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随着网络借贷的快速发展,一些P2P网络借贷平台不断向高校拓展业务,部分不良网络借贷平台采取虚假宣传的方式,诱导学生过度消费,甚至陷入高利贷陷阱,侵犯学生合法权益、造成不良影响。大学生陷入不良网络贷款陷阱里,与自身生活经验阅历缺乏、相关金融、法律知识严重缺乏有着直接的关系。对于大学生而言,要进一步提高警惕性和风险防范意识,珍惜个人信用,保护自己个人的私有信息,崇尚节约,抵制过度奢侈的消费行为,真正的远离网络不良贷款。
“校园贷”相对于银行严格的贷款程序非常简单,大学生只需通过网络借贷平台客户端上传相关的学生证或身份证就可以完成贷款过程。
“校园贷”平台利用线上推送广告,线下在校园内大量发放传单,张贴广告二维码等方式进行误导宣传,诱导大学生在平台贷款享受“零首付、零利息”等虚假条件,却不提所谓高额的保证金和服务费等。
目前,由于社会对于“校园贷”管理存在漏洞,使之出现较大的风险隐患,造成矛盾问题频发,如网贷平台和各银行平台信息不共享,出现较多在校大学生因为无力偿还贷款,却又能够在多家“校园贷”平台继续借贷,偿还前期的贷款,造成拆东墙补西墙,恶性循环的恶果,最终无力偿还,只有父母亲属出面解决偿还,造成家庭的矛盾和负担。因此,社会相关部门应及时适应新的环境变化,及时出台新规新政,规范网贷平台,明确符合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对于非法的平台及时取缔。从而营造出健康的网贷环境。
高校在“校园贷”风险教育防范中要从实际出发,建立由学院、辅导员(班主任)、学生骨干队伍构成的三级防范教育引导机制,密切关注学生异常消费行为。
(1)学院是防控教育引导机制中的第一级,在校园贷防控引导中起着核心的引领作用。充分采用多种方法让在校学生远离校园贷,避免不必要的精神、物质上的损失。一是加强校风班风建设,开展相关主题班日、团日活动,让学生感受到赚钱的不易,培养出理性消费的大学生活氛围。形成良好的校风班风是引导大学生养成一种健康、积极、乐观生活态度的重要因素,必将成为学生形成合理消费和健康消费的环境依托。引导学生参加积极有益的校园文化生活,远离网游、赌博等不良嗜好。从源头上遏制“校园贷”的发生。二是加强宣传活动,发挥高校宣传优势,构建宣传阵地。有效使用校园广播、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校园媒体向大学生定期推送“校园贷”不良案例,使学生能够亲身感受其危害。同时,可邀请专业人士开设金融贷款等专题讲座,引导学生理性消费,增强学生的防范意识。三是认真执行国家资助保障政策。认真贯彻全国学生资助中心的政策要求,精准资助。加强对学生资助工作的科学管理和制度支撑,切实提高学生资助工作水平,保障国家各项资助政策落到实处,满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生活费等保障性需求。真正把资助补贴发到困难学生手中,确保其在校正常生活学习。
(2)辅导员(班主任)是防控教育引导机制的第二级,充分理解学校关于防控教育的方针政策,对学生开展主题活动,经常到学生中去了解生活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引导、及时处理、已经反馈汇报,同时做好学生的心理辅导工作以及监控。教育引导学生树立理性的消费观,关心关注学生消费心理,纠正学生超前消费、过度消费和从众消费等错误观念。在生活消费、人际消费、娱乐消费等方面,教育学生不盲从、不攀比、不炫耀,引导学生合理消费、理性消费、适度消费。
(3)学生骨干队伍是防控教育引导机制的第三级。学生骨干队伍是与学生关系最紧密的人群,经常与其沟通和交流。必须起到监控作用,发现问题及时反馈辅导员。防范教育引导的主体是学生,学生要加强自身建设,充分理解校园贷的危害,争做防控教育引导的先锋;学生要加强理财能力,形成良好的消费习惯,这是社会发展中必不可少的生存技能,是其更好适应社会竞争的保证。学生要树立科学的核心价值观,使之成为社会稳定发展的支撑和动力,同时是提高学生崇尚科学文化热情和社会主义道德观的自觉性的保证。三级防控教育引导机制中的三级并不是独立存在的,是相互作用,相互反馈的。
在构建三级防范教育引导机制基础上,不断完善“校园贷”应急处置机制。
(1)及时了解学生贷款的真实情况,对其网贷的渠道、用途以及社会关系等问题准确把握,并引导学生远离“校园贷”,告知网贷对自己、家人、朋友的严重不良影响,确保学生安全是应急处置机制的首要任务。
(2)第一时间联系学生家长,告知学生进行网贷的事实,准确把握学生日常的生活行为和习性,在学院、家长、学生共同配合下尽快解决网贷所带来的严重社会危害,防止事态恶化。
(3)对未经学院同意在校园内进行宣传推广信贷业务的不良网络借贷平台及个人,第一时间报请警务室、公安、网信等部门依法处置,维护学生合法权益。
(4)进一步排查学生中的网贷情况并严格监控学生中的借贷行为。要求各学院组织学生干事、辅导员、班主任逐个班级排查,逐个同学排查,对有借贷隐患的学生及时进行教育,停止借贷行为。
(5)学院宣传部门要进一步加强“校园贷”宣传警示教育。及时发现校园贷苗头性、倾向性、普遍性问题,及时分析评估潜在的风险,及时以电话、短信、网络、橱窗、校园广播等多种形式向学生发布预警提示信息。
(6)对于“校园贷”的防范和引导不仅仅需要高校的重视,社会和家庭也是不可缺少的重要因素。社会上要严厉打击消费金融类公司在高校校园内采用的“全年零利息”的校园贷行为,这是一种变向的“高利贷”,必须采取零容忍的态度坚决整治。建立的举报治理制度,对于侵犯学生合法权益、存在安全风险隐患的贷款平台第一时间发布以电话、短信、网络、橱窗、校园广播等多种形式向学生发布预警提示信息。预警信息、向举报相关部门处理并及时清理出校园。
建立应急处置机制及时缓解由于学生参与不良网络贷款所导致的社会问题,确保学生安全。学院、家长、学生共同配合下尽快解决网贷所带来的严重危害,防止事态恶化,同时进一步排查与宣传警示教育。
防范教育引导的主体是学生,学生要加强自身建设,充分理解校园贷的危害,争做防控教育引导的先锋;学生要加强理财能力,形成良好的消费习惯,这是社会发展中必不可少的生存技能,是其更好适应社会竞争的保证。学生要树立科学的核心价值观,使之成为社会稳定发展的支撑和动力,同时是提高学生崇尚科学文化热情和社会主义道德观的自觉性的保证。同时要呼吁全社会对“校园贷”问题务必引起高度重视,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对不良网贷的监管整治力度,营造安全和谐的社会氛围。
参考文献:
[1]宋雁慧.大学生网贷行为的社会心理分析[J].中国青年社会科学,2016(5).
[2]张艳林.以校园贷谈大学生的法律保护[J].法制与社会,2017(07).
[3]崔柳.浅谈大学生校园网贷危害及管理对策[J].教育教学论坛,2017(26).
[4]陈文波.浅析校园金融的现状问题及对策[J].科技经济市场,2015(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