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通科技创新壁垒 助力国企改革发展

2018-11-15 01:33内蒙古华电蒙东能源有限公司李清东中国电力设备管理协会李杰浩
电力设备管理 2018年10期
关键词:创新者创效科技成果

内蒙古华电蒙东能源有限公司 李清东 中国电力设备管理协会 李杰浩

通过对多家国有电力企业在科技创新者创新动力、科技成果转化路径、科技创新体制方面存在的科技创新壁垒问题进行深入调研,发现存在很多优秀科技成果,其中部分成果创造效益巨大,且科技创新者们都具有强烈的创新热情,有强烈技术成果转化创效的愿望,有强烈为企业干事创业的决心,但是存在一些奖励不对称、激励不到位、成果难转化、研发费难处理等问题,严重制约了基层创新者的创新动力和创效活力。

一、基层企业科技创新现状

(一)不缺创新人才,缺少创新人才成长的土壤

1.缺少技术人才的绿色晋升通道

搞专业技术的人员都需要一个岗位多年时间的沉淀,出了成果以后,自己的年龄和机遇已经失去了晋升机会,导致懂技术、有能力的干事创业者很难在体制内脱颖而出,同时企业一些管理者对科技创新的重要性淡薄,这些现象导致企业中很多人才失去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和热情,常常发生企业内人才流失、技术流失现象,严重制约人才的进步和企业的发展。

2.广大人员创新积极性不高,激励动力不足

国企内很多电厂、特别是火电厂普遍存在职工年龄偏大情况,部分火电厂职工平均年龄偏大,急需激活广大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搞创新就是打破常规的解决问题,常常具有风险性,个人在企业里搞创新存在风险高、回报低、甚至没有回报的现象,但是往往真正给企业创造巨大效益的都是这些创新者。通过科技创新能给企业创造巨大的效益,但创新者得不到应该得到的物质奖励,往往奖励仅存在于一个证书上,成果的巨大收益性和创新者的回报不对称导致企业内部创新的积极性不高,职工进取动力不足。

(二)不缺好的科技成果,缺少成果转化推广的路径

1.大量成果没有转化机制,创新成果的实施得不到保障

很多拿出来一用就见效的成果都在睡大觉,很多获得大奖的成果也就停留在一个证书上,很多成果的命运决定于企业关键领导是否重视,重视的话成果转化机会就大一些、为企业的创效就多一些;没人重视或者没人关注,即使核心技术发明人对自己的技术再自信、再有工作热情,也很难能将自己的智慧转化为企业的生产力,最终也是无能为力地接受平庸的现实。

有的创新者对自己的技术成果充满希望,只能离开公司创业,带着成果自己为更多其他企业创造效益。在部分企业中好的科技成果不但为公司创收了巨大的电量收益,同时为生产系统节约人力成本无法估量。

还存在很多好的项目被不法分子窃取利用情况,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不够,使很多科技创新者的辛劳成果成为免费共享资源,这些冒着风险甚至危险取得成果的发明人都成为别人的垫脚石,自己忙里忙外两手空空。建立科技成果转化机制,让好成果的命运不是取决于个人因素,而是让制度和机制保证成果的顺利转化,保证创新者的积极性和动力,实现对人的创造性的尊重和认可。

2.成果没有真正的转化为企业生产力

科技创新的初衷就是解决企业生产经营中存在的痛点,能够解决企业存在实际问题的人都是在岗位上专注一个领域或专业多年的一线技术工作者,而这些技术工人由于在企业中的职位很低,没有调配企业资源的能力,自己在做研究的时候常常自己出钱研发、试制样机,在没有设计、制造等资源的前提下,靠自己的朋友关系或者其他资源完成自己的想法的,这些创新者是在没有得到任何科研经费的支持下完成创新成果的,创新者使用资源的不对称性,导致在企业中做创新工作难上加难。

二、打破创新壁垒的途径和路线

以如何激活基层企业广大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解决创新成果的推广应用激励机制为切入点,通过在国企系统内建立一个资源共享和成果推广转化平台,利用系统内部专家库和科技成果库两个信息平台,依托科技项目经费使用机制、科技成果转化推广机制、科技成果创效的奖励分配机制,打通企业科技成果转化最后一公里的通道,让广大员工的智慧资源转化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和生产力。

(一)一个科技成果转化平台建设

建立科技成果转化平台的目的是为广大创新工作者提供一个技术交流和成果转化推广的平台,避免企业内部基层企业重复研发的问题,解决各基层创新者因信息交流不对称导致的闭门造车问题,实现有效的成果研发和成果转化推广的路径。

