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CQDK全媒体时评中心评论员 赵青
重庆市深入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动员大会暨生态环境保护大会提出,要贯彻“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导向。
笔者认为,认识这一导向的重要意义,可以从三个词来理解——
第一个是“共抓”。在经济学领域,有一个“木桶原理”,它说的是,一只木桶想盛满水,木桶的每块木板都要平齐,如果有一块木板不平齐,便无法盛满水。如果把长江生态文明比喻成木桶,那么,沿线各地都是组成木桶的木板——这样唇齿相依的先天联系,决定了上游抓保护而下游不抓保护,则上游保护没有意义;下游抓保护而上游不抓保护,则下游保护没有根基。因此,对长江生态环境,必须共保共治、共同行动。
第二个是“大保护”。上世纪60年代末,快速的经济增长让莱茵河德国段遭受污染,成了“欧洲下水道”。后来,经过近十年的修复,莱茵河才重现清澈。这些年来,长江沿线一些地方一心追求经济快速增长,忽视了流域生态容量的有限性和环境承载力的脆弱性,流域生态“账户”透支严重。因此,必须把生态放在首位——厚植生态基础、助力未来发展。这,就是大保护的意义。
第三个是“不搞大开发”。以前,把绿地变成工厂、将树林变成农田才算发展。这样的发展,是狭隘的、粗犷的发展,还远远没有认识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重要意义。现在,不搞大开发,不是不要发展,而是要转变思维,充分认可、高度重视生态的价值,用“是否利于生态保护”这个首要指标倒逼产业转型升级,推进生态产业化、产业生态化,因地制宜发展技术含量高、就业容量大、环境质量高的绿色产业,实现科学发展、有序发展和高质量发展,让绿色为群众创造更多红利,努力实现百姓富、生态美的有机统一。
由此可见,“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一个都不能少。
君住长江头,我住长江尾。既然共饮一江水,就得共护这一江碧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