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珂
“丁零零——”风铃响了,门被推开,原则先生进来。外面下着大雨,他穿着灰褐色的光面风衣,雨水顺着衣角滴下,地面湮成一片,他抖抖胳膊,稍微扬了头,圆滚滚的鼻子在灯光下闪着。他站了很久,僵硬得像橱窗模特,他也许在想,为什么没人看他,众人的目光像是飘散的蝇蚁,不停地从这一块干酪移到另一片火腿,或者围着荧光绿的鸡尾酒打转。他也许在想,那些东西有那么夺目吗?他才是这里最有意思的人,他值得被关注。在做了多次尝试后,他悲伤地低下头,消失在后厨,他拥有这街道上一间最火的餐厅,而他本人,却好像消失在拥挤的人群中。
这是一间乳白色的餐厅,像一块翻糖蛋糕,方方正正的,房檐低矮。南北两面共有八个窗户,一边四个,窗棂是绿色的,让人想起爱琴海。房子安安静静坐着,有时看着,像漂在海面。就算是海,也是人海。这条街道上似乎聚集了所有喜欢夜行的人。这里有:两排整整齐齐的高大杨树;树上缠着的金色灯串;五颜六色的玻璃房子;杂七杂八的小酒馆……那些玻璃房子是品牌店,橱窗里摆放着价格高昂的连衣裙,如果你仔细看,会赞叹裙子上缜密细腻的针脚。可我总觉得,那些店像一个个宁静古老的寺庙,上百件时装无声地挂着,好像沉默是一件极其高贵的事。
对面的景色截然不同,那是一排喧嚣的酒吧,各种奇怪庸俗的名字,里面是藕荷色金边儿沙发,桌上摆着水烟,两个姑娘站在舞台上,她们穿着亮片裙子,在唱歌,卖力地唱着,却得不到回应。客人们焦急地猜拳喝酒,或者费尽心思泡带来的姑娘,服务员嘴比蜜甜,他们会对路人伸出险恶的手——他们会拉客。无非如此,吵闹得让人心烦的音乐,还有男人们过高的嗓门,温热的空气在天上流动,和对面品牌店里的冷气冲撞,形成漩涡,树叶哗哗作响,金色灯泡花枝乱颤。
不知何时,这条街变成一种标志,挺讽刺的,要知道在三十年前,这里是一片麦地。可现在呢,时尚人士、老外、白领、大学生、无业游民,他们全来了。他们抽烟,大笑,穿着稀奇古怪的服饰,喝着最流行的饮料,把过道堵得水泄不通。他们挺心急的,仿佛再不来这里,就要被时代淘汰了。
“街道怎么会有故事呢,是那些愚蠢的人们啊,在这个愚蠢的街道发生了各种各样愚蠢的故事,所以他们就愚蠢的认为,街道有故事了。”曼迪说。
曼迪是他们中最清醒的人。
每周五晚上七点半,我们会来到这里,这座白房子是间西班牙餐厅,才开不到半年,就火遍全城。要说它火爆的原因,其实非常蹊跷,它有最普通的白色木头桌椅,上面盖着纯色桌垫椅垫,米黄的墙壁上挂着油画,店里响着弗朗明哥音乐。吧台平平无奇,各种各样的玻璃杯,胖瘦高矮不同的酒瓶,调酒小哥令人头晕的调酒技法,五光十色的鸡尾酒——这些酒在所有酒吧都能找到。什么最不同呢?其实菜也没什么特殊,这条街道,什么样的菜都有,川菜湘菜粤菜鲁菜,日料韩料法餐意餐,只在这一条街道,就可以体会不同经度纬度的热情和寒冷。西班牙菜,无非是藏红花海鲜饭、西班牙火腿,或者油炸带馅儿奶酪球。那到底是什么最不同呢?
“当然是老板咯。”严嚼着一块干酪,小心翼翼翘起兰花指,捂着嘴神秘地说道。
他在说原则先生,那个独一无二的原则先生。这要回到我第一次见原则先生的晚上:外面下着大雨,丁零零一阵响,进来一个晦涩的雨人,我望着那个身形如鼠的人,感到一种不一样的东西。从外形看,他犹如一片乌云,悄悄地移动,仿佛怕玷污了店里的光鮮,我是说那些人们,衣着光鲜谈吐靓丽的人们。他似乎忘了,这是他自己的餐厅。他被称作原则先生,所有人都知道,但是很快的,所有人都对他丧失了兴趣。
也有因为好奇而来的女人,她们吞吐着烟圈,晃晃手腕上的链子,换个姿势,仿佛在准备一场别开生面的谈话,她们轻轻说道:“嗨,请问你是原则先生吗?”