对于电力系统而言,无论风电、水电、火电等都有电气、机械、保护等专业。人才在各专业领域具有高度的集中性,而且每个基层企业每个专业对应的生产问题也是具有高度相似性,建立基层企业各专业技术人员的交流平台对于高度专业化的人才集中攻克生产难题具有重要的意义,不但有利于提高广大创新工作者的技术水平,而且技术交流的背后是解决企业的大量痛点和难点。同时,技术人员得到专业交流后会促进科技成果在系统内的需求导向定位,容易形成高度技术融合的科技成果,同时有利于企业内部人才解决基层企业共存的技术难题。

企业系统内每年都会形成大量的科技创新成果或者创新创效成果,目前绝大部分技术都存在于证书上,仅部分科技成果由于具有较强生产实用性和市场需求性会有不同程度的成果转化应用。如果这些有效技术成果全部实现转化,对于企业的创收创效有着巨大的推动作用,这也正是国企目前瘦身健体,转型发展、提质增效的重要实施举措。

(二)两个信息平台

充分挖掘国企内部专家库和成果库蕴藏的巨大生产力,充分利用网络信息化资源,让专家库的人员透明于企业系统内的广大科技工作者,让广大基层人员在解决问题的时候利用专家库的宝贵资源实现技术助力。

让科技成果信息技术共享,避免重复研发浪费资源,汇集国企内多年形成的科技成果,利用信息平台进行分类展示,通过科技网站或者创新公众号等媒体进行宣传,开发手机APP的专家库平台和科技成果平台,让广大基层科技工作者在平台上充分技术交流和开展技术合作。

两个信息平台的建设和使用,也是企业内部媒体对科技成果或者专家的专题报道,这样容易形成人才的内在驱动和成果转化的内在驱动,不但激发基层人员对媒体平台的关注度,而且会激发企业内创新人才的活力,增强企业的创新力和竞争力。

(三)建立科技创新的三个机制

1.建立科研经费的使用机制

(1)目前各基层企业科研经费现状

科技成果奖励资金占用公司工资总额,但是企业的工资总额不会增加,导致企业负责人对科技创新奖励积极性不高。如果研发失败科研经费将被列入企业成本,导致企业科技研发项目承担风险大,也降低了企业负责人对科技创新工作的积极性。

科技研发资金每年投入数额巨大,但企业内部科研院所占用大部分资金,基层企业可支配的科技创新资金比例很少,科技项目经费被占用为其他技改项目等费用,搞创新的人员没有任何科技创新资金支持,存在科技创新者自己支出专利费和创新成果研发试验费用的现象。

但对于电力系统而言,一般都属于生产型企业,能够解决生产中实际问题的科技项目绝大多数都来源于扎根基层的一线科技创新工作者的成果,这样就违背了科技创新资金的使用初衷。应该彻底颠覆当前科技创新资金的使用渠道,让广大科技创新工作者真正能得到资金支持用于成果研发上和创效奖励上。

(2)解决措施

科研经费做到专款专用,科技项目研发资金严禁被占用,建立严格的科研经费使用考核制度,给广大基层创新者足够的研发资金使用权利。

建立科研经费和科技成果的奖励惩罚机制,让科技创新工作者、科技成果、科研经费三者紧密挂钩,做到研发风险共担和成果利益共享,这样有利于促进创新者对科研经费做到慎重使用,真正达到科研经费的投资和回报的收益良性科学使用。2.建立科技成果奖励分配机制

在企业中推动企业可持续发展的核心力量是创新,推动企业生产要素由劳动力智慧资源转化为企业生产力的核心力量是科技成果,科技成果的背后推动者是科技创新者,要想激发科技创新者的智慧资源活力,必须建立适合企业内部的科技成果奖励分配制度。科技成果的奖励分为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融合激励的制度。

精神奖励。包括评为劳动模范等荣誉称号,以及培训、外出考察学习、旅游休假机会等,设立科技创新大会表彰制度,让基层劳动代表真正得到一种精神奖励。

物质奖励。包括科技创新成果、专利技术、五小(小发明、小创造、小革新、小设计、小建议)能够给企业带来较大经济效益的项目,根据科技成果转化法和专利法,给予发明人或者团队相应的物质奖励,这种物质奖励分为一次性奖励和与项目创效相关的持续性奖励两种。

一次性奖励适用于给创造社会效益明显的成果、但经济效益不明显的项目,例如改善了劳动环境、节省了劳动力、提高了设备的可靠性;持续性奖励适用于给企业创造经济效益明显的科技成果,例如创收电量、节省厂用电量、提高设备发电能力、降低设备故障率等,这些技术成果都是只要使用就可以为企业持续创造经济效益的项目。持续性奖励依据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等对发明人和团队进行奖励。

