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作为国民经济的发展核心,金融活动已经渗透到了社会的每个角落之中并发挥着愈来愈大的作用,基于此,为了确保我国的金融监管防范工作能够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要求,本文以金融监管防范工作的重要性为出发点开展讨论了加强金融监管防范工作所需要做的提高金融安全防范意识、完善金融安全制度建设和严格金融安全执法力度等措施,并进行了相应的阐释和说明。
【关键词】金融监管 防范意识 安全制度
一、引言
保证稳定的金融环境,不但是国家深化金融体系改革、加快金融发展的基本前提,更是确保我国政治、经济、社会能够保持长期繁荣的关键基础。因此,为了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顺利开展和实现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稳步提高,有关部门一定要做好金融监管防范工作,时刻注意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保证金融业始终能够维持在健康平稳的发展轨道之中。
二、金融监管防范工作的重要性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逐步发展与完善,社会上对做好金融监管防范工作以保护国家金融安全的需求和呼声也越来越高,这就需要有关部门顺应时代潮流加强监管,以此来充分防范金融风险,保证我国金融秩序始终处于稳定状态。这不仅将影响到我国的经济发展形式,更会对整个社会的稳定发展产生重大影响,像2008年的由美国次贷危机所引发的全球性金融危机就给全球经济的正常运行乃至社会政治稳定造成了不小的危害。因为金融业是一个高负债、高风险的行业,若对其的监管工作不到位就极容易导致其出现漏洞进而引发小范围的金融风险,而数个小的金融风险集中到一起就将会形成一个大范围的金融风暴,这不但可能会造成该范围内的金融企业出现破产情况,还会严重危及到该范围内的货币信用体系安全,进而危及到民众的正常生活[1]。
三、加强金融监管防范工作的措施
(一)提高金融安全防范意识
提高金融安全防范意识是做好金融监管防范工作的关键,各级金融单位职工只有在意识中形成了金融安全重于一切的观念才能促进其真正在日常工作中时时刻刻维护金融安全,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1.各级金融单位必须要提升对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视程度,只有开展好思想政治工作才能确保社会上的不良风气不会对金融单位职工造成侵蚀和危害,也只有使其始终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才能帮助其提高明辨是非的能力,才能在其内心形成健康向上的金融工作观念从而促进其更好地投入到金融监管工作中;
2.要想使每一名金融单位职工都具备高度的安全防范意识做好对其的金融监管知识教育工作也是必不可少的,因为随着时代变化金融漏洞和犯罪方式也相应着发生着改变,这就需要各级金融单位不断更新自身的金融知识、学习最新的金融监管技术,了解金融体系中又新出现了哪些漏洞容易给不法分子以可乘之机,只有这样才能确保金融单位职工的技能素质能够在不断的学习中得到提升,其能力水平能够做到与时俱进,业务素质合格达标并熟练掌握问题可能发生的地点,这对于其在日常的金融监管工作中更加及时、准确的发现问题并迅速解决问题将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完善金融安全制度建设
做好金融监管工作,完善金融安全制度建设是必不可少的一部分,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我国金融监管应当以人民银行监管为主体,自上而下的建立一套高效、权威并权力高度集中的一整套监管体系,在这套监管体系之中应当包括会计、稽核、信贷等多个管理科室,具体业务由总行一级一级的下发到基层人民银行来开展,还要理清各级各行有各自的工作职责以防止混乱并出现重复检查造成资源浪费,以保证金融监管检查工作能够在目标区域内做到统一部署和集中开展。各级金融机构应当充分做好自身的内部控制工作,管理好自己的人员组织结构、财务管理系统、资产信贷质量、基金保险风险、会计系统和互联网系统全面堵住其中的漏洞,防止泄密情况的出现,以此来提升自身抵抗金融风险的实力;
2.为了保证金融机构具备更强的抵御风险能力,各金融机构还应当充分借助会计事务所、审计事务所或信用评级机构等社会力量来开展金融监管工作,并与这些金融机构组成行业协会来实施共同监督并随时分享监督信息,這不但将对机构自身实施保护,还能充分引导整个金融行业走上正轨,确保其始终维持在健康的发展状态中。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金融机构监管的手段也应当随之而做到高科技化,这就需要金融监管单位充分利用信息手段发展金融安全监管技术,不但要在每个金融单位安装监控设施,还要配备自动记录员工工作痕迹的信息装置,这样能够保证员工的每一条工作信息都能有据可查,从而做到一旦出现问题就可以及时快速的找到问题的源头和原因并迅速地将问题解决[2]。
(三)严格金融安全执法力度
严格金融安全执法力度的目的是为了提升金融机构执行政策的能力、帮助其增强自身的经营管理能力从而阻断违法渠道并消灭金融风险的触发源头。这需要各金融单位严格按照制定出来的法律规定开展检查工作,工作要从纪检、稽核、会计、财务、内审等部门全面开展,做到不留一个死角,全面检查任何一个可能产生漏洞的规章制度和工作内容,并确保金融系统中的每一个都要被执法审查,不能存在侥幸和例外,以此来杜绝漏网之鱼的出现。对于所查出的违法者不论其级别高低工作年限长短都需要从重处理。为确保处罚能够产生震慑性作用,金融单位可以制定不同级别的处罚标准:
1.较低级别的处罚不但要进行警告并通报批评,还要扩大通告范围,保证区域内各金融机构都能引起广泛注意;
2.高一级级别的处罚不能只单纯进行罚款,还应当看其表现允许其戴罪立功,若其在规定时间内做出了改正并不再犯类似错误,可以部分返还处罚款项,若其屡教不改并有犯新错误则应当对其进行追加处罚,必要时应当对其做停职处理;
3.若其所犯错误重大,甚至危害到了整条金融体系的正常运转,则应当立即解除其一切职务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并在案件调查过程中积极配合司法机关,全面收集证据以确保判决公正。同时相关负责人还要对此主动做出检讨找出问题发生的原因以此来杜绝类似问题的再次出现。
四、总结
综上所述,本文集中研究了加强金融监管防范工作确保金融安全的相关措施,通过研究发现,利用本文所列举的监管防范措施可以取得有效提升金融机构抵抗金融风险的实力,促进职工在日常工作中时时刻刻维护金融安全从而阻断金融风险问题发生渠道的良好效果。希望本文的研究可以帮助更多的金融机构更好地开展金融监管防范工作,为我国的金融业获得更广阔的发展前景做出贡献。
参考文献
[1]袁赞礼.金融道德风险防范研究[D].北京交通大学,2014.
[2]丁德圣.次贷危机后国内外金融监管思路和模式研究[D].辽宁大学,2013.
作者简介:吕西宁(1959-)男,陕西西安人,专科,毕业于宁夏电视大学企业财务会计专科,政工师,研究方向:思想政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