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华宁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近几年来,随着民族团结示范区建设的推进,华宁县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取得显著成果,基础设施建设得到加强、产业培植实现新的突破、民生保障有了新的改善、社会发展综合实力不断增强,全县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得到全面发展。
(一) 基础不断夯实,助推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持续发展。华宁紧紧抓住项目建设这一促进发展的关键。几年来,共争取到上级民族事务部门项目建设资金1975万余元,整合县级其他部门项目资金7400余万元。截至2018年上半年,累计完成基础设施建设投资9370余万元,具体实施了盘溪镇“3121”示范镇建设1个、6个民族团结示范村、4个民族特色村、25个村民小组科技文化活动室、公厕、文艺活动场所等群众急需基础设施项目。在实施上述项目的同时,向国家民委申报了1个民族团结示范镇、25个特色村(2018年度已实施4个项目),向省民族宗教委申报了11个示范村建设项目,为今后的示范区建设工作奠定了项目基础。此外,整合精准脱贫扶持项目、美丽乡村建设工程、整乡整村推进项目、农田水利建设、道路交通建设、抗震安居工程、农业开发、义教均衡发展项目、医疗卫生项目、点亮玉溪工程、信息网络建设、“传统村落保护”“七改三清”环保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等一大批与各族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民生工程,大力实施了农村公路改扩建和硬化,获“全国四好农村公路县”荣誉称号,极大地改善了民族团结示范区的基础设施条件,夯实了民族团结示范区建设发展的基础。
(二)特色产业培植力度加大,增收致富步伐加快。近年来,华宁立足自身资源优势,不断优化产业发展环境,出台各种产业扶持政策,持之以恒培植特色产业,成立各种以产业分类的专业合作社、协会等服务组织,推动陶产业、烤烟、核桃、柑橘、柿子、蔬菜、畜牧业、水产养殖、中药材种植业、乡村旅游业等高原特色产业朝着规模化、生态化、产业化发展,产业培植取得新的突破,特色产业逐步形成,一批依托高原特色资源的龙头企业逐步发展壮大。如:宁州香食品有限公司、云南滇回马氏家食品有限公司、新村柑橘有限责任公司、盛源果蔬有限责任公司、长林牲畜定点屠宰有限公司、七彩虹窑有限责任公司、舒氏陶艺有限责任公司等龙头企业的壮大不仅促进了产业发展,而且加快了民族地区群众脱贫增收的步伐。
(三)全面落实民族政策,促进民族团结繁荣。县委、政府和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牢牢把握“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牢记“各民族都是一家人、一家人都要过上好日子”的要求,全面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一是重视少数民族人才队伍建设。少数民族干部在培养和使用方面力度不断加大,处级、科技和一般干部占比逐年增加,少数民族专业技术人才在各行各业中发挥着骨干作用,少数民族学生在升学就业中得到“三免一补”和助学贷款、奖励等政策优惠。二是重视民族地区各项事业发展。教育事业优先发展,教育均等化通过国检,医疗卫生事业得到改善,5个乡镇卫生院、77个村卫生室建设全覆盖,社会保障体系更加健全,宜居宜业的生态环境建设步伐加快,社会事业欣欣向荣,各级党委政府在教育、医疗、出行、社会养老等更宽更广的领域为各族群众谋到更多福祉,缩小了地区间的发展差距,民族团结示范区各项社会事业得到巩固发展,民生得到极大改善。三是各族群众宗教信仰自由得到保障,全县民族团结、宗教和顺、社会稳定的局面得到巩固。
(四)弘扬优秀民族文化,共建民族精神家园。华宁历史悠久、资源丰富,享有“中国泉乡”“柑橘之乡”“千年陶乡”的美誉,民族文化积淀深厚。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以来,一是实施了县城泉乡广场、盘溪“同心”广场、华溪翠溪湖民族文化广场、青龙文化广场、通红甸“花山”广场的建设,实施了民族村组70%以上文化活动室、文艺戏台建设,为民族文化提供了活动舞台。二是积极申报非遗项目,现已有华宁陶制作技艺、彝族音乐“五三腔”、盘溪彝族唢呐演奏、苗族芦笙舞、苗族服饰5个被确定为省级非遗项目,李自轩、普秀凤两人被确定为省级非遗文化传承人。有市级非遗项目16个、传承人14个,有县级47个项目、传承人55个。三是重点支持开展各族群众喜闻乐见的节庆文化活动,如宁州正月十七迎登楼老爷、通红甸苗族花山节、盘溪彝族婚嫁唢呐演奏、彝族习俗祭龙节、彝族舞蹈烟盒舞架子乐、苗族芦笙舞、华宁陶制作技艺、回族群众纪圣节、开斋节和古尔邦节等节庆文化活动,极大地丰富了各族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四是加快重点文物场所保护,如慈观寺、上村古龙窑、县城棚户区改造确定古建筑、冲麦村传统村落保护的“关圣宫”“李家祠堂”“李家大院”“陈家祠堂”等文物抢救性修缮保护工作。一年一度的“华宁柑橘旅游文化节”“火把节”等传统节日,将民族民间文化、民间传统饮食文化(炊锅宴、长街宴、八大碗等)、服饰文化进行了传承创新发展,对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促进民族团结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五)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七进”活动,营造民族团结氛围。华宁按照“大众化、时代化、特色化、实体化、常态化”创建要求,制定了《华宁县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七进”创建活动实施方案》,方案细化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乡镇、进学校、进宗教活动场所、进文化广场”的“七进”目标任务和考核验收标准,各创建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分别制定切实可行的具体创建方案,逐年开展创建工作。
创建活动中,各创建责任单位以“成立一个领导组小组、明确一名分管领导和联络员、制定一个实施方案、制定一个年度计划、制作一批民族团结宣传栏和标语、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研究创建工作会议、开展一次民族政策法规宣传、化解一批民族信访矛盾纠纷、组织一批民族传统文艺演出、开展一次民族团结创建活动,结合自身职能在单位干部职工中扎实开展民族理论教育、结合职能工作将项目资金向少数民族地区倾斜、结合部门实际以扶贫联系村群众为对象开展一次职业技能培训”的“十个一”“三结合”为创建载体,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和方法,在全县全面推进创建活动。涌现出了县民宗局、县教育局、县一中、县职中、盘溪一小、盘溪镇、华溪镇、通红甸乡、泉乡广场、盘溪同心广场、盘溪七犀潭风景区、华溪翠溪湖广场、通红甸花山广场、慈光寺、认一村清真寺、东升清真寺、暮车清真寺、甫甸社区、大新寨社区、黑牛白村委会、华溪上拖卓小组、小白厂小组、青龙马鞍山小组等一大批创建示范典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