“从原则上来讲,我是的。”原则先生回答,他总是这么回答。在女人们爆发出一阵疯狂的笑声后,他做贼心虚地溜到后厨,捻起一片腌制火腿,放入口中,好咸啊,他从冰箱拿出白葡萄酒,开始喝他今天的第一杯,也是最后一杯酒。
“白葡萄酒,4到10摄氏度为最好。”十一点半,原则先生准时坐在我们身边。他的餐厅十二点关门,一分不多一秒不少,所以这个时段,店里的客人去得差不多了,原则先生开始了他短暂的享乐时光。他用的是波尔多酒杯,这会让酒精的香味直落味蕾,像一把刀,他说。一杯白葡萄酒,需要静置十分钟,然后就只剩二十分钟了,他通常分十口喝完,也就是隔两分钟喝一口。他算得多么精确啊,间隔的那两分钟,他会找些无关紧要的话题谈,有时谈天气,有时谈食物,他绝不会将问题深入,因为时间不够。喝完最后一口酒,时针分针秒针准确指向十二点,我们三个离开,而原则先生,则会关掉店门,义无反顾踏入黑夜中。
“我真是强迫症患者的福音。”有时,原则先生会自嘲。谁也不知道他是否患了严重的心理疾病,只知他一直欢快地维持着这个习惯,已经几十年了。时间对他来讲是神圣的东西,生活的步骤不能被打乱,他每天做着几乎完全一样的事情,说着差不多的话。他必须这个时间吃饭,那个时间睡觉,这个时间散步,那个时间喝酒,他说。他早上只能吃两片面包一颗蛋,中午只能吃米饭,晚上只能喝汤,他说。他甚至连微笑都有准确的弧度,音量也有准确的分贝,秋天时他每天只扫二十三下落叶,冬天出门前必须要踢三下雪。他给自己每天留了两个小时外出时间,如果想约他,必须在这两个小时,如果有逾时的倾向,他的脸色会极其难看,甚至甩手走人,如果没人约他,他会到处闲逛,像一粒漫无目的的种子。
我们第一次认识,原则先生就说了他的习惯,当然,是在那两分钟说的。我仔细看他,他长得很憨厚,小眼睛眯着,眼角有好看的鱼尾纹,长着圆鼻子的人总让人觉得随和。他说话时很轻柔,仿佛在娓娓道来,我突然被这个散发着诡异光芒的人吸引。
原则先生说完他那奇特的习惯,我们都很淡定,或许只是表面上的,这座城市太古怪,可以隐藏很多古怪的人。我想大家有时是因为怕被嘲笑,才刻意隐藏惊讶,或许是需要惊讶的事情太多,总是惊讶太累了。曼迪不屑一顾,严轻轻笑了笑,他们一个是穿梭各种聚会的交际花,一个是有轻微异装癖的摄影师。可是在这里,他们只是男人和女人,与原则先生一样。在这里,所有人都没有家,仿佛孤独生长在旷野中的荒草。
第二天,我被电话铃声吵醒,是一个导演,他怒气冲冲地对我说:“你凭什么指责我的景别?我的景别没有问题!”
我还没完全清醒,就被他使用的神奇的专业术语搞晕了。只听他说:“你凭什么说我的电影前十分钟用的特写不好?摄影机离人物越近,景别越小,观众的参与感就越强,你的老师没有教过你吗?”已经很久没人刻意用这些专业术语了,我想。那到底是部什么电影?一定是我曾经写过的一篇影评,我想。“电影一开头,男主把人家搞怀孕了,一家人聚在一起商量对策,难道此时不应该调动起观众的情感吗?”这到底是部什么电影呢,是一个前十分钟只有特写镜头的电影,很奇怪的电影,我想。“算了,跟你这样的人说不明白,但我希望你以后不要再评论我的电影,收了钱也不行!”他见我不说话,恶狠狠地挂了电话。
我愣了五分钟,突然有种呕吐欲,我冲进厕所,欲望却消失无踪,我就这样蹲着,死盯着马桶旁的白色印花瓷砖,右手慢慢摸上盥洗台,那里有个小巧而尖锐的东西,那是曼迪昨晚喝多后送我的耳钉。她总是喝多,仿佛在酒精中游泳。从白房子出来,她带我们去了酒吧,之后去了夜店,再之后去吃夜宵,直到喝到不省人事。她从夜店勾出来的单眼皮帅哥一直抱着她,像抱着一个娃娃。他们走后,我独自回家,喝了十杯咖啡,整夜坐在电脑前,却一个字也写不出,直到天微微发亮,我努力睡去,却又被导演的电话吵醒。
