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伟 冯月恩
【摘 要】本文根据十九大和人总行关于乡村振兴、普惠金融的“惠民、便民、利民”总要求,结合目前县级人行移动支付工作的新特点和新表象,对移动支付在农村地区存在的发展不均衡、监管不到位等问题进行成因分析,建议县级人行对农村移动支付采取管理和服务并进办法,做好“管政策、管市场、管账户”的“三管”以及“服务三农、服务金融、服务基础”的“三服”工作。
【关键词】结算管理;移动支付;金融管理;金融服务;工作重点
随着互联网金融迅猛发展和智能手机的快速普及,以移动支付为标志的新型快捷支付方式倍受农村居民青睐。按照十九大和人民银行总行关于乡村振兴、普惠金融的“惠民、便民、利民”总要求,推动移动支付在农村地区广泛应用和健康发展成为目前县级人民银行支付工作重点。
一、农村移动支付发展的特点及存在的问题
据有关部门统计,2017年全国银行业金融机构共处理移动支付业务376亿笔,金额达到203万亿元,同比分别增长46%和29%,快速增长的移动支付业务为经济社会发展和方便群众生活发挥了极大作用。然而,由于受基础设施、教育水平、经济发展等因素影响,不发达农村地区的移动支付尚处于起步成长和快速增长期,归纳起来,主要特点和问题是:
1.农村地区移动支付量占总支付量比例不高
根据抽样调查发现,笔者所在县的农村移动支付只占到一个家庭总支出的21%左右。根本原因是掌握家庭收入主要部分的是20世纪60年代至70年代出生的人群,他们对智能手机和移动支付软件的熟悉度和认可度不如80和90后。在支付活动中,一般对线下网点依赖大,对现金的认可度高。
2.农村地区移动支付的范围十分局限
据近期农业农村部发布的《农业农村信息化发展前景及政策导向》相关数据显示,到2017年底我国网民中农村网民占比达27%,农村网民线下消费使用手机网上支付的比例为47.1%,主要原因是,在农村地区移动支付中,支付范围重点限定在使用微信和支付宝,用于个人之间小额转账、商品交易支付等方面,很少接触其它移动支付业务。
3.移动支付对农村市场的带动效应没有被高度重视
由于移动支付涉及客户和资金等资源的流动,其市场和经济价值越来越受到银行业金融机构的高度重视。因种种原因,目前农村地区银行机构尚未在小额、便民支付领域发挥“主占位”作用,在涉及公共民生领域的移动支付业务没有高度重视,许多适合开展移动支付的领域尚存空白,如城乡交通、医疗卫生、农产品交易等方面。
二、农村移动支付的管理和服务工作重点
县级人民银行作为移动支付管理的主要部门,对农村移动支付业务的推进和管理负有重要职责。应该充分做好宣传、管理、引导和服务工作。
1.做好“管政策、管市场、管账户”的“三管”工作
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支付结算要求,县级人行要提高“管”的站位,强化“管”的权威,提升“管”的水平,根据县支行实际,主要应该抓好以下3个方面的管理:
(1)管理移动支付政策。中国人民银行对移动支付业务的监管侧重于从政策上鼓励业务创新、引导产业协作,2010年以来颁布了《非金融机构移动支付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条码支付业务规范(试行)>的通知》等重要政策规定,对人民银行内部工作做出了具体要求,县级人行要准确把握移动支付工作的政策规定,认真开展职能内的管理工作。县级人民银行的工作重点应该放在网络支付、预付卡发行与受理、银行卡收单和人行规定的其他支付服务方面,一方面,要查验《支付业务许可证》的合法性,要在安全、效率、诚信和公平竞争的原则下,加强移动支付监管,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客户合法权益;另一方面,应当结合反洗钱的有关规定,做好移动支付领域的反洗钱检查。
(2)管理移動支付市场。移动支付的典型特点集中在“小额”和“快捷”,许多违法犯罪利用移动支付这一特点相伴而生,例如中奖诈骗、电话欠费、汽车退税、扫码领奖、赌资交易等等,加上与移动支付相关的各式各样不正当竞争,严重影响到移动支付市场的健康运行。打击支付乱象,规范市场秩序是人民银行对移动支付管理工作的重点,县级人行应该及时掌握移动支付市场发展方向,经常性开展有关移动支付市场经营动态的调查研究,第一时间反映移动支付市场出现的苗头性问题和发展新动向,为上级行管理移动支付市场做好政策性参谋作用,更好地发挥支付结算工作对推动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基础性作用。
