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秉志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日前会同财政部联合印发了《关于使用失业保险基金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决定从2019年1月1日起,將深度贫困地区失业保险金标准上调至最低工资标准的90%,该政策执行至2020年12月31日止。
《通知》明确,此次政策实施范围为深度贫困地区,主要包括两部分:一是“三区三州”深度贫困地区,即西藏、四省藏区、南疆四地州和四川凉山州、云南怒江州、甘肃临夏州等地区;二是省定深度贫困地区,即各省结合实际认定的本区域深度贫困地区。
《通知》提出,提高深度贫困地区企业稳岗补贴标准,对深度贫困地区的失业保险参保企业,可以将稳岗补贴标准提高到该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