“诺,这个送你,你适合戴珍珠,真的。”昨晚的曼迪摘下耳钉,对我说。还有昨晚我混乱的大脑,只有一个念头,那就是必须再见到原则先生,我需要独自去。
与原则先生的见面像是一种逃离,我感觉如此,于是越来越渴望,直到坐立难捱。在周六的下午四点钟,我梳妆打扮好,前往那条街道。熟悉的人群,穿着熟悉的时装,说着熟悉的话,一个穿长风衣的男子在我身边呼啸而过,他坚毅的脸庞有些像小田切让,我总在想,城市中隐藏了多少个这样的人,他们说话吗?吃饭吗?上厕所吗?他们不走路的时候是什么样,当他们全情地投入到生活中去,又是什么样。这个想法有种凛冽的危险,让我短暂体会到接近真理之光的濒死感,好像身边处处是沼泽。
四点半,我到餐厅门口,正巧看到原则先生推开那扇白色木门,对着遮天蔽日的树荫,伸了个懒腰。他看见我,眯着眼睛笑了笑,他说:不行不行,四点半到五点半,我不能说话,你随便坐。不行不行,我的餐館五点半就要开业了。
餐厅有些狼藉,长腿椅子倒挂在桌子上,地上水渍未干,像是刚打扫过。我走到昨晚坐的位置,想把椅子拿下来,原则先生立马跑过来,他对我嘘了一下,替我拿下椅子。我安稳地坐着,看着原则先生忙来忙去,他摆弄桌椅,调整桌布,像个欢快的燕子。不一会儿,他隐藏在吧台后面,为我调出一杯孔雀一样的鸡尾酒。不一会儿,他又闪进后厨,拿出一摞盘子。他摆餐具,极其用心,嘴角带着笑意。我很想问他:餐厅里只有你一个人吗,服务员呢?可他马上回应:不行不行,这一个小时我不能说话。
这一个小时和下一个小时不同,这一个小时我不能说话,下一个小时我在忙碌,再下一个小时我要出去了。他说,可他并没有说。时间一分一秒过去,我像陷入一个巨大的水泡,周围飘散着沉默,属于原则先生的沉默。他可真是这个城市最有原则的人,我想。在他面前,其他人都混乱不堪,我想。他是一面镜子,映照出了这个城市的混乱,我们都难逃宿命。我想。不知不觉,五点半到了,餐厅开始来人,只是一瞬间,“轰”的一下,许多人挤进餐厅,他们仿佛隐藏在阴暗角落的老鼠,闹钟一响,慌忙流窜。马上,人群填满每个缝隙,他们挨着挤着,聊着吵着,他们想要点餐,又想要互相碰触。原则先生笑容满面,他对一些人问好,跟一些人聊天。服务生也来了,他们分发菜单,分发各种啤酒和鸡尾酒,这个餐厅变得活色生香,仿佛只是一瞬间,便从深蓝色的水泡,变成金灿灿的教堂。
我点了半份龙虾饭、一份炸薯条、一杯白葡萄酒。曼迪说,生活在这里的女人不应该吃这些高热量的食物。我看着红亮的米饭,粒粒分明,龙虾被劈成两半,肉质细嫩厚实,我手边的葡萄酒杯,有着优雅的弧线,液体是柔和的淡黄色。此时的餐厅喧闹异常,酒杯乒乓作响,刀叉铿锵乱颤,一道道新鲜奇异的餐食被搬上餐桌,五颜六色的鸡尾酒杯纷纷碰撞。有人大笑,有人暧昧,天花板的气流像一杯暖红酒,辛辣而火热。这些人衣着得体,耳环项链闪着金光,齐整的发丝微微晃动,唇上的颜色深浅分明。男人们笑起来有好看的牙齿,女人们温柔时有流转的眼波。你看,这里多么开心,我为什么要离开呢,我说。不行不行,你不能永远待在这里,原则先生说。
在餐厅的尽头,原则先生得意地站着,仿佛在欣赏一件艺术品。我突然想到,他有妻子吗?有孩子吗?他的家人有同样的原则吗?时间指向七点半,原则先生穿上那件灰褐色风衣,戴上礼帽,他手扶帽檐,避开艳丽的人群,离开餐厅,潮湿的影子在餐厅里留下一段尾声。这两个小时,我必须出去,他说。如果没人约我,我会漫无目的地走,像一粒种子,他说。我猛地站起来,在餐桌上放了三百块钱,穿上大衣走出去,我路过那些人们,犹如聒噪的剪纸画,而我只是孤独的灯影舞者。我进入深秋的夜里,捕捉到那个模糊的身影,他一直向前走,不疾不徐。他沿着这条街道走到深处,在那里,没有品牌店,没有酒吧,更没有赶时髦的人群,只有一棵棵巨大的黄色树木,还有地上反着月光的积水。风和落叶是寒冷的一部分,季节是一个生涩的隧道。我一直在想,原则先生有家吗?或许他每天利用这两个小时,去探望他的家人?他有一份异常稳定的工作和生活,应该也有一个家庭。我也许应该不再写影评,而是去某个杂志社做编辑,我说。不行不行,你做不到的,原则先生说。
