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重庆市长寿区社会主义学院 陈国富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社会主要矛盾的转化为重庆市非公经济发展指明了方向。改革开放以来,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为繁荣社会经济、丰富社会产品,增加社会就业等方面做出了突出的贡献。但是,非公经济人士这一阶层结构复杂,文化程度悬殊较大,整体素质参差不齐,思想也较为多元化,因此,新时代加强对非公经济人士的统战工作势在必行。
统一战线的根本任务就是争取人心,凝聚力量。由于非公经济人士构成复杂且知识素养呈多层次性,由此带来非公经济人士的思想状况有很大的梯度性。一方面,非公经济人士能够把握时代赋予的机遇及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变化,利用自己的勤劳和智慧创造财富,这部分人大多是改革开放政策的受益者、拥护者。但另一方面,我们应该看到在这些私营企业主里存在着一些文化素质偏低、小农经济色彩浓厚、小富即安、只注重眼前利益的人员。还有一些非公经济人士往往缺乏对自身的正确认识,对党的政策的理解停留在落后的思维定势的水平上,担心自己的企业出了名会招来各种麻烦,因此他们不愿扩大经营规模,不愿参与跨地区的竞争,不愿去冒风险。还有一部分人没有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奉行享乐生活方式,沉迷酒色,不思进取。所以,新时代推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必须做好非公经济人士的统战工作。
任何一个执政党要巩固执政地位,都必须有坚实的阶级基础和广泛的群众基础。尤其是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及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发展进程中,我们党更需要扩大党的群众基础。随着非公经济人士日益成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要力量,他们应当成为党的坚实而稳固的群众基础中的一部分。党必须通过吸收社会各阶层和群体中拥护党的优秀分子入党,从而最大限度地把社会各方面力量凝聚到党的周围,才能使党永葆青春和活力。在新时代及改革再出发的新的历史条件下,扩大党的统一战线群众基础是发挥统一战线执政兴国重要法宝作用的必然要求。只有充分发挥统一战线的优势,团结联合大多数力量,认真考虑和兼顾不同阶层、不同群众利益,正确把握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正确处理各种利益关系,才能结成由全体劳动者、建设者、爱国者组成的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共同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努力奋斗。
非公经济人士经济利益的多元化导致其政治观点、价值观念、行为方式、生活习惯的差异,这给新时代统一战线工作带来新的挑战。一是拓宽了统战工作的对象和范围。改革开放和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国非公经济人士的数量、力量不断扩大,他们既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建设者,又是新时期党的统战工作的新对象。他们的出现,必然使统战工作对象及其代表人物的数量越来越多,使统一战线出现一些新的工作领域。二是对统一战线协调关系、化解矛盾的功能提出了新的挑战。非公经济的发展,既使我国的社会经济成分表现为国有、集体、股份、私营、个体经济同时并存的多样化特点,也使就业形式由过去的政府包分配、包就业,改变为自谋职业、双向选择就业的多样化;同时也使分配方式体现为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资本、技术、管理)分配相结合的多样化。这不仅极大地影响了人们的思想观念,也给统一战线协调各阶层之间的利益关系及化解矛盾带来了新挑战。
从统战工作视角来看,有的党组织或党员干部对加强非公经济党组织党建工作缺乏正确的认识,认为非公经济党组织规模一般较小,党员人数较少,抓不抓党的建设无关紧要;有的党组织或党员干部对加强非公经济党组织的建设工作存在畏难情绪,由于没有任何领导和管理关系,认为党建工作在非公经济人士与新经济组织中难以开展,甚至于有党员干部担心抓非公有制经济党组织党建工作会引起非公经济人士反感,影响经济的发展。从非公经济党组织层面来看,非公经济中党组织的地位、作用不明确,也没有明确的文件和理论可循,整个党建工作处于一种没有理论和具体部门指导的无序状态,从而使得一些非公经济党组织找不准自己的位置,工作上无所适从,影响了非公经济党组织党建工作的正常开展。大部分非公经济党组织的党员数量偏少,虽然有的非公经济中就业的党员人数不少,但由于现行党员组织管理体制和人员观念方面的原因,一些党员不能够或者不愿意将党组织关系转到非公经济党组织中来,再加上一些非公经济党组织的党建人才较缺乏,党建意识还很薄弱,由此带来很多非公经济不具备单独建立党组织的情况。
