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时候,我住在东北农村的姥姥家。那个村子里客居了大量从山东、河北逃荒过来的外省人,我便是这些外省人的后代。
那时候电影放映队来了才是真正过节,而除此之外就没有什么娱乐活动了。大家只能把积攒了一年的疲和累放到过年的时候去释放,而释放的方式竟又是如此奇特,平均一秒钟吃进嘴里一颗黑糊的葵花籽,平均五分钟放进嘴里一块咸硬的糖块。除此以外日子过得似乎很慢,无边无际的白天和黑夜,总是没有任何新鲜有趣的事情发生。我们只能为自己家的母鸡生了一个双黄蛋而高兴。作为小孩子的我们,开心的事情还包括谁家的女人上吊或跳河这样的新闻,因为女人们又会亢奋几天,而这时的大人们似乎忘记了对孩子各种莫名其妙的管教和打骂,同时,她们还因为与本地女人有了共同的立场,而友好起来。当然,这种和谐的景象只是临时的。
印象最深的是一个姓刘的女孩与人谈恋爱失身后被男人抛弃,并别无选择地跳了河。那一天的大人们,脸庞涨得通红,不知是喜是悲的情绪高涨难掩,尤其是女人们,她们似乎表现得越是开心,越是与这类脏女人划清了界限,仿佛她们用行动替天行了道。如今想来是何等之残酷和无情。刘姓女孩跳河之后引起了村里人的奔走相告,他们觉得这是离过年还太远,老天给他们的一种慰藉。当然也有更老的女人摇着头、瘪着腮,对着河岸的方向发呆。发生了这样的事,是没有人垂泪的,包括女孩子的母亲,她除了恨还是恨,似乎女孩子的死把她的清白也夺走了。失身的女人为什么要死呢?男人不也同时失了吗?却从没有见到他们痛苦,我真想见到他们哭哭啼啼的样子。或许他们窃喜着,因为在女人捶胸顿足的时候,他们发现了自己竟然是个胜利者。
我越发不再反对婚前异性间的深层接触,前提是他们的文化层次、教养、价值观等等必须接近。他们不会想到占有和征服这样的东西,他们不会想到失身和欺骗。男女的需要是一致的,身体的需要也是。女人终于有了进步,她们影响并改变了婚恋市场的游戏规则。
小说《结婚记》便是这样的一个故事,男性终于也可以待价而沽,还是被亲人们安排的,随着时空的辗转,他们也沦为女性那般优越,不仅供人挑选,也可以面对自己的身体了。比如说嫁到一个好人家,仅仅靠身体也可以。
点灯熬夜写了近二十年,从白领写到车间,从小姐写到小贩,从虚无写到烟火的日常,日子就这样过去了很多。老朋友不联系,新朋友不愿认识,从自闭到自省,就这样以小人之心度他人之腑,从阴暗的窃喜到光亮处的展示,写作的每一天,身心疲累,饱受磨砺也无比喜悦。写到山穷水尽,也写到了柳暗花明,悠然心会,妙处难与君说。
感谢一路以来厚爱我的《北京文学》,感谢《中篇小说选刊》的支持和鼓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