在这条小道上,原则先生来回行走。他总是慢慢隐匿在道路尽头,再调转回来,走到餐馆附近,然后再返回。我随着原则先生走了好几个来回,仿佛在一根肠子里焦急地探索。还好路灯黯淡,原则先生没有发现我,他专注于走路,一走便是快两个小时,秋风寒入骨髓,他却浑然不觉,我因为某种热情,也足以抵挡寒风。原则先生越往前走,我的失落便增加一分,没有家庭,也没有隐秘的朋友,更没有需要瞒着别人的事情,他只是在这里不停地行走,仿佛没有终点,没有答案。
在那颗最大的杨树下,原则先生站住,他抬头望,上面是一团黑漆漆的阴影,没有形状,没有边缘。它把月光挡得死死的,路灯光也所剩无几,可原则先生就那样站着,望着什么都看不到的黑暗。我在他左后方十米的位置,他不知道我的存在,或者不在乎。在最后的十分钟,原则先生肃穆起来,他周围泛起模糊的光晕,我隐约看见(或者只是我的想象),在黑暗中,他的嘴角翘起,浮现出一丝诡秘的笑容,仿佛注视着珍藏已久的珠宝;仿佛终于把爱人占为己有;仿佛众人皆醉而他独醒;仿佛明天人们都要死去而唯他有解药。
不行不行,两个小时到了,我要回去了,他说。
我认识她的时候,她叫曼迪。她把长发染成闷青色,总穿一件雪白的短款毛皮外套,下身是皮裤或超短裙。她厌恶把下身的曲线隐藏起来,因为她有双笔直修长的腿。她的五官深邃,有些像混血儿,额头方方正正的,大气而活泼。我知道她脸上有十根玻尿酸,分别在山根、鼻头和下巴。她不忌讳谈论整容,更不忌讳谈她拥有的十几只名牌包。这些包没有一个是我买的,都是品牌或杂志送的,她说。我为什么不买包,因为我买不起,她说。
那天是初雪,我受邀参加一个演员的庆生会,在这城市最火爆的夜店。那时的街道和现在无异:混乱的夜,焦躁的人群,张牙舞爪的空气,以及挥散在空中好闻的酒精味儿。只不过那时没有原则先生,街道就更显无序。我小心翼翼踩着雪,咯吱咯吱的,绕过无数辆跑车,朝最拥挤的地方走去。这个夜店历史已久,里面充斥着各种夜行者:无趣的、轻浮的、麻木的、雀跃的……虽然雪天寒冷,可门口竟然有光着大腿的靓丽姑娘,我穿梭在这些麻雀一样的人群中,捂住眼睛防止被晃瞎。是的,他们喜欢戴各种各样的金属首饰,金银的光泽与雪融为一体,使本该浓厚的夜亮了一度,他们全部在吸烟,好像满不在乎的行为艺术者,烟雾七零八落聚在一起,清香扑鼻,充满生气。
我掀开厚重的塑料帘子,进入安检处,却看到一个通体白色的姑娘在叫嚷。她的头发是发白的闷青,皮草是雪一样的白色,裸露的双腿有白玉一样的肌肤,她像白雪公主,白得反光,又像一个白炽灯,把周围人都照亮了。她站在那里,胳膊架在柜台上,手懒散地撑着头,慢条斯理地和服务生吵架,周围围了很多人。
“这位女士,这是我们的规定,周末女士免费进入,男士一百元一位。”可以看出,服务员已经很不耐烦了。
“你这是什么狗屁规定,凭什么管男人要钱,不管女人要钱?这是赤裸裸的性别歧视,我要曝光你们,让你们无法在夜店圈混下去!”她声色严厉,音量却不高。
“女士,您想曝光我们,是您的自由,可是所有夜店都是这个规矩,况且这不是性别歧视,而是关爱女性的一种表现。”服务员无奈。
“关爱女性?”她睁大眼睛,一副难以置信的样子,“让女性免费来这种场所,这叫关爱女性?”她不再用手撑着头,而是快速用手指击打桌面,“用这种方式吸引美女入场,从而达到引诱男人们花钱的目的,这是把女性当诱饵,当商品,你们这些无良商人,居然还说是关爱女性,我看你们,和那些妓院没什么区别!”
