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文明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现在已实施过半的时间了。从目前各地实施的脱贫攻坚情况看,尽管取得了一定的成就,但也出现了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如果这些问题不能得到及时有效解决,将对确保到2020年如期实现全国贫困县及人口全部脱贫,并保持贫困不反弹且稳定发展产生较大影响。从现在到2020年还有一年多的时间。所以,我们必须依据各地实施情况,加强对现实中存在的一些问题的有效解决,为建设全部脱贫后遏制贫困反弹的长效机制,以及稳定经济发展奠定基础。
一、把已脱贫地区的村党支部建设成“永不走”的队伍
当前,从时间上看,我国的脱贫攻坚战已进行过半,如何按照习近平总书记的要求把贫困村的党支部、村委会建设成为一支战斗力强的“永不走”的工作队,已成为当前实施脱贫攻坚战中亟待解决的问题。从目前的情况看,一些地方的村“两委”班子的战斗力离中央期望的“永不走”工作队的要求还有较大距离。主要的问题有村党支部、村委会班子人员配备还不齐,村班子整体素质较低,主要负责人的创新精神较弱、经营发展能力较低等。究其原因,一是许多农村缺少具有较高素质且年富力强的人才,致使很多村的村“两委”班子成员年龄普遍偏大且素质不高;二是在扶贫工作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下,驻村干部不得已进行“大包大揽”式的工作方法及“保姆式”的帮扶行为,使得这些村干部过于依赖驻村第一书记与驻村工作队员,这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村干部特别是村支书自身综合素质能力的锻炼与成长。目前一些已脱贫的行政村出现的村“两委”在带领群众进行持续经营发展上后继力量不足,致使发展停滞等问题,多是受此影响。这已成为一些地区实施脱贫工作中出现的共性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脱贫攻坚战的顺利实施以及脱贫后村级经济持续稳定的发展。因此,各地在进行脱贫攻坚战中,必须投入更多精力全方位建设打造贫困村村“两委”班子,真正为这些地方打造出一支观念意识新、市场经营素质高、创新能力强的领导机构,给当地留下一支真正“永不走”的战斗工作队。
二、全面提升对精神贫困的治理力度,真正激发贫困地区的内升动力
第一,强化对被扶持者敢于担当的责任扶持。在扶持方法上,不仅要持续强化对贫困者的技能培训,以增强其自身的“造血”能力,同时还要通过强化培训,对其进行进取精神及意志的灌输、责任心的培养,努力使每个人的脱贫技能和精神能量得到双提升。针对目前扶贫中一些家庭或个人存在“以贫为荣”的意识,政府一方面要通过对积极脱贫家庭、个人先进事迹大张旗鼓地进行宣传,并对当年依靠自身积极努力实现脱贫致富的家庭或个人实施物质重奖,以此激励大多数群众内心深处的脱贫欲望;另一方面政府应注重利用法律力量,对贫困者的不良道德心态与行为进行干预及遏制。
第二,设立对农民信誉进行评价的机制。结合目前社会上正在实施的个人征信评价体系建设,把所有农民在生产生活中的行为、人际交往以及个人在脱贫中的不良作为与表现等,都列入个人征信系统大数据中,对每个人的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并把评级结果定期公布于众。一方面充分利用社会公众传导压力,促使人们自觉纠正自己的不良行为,提升自己的公众道德观念,另一方面将个人征信与其在社会生活中的众多活动联系在一起进行必要的激励与限制。
第三,各村党支部还应对全村贫困家庭在脱贫中的所作所为进行“优秀、良好、一般、较差”等级评比,并对不同等级者,分别进行不同的物质与精神奖励,对“优、良”等级的,给予他们生产物资、农具等补贴奖或现金奖励;对“一般”等级的,由驻村工作队和村干部一同到其家中帮助制定发展规划,引导其积极脱贫;对“较差”等级的,应在村民会议上公开批评教育,并由驻村工作队会同村干部与其一同制定改进措施。
