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东坡“割爱为民”执政理念的时代意义

2018-11-17 17:32李公羽
今日海南 2018年1期
关键词:东坡海南改革

文|李公羽

绍圣四年(公元1097年),苏东坡以花甲之年,被一贬再贬,谪徙海南,仅保留“琼州别驾”这样一个相当于今天的市长助理的行政职务,朝廷还指出必须“昌化军安置”,而且不得食俸禄、不得居官舍、不得签公事,剥夺一切权利。然而,东坡不仅随遇而安、快乐生存、激情创作,把日子过成了“诗与远方”,而且秉承其一生的执政理念,继续以充沛的理论与丰厚的实践、饱满的热情与超人的智慧,竭尽全力为民众造福,为社会尽责:传播文化,教书育才,破除迷信,治病救人,指导农耕,研制美食,消除民族隔阂,保护自然生态。

东坡在将要登陆海南时就认定,“他年谁作舆地志,海南万里真吾乡。”贬儋期间,他公开声明,“我本儋耳民,寄生西蜀州。”离开海南时他感叹道,“余生欲老海南村,帝遣巫阳招我魂。”东坡对海南百姓的关心、帮助与指导,赢得百姓对他的理解、拥护与热爱,同时又铸成他对海南的钟情与不舍。这都源于他一生不变的民本情怀与执政理念。

“深计远虑,割爱为民”,事事不忘民众的根本利益

2013年4月,习近平总书记在海南考察时强调,改革开放之所以得到全国人民的衷心拥护,根本一条就是人民生活水平和质量不断得到提高,正所谓“享天下之利者,任天下之患;居天下之乐者,同天下之忧”。习总书记引用的这段话,出自东坡《赐新除中大夫守尚书右丞王存辞免恩命不允诏》,表达了执政者要勇于担当、与民同甘共苦的责任与意志。

东坡一生先后在30多个工作岗位任职,其中不乏地方军政主官。他所到之处,深入调研,细察民间疾苦,任天下之患,同天下之忧,竭尽全力,造福一方。熙宁三年(公元1070年)十二月,为使后宫的太后及皇后上元快乐观灯,宋神宗赵顼颁旨,“减价买浙灯四千余枝。”民间灯具以平常的半价尽数拘收,并禁止私卖。年仅33岁的东坡旋即写了长达1200余字的《谏买浙灯状》,言辞恳切、晓以利害、有理有力有措施。他进言,“卖灯之民,例非豪户,举债出息,畜之弥年。衣食之计,望此旬日。陛下为民父母,唯可添价贵买,岂可减价贱酬?”“此事至小,体则甚大。凡陛下所以减价者,非欲以与此小民争此豪末,岂以其无用而厚费也?”并强烈呼吁,“深计远虑,割爱为民。”

宋神宗终为东坡所言打动,不怕被人指责朝令夕改,取消买灯之事。东坡得知后,再上书近万言,表达自己将继续努力,“惟当披露腹心,捐弃肝脑,尽力所至,不知其它。”(《上神宗皇帝书》)东坡借此,纵论民心,提出执政者要有所畏惧,“所恃者,人心而已。”“(人心)如木之有根,如灯之有膏,如鱼之有水,如农夫之有田,如商贾之有财……此理之必然,不可逭之灾也。其为可畏,从古以然。”

为民众谋,趋利避害,这是东坡的理论,也是他的实践。东坡在《录进单锷吴中水利书》强调,“古之贤人君子,大智经营,莫不除害兴利。”他所到之外,也是如此,用足智谋,规划安排,为民着想,为民谋利。

1097年旧历六月底,东坡60周岁,被贬琼州,登岛后即往琼州府(今府城)报到,就在金粟庵客房暂住。路过琼州,前后仅住十来天时间,他发现居处民众到附近河中取水,担心直接饮用不洁净的河水会生病。以民为本的东坡,认真勘察附近地形,手指一处告诉当地民众,“依地开凿,当得双泉。”大家照此开挖,果然很快出水。水井两眼,一清一浊。清水之井,水源充足,清澈甘甜,喷泉常在水面形成串串小泡,形似粟粒漂浮,民众称为“浮粟泉”;浊水之井,称为“洗心泉”。无论旱涝,水位不变,得井十日,泉涌千年,记载着东坡途经琼州府为地方民众谋求福祉的历史功绩。

“非吾之所有,虽一毫而莫取”,处处守住清廉慎独的底线

上世纪80年代末,习近平任中共宁德地委书记。他在地委工作会议上强调要查处党政干部盖私房问题时,引用过东坡《赤壁赋》中的话,“苟非吾之所有,虽一毫而莫取。”以此强调干部不论职位大小,宗旨就是奉献,就是服务,要立足于理想,不要光图自己实惠,都要努力做到慎独、慎初、慎微。