服务员哭笑不得,而围观的人们纷纷伸长脖子,张大嘴巴,他们被她神奇的理论搞晕了。我敢肯定,这些人们从未觉得自己身处危险,仿佛待宰的羔羊。她的一席话,使他们心生忌惮,不觉悲从中来,如果这场好戏一直演下去,她继续有条不紊的说教,我想人群中会有人开始哭泣。可是好景不长,严扭着屁股走过来,一把抓住她,边向服务员道歉边往里走,在他们几乎消失在黑暗的洞穴中,他忽然回头看我,对我使了个眼神,仿佛在说:你在那儿干嘛,过来呀。
在我喝了十杯洋酒后,天地逐渐融为一体,舞池中干冰的气味让人难受,空气生涩而寒冷,灯光乱闪,照得人面目全非。女孩们都穿紧身裙子,她们的妆容一致,发型一致,很像批量生产的娃娃。那些音乐有种规律,体内的酒精在它的影响下逐渐升华。这里是一个魔窟,充满了巨大的快乐和悲哀,很像末日癫狂的景象,我时常幻想,如果一把大火烧尽,我们将必死无疑,人们摩肩接踵,怎能逃得出去?我的眼前出现了奇怪的肥皂泡,如梦似幻,早已分不清日夜,我在极度的欢愉和痛苦中,妄图看清这妖异的景象,所有人都明白,狂欢是唯一的信仰。曼迪早已变成穿梭自如的花蝴蝶,她与男人暧昧,又不让他们得手。她与女人攀谈,又保持距离。这是一个多么可爱的女人,世俗而不媚俗,她最终坐在我身旁,在她失去意识的前一刻,她对我说:这个城市有着奇怪的原则,而我是最没原则的一个。
我知道曼迪很多事,唯独不知道她的真名。她是农村出来的姑娘,却丝毫沒有乡村的味道,或许她隐藏得很好,或许她早忘了自己,真正的曼迪随同她的真名,隐藏在另一个世界。她知道最流行的发式,也知道哪个牌子出了新款化妆品,她熟知最热闹的餐厅夜店,也了解高尔夫骑马雪茄俱乐部。她阅人无数,从青涩的处女到疯狂的妖精,从单纯的穷小子到虚伪的富商……她是不知从哪条田间小道飞出来的精灵,恰好镶嵌在城市的夜里。在我看来,她有数不清的趴体,还有眼花缭乱的追求者。可怜的曼迪,也许只有我知道,她不过是一个小小的时尚编辑,拿着仅过万的月薪,却要在这城市里过最奢侈的生活,她经常感到力不从心,或崩溃哭泣。我还知道,不管追求者如何用心,她始终爱着那个农村男孩,如今男孩在小镇工作,他仍旧是他,每想到此,她便羞愧难当,因为在那些飞驰而过、如梦幻泡影的岁月中,她早已不是她了。
也许在无数个梦里,曼迪都试图抓住自己的影子,可是影子就是影子,是像空气一样可疑的东西,她握不住,于是她像个孩子一样,坐在地上哭了,随即忘了自己的名字。她数不清去过多少餐厅的开业,这个城市像是一个巨大的工厂,零件此起彼伏,这个沦陷,那个便升起,一天有多少餐厅开业,又有多少餐厅倒闭呢,人们浑浑噩噩,仿佛一切事不关己。曼迪更是如此,原则先生只不过是曼迪人生中无足轻重的一笔,尽管他怪癖出众,但是有怪癖的人太多了。曼迪见过不能吃圆形食物的人、从不洗头的人、每天只睡一个小时的人、三年没出家门的人……相比来讲,原则先生太健康了。我和他是两个极端,他是我的倒影,我是他的梦魇,如果我们中和在一起,便是一个正常人,曼迪这样形容原则先生。
在我跟踪原则先生的第二天晚上,曼迪给我打了电话,她说:“你快来吧,我好想回家。”
我以为曼迪喝多了,带着严来到现场。这是一排别墅区,地处郊外,夜晚的别墅阴森森的,张牙舞爪,这里少有属于人类的灯火,人们过于忙碌,无暇顾及。我和严往深走,听到那越来越大的、欢欣雀跃的人声,那是一片人浪,冲破寂寥的黑夜,一股股向我们涌来。那一栋别墅灯火通明,窗帘后晃动着人影,那些人们很暧昧,也很兴奋,我和严顺着小径来到泳池,眼前的画面色彩斑斓,我瞬间感到被骗了。
曼迪没有喝多,她此刻正安稳地躺在一张气垫床上,漂在水中。她穿一身豹纹比基尼,露出光滑平坦的小腹,黑亮的头发高高束起,头型光滑圆润。她戴着一副墨镜,正啜饮一杯粉红色的饮料。她的身旁围着两个男人,争先恐后与她讲话,而她却异常冷漠。