改革是一项前所未有的事业,没有任何现成模式的经验可以借鉴,从制度到模式再到与之相配套的保障体系都是逐渐摸索出来的。在改革之初,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所要建立的法律制度、规章还不是很完善。许多非公有制企业在创业之初存在打政策的擦边球,钻法律、法规的空子,投机钻营、偷税漏税、假冒伪劣、违法侵权时有发生,损害了国家利益和消费者权益,还影响了自己的信誉。一些非公有制企业主过分追逐利润,事事、时时把自身企业利益放在第一位,除偷税漏税等行为外,还通过无偿延长工人的工作时间、降低工人待遇水平、拖欠工人工资、不按时甚至不为工人缴纳国家规定的各项保险金等方式追逐利润,这样不但侵犯了工人的合法权益,而且更有悖于改革允许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的初衷。
非公经济人士这一阶层结构较为复杂,文化程度悬殊较大、整体素质参差不齐。从非公经济人士的构成情况来看,他们文化水平普遍偏低,专业技术不高,缺乏学习能力,优秀者数量不多。部分非公经济人士希望得到政府支持,但又唯恐政府干涉企业太多;有的非公经济人士只顾眼前的经济利益,不考虑社会效益,钻法律政策空子,短期投机行为严重;有的又屡屡发生违法事件,如肆意破坏生态环境,生产、经营假冒伪劣商品,不诚信经营偷税漏税等,这些行为都不同程度地损坏了民营企业家的形象。非公经济人士中间普遍存在组织管理困难、团体意识较差、组织热情不够等现象。一些非公经济人士认为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对企业发展、个人成长没有太多帮助,甚至认为“统战工作无关紧要”。部分非公经济人士由于长期专注于经营事业,无暇提升自身的文化修养,往往在行为表现上就给自己的形象打了折扣,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要求也不相符。
改革开放40年来,非公经济人士通过自己的智慧和努力,在为自己企业积累了较大财富的同时,也为国家、地方税收和社会各方面的发展做出了不同程度的贡献。非公经济人士中的先进人物常常被政府和社会授予各种荣誉,并作为非公经济人士的代表被选为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近年来,还有为数不少的非公经济人士担任或兼任了各级政府有关部门的领导职务,直接参与到了国家政策的制定和社会事务的管理中来。不过,部分非公经济人士在当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进入政府职能部门后,他们却没有有效或积极履行自己的新职责,有的甚至凭借自己手中的政治资源,不是积极地为社会和人民做出更多、更大的贡献,而是为自己及自己所代表的利益集团谋取私利,甚至于利用职务之便打破自己所处行业的公平竞争,形成行业垄断,在社会中造成极坏的影响。因此,统战工作在团结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过程中,不能只顾团结而忘却引导,不能只重视物质文明建设而忽略政治和精神文明建设,统战工作的成绩要用整体的指标来衡量。
统战部门在团结、帮助的前提下,着眼于“两个健康”即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经济人士健康成长,担负起非公经济人士的教育工作。一是帮助非公经济人士树立坚定的理想信念。非公经济人士应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大旗,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与全国人民同心同德,将自己的发展置于国家和人民利益的发展之下。二是引导他们走“爱国、敬业、守法”的道路。非公经济人士要树立实业报国的精神,应该把企业的发展与国家的发展结合起来,在经营方向上要把企业的当前经济效益与国家的可持续发展战略联系起来,坚决抵制破坏环境效益、社会效益的短视行为。在依法经营中享受法律的保护,这是保障非公经济人士健康成长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良好秩序的重要举措。三是做好非公经济人士的统战宣传工作。统战部门要通过定期或不定期地举办非公经济人士研讨会、报告会和经验交流会,使非公经济人士多渠道了解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问题。要把非公经济人士的优秀人才送到党校或社会主义学院学习,增加知识、扩大视野,引导他们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正确处理好竞争与合作、经济利益与社会责任、效率与效益、先富与后富的关系,提升非公经济人士的社会责任意识,引导他们坚定地做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
充分发挥中国共产党作为执政党的政治优势,为非公有制企业的健康发展提供思想保证、方向指导和力量支持。一是选好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的领导班子。在非公有制企业中党组织要发挥作用,关键是选好一个党组织负责人,把非公有制企业中党性强、作风正、懂经营、会管理、善于做思想政治工作的党员作为党支部、党总支、党委书记的人选。二是要在非公有制企业中发展党组织。在非公有制企业中发展党组织,既能够充分发挥党员和党组织作用,也有利于增强企业的凝聚力和提高企业的整体素质。在非公有制企业中开展党建工作,应从非公经济的实际情况出发,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去开拓和创新,改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方法,引导非公有制企业依法经营、按章纳税、健康发展,培养一支爱国、敬业、守法,与党同心同德的非公经济代表人士队伍。三是合理设置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提高党组织的覆盖面。针对非公经济企业普遍存在党员数量少、党组织覆盖率低的问题,应根据党章的要求,按照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有利于加强党的领导,有利于加强党员的教育管理和开展党的活动等原则,发挥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四是推进非公经济人士统战工作和党建工作融合发展。非公有制经济企业党组织在日常工作中,既要坚持原则,又要讲究策略,把工作的原则性与灵活性结合起来,正确处理好“党员”和“雇员”两种不同角色的关系,为企业的生产发展贡献力量。