(3)管理个人结算账户。随着互联网金融业务快速发展和移动支付要求,人民银行对个人账户的管理也随之跟进,2018年初,总行发布了《关于改进个人银行账户分类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Ⅲ类户在小额支付中将发挥重要作用,同时可以推动Ⅱ类、Ⅲ类户为移动支付服务。县级人行应该按照这一要求,强化对个人账户的科学管理,做好其开设、变更和撤销工作,保护农民个人账户资金安全和合法权益,有效防范移动支付新型违法犯罪。县级人行要根据2016年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支付结算管理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开展账户风险意识、操作要领、防范知识的宣传教育,结合年度账户检查,进一步规范各银行机构账户使用,确保移动支付业务中的账户安全。
2.做好“服务三农、服务金融、服务基础”“三服”工作
移动支付涉及农村地区广大农民、金融机构、运营商和民生项目多个方面,县级人行要贯彻落实“支付为民”理念,坚守“服”的初心,筑牢“服”的基石,最大限度发挥移动支付在乡村振兴中的关键作用。
(1)全方位多角度服务三农。十九大提出了“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农村建设20字总要求,县级人行要在移动支付服务领域做到真情服务和多方服务,让移动支付在“乡村振兴”中造福“三农”。在具体工作中,要注重3个结合:一是与预防诈骗相结合,从移动支付渠道堵住资金损失。例如,近年来。利用现代电子网络技术构造的“虚拟”产品“电子商铺”、“电子百货”、“电子投资”等非法集资在农村也逐步增多。县级人行要加大金融宣传力度,正确引导广大群众树立理财观念,杜绝参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非法集资犯罪活动正本清源、净化移动支付市场。二是与支付文化建设相结合,营造风清气正的移动支付环境。县级人行可以借助金融机构网点的显示屏、横幅进行宣传,也可以利用微信、QQ群等新媒体、自媒体等方式传播移动支付知识,同时可以组织文艺表演、演讲会等,丰富支付文化内容。三是与农村金融综合服务站点业务相结合,扩大移动支付的宣传范围。利用服务站点多面广的特点,定期不定期深入站点或者开展站点人员培训,加强移动支付政策宣传、操作培训和安全教育,通过与群众面对面的宣传服务,帮助农民了解和掌握移动支付知识,增强风险防范意识,营造安全、放心支付的良好社会环境,真正推动移动支付在农村的快速发展。
(2)重引导助经营服务金融。可以预测,在不久的将来,移动支付即将为市场经济带来潜在的无限价值,在目前的农村地区,移动支付市场还没有充分发育,小额、便民支付领域和涉及公共民生领域的移动支付业务还处于缺失和空白状态。究其主要原因,有以下几点:第一,移动支付业务体量过小,引不起银行的兴趣;第二,涉及公益性项目的移动支付工作需要政府、银行、电信等部门多方合作,协调力度有限;第三,农民对移动支付的认知度和认可度还不高,投入市场有顾虑。这就需要县级人行在辖区内做好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宣传和引导工作。通过宣传让银行知道,移动支付涉及开户量、资金流等方面的利益,银行业金融机构在提供农村公益服务的同时,可以收获巨大商机和利润价值。人行在做好宣传的同时,还要做好协调服务工作。在调动积极性基础上,移动支付还面临着金融机构为了自身利益争夺或者推脱公益项目的现象,例如,在客户多、资金大的公交支付、水电缴纳、买药就医方面,可能出现竞争激烈情况,而在扶贫、就业、上学等项目上会无人问津。县级人行要按服务功能特点和市场需求合理分配资源,协调好金融机构之间的利益竞争,按照兼顾全面、照顾利益、布局合理的原则,搞好移动支付资源的分配和使用,从而实现引导和协调同步进行。
(3)抓根本重民生服务基础。县级人行要从“人行主导、政府支持、金融机构推进、广大百姓受益”的思路入手,对农村移动支付实施的现状、需求、困难、前景开展调查研究,准确掌握了移动支付迫切需求的行业和规模,了解移动支付的工作切入点和实施方向,选择与广大人民群众工作、生活息息相关的水电缴纳、公交支付、农产品交易等基础性环节为突破口,为农民提供快捷便利服务。目前,要积极响应人总行打造“移动支付便民示范工程”的要求,重点以银行业统一APP“云闪付”为载体,通过升级改造传统银行卡支付环境、拓展便民生活服务场景、优化农村消费商圈等,不断提升农村公共服务水平,打造精品民生工程,为广大农民提供安全、高效、统一的金融移动支付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