这个泳池是一个出众的声色之地,各种彩色的灯光跳跃,最流行的电子音乐震耳欲聋,姑娘们全穿比基尼,一具具极致的肉体在我眼前乱晃,无数条修长的腿像是欲望的火把。姑娘们撩头发,抚摸双唇,或放肆地笑,她们拿着圆锥形鸡尾酒杯,里面的颜色或蓝或粉,她们轻轻捏着橄榄,慢慢塞入口中,她们高昂着脖子,散漫地往身上撩水,或三五成群,频频举杯。也有男女在角落里接吻抚摸,服务员端来一托盘的酒,泳池里洒着缤纷的糖果,香槟里有铂金屑,映得人眼睛亮亮的,有人放起小烟火,有人向空中洒钱,他们急匆匆跑过我身边,像跑过青涩的春天。我和严穿着T恤和短裤,像两个傻子,直勾勾地盯着曼迪。
很久,曼迪看到我们,她连忙把鸡尾酒甩到泳池里,飞出一条好看的弧线,粉色的酒潜入蓝色的水中,瞬间消失不见。她欢快地向我们游来,像一尾美人鱼,直到靠近彼岸,她把墨镜摘下,我才发现曼迪确实喝多了,她的眼神散淡迷离,眼睛的轮廓情不自禁成为月牙状。她雪白的胳膊搭在泳池边,明晃晃的,在月光下显得有些透明。她看着我和严好一会儿,我们三个纹丝不动,似乎在费劲地确认彼此的身份,我的身后人来人往,仿佛静止的魔法只在我们身上应验。最终,曼迪笑了,她的门牙有锯齿状的缺口,很像紫薇花瓣的缺刻。我的牙磕在啤酒瓶上了,她说。
你知道吗?我正准备泡那个男孩,他是个新晋演员,不出意外的话明年会火,她说。你知道吗?这个别墅是我一个追求者的,他是一个冤大头,把别墅借给我开趴体,却不知道我别有用心,她说。你知道吗?那个演员很像华,太像了,我决定跟他定下来,她说。你知道吗?我上周好几次想辞职,想去他妈的吧,我觉得我也可以试试做演员,她说。你知道吗?我们应该去原则先生那里,是的,我们明天就去。
我顺着曼迪的目光看去,那是一个皮肤黝黑的男孩,留寸头,脸部线条如雕塑,身上的肌肉形状清晰,他也许知道自己很性感,有意无意往身上撩水,并不时坏笑着咬嘴角,看得我一阵反胃。我难以想象他与华有什么相似,曼迪口中的华是典型的小镇青年,充满狭隘的忧郁和盲目的愤怒。可是他很真诚,是的,是她见过最真诚的人,曼迪总是重复说着。在我愣神的时候,演员像一只收线的风筝,离曼迪越来越近,最终他们纠缠在一起,像接吻鱼一样难舍难分,他们一黑一白,一个刚劲强壮,一个娇媚玲珑,都说他们是百炼钢和绕指柔,但我总觉得更像奥利奥。
第二天晚上,我和严在白房子等曼迪,原则先生很惊讶,我们从未在周日来过这里,他东张西望朝外看,似乎在寻找曼迪。曼迪等会就来,我说。原则先生笑了,圆鼻子闪闪发光,他没跟我们商量,照例上了腌火腿和奶酪、一铁盘藏红花西班牙海鮮饭、蜜汁烤鸡翅、香炸鱿鱼圈,还有一瓶香槟。其实我今天并没有吃腌火腿的心情,我想试试烤火腿,我说。话音刚落,原则先生倒吸一口冷气,他惊恐万分,如临大敌。他疯狂地摆着头,像一只拨浪鼓。不行不行,你们必须吃腌火腿,这是规矩,不行不行,一直以来你们都是吃腌火腿的,它早已成了你们身体的一部分,原则先生说。仿佛只是一片薄薄小小、咸咸腻腻的火腿,却担任着启动整个生态链的责任,哪怕我的念头停留在烤火腿上几秒钟,都是罪无可恕。
我和严相对无语,默默喝掉一整瓶香槟,我吃了小半盘海鲜饭,严只吃了几粒米。晚上十点,严开始不停变换姿势,他扭曲着,仿佛一个蹩脚的雕塑,而我却难以控制地去想那个演员,或是想从未谋面的华。我似乎替曼迪感受到了小镇舒爽的风,还有松散的街道。这个城市太过紧凑,让人喘不上气来,可是小镇不同,那是种难以名状的感觉:真正的自由。仿佛一个长久潜水的人突然出了海面,与氧气接触的一刹那,整个细胞都像干渴的种子,迅速膨胀,直到长出食人花。