一是引导非公经济人士特别是年轻一代要热爱祖国。既要引导非公经济人士增强政治定力,确保他们在大是大非面前坚定政治方向,在风险考验面前站稳政治立场,始终做到思想上统一、政治上团结、行动上一致;也要引导他们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特别要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一步坚定理论自信、道路自信、制度自信和文化自信。二是引导非公经济人士树立诚实守信的价值观。统一战线要通过大力宣传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爱国、敬业、诚信、守法、奉献等积极行为,抵制和鞭笞不良行为。要做好非公经济人士的政治引导,必须在充分了解其思想动态的基础上,分析其所想所需所急,找准价值引导的切入点和着力点,抓住非公经济发展过程中的突出矛盾、热点和难点问题,使对非公经济人士的价值观引导既贴近实际又富有实效,切实解决问题。三是引导非公经济人士“致富思源,富而思进”。统一战线要引导教育他们“致富思源,富而思进”,常怀感恩之情、报国之心,从只关心自己的企业转变为忧国忧民,把自己的利益同国家的利益、人民的利益结合起来,努力成为合格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建设者。四是引导非公经济人士做到“三个结合”。亦即把自身企业的发展与国家的发展结合起来,把个人富裕与全体人民的共同富裕结合起来,把遵循市场法则与发扬社会主义道德结合起来,引导他们把实现个人价值同履行社会责任联系起来,把发展企业同回馈社会联系起来。
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习近平总书记把新型政商关系概括为“亲”与“清”,并对“亲”“清”二字的内涵作了系统阐释。“亲”体现了党中央对充分调动非公经济人士积极性的鲜明态度,“清”则体现出党中央对各级领导干部在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方面的严格要求。这既为我们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正确认识和处理政商关系提供了指导原则,也指明了前进方向。一是要定期或不定期举办“亲”“清”政商座谈会。统战部门作为非公有制企业与政府沟通的桥梁,要搭建好企业服务平台,畅通政企沟通渠道,引导非公经济人士同政府领导和相关部门加强交流,用好“亲”的合力,守牢“清”的底线,切实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二是建立“亲”“清”政商关系联系机制。构建“亲”“清”政商关系,统战部门要真心实意地同民营企业家交朋友,坚持问题导向,加大对非公有制企业的关注程度,实时了解掌握企业生产经营中的痛点和风险点,了解和反映非公经济人士的意愿要求,帮助解决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面临的实际困难和问题。三是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充分发挥统战部门在非公经济人士参与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事务中的重要作用以及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中的协同作用,及时反映非公经济发展动态和非公经济人士利益诉求,积极建言献策。
“安商”亦即是要为客商创造一个注重诚信,依法规范行政、市场秩序和社会治安良好的发展环境。“富商”则意味着坚持互利双赢的原则,依法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让投资者通过守法经营赢利赚钱,从而吸引更多的投资者前来长寿投资,促进长寿区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统战部门要做到“安商”“富商”,一是要培育诚实守信的社会氛围。优化投资发展的人文社会环境,努力营造安商、富商的良好发展环境。二是要进一步规范政府部门的从政行为。统战部门应鼓励、引导非公有制资本进入法律、法规未禁的一切领域。非公有制经济应在改革、税收、投融资、土地供应等方面与公有制经济享受同等待遇。三是要切实扶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要做到安商、富商,统战部门应在完善服务、优化环境方面下功夫,并与非公经济人士建立良好信任的关系,为他们提供良好的居住和生活环境,让非公经济人士在长寿赚到钱,让其投资增值。充分发挥好统战部门全方位、精细化的服务优势,以最真诚的合作态度、最优质的创新创业环境、最完善的公共服务设施为非公经济的健康发展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