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月份,全国居民消费价格同比上涨1.5%。其中,城市上涨1.5%,农村上涨1.5%;食品价格下降0.5%,非食品价格上涨2.0%;消费品价格上涨1.0%,服务价格上涨2.3%。
1月份,全国居民消费价格环比上涨0.6%。其中,城市上涨0.6%,农村上涨0.6%;食品价格上涨2.2%,非食品价格上涨0.2%;消费品价格上涨0.8%,服务价格上涨0.3%。
一、各类商品及服务价格同比变动情况
食品烟酒价格同比上涨0.2%,影响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l)上涨约0.05个百分点。其中,蛋类价格上涨14.2%,影响CPI上涨约0.08个百分点;鲜果价格上涨6.4%,影响CPI上涨约0.11个百分点;水产品价格上涨2.4%,影响CPI上涨约0.04个百分点;粮食价格上涨1.2%,影响CPI上涨约0.02个百分点;畜肉类价格下降5.9%,影响CPI下降约0 28个百分点(猪肉价格下降10.6%,影响CPI下降约0.30个百分点);鲜菜价格下降5.8%,影响CPI下降约0.16个百分点。
其他七大类价格同比均上涨。其中,医疗保健、居住、生活用品及服务价格分别上涨6.2%、2.7%和1.5%,衣着、其他用品和服务价格分别上涨1.4%和1.2%,教育文化和娱乐、交通和通信价格分别上涨0.9%和0.2%。
二、各类商品及服务价格环比变动情况
食品烟酒价格环比上涨1.5%,影响CPI上涨约0.45个百分点。其中,鲜菜价格上涨9.5%,影响CPI上涨约0.23个百分点;鲜果价格上涨5.7%,影响CPI上涨约0.10个百分点;水产品价格上涨2.8%,影响CPI上涨约0.05个百分点;畜肉类价格上涨0.6%,影响CPI上涨约0.03个百分点(猪肉价格上涨0.7%,影响CP上涨约0.02个百分点)。
其他七大类价格环比六涨一降。其中,其他用品和服务、教育文化和娱乐、交通和通信价格分别上涨0.8%、0.5%和0.4%,生活用品及服务、医疗保健、居住价格分别上涨0.3%、0.2%和0.1%;衣着价格下降0.3%。
附注:
1、指标解释
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onsumer Price Index,简称CPI)是度量居民生活消费品和服务价格水平随着时间变动的相对数,综合反映居民购买的生活消费品和服务价格水平的变动情况。
2、统计范围
全國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涵盖全国城乡居民生活消费的食品烟酒、衣着、居住、生活用品及服务、交通和通信、教育文化和娱乐、医疗保健、其他用品和服务等8类、262个基本分类的商品与服务价格。
3、调查方法
采用抽样调查方法抽选确定调查网点,按照“定人、定点、定时”的原则,直接派人到调查网点采集原始价格。数据来源于全国31个省(区、市)500个市县、8.8万余家价格调查点,包括商场(店)、超市、农贸市场、服务网点和互联网电商等。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 权威数据清登陆http:∥data.stats.gov.cn查询检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