国家现在对科技创新者的奖励越来越重视,奖励条款越来越明确,2015年8月,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第四十五条明确提出对发明者的奖励规定:科技成果完成单位未规定、也未与科技人员约定奖励和报酬的方式和数额的,按照下列标准对完成、转化职务科技成果做出重要贡献的人员给予奖励和报酬:将该项职务科技成果转让、许可给他人实施的,从该项科技成果转让净收入或者许可净收入中提取不低于50%的比例;利用该项职务科技成果作价投资的,从该项科技成果形成的股份或者出资比例中提取不低于50%的比例;将该项职务科技成果自行实施或者与他人合作实施的,应当在实施转化成功投产后连续3至5年,每年从实施该项科技成果的营业利润中提取不低于5%的比例。转让、许可净收入为企业取得的科技成果转让、许可收入扣除相关税费和企业为该项科技成果投入的全部研发费用及维护、维权费用后的金额。企业将同一项科技成果使用权向多个单位或者个人转让、许可的,转让、许可收入应当合并计算。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依照本法规定对完成、转化职务科技成果做出重要贡献的人员给予奖励和报酬的支出计入当年本单位工资总额,但不受当年本单位工资总额限制、不纳入本单位工资总额基数。

根据以上规定,据《科技成果转化法》对发明人的奖励方式还包括奖励发明人不低于50%比例的科技成果出资形成的股份、奖励发明人5%实施该项科技成果的营业利润等。另外,科技成果完成单位可以对奖励和报酬的方式和数额作出不低于上述标准的规定和约定。

3.建立科技成果转化机制

根据国务院印发的《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若干规定》,对完成科技成果转化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提出了更为明确的奖励机制。其中,明确对职务科技成果完成人和为成果转化作出重要贡献的其他人员给予奖励的标准如下:国家设立的研究开发机构、高等院校制定转化科技成果收益分配制度时,要按照规定充分听取本单位科技人员的意见,并在本单位公开相关制度。依法对职务科技成果完成人和为成果转化作出重要贡献的其他人员给予奖励时,按照以下规定执行:

以技术转让或者许可方式转化职务科技成果的,应当从技术转让或者许可所取得的净收入中提取不低于50%的比例用于奖励。

以科技成果作价投资实施转化的,应当从作价投资取得的股份或者出资比例中提取不低于50%的比例用于奖励。

在研究开发和科技成果转化中作出主要贡献的人员,获得奖励的份额不低于奖励总额的50%。

对科技人员在科技成果转化工作中开展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等活动给予的奖励,可按照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和本规定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明确指出:企业、事业单位独立研究开发或者与其他单位合作研究开发的科技成果实施转化成功投产后,单位应当连续三至五年从实施该科技成果新增留利中提取不低于百分之五的比例,对完成该项科技成果及其转化做出重要贡献的人员给予奖励。

建立科技成果转化机制,能够解决科技成果转化最后一公里的问题,有利于激活科技创新工作者的研发动力,有利于激发科技成果转化责任人的转化动力,有利于企业科技成果转化为企业的经济效益,建立这套机制对促进企业的创新活力和成果创效动力都有着重要的意义。

三、风电行业科技创新的典型成功案例

在夏季高温大风天气条件下,风电机组会发生机舱温度高停机、齿轮箱油温高限功率或停机、变频器温度高限功率、发电机温度高停机等故障,这些问题已严重的制约了设备的发电能力,同时严重缩短设备的使用寿命,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

以200MW的风电场为例,甘肃酒泉风电基地每年从5月初至9月底,最为严重时风电场的总出力只能达到70MW,相当于总出力的三分之一。通辽某风电场装机容量300MW风电场,2014年因限电损失电量达到2000万千瓦时,仅电量直接损失1040万元。双馈风电机组的高温限功率问题不但给各风电场造成巨大的电量损失,而且设备长期处于高温环境下运行,设备故障率高、设备老化速度快,对风电机组的高温综合治理势在必行。

风电机组的高温限功率问题是风电行业难题,问题在于风电机组机舱温度、齿轮箱油温、变频器温度高问题,解决以上问题的发明专利有《风力发电机组非能动降温系统》,可彻底解决风电行业高温难题。此项降温技术在不改变机舱原有结构的基础上,不外加动力装置,将机舱温度降低10~15℃,是风电行业内提质增效、节能环保的优选技术方案。以专利技术应用的系统内某风电场为例,每年节约损失电量创效1412万元,节省厂用电量创效154万元,节省备件损失180万元,整个项目每年创效1746万元,经济效益非常显著。

四、结语

科技创新这把利剑,用好可以强国强企,在国家转型发展、产业结构调整、供给侧改革的大趋势下,科技创新对一个企业是否能够在国家发展转型下成功实现转型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

从历史角度看,中国近代史就是一部屈辱史,屈辱史的背后就是落后的科学技术导致中国的衰落;生产力是推动社会进步的核心力量,创造力是生产力的核心,创新就是激活生产力要素的催化剂。

建立国有企业的创新驱动战略和培养国企的创新土壤,将会更大促进国有企业中生产力的发展,从而激发广大员工的创造力和成长动力,对促进国企改革转型和提高国企竞争力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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