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玉芳 李惠 杨芳芳
长期护理保险又称长期看护健康保险,或老年健康看护保险,是指对被保险人因为年老、严重或慢性疾病、意外伤残等导致身体上的某些功能全部或部分丧失,生活无法自理,需要入住养老机构接受长期的康复和护理或在家中接受他人护理时支付的各种费用给予补偿的一种健康保险。社会长期护理保险是指由政府主导的具有强制性、普惠性及福利性的,对在生理或心理上失去生活自理能力而需要专业护理服务的被保险人提供护理服务或经济补偿的社会性保险 。
根据天津市统计局公布的数据显示,截至2017年末,天津市常住人口总量为1556.87万人,其中65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口总量为157.67万人,占比10.0%。而失能老人人口总量所占的比例日渐加大,据预测,到2020年前后,天津市失能老人总数将达到17.09万。建立以社会保险为主,商业保险为辅的长期护理保险体系,最大限度将潜在的长期护理需求转变为现实的长期护理保险需求,探索更加多样化的社保基金筹资方式,设立符合天津经济发展状况和社会发展水平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是改善民生、满足市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的需要。本文结合天津市具体情况,运用SWOT分析法,对天津建立社会保险性质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可行性进行了分析。
当前,养老问题日趋突出,其中高龄老人以及失能或半失能老人的护理问题更是亟需解决。现有的护理方式如雇专人照护、依靠护理机构等必须支付高昂的费用,这使得家庭负担和社会负担明显加重。长期护理保险作为一种主要负担老年人的专业护理、家庭护理及其他相关服务项目费用支出的新型险种,能够有效缓解护理费用给家庭带来的压力,减轻老龄化对社会发展的负面影响。
作为开展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工作的15个城市之一,天津市民通过新闻媒体、网络等途径开始关注长期护理保险及其建设实施状况。这使得天津开展此项试行工作有了很好的舆论基础和社会关注度,减少了试行过程中由于民众认识不足带来的阻力。
长期护理保险作为一个“年轻”的险种,于20世纪70年代出现在美国,随后德国、日本等发达国家也相继建立了各具特色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国内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建设起步较晚,发展较慢,目前只在少部分城市开始试点工作,在管理、风险控制等方面也不够成熟,因此可供天津在建设长期护理保险时借鉴的经验较少,且由于长期护理保险所提供的服务水平主要依据被保险人的身体状况确定,极有可能出现被保险人或其家人为了获取更好的服务而谎报健康状况的现象,这使得长期护理保险实施以后面临着一定的道德风险。
天津市现有的社会保障基金筹资方式主要依靠个人缴费与政府转移支付。由于在国内并无相关资金筹集的经验可供借鉴,所以长期护理保险在试行之初,个人缴费的标准难以确定,且长期护理保险一旦开始试行,就需要立即针对其服务项目进行给付,这导致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在建立后很长一段时间内要依靠政府的财政支出运行,无疑会加大政府的财政压力。
在我国最新颁布的《社会保险法》(2017)中仍未有涉及长期护理保险方面的相关法律条文,天津市政府也未颁布涉及长期护理保险的地方性法规。政策法规的缺失,使得这项制度在建设过程中面临无法可依的局面,这无疑会加大天津市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难度。
天津已进入人口老龄化加速期,人口老龄化进程加速与养老服务业发展滞后的矛盾日益突出。且由于我国长期实行计划生育政策,家庭结构日趋少子化、小型化,加之人口流动性增强,单纯依靠家庭养老已经不再适应时代的发展。土地价格的日益增高加大了护理机构和养老机构的建设成本,其提供的护理服务的价格也会随之升高,这表明社会和家庭对于长期护理保险的潜在需求正在日益加大。
国务院在2016年10月25日印发的《“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提出要推动居家老人长期照护服务发展,全面建立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老人补贴制度,建立多层次长期护理保障制度。《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民政局关于推进我市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中也明确提出为适应人口老龄化发展需要,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保障老年人长期护理服务需求。作为应对人口老龄化所作出的必要措施,天津市政府会大力扶持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建设和实施。
随着人口老龄化问题的日益凸显,市场上出现了越来越多针对老年人健康护理的保险产品。商业保险相对社会保险来说具有选择更多、覆盖范围更全面、回报更高等优势,这些商业保险产品的出现和发展会对天津市建立社会保障性质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形成较大的压力。
天津市内六区与其他城区经济发展差距较大,且失能老人的分布状况也有明显地区差异,这使得天津市在构建长期护理保险时需要考虑不同地区的实际情况;且老年护理需求极为复杂,需要考虑到失能程度、经济水平和家庭结构等诸多因素,因此长期护理保险的潜在需求可能无法等量转化为现实需求,这加大了天津构建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过程中对起付线、给付水平及服务项目等的设置难度。
受传统思维方式的影响,人们对于未来年老和健康风险的把控意识较低,通过保险方式来防范风险的意识不强,更加倾向于依靠自身财富积累来应对老年危机,对于在国内还不够成熟的长期护理保险更易持有怀疑和观望态度,这使得长期护理保险在推行过程中容易遭受来自传统养老观念的阻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