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激励干部担当作为,这些地方的举措可供启发、借鉴。
浙江省把“治理为官不为,推进干部能上能下”列入专项督查,综合运用通报、督办、约谈、问责等方式,及时治理不担当、不作为问题。当前,浙江各级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事项时,研究不担当、不作为干部“下”已成为常态。
2013年,浙江省委出台《调整不适宜担任现职领导干部办法》,凡是考核不称职或不胜任、工作不力未完成任务、失职受到问责的干部,都面临“下课”。2015年,浙江又进一步出台了实施细则。近3年,浙江有33名县(市、区)党政正职,因不适应岗位要求、长期打不开局面而被调整。看摊守业、激情衰退者,即使临近退休,也会被调整。在发挥“下”的撬动作用、营造激励干部干事创业的良好生态的同时,浙江对“下”的干部,没有“一棍子打死”,而是加强后续教育管理,综合考虑专业特长安排新岗位,对在新岗位上表现好的干部,同样可以进一步使用。
为解决干部队伍中的不担当、不作为问题,大力推动干部比学赶超,2016年以来,陕西省委出台党政干部鼓励激励、容错纠错、能上能下三项机制,特别是容错纠错机制旗帜鲜明地为担当干事者撑腰鼓劲,让改革创新者轻装上阵。
陕西省坚持容错纠错分类施策、对症下药,在实践中做到“四看”:一看动机是为公还是为私,二看依据是否符合党纪法规、政策原则及上级要求,三看程序是否经过民主决策,四看后果是产生了积极的经济社会效益还是造成了较大损失。这“四看”实际上为敢想敢干者装上了“减压阀”、提供了“意外险”。
容错有底线,纠错是关键,只容不纠就是对错误的纵容。坚持容之有度,对不该容的错误坚决不容,不让容错免责成为违纪违法的“挡箭牌”;坚持关口前移,抓早抓小,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亮黄牌”“敲警钟”,促使及早纠正。在实践中,陕西省委及时对交叉考核反馈问题的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并在全省范围通报批评,严厉督促各地各部门深入查找整改类似问题,弥补欠账、加快进度、扎实工作,推动后进成为先进。
江西省余干县出台《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从“到龄免职调整”“任期内调整”“问责追究调整”“不适宜担任现职调整”“不能正常履职调整”“自愿辞职调整”“违纪违法免职调整”“工作责任和纪律”等八个方面明确了“下”的标准,细化了“下”的情形,规范了“下”的程序,疏通了“下”的渠道。
据了解,自实施干部能上能下规定以来,该县通过“能下”调整干部36人,“能上”重新起用了干部4人,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者“当头棒喝”,对会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干部“高看一眼、厚爱一分”,激活了干部干事创业的一池春水。
为及时发现担当作为者,河南省重点把握政治素质、担当能力、担当实绩、担当品格四个维度,全方位地识别干部。在识别渠道上,注重到经济发展的主战场、维护稳定的第一线、服务群众的最前沿蹲点调研和实地走访,努力把敢于担难、担责、担险的干部识别出来;在识别方法上,构建“综合考核+专项考核+第三方民意调查”考评体系,结合工作需要开展干部担当作为专题调研,准确把握干部履职能力、业绩质量和作风表现。
在干部使用上,河南省打破“隐性”台阶障碍,重在把担当作为的优秀干部安排到重要岗位上;为想干事、敢干事的干部撑腰鼓劲、主持公道,让干部走出“多干多出事、不干不出事”的误区;排除惯性干扰,全面推行先谈话调研、后会议推荐的方式,对干部的业绩进行客观公正评价。
河南对担当作为的干部既给“位子”又给“面子”,大力选树先进典型,用好各级党校、特色党性教育平台和多媒体手段,让担当作为者上讲台、上屏幕、上报纸、上教材,让奋斗者有榜样。
福建省南平市通过打造信念过硬、政治过硬、责任过硬、能力过硬、作风过硬的“五个过硬”干部队伍,引导和激励广大干部在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实践中担当尽责。一方面,树立注重实绩的鲜明导向,坚持凭实绩看德才、用机制选人用人,围绕绿色产业发展、脱贫攻坚等重点工作,推行干部一线考察、蹲点调研、立体考察等机制,加强综合分析研判,加强对考察对象的比选,努力把干部考准考实、用对用好,从而把像廖俊波一样扎根基层、踏实干事的干部发现出来、使用起来;另一方面,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加大正向激励力度,健全落实容错纠错机制,为敢于担当、踏实做事、不谋私利的干部撑腰鼓劲。
(本组文章摘编自《人民日报》等媒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