第四,对于具有劳动能力却不愿劳动而躺在政府扶贫政策的温床上生存的“老赖”们,应视个人情况采取不同惩罚措施,并要有一定力度的强制性措施,如对那些不属于贫困者,应立即从建档卡中清除,同时责令其退回原来所得的各种扶贫物资,并且把其列入失信名单中;对那些因懒惰而致贫困或政府给予其很多帮扶而自己不愿动手劳动的人,政府应降低对其各种资金资助水平标准,并让其集中起来参与社会公益性劳动,使他们在参与各种扶贫项目中,边干、边学、边增强信心;各村都应健全完善这样的评优罚懒机制。
第五,繼续落实政府原来对已脱贫者的各种政策支持,以给予已脱贫家庭或个人“定心丸”,继续加强对已脱贫者在教育、医疗、生态补偿、公益性岗位等方面的政策支持,真正在政策上做到“扶上马,送一程”,以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这样不仅能真正激发他们积极发展的内生动力,并且能从政策上消除那些尚未脱贫的贫困户心理上的“脱贫恐惧症”。
第六,各村都应推行心理情绪疏导机制,以便贫困者心理上重树对美好生活的信心。因为贫困者往往呈现出自卑、焦虑、抑郁等心理状态,长期积累极可能发展成严重的精神疾病,所以及时对他们进行心理情绪疏导是扶志的重要前提。依据农村情况,行之有效的办法是成立互助组织、组建各种兴趣小组、兴办各种文艺活动等,以帮扶、疏导、带动、激发他们的积极性。
三、注重遏制贫困反弹的长效机制的建设
第一,促进产业发展是保证长效稳定脱贫的关键。对于一个村庄或一个家庭来说,要真正实现稳定脱贫并保持发展,必须有持续发展的产业或一定规模的集体经济作支撑,所以,各地在实施扶贫中,必须从这两方面上下功夫、想对策,力争通过扶贫活动使被扶持的村庄奠定这方面的发展基础。其一,在促进发展产业中,在发展之前必须充分进行市场调查分析,发展后还要搞好市场对接。并且应尽量依据本地的资源环境条件发展相关产业,这样,在发展中才会以较少的投入得到较多的回报;其二,发展村级集体经济是有效帮助全村居民摆脱贫困、提升个人发展力的一条有效路径。一个村能否促进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村“两委”有没有这方面的发展意识是关键。因此,各地必须建立激励村党支书发展集体经济意识的机制。依据目前众多已富裕农村的经验看,发展集体经济要从培养村干部的意识着手,设立激励其发展集体经济的考核奖惩指标。
第二,建立能使各地都均衡享受公共资源配置的机制。扶贫的最终目的是实现大家共同富裕。从这个角度上看,我们在进行脱贫攻坚中,对贫困者实施特殊扶贫措施的同时,也要顾及到与此相临的似贫非贫者的发展问题,避免形成因新的政策性不公环境,而造成在帮助一部分人或家庭脱贫的同时使得另一部分人或家庭因政策覆盖不住而导致新的贫困。贫困与非贫困的家庭及村落间,因二者所享受的扶持资源差别大导致的矛盾,已成为目前脱贫攻坚战中的重要阻碍因素。为正确处理好这个矛盾,政府除了要加大对广大群众宣传,解释正在实施的扶贫政策的内容、形成原因及意义,打消一部分群众的疑虑外,还要尽快制定出全国基本统一的公共基础设施体系建设的标准,各地都应按照这个标准均衡调整与配置当前构建的资金资源,从而使各地的公共基础建设,通过中央与地方政府政策财政转移支付,都能按统一的标准来建设,使各地群众都能享受到普惠政策,真正公平共享社会发展成果,确保各地经济发展的均衡性、协调性。
第三,搞好与脱贫相关的社会公共服务的体系建设。注重把扶贫与乡村精神文明活动结合起来,要特别注重对人们的精神、价值观方面的培养,真正实现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扶贫中扶智、扶志相结合的治贫大格局。
(作者单位:中共河南省委党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