又过了半个小时,我接到曼迪的短信:我说想回家,是回真正的家,我被这个城市骗了很久,这里根本没有我的家。我连忙拿给严看,严皱皱眉,也许他也知道,一旦曼迪提到家,那么一切都结束了。
曼迪又说:我已经没办法再待下去了,你还记得吗,原则先生是我的倒影,而我是他的梦魇,也许我们应该是一个人,是一种人,他谨慎的原则,和我的完全无原则,其实都算是种原则,这个世界,原则无处不在。可现在不同了,整个城市像陷入一个恐慌的漩涡,一切都是混乱,一切都是无序,这里,已经再无原则可言。
几年前,严来到这座城市,那时他是个黝黑纤细的少年,总戴一顶鸭舌帽,裸着上身,穿一条黑色哈伦裤。他租了城市最北边的一个仓库,改造成摄影棚,并在角落放了两张单人床。仓库的周围全是白色的塑料板房,住着附近建筑工地的工人,这里条件极恶劣,厕所是一个肮脏的粪坑,想要做饭只能在外面烧煤,这附近有一个卖日用品和烂菜烂水果的超市,还有一个只有六张桌子、满屋子都是苍蝇的小饭馆。而这片板房区域的外面,是宽广无边的烂尾楼群,没有车,没有人,甚至连草都没有。严被困在这个绝望的地方,一困就是三年,他在这里生活,没日没夜为淘宝店拍摄照片。衣服、包包、手套、水壶、刀具、玩具……他什么都拍,每天只睡三个小时,因为即便超负荷工作,他仍然很难支付仓库租金、生活费,以及器材破损的费用。那是一段暗无天日的日子,还好我挺过来了,严说。
严喜欢给我和曼迪讲他在仓库的日子,却很少提然,那个单纯愚蠢的少年像在这个城市蒸发了,严对然的去向守口如瓶。我只知道,然是严老家的朋友,他什么都不会,甚至反应都慢半拍,他其貌不扬,经常把饭菜煮糊,对人总是笑呵呵的。这个男孩儿毫无心机地跟随严来到这座城市,开始了动荡煎熬的日子,他似乎极能忍耐严的暴脾气。我认识他时,他正在学习PS,想助严一臂之力,可后来不知怎的,时间像溪水一样潺潺流去,然也不知去向何处。
过了三年,严开始慢慢接时尚品牌和杂志的拍摄,合作的明星越来越多,出场费越来越高,他把影棚搬到商业街,把以前的旧衣物全部丢掉。他不再是那个黝黑纤细的少年,他现在苍白(打了很多次美白针)、健壮(一周去三天健身房),他的衣服全是爆款或大牌合作款,交往的人不是时尚名媛就是明星造型师,这些时尚人士们,总是自以为是又孤傲冷漠。
然也许回老家了,也许在这城市找了份工作,也许去别的城市发展了,也许去上学了,也许跟人结了婚。可他也许过得不好,他也许被传销组织抓走了,也许沦陷在KTV里当鸭子,也许他生了病,也许他出车祸死了……严越讲越痛苦,他使劲用手搓着头发。我不知道……我不知道……别再问我了……我真的不知道……严喃喃说道。
从此,然成了我们交谈的禁忌,那个蠢男孩儿变成一道泡影,若隐若现存在于这个光怪陆离的地方,存在于危险的意识中,存在于我们小心翼翼保持的距离中。也许是严把他杀掉了,曼迪小心翼翼对我耳语。随后,她开始疯狂大笑,花枝乱颤,上气不接下气,她抹抹眼泪看看我。你不会当真了吧,她颤抖着问我。
现在,曼迪消失了,她毁灭在一道蹊跷的轨迹中。看完曼迪的短信,我和严垂头丧气,慢慢捱到十一点半,原则先生坐到我们旁边,他用指尖抚摸波尔多酒杯的弧线,妄图引起我们的注意。可我和严沉默得像两朵地雷花,已被夜浸透的花朵,扭曲地开在沉默的极寒之地。过了十分钟,白葡萄酒已经醒好,原则先生按捺不住了,他呷了口酒,利用那间隔的两分钟,散漫地说起话来。
