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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独立学院,与普通高等院校相比,存在着较大的差距,独立学院的学费较高,学生的贫富差距较大,导致在校贫困学生的资助工作存在诸多问题,如缺乏相应的政策和法规、贫困生的认定工作存在疏漏和程序不规范、资助管理队伍不健全等。为了更好地做好独立学院的资助工作,建立符合独立学院院情的新的资助模式,是当前独立学院学生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
作为民办教育的重要力量,独立学院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并未受到国家的重视,直到2007年国家财政部和教育部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明确将独立学院纳入国家政策资助范围内。随着高考的不断扩招,独立学院从最初的“贵族学校”走向“平民化”,但是国家的相应资助政策并未随着独立学院生源上浮的比例进行调整,这就导致了独立学院的受助比例有很大的限制。从近二十年的国家有关贫困生资助的相关文件,从未有操作层面的法规或者政策支持,更未有以民办院校或者独立学院为基础出台相关的政策和法规。
目前,很多学校的贫困生认定缺乏科学、有效、合理的量化标准,导致了贫困生认定工作的模糊化。无论是国家的相关政策、法规还是学院的相关文件,贫困生认定工作的最终目的是为真正资助需要帮助的学生完成学业。在贫困生认定工作中,最关键的环节就是甄别一个学生是否为真正的贫困生。目前,大多数的院校都是以家庭经济困难调查表、二级证明等材料来认定贫困生。这也从某种层面解释了很多学生争相认定贫困生的原因。从客观因素来看,很多学生开具贫困证明相当容易,但仍然存在部分真正贫困的学生无法开具证明。甚至多数学生反映,部分民政部门的工作人员并不认真对待相关证明的审核工作。
上个世纪90年代,中国的民办高校教育渐开始发展,受到各种因素的影响,作为资助工作的主体的辅导员队伍存在着明显的问题,比如辅导员队伍不稳定,这就导致资助工作的效率低下。作为新手辅导员,对国家资助政策的把握和理解、对所带学生的贫困状况的了解程度以及资助工作相关环节并不熟悉,这就导致班级资助工作出现问题;其次独立学院辅导员人数较少,工作量较大,这必然会导致工作中的一些失误。
一是作为独立学院,学生之间的贫富差距更严重,这就使得很多心理素质较差的贫困生产生焦虑、不自信、孤僻、多疑等问题,严重影响了其正常的学习、人际交往等活动。二是存着部分家庭经济状况较好的学生通过弄虚作假的手段来骗取资助金,在贫困生认定工作中恶意欺骗贫困生认定小组成员。三是部分贫困生有着严重的依赖心理,只懂向国家索取,从不考虑回报,缺乏感恩意识。
大部分院校的助学金评比主要是根据学生家庭经济的困难程度来开展的,这就使得很多学生要申请助学金,甚至存在部分学生拿到助学金之后并未将其用在学习上,而是进行高消费,比如购买化妆品、电子产品等。目前,大部分独立学院在进行资助工作时,注重资助前的认定和分配,助后的跟踪调查相对薄弱,很难制约受资助学生,这也就导致了学生认为资助工作有失公平。
随着高考的不断扩招,独立学院的学生数量逐渐增加,随着而来的是贫困生数量的增多。从众多院校反馈的信息来看,很多独立学院的贫困生考虑到教育成本较高,家庭无力承担,部分学生选择复读或者退学。
针对以上情况,相关部门应该健全相应的资助体系,适当借鉴欧美国家的经验,“成立专门的教育担保基金和国家教育发展基金,适当增加贷款减免条款,还可以针对不同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生活消费水平以及教育水平确定不同地区的贷款规模,做到合理分配。”[1]
作为资助工作的主体来讲,学校要切实履行自身的责任,将贫困生认定工作逐渐系统化、长期化。尤其是学院资助工作部门要做好前期的调查、认定工作中的审核和后期的监督工作。尤其是要对辅导员进行专业的培训,及时了解国家和学校的相关资助政策,同时要设立专门的监督小组,在将助学金发放之后的监督工作做到实处,并加强反馈机制。
作为资助工作的主要执行者和监督者,辅导员应该努力提升自身的专业素质,认真学习国家和学校的相关政策,并落实到位。同时,辅导员通过主题班会、谈心谈话等手段鼓励贫困生在逆境中奋进,帮助其树立远大的志向,引导其正确认识生活中的不幸,努力找准自己的定位,建立对未来生活的信心。
参考文献:
[1]胡坚达.民办二级学院实行助学贷款的现状及对策[J].浙江万里学院院报,2002(2):85~87.