定要进一步明确未来功能区的建设运营主体。未来设计产业功能区的开发建设要形成“政府+市场+功能区”协同共建模式,其中相关专项政策要提出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参与功能区建设的具体意见,引导功能区企业之间形成长期合作联盟,共同推进功能区产业生态系统的构建。
进一步优化设计产业融资环境。政府应探索更多积极有效的投资政策措施,采取各种手段促进资本的多元化,优化设计产业投融资环境。一是鼓励设计产业不同环节的企业协作,联合起来对设计产业进行投资、运营与管理,以形成共赢的局面;二是建立和完善设计产业知识产权抵押评估体系,使得金融机构、民间金融资本对符合条件的设计企业提供融资支持;三是鼓励设计企业的兼并、重组,鼓励非公有资本平等地投资和参与各类设计产品的研发和创作生产;四是引导各类创业投资基金、风险投资基金投向中小设计企业。
注重培养和引进设计产业相关人才。北京的高校资源多,鼓励设计企业与高校或社会培训机构合作建立产学研一体化教学实践基地,将高等院校、设计企业和社会培训机构的培训资源进行整合。对中国传媒大学、北京服装学院、北京电影学院等给予政策和资金倾斜,用于培养设计产业专项人才。要建立高端人才培养与引进政策,特别是为设计行业龙头企业在人才落户方面提供支持。鼓励高端、外籍人才进入设计企业,帮助企业更好、更快地发展;开展设计人才国际培训交流,培养有实践经验的设计、管理、营销等方面的专业人才。
注重扩大设计领域消费。转变资金集中投向重点企业和文化创意产业园的工作思路,向中小企业提供一定年限和项目数的设计研发补贴,加强政府购买设计。鼓励中小企业购买设计,鼓励大型企业将设计环节外包给专业设计公司,降低企业经营的设计创新成本,增强设计创新力。围绕建设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北京市应加强对各级政府城市建设、管理部门的设计培训,普遍提高城市管理者的审美水平;城市规划层面重视设计,聘请著名设计师参与规划的决策;制定城市规划与建筑设计管理制度,提高城市建筑的和谐性;提高公共设施的设计性,使优秀的设计体现在公共艺术景观、街道园林景观、车站、报亭等城市设施的方方面面,一步一景致,处处有创意。在设计产业消费领域要创新消费补贴方式,要注重对设计产品消费者的补贴。要通过对政策引导,鼓励通过电子商务、新零售等方式扩大消费。
提升政策实施保障水平。完善设计产业统计制度,科学、准确、及时、真实的行业信息统计是制定、完善政策的基础,当前北京虽然制定了北京市设计产业分类标准,但相关设计产业主要指标的统计工作仍不尽完善,诸如北京市科委、北京市国有文化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提出的相关指标均有不同程度的矛盾。切实提高政策服务质量,加强部门分工协调机制。要尽快落实《北京市促进设计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的“建立北京市推进设计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协调机制”,定期召开设计产业发展联系会议,确保分工明确、权责统一,形成政策合力。通过简化审批程序、缩短审批周期、实行联合审批等方式,切实提高政策服务效率。
(三)建立多元参与机制
形成公众参与、专家论证、行业协会反馈、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的政策制定程序,确保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积极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保证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政策中发挥积极作用;注重政策制定的前期调研,了解政策对象的实际需求;健全政府主导、社会各方有序参与的途径和方式,健全政策草案公开征求意见和公众意见采纳情况反馈机制,广泛凝聚社会共识。
(四)建立政策绩效评估机制
结合设计产业的行业实际,建立科学完整的政策绩效评估指标体系,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经济指标与社会效益相结合;明确绩效评估的目标和原则,以设计产业市场主体及消费者满意为导向,以科学公正为原则;确定绩效评估的方式和主体,采取政府内部评估与社会力量外部评估相结合的方式,提高评估结果的科学性、客观性;强化政策效果评估,重视政策对象满意度评估;建立评估结果的公开机制与奖惩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