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企业资质 电子化申报审批
近日,住建部下发通知,决定自2019年1月1日起对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实行电子化申报和审批。通知还明确了电子化申报和审批事项范围、申报方式及有关要求。
根据通知,此次电子化申报和审批事项范围包括:住建部审批的工程勘察资质、工程设计资质、建筑业企业资质、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含涉及公路、铁路、水运、水利、信息产业、民航、海洋、航空航天等领域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的新申请、升级、增项、重新核定事项。实行电子化申报和审批后,住建部不再受理上述事项纸质申报材料。
通知要求,对实行电子化申报和审批的事项,企业应通过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申报软件申报。完成电子化申报后,企业仅需向住建部行政审批集中受理办公室提供以下书面材料:一是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国务院国资委管理企业出具的关于报送资质申报材料的公函;二是通过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申报软件生成的带条形码并加盖企业公章的企业资质申请表。除上述书面材料外,资质申报所需其他附件材料均通过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申报软件报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