今天的天气真的不错,雾霾先生不太称职啊,他说。他喜欢称任何东西为先生或小姐,他认为这是一种尊敬。我们可爱的曼迪小姐终于消失了,实话告诉你们,我早在心里默默打了赌,她一定会消失的,他说。多奇妙啊,他每分钟说一句话,说完恰好开始喝下一口酒,他那神奇的、其实我们早习以为常的、几乎所有来过这里的人们全知道的原则,此刻却搅得我们心神不安,我和严呆呆地坐着,从地雷花变成乌江鱼。原则先生开始下一轮喋喋不休。看着吧,这里会越来越混乱的,就像阴晴不定的深秋,他说。你们都想好了吗,那些你们犹豫的事情,他说。我感到严状态不好,他戴着尾戒的小指微微抽搐。不行不行,严,你不能去泰国,这是不符合生命规律的,他说。你们都该好好想想,如果要继续,到底以什么样的姿态呢,他说。严终于忍不住了,他匆忙付了款,尴尬地对原则先生笑笑,拉着我走出餐厅,我的身后,出现了一串湿漉漉的目光。
在坚硬清冷的秋风中,严小心翼翼地看着我,懦弱地说道:我们再去喝一杯吧。
我知道严的怪癖,他时常偷偷购买女装,粉红的、蕾丝的、蓬蓬裙、连衣裙……每当收到包裹,他就像偷尝禁果一样,兴奋又胆怯,他时常为自己感到汗颜,也偶尔骂自己变态,可是他控制不住,这比春天的柳絮还让人上瘾。他会在镜子面前,一遍遍试那些衣服,可也只会到此。表面上,他是一个高冷的摄影师,泛着银灿灿的冰冷光泽,没人知道,那个高高在上的严,不过是个虚伪自私的胆小鬼。
我实在不明白,原则有那么重要吗?严说。此时我们坐在一个昏暗的小酒吧,它隐匿在胡同尽头,生长在漆黑的树荫下,空中飘着迷幻的爵士乐,严皱着眉头冥思苦想,而我则注视着桌上那排小酒杯。这种酒叫龙舌兰,由龙舌兰汁液酿成,这是些柱形的、上面微微敞口的杯子,七八厘米高,里面的液体无色,像一杯杯水,有趣的是,他们会在杯口抹一圈盐,再给你几瓣柠檬——它们会中和酒的辛辣味儿。这酒度数不浅,且必须一口喝尽,俗称短饮。严要了三十个龙舌兰。三排小巧玲珑的酒杯端上,安安静静沉溺在暧昧的灯光中,他一口一个,就这样喝了六个,我也陪了六个,我们喝得无言,只能默默看着模糊不清的桌面。周围几桌客人在窃窃私语,他们太黯淡了,暗得看不清轮廓,他们像是一个个道具,更像一团团羞涩浓稠的情绪。
我必须去泰国,不然怎么证明我在这个世界活过呢,严说。我已经找了家代孕机构,我需要一个干净、聪明的女人,人种无所谓,他们已经给了我三个选择,严说。你知道吗,一个是泰国人,两个是白种人,我喜欢那个泰国人,你知道吗,她的照片让人感到平和,难以想象,她们中的一个,将是我孩子的母亲,严说。难以想象,我的精子,将与一个陌生女人的卵子融合,性别难道就是精子与卵子的区别吗,无非是两种不同的细胞,但都是细胞啊,严说。我讨厌他们问我,你喜欢男孩还是女孩,我讨厌男与女,我讨厌这样的名词,他们为什么不说精子与卵子?严说。
不一会儿,我和严已经各自喝掉二十杯龙舌兰,这是种很奇怪的酒,入口绵软,入胃温和,喝三杯,就能让人全身暖起来,酒精仿佛潜伏在胃里的怪物,一点点露出爪牙,而在彻底疯狂前,它是安静的,静得像一把大提琴,浓厚的低音昼伏夜出,整洁的音律夹杂着脆弱的高声。这真是奇怪,清醒到醉没有过程,只有一道硬生生的分割线,然而这条线在哪里呢?没人知道,只是想醉就醉了,突然一下,或者说砰的一声,醉得不省人事,天地流转,红绿交杂。你看这个酒,它很没原则,也很没安全感,严说。严又喝了十杯,却好像越来越清醒。
我们拿起酒杯,熟练地舔圈儿盐,再嘬口柠檬,一抬头,一饮而尽,像比赛似的,我们不停喝酒。酒喝到这个地步,五感早已麻木,分不出到底是苦涩还是辛辣。喝酒像是一件必然的事,一个机械化的行动,一种充满神性的仪式,滿载喜悦的液体流入全身,好像它的存在是为了击破隔阂,我们身体边缘已模糊,仿佛逐渐融进夜晚。酒没了,就再要,我们又喝了十杯,好像赌气一样,谁也没喝多,脑海中的世界隐隐旋转,却丝毫不混乱。我们再要酒,再喝,严像犯了强迫症,容不得桌上没有酒,那是个奇迹般的夜晚,我们每人喝了五十杯龙舌兰,却仍然悲愤而清醒地望着对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