2006年1月24日,习近平任浙江省委书记时,在浙江省办公厅系统总结表彰大会上指出,“‘临大事而不乱’‘临厉害之际不失故常’,青年干部要不为一时议论所动,不为一时扬抑所惑,不追赶时尚,不迎合潮流。”“临大事而不乱”出自东坡应制科考试的试卷《策略第四》,“临利害之际不失故常”出自东坡在任翰林学士知制诰时为皇帝代拟的圣旨《陈侗知陕州制》。两句话源自东坡不同时期、不同性质的两篇文章,语境和内涵原本并不相关,习近平认真找到它们之间内在的共通点,巧妙地组合起来,形成完整的、赋予全新逻辑关系的论述,强调青年干部的执政理念教育,足见对东坡文化的青睐,也足见他对干部教育的独到用心。

2012年1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政治局第一次集体学习讲话时,又引用东坡《范增论》中的一句话,“物必先腐,而后虫生。”要求全党要反对腐败、建设廉洁政治,保持党的肌体健康。2014年2月22日,在中央党校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专题研讨班上的讲话中,习近平总书记引用东坡“为国不可以生事,亦不可以畏事”之言,希望领导干部要有判断和责任担当。

嘉祐六年(公元1061年),时年24岁的苏轼应制科考试时写了《进策论》25篇,史称“二十五策”,是他提出的实行政治和经济改革的经国治世方略。其中提出四个方面的建议,第一条就是“课百官”,展露出他主张监督官员、治吏反腐、推行改革的理想抱负。10年之后,他在充分展现其理性批判精神、全面客观而深刻论述变法改革的《上神宗皇帝万言书》中再次提出,执政要“结人心,厚风俗,存纪纲”。2014年10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中引用了东坡的话“纪纲一废,何事不生”,以强调“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这根弦不能松”,这也正是东坡的理念——如果在缺乏系统有效监督的情况下,过分依赖行政力量,强力推动变法,可能适得其反。因此必须先“课百官”,定规矩,再变法,“安万民”“厚货财”。

时代不同,形势变化,但“改革创新、执政为民、勤劳务实、清政廉洁、百折不挠”这些治国理政的方向和要求没有变,这种精神和实践的政治意义没有变。

不能“求治太急”,时时坚持务实稳健的改革原则

苏东坡24岁时,为制科考试写过《晁错论》,点评西汉初年景帝时期的政治改革家晁错。文章开篇即说,“天下之患,最不可为者,名为治平无事,而其实有不测之忧。坐观其变而不为之所,则恐至於不可救。”为政者,要及时发现不安定因素,想方设法积极应对,挺身而出为国家安定而宁可承担风险。习近平2014年4月30日《在新疆考察工作结束时的讲话》等讲话和文稿中多次引用此句。

熙宁二年(公元1069年),宋神宗任用王安石为参知政事,实施新法时,激烈改革、全面推倒、不分地域与贫富“一刀切”等做法,严重地削弱和影响了新法改革的积极意义与整体效果。深刻了解国情民情的东坡,发现激进改革的许多政策缺失,不断质疑,频频上书。王安石颁布实施的“青苗法”,本意是青黄不接时救济百姓,通过规范借贷管理,统一利率,打击高利贷,确有积极的扶贫意义。但在推行过程中,不少地方官强迫百姓十户一保,派定数目,不管是否需要,必须接受贷款,甚至通过延长时限等增收利息,中饱私囊。东坡批评这种全面推倒重来的激烈变法,反对政府屡屡与民争利,损民而不自知。他提出,“苟不至于害民而不可不去者,皆不变也。”(《进策第三》)他向神宗上书,主张改革应循序渐进,搞好配套措施。神宗阅书,专门约见东坡,倾心而谈。东坡当面指出,“臣以为陛下求治太急,听言太广,进人太锐。”在《上神宗皇帝书》中,他再次尖锐指出,青苗法等,严重伤害农民利益,“坏彼成此,所丧愈多;亏官害民,虽悔何逮。”“孟轲有言:‘其进锐者其退速。’若有始有卒,自可徐徐。”

东坡一生坚持实事求是的基本原则,不划线,不站队,不钻营,不随大流,关心世事,体察民情,温和改革,勇于担当,“拣尽寒枝不肯栖”,坚持为老百姓多做好事、实事。这些,成就了东坡“不可无一难能有二”的一世英名。这种务实改革执政为民、为官一任造福一方的理念与实践,仍需我们认真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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